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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流转用地能不能建房

发布时间:2021-01-24 17:23:24

A. 土地流转后,没有房子住,可以在非土地上建房吗

土地流转后没有房子住,是不可以在非土地上建房的,必须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才可以。

B. 土地流转后可以新农村建房吗

土地流转是指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承包地是农用地,占用农用地建房要先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C. 农村个人土地流转集体能建房子吗

土地流转与是否来可以在源农村建房,没有关系。如果是该村村民,没有宅基地,可以向该村申请宅基地,经过规划、土地部门批准后,可以建房。
《土地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D. 2016国家关于农村土地流转后怎么建房的政策

基本农田不能建,涉及占用农用地的,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E. 土地流转能在上面盖房吗

土地流转后可以建房吗?首先我们要清楚什么是土地流转?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可以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出让经营权,鼓励农民将承包地向专业大户、合作社等流转,发展农业规模经营。
土地流转签订合同要满足三个原则别人才会统一流转给你,必须不改变土地使用用途、不能超过承包年限、不能损害其他村民利益。所以土地流转后建房是改变使用用途行为,原则上是不允许的。
相关知识拓展:
农村土地流转的原则
一、以“三权分置”为遵循,放活土地经营权;二、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三、以尊重农民意愿为前提,引导土地规范有序流转;四、以经营规模适度为目标,促进粮食增产与农民增收同步。
土地流转纠纷主要表现:
农户间流转以及短期流转中合同签订率不高,土地流转双方形成的利益关系和权利义务约定不明确、不规范,容易引发纠纷;由于在长期流转中流转双方利益协调机制不健全,因经营风险和市场变化等原因也容易引发利益矛盾。此外,在一些地区,基层干部对维护农民的土地权益和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片面强调和追求农业规模经营而忽视甚至侵害农民土地合法权益;有的地方不顾条件盲目对流转下指标定任务,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流转,也导致土地流转纠纷问题。

F. 流转土地可以建房吗扭转的不是基本农田,可以建旅游设施吗

流转的土地一般都是农用地,如果要建旅游设施,转为建设用地的,需要办理农用地版转用审批手续。

土地权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G. 确权后的流转土地是否可用于建房

(1)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市场经内济制度的需要。市容场经济的基础是产权制度,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确权登记颁证,是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的基础和前提。(2)是摸清基本国情的重要举措。众所周知,家庭承包是从联产承包开始的,当时农村为了保证“交足国家的、留足集体的”粮食等农产品,普遍存在以产量最高的农田作为标准田,其他的耕地采取折扣方式以多顶少,即1.2或1.5实际亩折扣为一标准亩,据此承包给农户。由此,导致承包档案资料记载的面积与二调面积出入较大,通过全面的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有助于将这些数据摸准搞清,为宏观决策提供可靠依据。(3)是赋予农民真正财产权、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重要保证。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要求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而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最基本、最直接、最可靠的财产权利,通过按《物权法》要求进行确权登记颁证,能够依法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用益物权权能,为农民通过入股、抵押、担保和流转等形式,增加财产性收入畅通渠道。

H. 租赁流转土地如何可以合法建房

《农村土抄地承包法》第三十三袭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I. 土地流转后承包人能否建房

不能复。我国土地实行严格制的用途管制制度,不得随便改变土地用途。

《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

经国务院批准的大型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根据国务院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属于省级人民政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权限内的,根据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J. 承包农村流转土地需要建房怎么办

我国抄土地按用途分为农用地、建设用袭地和未利用地,按国家法律规定,土地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不能随便改变土地用途。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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