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农村信用社房贷提前还款,还款金额如何让计算
农村信用社房贷提前还款,还款金额计算方法:
1:归还本金金额应该为1万元的整数倍。
2:直接去柜台还就可以了。
3:结息日不能操作提前还款,就是每月扣的房贷的那天,其余的都可以提前还款。
4:利息按剩下的本金算,算法是和原来的一样。
『贰』 在四川农村信用社货款13万还了一年现在想提前还清每个月本金和利息是1500.5违约金是怎么算的
目前银行最长期限是48期即是4年,是要根据个人情况的,最好的条件是能够申请银行最的利息是0.4%以上,个人贷款是达不到50万的额度,全广州还款方式都是等额本息的,即是每个还本金加利息的,私人放款就要先还利息,到期再还本金的
『叁』 安徽农村信用社可以提前还一部分本金,收违约金吗
不收
『肆』 农村信用社代款到期后利息和违约金是怎么算急!!!!
信用社贷款超期后利率按原贷利率的1.3倍算,但各地有差异,一般不超过1.5倍。超期后建议尽快还款或者转贷,要不利率就会提高。没有所谓的违约金,贷款到期的下一天利率变为原贷利率的1.3倍。
『伍』 农村信用社信用卡违约金怎么收
农村信用社的信用卡忘记了还款,需及时清偿欠款。
1.如在宽限期内不算逾期,如无宽限期则直接计算逾期利息及滞纳金;
2.滞纳金为欠款的5%,利息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算;
『陆』 在四川农村信用社办理的房贷,还了一年之后提前还款需要交违约金吗
一般情况下需要交,具体看贷款合同,按合同约定来。
『柒』 广西农村信用社房贷第二年提前还款10万扣不扣违约金
看你签订的借款合同,有没有规定提前还款,扣不扣违约金
『捌』 信用社贷款提前还款还需赔违约金吗
也是需要的
信用社贷款
农村信用小额贷款是指具有农村户籍的农户用种、养殖及其他销费的贷款,当然买房也可以。
二、在当地信用社建有农户经济档案。所谓农户经济档案就是对当地农户建位一个经济上、家庭上、收入上情况的基本情况。进行评份授信后,采取信用的方式发放信用贷款,不需要抵押。
三、发放的贷款中要求提供担保人的话,是农村信用社信贷员为了更好的防控风险,了解客户,为了更好的方便收贷等原因。
如担保人在外地或不在本地区,哪便不可以,当然不符合担保的条件,从找一个人来担保就行了。
四。贷款发放条件很多,最好去当地信用社去问问,
如借款人要单独自户,要身份证,结婚证(未婚证明等)证明婚姻情况。 贷款人要求自款人提供的其他资料。其实不用担保也可以发放的。
『玖』 我买的房子违约了22个月,房价共计33.95万元,在农村信用社贷的款,贷款利率6%,违约金怎么算
通常每天的违约金是月供的万分之三到五,看你银行合同的规定
『拾』 农村信用社违约金是多少
1.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合同法解释二》第28条规定:“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合同法解释二》第29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一、概念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
损害赔偿金是指一方当事人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时,按照法律和合同的规定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二、适用规则
(一)定金与违约金——不得并用,择一行使
《合同法》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在性质上属违约定金,具有预付违约金的性质,因此它与违约金在目的、性质、功能等方面相同,两者是不可并罚的。注意如收受定金方违约,给付定金一方不主张定金时,仍可要回定金本金。
(二)定金与损害赔偿金——原则上可以并用,但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
定金责任是一种独立于其他责任形式的制裁措施,具有惩罚性,而且定金的适用不以实际发生的损害为前提。损害赔偿责任原则上仅具有补偿性而不具有惩罚性。
(三)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不得并用,但违约金可适当调整
《合同法》第114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