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河南新农村试点都是哪里
每个市,地区都定了新农村试点,比如许昌的鄢陵县的姚家村、常寨村、东明义村,许昌县的禄马村,禹州市的大涧村5个行政村被省质监局确定为河南省新农村建设标准化试点村,2010年底前完成试点任务。 根据《河南省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工程实施方案》,河南省科技厅已确定了第二批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乡镇、村(试点)。其中,洛阳市洛龙区李楼乡、平顶山市叶县遵化店镇、安阳市汤阴县白营乡等6个乡镇为河南省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乡镇(试点),郑州市二七区侯寨镇樱桃沟社区、开封市通许县冯庄乡七里湾村、焦作市沁阳市西万镇邗邰村等14个村为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村(试点)。
『贰』 新农村建设可以从哪些方面进行
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经济建设
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经济建设,主要指在全面发展农村生产的基础上,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民的富裕,努力缩小城乡差距。
政治建设
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政治建设,主要指在加强农民民主素质教育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和农村法制建设,引导农民依法实行自己的民主权利。
文化建设
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文化建设,主要指在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的基础上,开展多种形式的、体现农村地方特色的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社会建设
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社会建设,主要指在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公共事业投入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农村的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加强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以期实现农村幼有所教、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愿望。
新世纪以来,新农村建设有了新的社会内容。其中“三农问题”反复被党中央列为工作重点。2007年之后又先后出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面免除农业税”等社会热点话题,在新的历史时期不断寻求新的问题切入点、新的解决方案是党给我们交出的新的答卷。
法制建设
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法制建设,主要指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同时大力做好法律宣传工作,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理念完善我国的法律制度。进一步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提高农民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的觉悟和能力,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整体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依法进行,因此把保障农民利益和维护农民权利的相关制度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是依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尽管宪法和法律对公民的权利和利益作了许多规定,但是在具体的法律制度方面,尤其是涉及农民切身利益法律制度方面还多有不完善之处而仍需大力加强,所以国家高度重视农村的法制教育与宣传工作,努力提高广大农民的法律认知。
『叁』 河南新农村 规划设计方案什么时候能具体实施下来
河南复的新农村我个人分为两制部分:软件和硬件,软件是物质文明,需要广大农民的自身素质提高;硬件主要指房子,能把以前的建房规划完整落实就很不错了,新的村庄规划房屋建设暂时还没有下了,我想我省的地域差别还很大 新农村的规划设计方案也不会是完全统一的
『肆』 听说2020年之前都要新农村改造,我家是农村户口,农村的房子卖给了同村的村民,没有过户手续也没签合
我也是农村的北方吉林的,不过我家没实行呢 ,我觉得按单一的哪一方面都不合理,
『伍』 新农村建设拆迁补偿,房屋补偿是怎么补偿的
新农村建设宅基地补偿
一、新农村建设宅基地有补偿吗
一看你们和村里签了协议没,有协议,按照协议办;
二看你们当地政府是否出台相关政策没有,宅基地是免费提供还是按照建筑面积给与补贴。
二、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怎么补偿
1、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
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2、土地补偿的标的是土地使用权,一般分为2种形式:一是货币补偿,二是置换补偿。货币补偿就是根据相关补偿标准,对你的宅基地按每平方米多少钱直接付钱给你;置换补偿就是在规划的安置区域按不同低价折换成多少平方米对你进行安置。
还有就是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这个补偿的标的是物产所有权,包含了你所有的房屋、构筑物、相关设施、树木蔬果等等,在补偿标准实施方案上应该是一栏一栏非常细非常清楚的,这个你可以向征地方要来看看。这项补偿一般就只有一种补偿方式了,就是货币补偿。
3、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4、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参照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综合确定。拆迁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经合法批准、切不超控制标准。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是指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的被拆迁宅基地房屋重置成新平均价,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按照前述区域内农村房屋建设情况在400--700元/平方米幅度内确定。户均安置面积,按照100-150平方米控制,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根据当地农村经济水平、农民居住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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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 我需要新农村建设规划方案的实施和措施方法··
为改善农村居住和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节约土地资源,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实际利用率,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产业调整,切实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迅速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确保诸王新农村建设整村推进工程顺利有效实施,切实保障诸王村农民根本利益,加快工程组织实施进程,规范操作、科学管理、提高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土地实施办法》及省、市、县有关土地整理和新农村建设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永兴镇诸王新农村建设整村推进工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总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统筹城乡、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人和自然和谐发展,着力提高农村经济质量和效益,着力实现农村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着力提升农村公共服务设施能力,扎实推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因地制宜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穿于工程整个实施过程之中,努力实现农村繁荣、富裕、和谐、稳定的良好社会局面。
二、基本原则
①示范带动原则
按照“整村推进、扩大规模、形成特色”的要求,在诸王村范围内选择较好的地点安排设计居民点建设,积累建设经验,再向全镇推广。
②政策组合原则
以土地整理政策为龙头,整合各类支农政策和资金,实现规模投入,实现新增耕地,推动新农村建设。
③因地制宜原则
工程规划设计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总体规划等相衔接。新农村建设模式、建筑标准和建筑风格要因地制宜,具有地方特色。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规划设计要体现“共建共享”原则。
④惠农惠民原则
工程实施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工程建成后要有效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有效促进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切实提高农村农民的收入水平。
⑤规模发展原则
要从方便农民生产生活的角度出发,合理安排新农村建设的选址和规模。工程建设完成后要具备发展特色农业和生态农业条件,具备招商引资条件,具备农业产业化发展和规模化经营条件。
三、实施方法
一明确职责
1、民为主。坚持村民自愿原则。工程实施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确保做到户户都表态同意,并签订拆旧建新协议书,充分调动诸王村民的积极性,保证工程实施有稳定和谐的建设环境。
2、村负责。突出村“两委”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责任,确保诸王村班子健全,有战斗力、号召力,有威信。要充分发挥村“两委”在土地整理和新农村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3、镇领导。镇政府是工程建设实施主体,要充分发挥领导协调作用,统一编制新农村建设规划,具体落实工程实施任务,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开展。
二严格建设,统一标准
1、统一提供宅基地。由规划部门本着“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的原则,合理确定新村选址和建设规模,并严格依据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明确建筑标准和宅基地面积,统一划分宅基地。
2、统一基础设施建设。由招投标中心本着“有效最低价”的中标原则,采取“镇划定、县把关”的方式,统一对新村中道路、电网、上下水等公用基础设施进行建设,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由中标的施工单位统一建设。
3、统一接入公共设施。统一接入新村的供排水、电力、电信、有线电视等公共设施,促进农户搬迁,促进农村社会治安综合管理,改善农民居住和出行条件,转变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
4、统一整理宅基地。旧村拆迁后,旧村宅基地必须统一整理成耕地。
5、统一推进规模种植。整个工程整理后的大片耕地,必须统一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增加农业效益。要结合招商引资,引进实力强、规模大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土地关系流转等方式,实现农村城镇化,提高耕地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
四、工程组织实施
一准备阶段
1、成立工程指挥部。成立以镇党委书记马瑛为政委,镇人大主席、党委副书记沈涛为指挥,镇党委副书记李振田为副政委,镇纪委书记李鸿翔为常务副指挥,镇党政班子成员李英、丰效才、冯春光、王少先、韩彬、刘涛为副指挥,抽调机关各部门18名干部和诸王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成员的诸王新农村建设整村推进工程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李鸿翔,副主任:王少先、田中岚,成员:解子虎、李敬信、李震、李有鹏),并成立宣传发动组、规划建设组、土地流转操作组、土地复垦整理组、基础设施配套组、治安安全组和后勤保障组。同时划分包片范围,明确分工职责,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调度,分工不分家,相互协调,相互配合。
2、村成立新农村建设理事会,由德高望重的骨干群众或村民组长组成。
3、召开专题会议。镇党委召开工程专题工作会,研究讨论工程实施有关政策、措施,确定工作思路和流程,制定工程实施方案。
4、宣传动员。召开诸王村村民大会,介绍工程基本情况,宣传工程实施原则、方法、目的和意义,最大限度争取群众的响应、配合和支持。
5、组织群众平坟或迁移坟墓。进村入户做好坟墓核查登记,确定坟墓迁往地,组织力量在规定时间内分类平坟或迁坟。
6、进村入户征询意见。按照工程项目内容和要求,选定一个中心村,制定进村入户调查表,发放到工程涉及范围内每户群众手中,确保户户均征求到意见。
7、完成诸王村农户现有房屋信息采集。登记内容包括现有房屋类型、结构、面积、附属建筑物。房屋结构认定结合诸王村实际,分为砖混结构、砖瓦结构、土草结构。附属物以实际测量为准。
8、完成第一批建房户核查审批
⑴按照“在本村有住宅、有承包土地,且2009年4月1日前有户籍”原则,按照“张榜公示”要求,确定拆迁安置户数。
⑵在本方案实施前宅基地上已建成的房屋,未取得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房文件,但确由被拆迁人长期居住的(2000年1月1日以前),给予认定。
⑶凡在2009年1月1日后未经批准的建筑,无条件拆迁。
⑷愿拆迁的农户,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请,经核查批准后方可进入第一批建房农户名单,具体建房位置无条件服从规划。
9、完成诸王村人口的统计、确认。人口统计、确定,以镇派出所颁发的户口簿为准,具体统计范围包括:
⑴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⑵现役义务兵和士官。
⑶在校大、中专学生。
⑷服刑、劳动教养人员。
⑸自本实施方案生效起(2010年1月1日),凡因婚丧嫁娶原因正常迁入及新增人口纳入统计范围,凡迁出或死亡的人口不计入统计范围。
⑹除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人口一律不得进入统计范围。
10、完成诸王村户数认定与分户
⑴户数认定以公安机关颁发的户口簿为准。
⑵住房已实际分开,但在户口簿上是一户的,可以认定分户。
⑶凡子女达到婚龄,在2009年4月1日前领取结婚证的,可以分户,但实际未分户的,由本户申请,经村民委员会审查,报镇政府审批,再予分户。
⑷凡已嫁出本村的(户口未迁出),不予分户。
11、完成新居民点规划设计。根据工程项目内容及相关要求,确定新居民点地址,按照提出建房申请并获得批准的农户户数,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新居民点规划设计,确定新房建设统一标准,并制作效果图和施工图。
二工程建设阶段
1、新居民点选址用地。由村委会统一协调,与有关庄进行土地权属调整,并按照统规自建或统规统建的方式办理相关手续。
2、新居民点规划建设
⑴镇政府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科学具体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方案。
⑵镇政府负责完成工程的选址、规划、报批等手续。
⑶完成项目的招投标工作,由招投标中心本着“有效最低价”的中标原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单位。由中标单位统一施工建设。
⑷ 搬迁农户必须按新居民点的规划设计要求规范建房。
⑸ 新居民点由镇人民政府公开招投标,统一接入供排水、电力、电信、有线电视等公共设施。
⑹ 诸王村的农户建房严格实行“一户一宅”制度,今后在新居民点之外,不再新批农户新建、改建或扩建申请,不得违法建房。
⑺农户建设占地面积标准:农户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不超过规定面积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按图纸设计标准落实。
3、完成土地工程整理。由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招投标,由中标单位按规定整理诸王村的全部土地。
4、完成土地整理后的土地流转和再分配。
五、工程实施及建设过程中应把握的原则
一尊重农民自愿原则
采取政府引导并充分尊重农户意愿的原则,在拆迁安置和建房过程中坚决杜绝武断、随意、粗暴的工作方式,确保工程顺利有效开展。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在动员农户平坟迁坟,为农户登记房屋、办理建房申请及相关手续的过程中,要一视同仁,不偏不倚,三榜公示,确保每一拆迁农户的利益。
三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原则
因工程涉及大量农民,在平坟迁坟、房屋拆迁安置过程中,应充分尊重本地的风俗习惯及生活方式,确保社会稳定。
四安全第一原则
在拆迁安置建房过程中,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工程建设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柒』 新农村改革方案是什么
在私有制社会里,任何事物都因利而生.只有深刻分析各方的核心利益才能清楚的知道产生问题的矛盾所在.由于现今农民对市场经济处于相对无知状态的情况,如果地方政府有意用短期利益诱惑农民进行第一节所述的第二种情况而不顾农民长远利益进行改革,那么此次新农村改革将难以实现国家所期待的效果. 由于本人的学识浅薄,无法用理论来解释为什么.
本人作为农民的一员,因时因地的考虑,结合国家致力于完善金融体制的建设.提出农村股份制度改革方案.而农村股份制度改革方案最重要的有两点:一是企业的引进或者重新建立,二是政府财政制度的支持.为此,我对农村股份制度改革作以下分析.
企业的引进或者重新建立,有以下三点最为重要:
第一 , 农业人才队伍的建立.必须要有顶级的农业专家带头,组织一批人才队伍,对土地质量做一个全面的系统的档案分析,进而实施科技经营,达到任何一快土地全年360天都有效益.我个人建议国家或者地方政府在人才队伍方面给予一定无偿的支持.
第二 , 销售队伍的建立.建立一个高效的精简的销售队伍,在这个队伍中,必须对整个国家乃至世界的经济形势有一个非常明确的判断,达到还未产出的农产品就已经收到预购的数量和定金.我个人建议国家或者地方政府在市场价格体系上有个明确的导向.
第三 , 雄厚的资金保障. 以农民集体的土地资产投入,企业家资金和设备的投入,银行信贷,国家扶持等多方面资金进行保障下,实现使用最先进的农业生产工具,时效的生产队伍和运输队伍把产-研-销等各个环节有效地串联起来形成现代化的农业.
政府财政制度的支持。主要有两个方面:
其一,财力上的支持,比如资金补贴,银行信贷政策。
其二,新农村制度建设。新型股份制度的法律建设,既要在保障农民的集体利益上有法律依据,又要保证企业管理上有法可依.最终将整个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纳入整个国家金融体制中,这方面国家更有经验,我个人没有实力提供具体的财政制度改革方案.
『捌』 农村要建设新农村,已经拍过照了,现在盖房能得到赔偿吗
1、要看具体情况了(依你所述,应该符合条件的),安徽省有新农村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办法,你所在村是否符合相关的条件,你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的政府部门。
2、关于印发《安徽省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县财政局、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策部署,为加强新农村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安徽省财政新农村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七年七月十八日
安徽省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大力支持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省财政安排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为规范和加强省级财政新农村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财政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客观要求。省级财政新农村建设专项补助资金,是政府对新农村建设项目的补助性资金,资金使用坚持以集体和群众自主投入为主的前提,不具有投资性质。
第三条
本资金的使用,应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坚持规划先行、求效务实、典型示范、农民自愿参与、群众民主管理、政府引导规范的方针。
第四条
本资金由各级财政部门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新农办)共同管理。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资金的分配与管理,新农办主要负责补助项目的审查和实施监督。
第二章 资金来源与使用范围
第五条
省级财政新农村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由省级财政预算专项安排。各市和县(市、区)级财政也应安排新农村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并通过整合相关专项资金,引导社会资金和农民自筹资金投入新农村建设。
第六条
本资金的补助对象,近期主要是承担省级新农村建设示范工作任务(即千村百镇示范工程)的村、镇。没有完成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的示范村、镇,不予补助。
第七条
本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发展现代农业生产,调整农业结构,改善公益性等基础设施,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农民增收。
第八条
本资金的使用形式,可以采取资金补助,也可以采取政府采购实物(如水泥等建筑材料)配送。具体补助形式、依据和标准,由各市、县(市、区)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予以明确。
第九条
本资金不得用于归还村、镇集体债务,不得用于宣传培训、文明创建、招待安置、帮困救助等非建设性开支和工资福利支出,也不得用于购买交通工具等与新农村建设无直接关系的支出。
第三章 资金分配与管理
第十条
省级财政新农村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由省财政按年度资金规模,按预算管理体制一次性下达到承担新农村建设示范工作任务的有关市、县级财政,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使用。
第十一条
本资金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管理。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安徽省农业财政专项资金报帐制管理办法<试行>》(财农[2002]第737号),对新农村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或改变资金用途。
第十二条
本资金的使用实行项目责任人制。项目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责任,切实管好用好新农村建设专项补助资金。
第十三条
扶持项目由县级新农办会同财政部门负责初审,各县(市、区)政府批准项目。经审核批准后的实施项目,由县级新农办和财政局逐级汇总上报省新农办和省财政厅备案审查。
第十四条
本资金支持的项目建设期原则上为一年,计划项目要按期建成,建设质量要达到规定标准。原则上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地点、规模、标准和建设内容,不得随意改变资金用途。重大项目或主要专项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以及主要设备材料的采购,要实行公开招投标制。
第十五条
市、县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做好本资金支持项目建成后形成资产的管理工作。利用本资金建设形成的资产,或由此所形成的权益,原则上能分解到户的归农户所有(指沼气、改厕等),不能分解到户的,作为行政村集体资产(权益)管理。
第十六条
在本资金支持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项目实施及财政补助资金的使用,要采取多种形式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第四章 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
市新农办和财政局要在每年的元月底前,将上年所属县(市、区)建设补助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汇总上报省新农办和省财政厅。
第十八条
省新农办和省财政厅每年对本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各地新农村建设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之一。绩效评价指标设置由省新农办和省财政厅另行规定。
第十九条
省财政厅和省新农办对本资金使用、项目实施和完成情况将进行检查监督。对于挪用、克扣本资金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省财政厅和省新农办负责解释。市、县(市、区)财政局和新农办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报送省财政厅和省新农办备案。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玖』 什么是河南新农村建设规划及具体实施措施是什么
河南抄的新农村我个人分为两袭部分:软件和硬件,软件是物质文明,需要广大农民的自身素质提高;硬件主要指房子,能把以前的建房规划完整落实就很不错了,新的村庄规划房屋建设暂时还没有下了,我想我省的地域差别还很大 新农村的规划设计方案也不会是完全统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