Ⅰ 湖北鄂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莲湖开发区支行怎么样
湖北鄂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莲湖开发区支行是2015-07-24注册成立的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内分公司(非上容市),注册地址位于湖北省鄂州市庙岭镇发展大道99号。
湖北鄂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莲湖开发区支行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4207003435225214,企业法人方达,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湖北鄂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莲湖开发区支行的经营范围是: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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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湖北农村商业银行客服电话
1、信用卡服务热线:
2、综合业务服务热线: 96568(省内),027-96568(省外)
3、湖北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中北路86号7栋(楚河汉街总部国际G栋)。
4、邮编:430070
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成立于2005年7月28日,承担对全省农商行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截至2018年底,全省农商行系统共有77家经营性法人机构,2142个营业网点,在岗员工33500人,是湖北省内营业网点最多、服务范围最广、存贷规模最大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2018年末,全省农商行各项存款余额8510亿元,市场份额和净增份额均居全省银行机构首位。各项贷款余额5432亿元,90%以上的县级法人单位贷款市场占有份额稳居同行之首,发放了全省银行机构三分之二以上的农户贷款和三分之一以上的小微企业贷款。
湖北省农村信用社招录条件
1、年龄不超过25周岁,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年龄不超过28周岁。
2、大专及以上学历,城区联社(农商行)招录人员须具备本科以上学历(须在招聘当年的7月底之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3、本次招录岗位为信贷员和柜员。信贷员岗位需多年在条件艰苦的乡镇从事支农服务工作,要求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能深入农户与农民进行有效沟通;柜员岗位长时间临柜,节假日实行轮班。各市县行社根据人员需求情况,确定信贷员岗位与柜员岗位招录比例。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和违法违纪记录。
Ⅲ 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跟农村商业银行有什么区别
两者之间没有区别。农村信用合作社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中国银监会合作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姜丽明表示,将不再组建新的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合作银行要全部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全面取消资格股,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村信用社改制组建为农村商业银行。
要在保持县(市)法人地位总体稳定前提下,稳步推进省联社改革,逐步构建以产权为纽带、以股权为联接、以规制来约束的省联社与基层法人社之间的新型关系,真正形成省联社与基层法人社的利益共同体。
(3)湖北鄂州农村商业银行扩展阅读:
湖北省农村信用社的特点:
1、农民和农村的其他个人集资联合组成,以互助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组织,其业务经营是在民主选举基础上由社员指定人员管理经营,并对社员负责。其最高权利机构是社员代表大会,负责具体事务的管理和业务经营的执行机构是理事会。
2、主要资金来源是合作社成员缴纳的股金、留存的公积金和吸收的存款;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其成员的资金需求。起初主要发放短期生产生活贷款和消费贷款,后随着经济发展,渐渐扩宽放款渠道,和商业银行贷款没有区别。
3、由于业务对象是合作社成员,因此业务手续简便灵活。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主要任务是:依照国家法律和金融政策的规定,组织和调节农村基金,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综合发展,支持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社员家庭经济,限制和打击高利贷。
Ⅳ 湖北鄂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湖北鄂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8日在鄂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柯国梁,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等。
法定代表人:邹家勇
成立时间:2015-06-08
注册资本:90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420700000106556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公司地址:鄂州市古城南路75号
Ⅳ 农村商业银行是什么银行
是由辖抄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共同入股组成的股份制的地方性金融机构。中国银监会合作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姜丽明表示,将不再组建新的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合作银行要全部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
全面取消资格股,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村信用社改制组建为农村商业银行。要在保持县(市)法人地位总体稳定前提下,稳步推进省联社改革,逐步构建以产权为纽带、以股权为联接、以规制来约束的省联社与基层法人社之间的新型关系,真正形成省联社与基层法人社的利益共同体。
(5)湖北鄂州农村商业银行扩展阅读:
背景:
1934年10月,国府认为四省农民银行太小,对发展农业无济于事,便决定将其改组为中国农民银行。经过几个月的紧张策划,1935年6月4日,国民党政府公布了《中国农民银行条例》,在原四省农民银行基础上改组而成为的中国农民银行正式成立了。
资本总额仍为1000万元,总行仍设在汉口,1937年迁至南京。根据《条例》规定,该行办理农业放款,票据贴现,买卖证券,经营储蓄存款和汇兑,享有兑换券发行权、农业债券发行权和土地债券发行权。
Ⅵ 湖北的农村商业银行是不是原来的农村信用社
是的。现在全国都在推进农信社改制成农商行,农村商业银行是由农村信用社改制而来的,二者性质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