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江苏省对农村建房有什么规定
《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在农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专地,其中房屋占地面属积不得超过宅基地面积的百分之七十。宅基地面积按如下标准执行:
(一)城市郊区和人均耕地在十五分之一公顷以下的县,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一百三十五平方米;
(二)人均耕地在十五分之一公顷以上的县,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 不同地区宅基地面积的标准,设区的市、县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限额内可以作出具体规定。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鼓励建造公寓式住宅,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经批准后连续二年未使用的宅基地,应交还原集体经济组织另行安排利用。 第三十五条 农村村民新建、翻建住宅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由村民提出用地申请,经村民会议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会议讨论同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农村村民建住宅占用农用地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按年度分批次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购买农村村民房屋的农户应当符合申请建房用地条件。
② 请问国家对新农村建房有什么要求
农村建房手续办理须知
一、程序
(一)户主申请(说明申请事由,用地面积和土地类型,家庭状
况)村、社签字。
(二)本户的户口簿复印件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三)规划内要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外要办理《村、
镇规划选址意见书》。
(四)原《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五)建房户他处无宅基地的说明书,村主任、驻村干部签字。
一户不能多宅。
(六)分家无房产的应附分家协议原件。
(七)在公路旁建房,必须要路政部门的明确意见。
(八)涉及河道的,要有水利部门的明确意见。
(九)地灾踏勘现场意见。
(十)新开宅的农户,申请人同意退出原使用的住宅用地,并交
付集体经济组织重新安排使用的承诺书(原地改建除外)。
(十一)房屋买卖过户必须只有一宅,且搬迁到外地,由社、村
镇出具签字才能过户。
注:坚决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二、审批面积(具体按当地的政策确定)
(一)1-3人,按3人审批,即90平方米。
(二)4人按4人审批,即120平方米。
(三)5人以上含5人的只能审批150平方米。
(四)撤房起屋的也是如此。扩建的连同老屋计算面积。
三、几不批
(一)地界不清的不批。
(二)土地有争议的不批。
(三)地质有滑坡现象的不批。
(四)禁建区的不批。
(五)界定为基本农田范围内不批。
(六)规划区内的不能随便批。
四、收费标准
(一)农村居民建房,拆房建房的在四界不动的情况下,不收工本费,办用地许可证。
(二)重新开宅,新占非耕地建房的不收工本费和押金,办理用地许可证,但老屋必须拆除后复耕。
(三)重新开宅,新占耕地(不是水田和划为基本农田)因兄弟分家无住房确需占用的不收工本费和押金,但老屋必须拆除后复耕。耕地占用税按规定收取。
除此之外,一律不允许审批占用,特别是水田。
五、违法占地处罚
(一)违法占地建房的界定
未经批准,骗取批准,批甲占乙,批少占多,批非占耕。
(二)实施处罚的程序
立案、调查取证、实地丈量、调查、研究处罚意见、告知、下发处罚书、收缴罚款、补办用地手续。
(三)处理标准
1.非耕地处罚10元每平方米。
2.耕地(旱地),处罚款不少于20元每平方米,耕地占用税照收。
3.耕地(水田),处罚款不少于30元每平方米,耕地占用税照收。
注:(1)对部分违法建房户,态度恶劣,影响较大,在收取罚款时按上限征收,处罚后强制撤除建(构)筑物。
(2)对违法建房户处罚的依据为:
违反《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重庆市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六十九条。
按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56号)第四十二条,计征罚款。
③ 农村集中建房政策
你说的这个问题,我个人的看法是这样——
首先,应当看看这个建中建房是否有当地县乡两级政府的文件、相关部门的审批文件,如果有,可以考虑;如果没有,那就是在胡闹。毕竟集中建房是一个涉及民生的重大事项,岂可儿戏??
其次,应当有所属地的村民或者村民代表大会的讨论和表决记录文件,也就是说,应当有村民的共识。好的政策不能搞成单相思、一头热。
再者,集中建房政策的落实要以绝大多数的村民能够接受为基本前提,不能变成对百姓的变相掠夺。一套100平方的房子补差价8万,一个种地的百姓家庭大约需要4-5年时间才能取得这样的收入;这个我以为还是有点点高了;
还有,集中建房,要允许有政策缓冲时间,不能搞一刀切;断水断电必然搞成强买强卖模式,必然是荒腔走板。
④ 2016年国家有政策不允许农村建房吗
没有相关政策规定
农村在宅基地上依然允许建房
⑤ 关于农村建房的规定
只要你有宅基地,什么时间建都可以,如果你在老家没有宅基地,只要村委会有分配给你或你妹妹的宅基地,都可以建房的。
⑥ 2016年农村建房是否下发了新政策
2016年建房我大队全村旧房翻新有十几户,别人每人补一万元,本人家得罪村长一分没有。
⑦ 农村的建房政策是什么
来各地具体政策不一,详询当地源政府或土地管理部门。《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了农村建房问题的基本原则: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⑧ 农村建房政策
2018年农村盖房条件、面积及申请流程新规定:
农村自建房审批申请条件:
1、没有住房的农户,需要建房的
案例:拥有农村户口却没有住房的小张,即可以户为单位去村里申请农村自建房。
2、儿女长大结婚后,需分户居住的
案例:农村老王的儿子马上要结婚了,小王婚后不想与父母同住,便想申请一块宅基地建新房。根据2018年农村盖新房的规定,如果小王想顺利申请到宅基地并自建新房一定要先分户才可以做到。
3、原住房破旧(或有安全隐患的),需翻新
案例:农村五保户老李居住的多年的房屋已破旧不堪,如遇下雨等灾害天气,有很严重的安全隐患。村委根据危房改造政策采取就地、就近重建翻建的改造方式,帮助其翻新新房且给予一定补助。
4、符合其他住房条件的。
农村自建房面积规定:
1、农村不论新建农房、扩建还是翻新建房,每户宅基地的标准面积为80-120平方米;
2、农村自建房不得超过三层,每户的建筑总面积不得超过360平方米;
3、农村联排别墅不得超过四层,每户建筑总面积不得超过450平方米;
4、农村居民涉及占用耕地来建房的,每户总面积不得超过130平方米;
5、农村居民占用荒山荒坡来建房的,每户总面积不得超过210平方米;
注:各村可根据当地风俗传统,研究制定统一的住房风格,采用坡屋顶建筑形式。
农村自建房面积计算:
1、3人以下户(含3人),建筑占地面积不得超过80平方米;
2、3人以上户,每增加1人,可增加2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
3、独生子女家庭,可以增加2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
另外,每户可增加20平方米生产生活配套用房的用地面积,但仅限于生产生活自用。
注:具体农村自建房面积要由村委根据该村的建筑规划管理及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农村自建房审批流程(程序):
1、符合农村自建房申请条件的农户向当地村委提出住房申请;
2、由当地村委进行条件审核,通过后村委将签署意见,盖章;
3、当地国土规划局将派专人进行现场实地测量、勘察,通过后国土规划局将签署意见,盖章;
4、当地镇分管土管领导将进一步审核,通过后将签署意见,盖章;
5、由自建房申请人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6、国土规划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放线划界;
7、复核验收、发放土地证。
农村自建房注意事项:
1、最好选用工匠证的泥水工,保证住房质量
2、切不可贪便宜用劣质水泥、钢筋等建筑材料
3、主梁不宜留设施工缝,次梁的施工缝应留置在次梁跨度的三等分点处
4、外墙上常常有外脚手架拉结留下的孔,在粉刷前必须先将孔洞用砖等堵实,否则该部位极易渗水。
最值得注意的是我们在农村自建房时一定不要超出建房规定面积,一旦超出将属于违章建筑,而目前农村自建房中的违建情况将面临拆除或缴纳金钱的处罚。
⑨ 农村建房政策是什么
各地具体政策不一,详询当地政府或土地管理部门。《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了农村建房问题的基本原则: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