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找农村建房设计微信群或建筑设计师
多大面积?
请先介绍一下你的(长和宽)、坐向、设计要求、地基周边情况……
㈡ 农村建房跪求师傅解答
为了安全起见,最好不要再建了,即使要建,你要把一楼的承重墙加固,而且在二楼建的回时候,满铺一答层钢筋,浇厚一点混泥土,使其整体受力强,另外还要考虑一下你建一楼时,基脚做得好不好。
浇注一层厚厚的混泥土的目的是让整体受力均为。
㈢ 农村建房的具体要求
供你参考,每个地区的批地建房标准、规定都不一样,建议你详细情况到当地规划部门咨询。
场镇居民建房审批程序
一、建房户持由居民委员会同意建房的申请,向村镇规划建设中心所申请选址,村镇中心所派驻镇乡接待站根据场镇总体规划会同居委会、国土、林业、水利、电力、路政等有关单位现选址定点。对主要公路沿线、场镇规划区范围内大面积连片建设的选址定点,必须报各镇(乡管领导会同中心所所长参加,并提出规划设计要求。
二、建房户提供合格的地形图,报村镇中心所核定其位置界限,划定拟建房用地红线,建筑控制红线。
三、建房户将设计图或选用的通用设计图,与有证村镇建筑工匠签定的《村镇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报村镇中心所审查,填报场镇居民建房审批表一式二份,经镇乡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连同地形图,选用的通用设计及承包合同复印件,预收规费票据复印件一并报县建设局审查,经审核同意,发给村镇规划建设选址意见书。
四、建房户持《村镇规划选址建设意见书》向国土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用地手续。
五、建房户在开工前应当向当地镇(乡)人民政府提出开工申请,并出示由国土、村镇中心所出具的缴清各项规费的证明。经审查同意,各镇(乡)分管领导签发开工通知书,由村镇建设中心所驻镇乡同志现场打桩放线后,才能开工建设。
六、村镇规划建设中心所对场镇居民建房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凡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不得投入使用和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农村村民建房审批程序
一、建房户持由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同意其建房的申请向当地村镇规划建设中心所镇乡接待站申请选址,镇乡接待站会同村、社、国土、林业、水利、电力、路政等有关部门现场选址定点。
二、建房户将选用的通用设计图或正规设计图和与有证个体建筑工匠签定的《村镇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报镇乡接待站审查,填报三台县农房建设申请表一式二份,经镇乡人民政府、中心所审查同意后,报县建设局审批。经审核同意,出具村镇规划选址建设意见书。
三、建房户持村镇规划选址建设意见书向国土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用地手续。
四、建房户在开工前应当向村镇中心所提出书面开工申请,经审查同意,由村镇建设中心所驻镇乡同志现场打桩放线后,才能开工建设。
五、村镇规划建设中心所应对农房建设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建房户及个体建筑工匠有配合及接受检查的义务。
二00四年元月
收费项目
一、市政建设配套费
建制镇乡:25.00元/平方米;
场 镇:12.00元/平方米
二、城镇房产证
单位:15.00元/证;
个人:10.00元/证
三、房屋所有权登记费
1、纯住房80.00元/套;
2、工厂、医院、学校等
160.00元/宗;
3、商业用房240.00元/宗;
4、党、政、军、机关、社会 公益福利
单位120.00元/宗
四、住房交易手续费
1、住房交易手续费
(1)新建商品房3.00元/平方米(转让方
承担)
(2)存量住房6.00元/平方米(转让双方
各承担50%)
2、住房租赁手续费100.00元/套、次(出
租人承担)
3、非住宅转让手续费
按成交价、评估价的1.8%收取(转让双方各
承担50%)。
三台县建平国土资源所政务信息
一、 国家建设用地的审批程序
(一)、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程序
"用地单位
预申请" "国土资源
局预审" "用地单位
申请" "县国土资源局
预报"
"征地补偿
登记" "征地方
案公告" "省国资源厅
审批发文" "县国土资源
局拟定方案" "省国土资源
厅评价"
"拟定征地
安置方案" "征地补偿安
置方案公告" "交付
土地" 办理划拨用地手续 "办理
土地
登记
手续"
"申请地
价评估" "办理出
让手续"
(二)、原基改建、新建、扩建程序。
"用地单位
预申请" "测绘用地
平面图" "规划用
地红线" 办理划拨用地手续 "办理
土地
登记
手续"
"申请地
价评估" "办理出
让手续"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
"受让方提
出申请" "转让方办理
土地使用权
转让审批手续" "申请地价
评估" "办理土地
出让手续" "申请土地
变更登记"
二、 农村村民建房审批程序
"建房户
向本社
提出用
地申请" "召开
村民
大会
讨论
通过
并盖章" "占用农
用地报
县政府
审核" "省市政府
审批" "国土所
现场放
线准许
施工" "国土所
进行
竣工
验收" "土地
登记
颁发
集体
土地
建设
用地
使用证"
"其它土
地报乡
镇政府
审核" "县政府
审批"
三、 收费标准
(一)、农村村民建房收取土地登记证书费20元。
(二)、占用耕地建房的农村村民,收取土地复垦费10-20元每平方米。
(三)、殡葬土地管理费每具500元。
㈣ 农村建房归哪个部门管,农民盖房要找哪些人批准
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提出,农村村民住宅用地,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的报批程序是怎样的?
以长沙为例, 长沙规定,从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受理建房申请,至发放《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许可证》,审批时限控制在20个工作日,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具体申报宅基地程序如下:
(1)村民申请宅基地,首先应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张榜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申请者向乡(镇、街道)国土资源所提交用地申请和相关材料,相关材料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村民建房的审查意见(包括是否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同意建房、表决结果是否在本村公示7日以上、是否符合“一户一基”政策等)、村集体经济组织关于申请建房村民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材料等。
(2)乡(镇、街道)国土资源所实地审查申请人员是否符合建房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拟建房位置是否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点,是否做到耕地占补平衡等,并经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初审后上报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核准,符合条件的发放《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申请表》。
(3)乡(镇、街道)国土资源所收到村民提交的《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申请表》后,上报至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经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后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宅基地经依法批准后,由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核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许可证》。
(4)房屋开工建设前,乡(镇、街道)国土资源所应到实地放样定桩。涉及切坡建设的必须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承诺按要求采取防护措施。
(5)房屋竣工后30日内,村民应向所在地乡(镇、街道)国土资源所申请验收;乡(镇、街道)国土资源所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的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是否对原宅基地拆除到位;验收合格后,村民应当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不动产登记。
㈤ 对于农村建房国家有什么标准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规定:
第三十七条 乡(镇)村建设应当按照合理布局、节约用地的原则制定规划,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执行。城市规划区内的乡(镇)村建设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农村居民住宅建设,乡(镇)村企业建设,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等乡(镇)村建设,应当按照乡(镇)村建设规划进行。
第三十八条 农村居民建住宅,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使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批准。
农村居民建住宅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第四十五条 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5)农村建房讨论群扩展阅读
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流程:
1、申报:
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
2、权属调查:
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
3、审核与公告:
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者的名称、地址、准予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面积、坐落、四至范围等。
4、审批:
公告期满,土地权利者及其他土地权益有关者对土地登记审核结果未提出异议的,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登记发证的意见,由市(县)人民政府领导签章,并加盖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
5、登记注册:
根据农村宅基地登记审批表结果,以宗地(宅基地)为单位逐项填写土地(宅基地)登记卡、土地(宅基地)归户卡及土地证书,并由登记人员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分别在两卡上签字。
6、颁发土地证。
㈥ 怎样才能申批农村宅基地一处建房
宅基地申请条件 :
(1)申请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承担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等义务。
(2)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多子女家庭,有子女已达婚龄,确需分居立户(分户后父母身边须有一个子女);②因国家建设原宅基地被征收的;③因自然灾害或者实施村镇规划、土地整理需要搬迁的;④原房屋破旧,宅基地面积偏小,需要新翻建、扩建的;⑤迁入农业农业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敬集体经济组织分配承包田,同时承担村民义务,且在原籍没有宅基地的;⑥因外出打工、上学、被劳动教养、服刑等将原农业户口迁出,现户口迁回后继续从事农业劳动,承担村民义务,且无住房的农业人口;⑦原本村现役军人配偶,且配偶及子女
户口已落户在本村组、无住房的。
(3)农业本集体户口
(4)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5)用地限额:根据各省、直辖市和自治区制定的标准,具体标准存在地方差异。
宅基地申请流程:
1、填写《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申请审批表》,经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将该户申报的本户人口、申请宅基地面积、建房选址等情况予以公布;
2、向所在地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和所在地国土资源管理所会同村(居)民委员会派员进行实地踏勘和核实;
3、由所在地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出具《农房建设选址用地红线图》,向所在地国土资源所申请办理土地审查手续(申请使用的宅基地涉及林地的,必须首先办理林地手续后,再报镇所在地国土资源所),所在地国土资源所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并报经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区人民政府审批;区国土资源分局做好农村宅基地备案、监督和指导工作。
4、经区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所在地国土资源管理所通知村民委员会将批准结果向村民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5、所在地国土资源所应当在收到镇所在地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出具的《农房建设选址用地红线图》(宅基地涉及林地的,必须首先办理林地手续)及农村村民提交的有关建房申请和宅基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核的决定。涉及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所需报批时间不计算在本规定期限内。
6、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实行“四公开、四到场”制度。即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分别对上级下达的村民建房年度用地指标、核定村民建房户数、申请建房户名单、建房审批结果实行“四公开”。
㈦ 农村建房地基申请范文
农村居民建房的“申请”,按照国土资源部对宅基地的管理相关规定,应该向村委会进行专“申请”。属申请书写方式如下:XX村民委员会:(顶格写)另起一格写:写明申请的事由,如:因房屋年久失修,现无法居住,已成危房。或者本人已和父母分家,现没有房屋居住,(只要写明申请建房的原因即可)。根据宅基地管理的相关规定,特向村委会申请,在(什么地方)属于我管理使用的荒坡(或耕地)内修建(多少)平方米的房屋,敬望村委会批准为谢。落款:****村民小组(签上姓名);在此项目下写上申请日期。
㈧ 农村建房问题
土地侵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的,可以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也可不经行政调处直接提起民事诉讼。一、人民法院受理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一条下列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一)承包合同纠纷; (二)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 (三)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 (四)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五)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数额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二、诉讼程序土地侵权纠纷是合法土地使用权人或承包经营权人因第三人侵害其土地使用权或承包经营权而发生的争议。根据《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规定,土地侵权案件、行政区域边界争议案件、土地违法案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争议案件不作为土地权属争议案件受理。因此,属于《民法通则》、《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等相关法律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适用一般民事诉讼程序的二审终审制。其中,土地侵权纠纷中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有专门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进行特别规定调整,当事人可以选择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㈨ 农村自建房如何找到好的施工队
在农来村建房子首先要去镇上办一自个房屋准建证,,农村都会有那种承保型自发组织的建房施工队,人员比较少,一般只有20人左右,不过建一套房子这么多人足够了,价格根据你房子的大小、质量的高低,都不一样,比如200平米的大小大概要30000工价左右,不含任何建筑材料。施工队一般在农村都会有,不过要多打听一下哪个施工队做事仔细负责一点,(施工前也要签订意外事故谁来承担,以免带来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