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求问浙江省新农村建设旧危房拆迁补偿有什么标准
新农村拆迁补偿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地段、建筑物类型不一、是否违法建筑、是否具有所有权、使用性质等等问题,各地政府规定的相应补偿方式和标准等也不同。建议直接咨询当地政府国土资源或拆迁管理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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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新农村养老保险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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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保险范围、对象
第三章养老保险费缴纳
第四章养老保险金给付
第五章基金管理、运用
第六章管理机构
第七章附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
浙江省人民政府重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把这项工作作为建立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配套措施,要求各级政府坚持积极稳妥的方针抓紧抓好。继1993年5月下发《关于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浙政发〔1993〕117号),最近又下发《关于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浙政〔1993〕14号〉颁布了《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浙政发〔1995〕4号),确定农村养老保险由民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在保险范围、实施对象、缴费形式、集体补助标准、以及减免税政策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彻底理顺了工作关系,为进一步开展这项工作,制定具体的优惠政策提供了依据。与此同时,浙江省政府还要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要采取区别对待、先易后难的办法,重点做好乡镇企业(包括私营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三资企业)职工和其它有工资性收入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现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希望有条件地区学习借鉴他们的做法,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做好立法工作,逐步将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纳入法制化建设轨道。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
浙政发〔1995〕4号1995年1月8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丽水地区行政公署,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省政府《关于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浙政发〔1993〕117号)已于1993年5月下发实施,现将《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要从我省的实际出发,提倡家庭保障为主,与社区扶持相结合,国家予以政策扶持。同时,要适应农村经济的发展水平、集体经济和农民的承受能力,坚持群众自愿的原则,加以积极引导和推动,逐步建立覆盖全省农村的储蓄积累式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由民政部门负责,并组织实施。有的部门已经在农村开展社会养老保险的,目前仍然维持现状,不再扩大范围,以后逐步过渡。已经实行一体化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市、县,继续进行试点。
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级政府要坚持积极稳妥的方针,切实加强领导,搞好工作协调,及时总结经验,逐步完善提高。
附: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保障农村老年人基本生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范围内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第三条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坚持以自我保障为主,自助与互济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采取储蓄积累式的办法,实行个人帐户制度。
第四条各级民政部门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保险范围、对象
第五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范围是本省非城镇户口的农村各业人员。
第六条外出务工、经商者和服兵役者应参加原户口所在地的社会养老保险,已参加当地养老保险的除外。外来劳务人员原则上参加户口所在地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第七条投保年龄以参加劳动获得收入为起点,一般为18周岁至60周岁,也可提前参加本保险。
第三章养老保险费缴纳
第八条农村(不含乡镇村企业)各业人员社会养老保险费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政策予以扶持。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集体补助全部记入个人帐户。
第九条养老保险费的月缴纳标准为6、8、10、12、14、16、18、20元等档次,一般采取年缴办法,于当年12月15日前缴清。缴纳档次的选择和集体补助的比例由入保人和所在村视经济情况确定。
第十条入保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可采取一次性或若干次缴纳养老保险费等方式。对一次性或若干次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入保人的集体补助,各地视情况确定。
集体补助以乡镇村为单位,各类人员平等享受。对独生子女户、特困户的集体补助可高于其他对象。
第十一条乡镇村各类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的从业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险。单位按月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0-15%缴纳,个人缴纳工资的3-5%,全部记入个人帐户。
单位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费在缴纳所得税前列支。
第十二条个人和集体可根据收入的提高或下降,经乡镇社会养老保障管理机构批准,变动缴纳档次和补助标准。
入保人遇到灾害或其他原因无力缴纳养老保险费时,由本人申请,经乡镇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批准,在规定期限内,可停缴保险费。恢复缴费后,停缴部分可以补缴。
服刑者停缴养老保险费,刑满回原籍者,应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
第十三条入保人迁往外地或招工、提干、升学,可将其保险关系(含已缴纳保险费)转入迁入地社会养老保险机构继续投保,也可将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积累总额全部退还本人。
第十四条单位或入保人在投保期间无故停缴养老保险费的,按日加收应缴养老保险费的5%的滞纳金。
第四章养老保险金给付
第十五条入保人年满60周岁后,根据其缴费的积累总额确定领取标准,按月或按季领取养老保险金。
第十六条入保人领取养老保险金保证期为十年。领取养老保险金不足十年死亡者,其剩余年限的养老保险金,由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领取。无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由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入保人领取养老金满十年后仍健在者,按原标准继续领取,直至死亡为止。
入保人领取的养老保险金免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七条入保人未满60周岁死亡,按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积累总额返还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第十八条入保人缴纳养老保险费期间,因患重病或家庭出现重大变故而无力承担所需费用时,由入保个人申请,经乡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审核,报上一级管理机构批准后,可从其缴纳的保险费中借支。借支款从所缴纳的保险费总额中扣除。
第十九条养老保险金给付权益不得转让、抵押、还欠贷。不得虚报、冒领养老保险金,违者根据有关法规予以追究。
第五章基金管理、运用
第二十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县(市、区)统一管理的原则。县(市、区)设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总帐,统一收取养老保险费,统一支付养老保险金;乡镇设立分帐;村或企业设立明细帐,按人立户记帐建档。
第二十一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设立专户,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挪用或侵占。
第二十二条县(市、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负责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和如期兑付。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可按有关规定通过存入银行、购买国家债券和金融债券等方式实现保值、增值。不得直接进行投资,不得作担保或抵押。
第二十三条县(市、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在当年收取的养老保险费中按不高于3%的比例,一次性提取管理服务费,分级使用。具体提取标准,由当地民政部门提出,经同级财政部门核定,报同级政府批准。主要用于以下管理机构的人员工资和福利费、公务费、业务费、宣传费、设备购置费、修理费、培训费和其他必要的费用。
第二十四条养老保险基金及管理服务费,不计征所得税。其中管理服务费结余必须结转下年度,并相应核减下年度提取比例。
第二十五条省财政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制定全省统一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各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的财务管理,接受上级和同级民政、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六章管理机构
第二十六条县(市、区)成立以政府主管领导负责,其他有关部门参加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委员会和基金监事会,加强对养老保险工作的领导和基金使用和监督。
第二十七条县以上各级民政部门要有相应的机构和人员承担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工作;乡镇设立养老保险管理所;村和乡镇企业聘请养老保险代办员。所需编制由各地根据开展业务的实际需要确定。
第二十八条各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和承办本级的养老保险业务。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对的,按比例交纳养老保险,而且是承担很大一部分费用.
以单位买全社保为准,计算如下所示:
医疗保险: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8%;
养老保险:个人为8%,单位承担12%;
失业保险:个人为1%,单位承担2%;
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1%;
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1%;
公积金:个人3.5%,单位3.5%。
而工伤和生育保险的费用均由单位承担。
工资为6000元每月,那么其需要交纳的保费为:
医疗保险:6000*2%=120元,单位6000*8%=480元;
养老保险:6000*8%=480元,单位6000*12%=720元;450
失业保险:6000*1%=60元,单位6000*2%=120元;
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6000*1%=60元
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6000*1%=60元
公积金:6000*3.5%=210元,6000*3.5%=210元。
因此个人总计为:870元,单位总计为:1650元。
计算的数据可能会与实际的有出入,但计算的方式是这样的
③ 求浙江省海宁市马桥的新农村政策!现在马桥的新农村在进行中吗新农村建在哪里呢赔偿之类是怎么样的
我只知道一点点。。。现在在造高层的。在海昌南路的南段。马桥北面点的地方吧。
④ 我是浙江省海宁的一位朋友,我们这里现在是大搞"新农村"呀靠近市区周围的家村都被要求拆房.土地要征用
问:我是浙江省海宁的一位朋友,我们这里现在是大搞"新农村"呀靠近市区周围的家村都被要求拆房.土地要征用,在这过程中我们作为老百姓到底有什么可以做的呀.应该怎么保证自己的权利得到维护呀?谢谢各位律师的答复.我是浙江省海宁的一位朋友,我们这里现在是大搞"新农村"呀靠近市区周围的家村都被要求拆房.土地要征用,在这过程中我们作为老百姓到底有什么可以做的呀.应该怎么保证自己的权利得到维护呀?谢谢各位律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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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注意事项:
1、发包方、承包方
发包方的确定因农村土地所有权不同而不同。具体分三种情况:
(1)依法属于村集体共同所有的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发包方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这里的“村”指行政村,而不是指自然村。如果村有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就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包,如果村没有集体经济组织,则由村民委员会发包。
(2)依法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所有的土地,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发包。发包方是村内拥有该土地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这里的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相当于原“生产队”的层次,是村内部的一种组织形式。
(3)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如果由村集体使用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发包,发包方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如果由村民小组使用则由村民小组发包,发包方是村民小组。如果是由村内两个以上村民小组使用的,则分别由村内该土地使用者(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发包。
2、土地承包的种类分两类,一为集体土地,二为国有土地,但国有土地承包的前提条件是,该国有土地必须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即国有土地必须同时具备该土地由农民集体使用并且该土地用于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时才允许承包。
3、土地承包方式主要分两类,第一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承包的土地主要为耕地、林地、草地;第二为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承包的土地主要为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
4、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5、承包方义务
(1)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⑤ 浙江省长兴县小浦镇中山路规划新农村吗
有乡政府的规划,浙江省长兴县小浦镇,新街已规范很好中山路目前不会,规划新农村的
⑥ 按国家标准浙江省新农村拆迁建房绿地面积应占百分之多少
如果是新农村拆迁建房的话,预计面积应该占40%以上,有规定的。
⑦ 浙江省新农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
1、政策演进
2009年,国家试点推行了新农村养老保险。
2014年,将原新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合并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并实施。
2、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3、参保手续
当事人持身份证、户口本、个人照片、参保费用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每年集中时间段办理。
4、缴费标准
国发〔2009〕32号确定的缴费金额为100~500元/人年,由当事人自由选择;后来各地在遵守下限的基础上不同程度提高了上限。
5、待遇标准
根据规定,达到60岁并累计参保缴费满15年就可以开始按月领取养老金(当地实施时已满45周岁者不受此限制),其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55+个人账户本息合计/139;
2015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宣布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由55元/人月提高至70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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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浙江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政策问答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既是中央对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也是其总体目标。这20个字包含的内容极为丰富,涉及农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管理等方方面面。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涵盖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全面体现了新形势下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实现这五句话提出的要求,就是农村各方面实现协调、全面发展的过程。
“生产发展”,新农村的物质基础。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是生产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强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产业支撑。
“生活宽裕,新农村建设的核心目标。要达到生活宽裕的目标,就是要千方百计开辟各种增收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乡风文明”,提高农民整体素质。乡风文明本质上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问题,内容包括文化、风俗、法制、社会治安等诸多方面。
“村容整洁”,改善农民生存状态 ,新农村建设中“村容整洁”的要求,最主要的是为农村地区提供更好的生产、生活、生态条件。
“管理民主”,完善农村基层民主自治制度是实现乡村管理民主的关键所在。
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把握的原则是什么?
答:要把握好五个“坚持”原则:一是坚持发展经济,富裕农民;二是坚持政府引导,农民主体;三是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四是坚持循序渐进,务求实效;五是坚持节余资源,持续发展。
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内涵是什么?
答:十六届五中全会对新农村建设提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20字方针,描绘出一幅新农村的美好蓝图。这20字方针,既是我国新农村建设长期的奋斗目标,也是新农村建设的必由之路,各个方面相互联系、互为因果,主要包括发展新产业、建设新村镇、构筑新设施、培育新农民、树立新风尚等方面的丰富内涵。发展新产业,就是要打牢物质基础,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这是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的着力点。建设新村镇,就是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使农村的发展得到合理规划。构筑新设施,就是要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包括清洁安全饮水、道路交通、电力、信息网络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培育新农民,就是要加强基础教育和职业培训,推进农村科技推广和医疗卫生体系等,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守法纪、讲文明”的新型农民。树立新风尚,就是要加强和完善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创造和谐的发展环境,倡导新风尚。
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思路是什么?
答:在指导思想上,明确了一个基本认识,即新农村建设的中心任务是发展农村生产力,不能把新农村建设简单地理解为新村庄建设;强调必须坚持统筹城乡发展这个根本指导方针,在符合农民意愿、带给农民实惠、得到农民拥护的基础上扎实稳步地推进。在具体工作思路上,不仅注重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改变村容村貌,而且注重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不仅重视在经济上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而且重视在政治上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强调继续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不仅强调立足于促进农业和农村自身的改革与发展,而且重视工业支持农业、城市带动农村;不仅强调政府的支持和引导,而且注重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提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不仅立足于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而且谋划长远,提出了保障新农村建设持续进行的政策框架。
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什么?
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依靠农民辛勤劳动、国家扶持和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使新农村建设成为全党全国的共同行动。但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广大农民群众,要引导农民通过勤劳的双手,创造自己美好的家园。
六、农民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能得到哪些实惠和好处?
一是可以享受到完全取消农业“三税”的实惠。在全国范围内将全面取消农业特产税、牧业税和农业税,使农业“三税”划上了历史的句号。
二是可以更多地享受到国家财政的直接补贴。国家继续强化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力度;加大中央财政对粮食主产县和财政困难县的奖励补助力度;加大农业综合支持和服务能力建设力度,增加农田水利、农业科技、扶贫开发和农业投入,完善减灾防灾体系、动物防疫体系和农村流通体系,加强饮水安全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三是可以在教育、医疗、保障和文化服务上得到直接好处。国家实行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免费提供课本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同时,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中央和地方财政将较大幅度提高补助标准,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加快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农村医疗求助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户”供养、特困户生活救助、农村灾民补助等社会救助体系,积极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继续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和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工程,加快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基层服务点建设,逐步做到县有文化馆、图书馆,乡镇有综合文化站,村有文化活动室,满足农民的文化需求。
四是可以享受到国家公共财政对农村的更多支持。2006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国家财政支农资金增量要高于上年,国债和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要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要高于上年。广大农民都可以从中央的这些惠农政策中得到更多的好处。
七、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如何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
答: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不断激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热情。党组织要带领村“两委”成员和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七届九次全会精神,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点,同时帮助广大农民搞好学习,深刻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主要措施,以及给广大农民带来的实惠,深刻认识农民自己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进而把广大农民动员起来、组织起来,积极投身到建设新农村的伟大实践中来。
二是增强创业能力,不断提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本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首要任务是要努力实现生产发展,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广大农村党员、干部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骨干力量。因此,要选好配强农村基层干部,积极发展新党员。选拔农村基层干部要突出“发展能力强、奉献精神强和公道正派理念强”的要求,发展农村党员要在坚持党员标准的前提下,突出“带头致富能力强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能力强”的要求。同时,加强对现有农村基层干部和党员的培训,努力使他们掌握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以过硬的本领积极投身到全民创业行动中来,以实际行动促进新农村建设。
三是发挥示范作用,不断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开路先锋。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带领党员干部,组织农民深入讨论研究,制定好新农村建设的规划。要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当好新农村建设的开路者,要求农民做的,自己先走一步、先做一点,要求农民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当好帮带者,积极参加“双培双带”先锋工程,带领群众共同创业;当好保护者,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让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首先得到实惠;当好调解者,积极化解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矛盾和新问题,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
⑨ 2020年浙江省台州新农村养老保险最高档一年多少钱
新农合交多少钱,国家没有统一的标准,缴费标准由各新农合统筹区自行制定专。建议你直接属向参保地的合管办咨询。
农村养老保险最高4000元。
只要符合条件 的农民,男性年 龄达到45岁、女性达到40岁,可以一次 补缴最多10年。男性达到45岁、女性达到40岁,可以一次补缴15年。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调整为13个档次,分别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7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3500元、4000元。参保人可按照自己的经济条件合理选择缴费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