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江苏银行、江苏农村商业银行和江苏农村信用合作社是不是一个银行系统
江苏银行、江苏农村商业银行和江苏农村信用合作社不是一个银行系统。
江苏银行是在江苏省内无锡、苏州、南通等10家城市商业银行基础上,合并重组而成的现代股份制商业银行。
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是全国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单位,是由全省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共同入股,经江苏省政府同意,并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地方性金融机构。
农村商业银行是由辖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共同入股组成的股份制的地方性金融机构。
也就是说,以上三者的单位性质不同,所以,江苏银行、江苏农村商业银行和江苏农村信用合作社不是一个银行系统。
1、江苏省农村信用社
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在省政府领导下,负责行使对全省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行业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
总部设有发展规划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
职能部门:办公室、人事教育处、发展规划处、业务管理处(资金调剂中心)、财务会计处(清算中心)、科技处(计算机中心)、稽核处、监察保卫处。
2、江苏银行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承销短期融资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客理财、代理销售基金、代理销售贵金属、代理收付和保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提供保险箱业务;办理委托存贷款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结售汇、代理远期结售汇;
国际结算;自营及代客外汇买卖;同业外汇拆借;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网上银行,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B. 农商银行是不是农村信用社
农商银行的前身就是农村信用社。农村信用社改制之后分成两个银行:一个就是农商银行,另一个则是农合银行。
农村信用合作社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农村信用社债务承担责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其财产、合法权益和依法开展的业务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其主要任务是筹集农村闲散资金,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依照国家法律和金融政策规定,组织和调节农村基金,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综合发展,支持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社员家庭经济,限制和打击高利贷。农信社分为以下部门,农信社合作社,农信社国际金融部门,政通农信社培训学校,农信社信贷部门等,是目前有银监会和国务院双重领导的部门。
农村商业银行是由辖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共同入股组成的股份制的地方性金融机构。
中国银监会合作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姜丽明表示,将不再组建新的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合作银行要全部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全面取消资格股,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村信用社改制组建为农村商业银行。要在保持县(市)法人地位总体稳定前提下,稳步推进省联社改革,逐步构建以产权为纽带、以股权为联接、以规制来约束的省联社与基层法人社之间的新型关系,真正形成省联社与基层法人社的利益共同体。
全国农村信用社资格股占比已降到30%以下,已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约303家、农村合作银行约210家,农村银行机构资产总额占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41.4%。另外,还有1424家农村信用社已经达到或基本达到农村商业银行组建条件。通过改革,农村信用社治理模式已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长期存在的内部人控制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机构自身已经形成了深入推进深层次体制机制改革的内生动力。
C. 农村信用社是不是农商银行
农村信用社是农商银行。
“农信社”改组“农商行”,是国务院对于深化农信社改革的路径部署。
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又印发《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强调进一步深化农信社改革,积极稳妥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培育合格的市场主体,更好地发挥支农主力军作用。
在我国农村金融服务领域,长期以来形成了多种中小型机构并存的局面,它们包括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其中,农信社承担着支农服务主力军重任,在部分农村地区,它甚至是农民获得金融服务的唯一渠道。
然而,农信社也有着较重的“历史包袱”:产权不明晰、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内控制度不健全、资产质量差、潜在风险大。
由此,国务院在《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中提出,要重点解决好两个问题:一是以法人为单位,改革信用社产权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妥善处理历史积累和包袱;二是改革信用社管理体制,将其管理和风险处置责任交由省级人民政府承担。
(3)江苏省农村信用社是不是农商银行扩展阅读
“农信社”改组“农商行”的机制转换
一、把化解风险放在首位
1、落实财政、货币政策,各级地方政府用“真金白银”置换农信社不良资产;
2、农信社实施股份制改革和增资扩股,通过股东购买方式化解不良资产,用市场力量加快化解历史包袱;
3、对于高风险、经营管理水平较差的农信社,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优质企业可对其兼并重组,民间资本阶段性控股也获得政策允许。
二、要“形似”更要“神似
与现代银行制度相比,新组建的农商行不仅要“形似”,更要“神似”。要求各改制机构从公司治理、资本管理、内部控制、薪酬激励、高管选聘、经营创新等6方面进行机制转换,从根本上解决改革中隐匿的“简单翻牌”问题。
三、深化省联社改革
随着改革深化,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完善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省联社要加快淡出行政管理,强化服务功能,优化协调指导,整合放大服务“三农”的能力。
D. 农村信用社是不是也叫农商银行
农商银行和农村信来用社是一个源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升级之后成为农商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是央行批准成立的,主要作用就是筹集农村的闲散资金,为农民和农业的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但是以后不会建立农村合作社,目前的农村合作社要全部更改为农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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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农商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是什么关系
是一家,但跟OPPO和vivo又不一样,vivo和OPPO是一家分成两家,农信和农商是一家两个名
F. 农商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是一回事吗
不是一回事。
两者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
农村商业银行是股份有限公司区域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是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地方金融机构。
2、发起人不同
农商行是由辖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共同入股组成的股份制的地方性金融机构,目前一般都是由有一定实力的企业发起成立。
而农村信用社是由辖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共同入股组成的股份制的地方性金融机构。
3、监管部门不同
商业银行主要受银监会监管,而信用社作为省联社的发起人却主要受省联社监管。
4、管理方式不同
信用社实行社员民主管理。
农村商业银行以股东大会作为最高管理机构。
5、经营模式不同
农村商业银行作为一个整体,以整个银行的盈利为目的,每个分行都会受到总行的直接管理。
而农村信用是在省联的指导下独立运营,每个农信社都是一个独立法人,自负盈亏,省联可以管理和知道信用社的发展,但是不能干涉信用社的业务。
6、服务对象不同
信用社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它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农民,主要服务区域在农村。
而农村商业银行是一种区域性金融机构,它服务的对象比较广,跟其他银行机构是一样的,客户群体可以是农村,也可以是城市,可以使企业也可以是个人。
7、业务范围不同
农村信用社一般主要服务本地,以县级乡镇一级为主,而且信用社之间相互独立,目前各省的信用社是独立的,没有任何关系,相当于各省的农村社是属于独立的金融机构银行。
而农村商业银行除了服务本地市场之外,还会根据市场的需求在外地开设分行,甚至是跨省开设分行。
信用社和农商行还是有一定的关联性的,目前很多农村商业银行都是从信用社发展改制而来,而且信用社发展一定的阶段,符合一定的条件之后就可以改制成农村商业银行。
目前已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约303家、农村合作银行约210家,农村银行机构资产总额占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41.4%。另外,还有1424家农村信用社已经达到或基本达到农村商业银行组建条件。
G. 农商银行是不是就是原来的农村信用合作社
你好。过去的农村信用社。现在都改名了。名字叫做农商银行。你可以到农商银行给你姥姥办理短信提醒业务。
H. 农商银行是不是农村信用社
农村信用合作社(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农村信用社、农信社)指经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社员提供金融服务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独立企业法人其全部资产对农村信用社债务承担责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其财产、合法权益和依法开展业务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其主要任务筹集农村闲散资金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依照国家法律和金融政策规定组织和调节农村基金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综合发展支持各种形式合作经济和社员家庭经济限制和打击高利贷农信社分下部门农信社合作社农信社国际金融部门政通农信社培训学校农信社信贷部门等目前有银监会和国务院双重领导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