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江苏苏北农村下乡拆迁问题
楼上的兄弟你太象牙塔了,我是苏北的徐XZ州下面农村的,知道一些实际情况。
第一、政府的拆迁没有和农民谈话的可能,我们死了在他们看来狗都不如
第二、你说的法律的执行对我们小老百姓,平头百姓来说没有意义,因此家乡的人都希望有一个救世主出来帮忙主持公道:睢S宁N县的-魏W礼群-虽然在中央C办公厅,但是只护着自己本村的一部分,这个救世主也不能从本地出来-涉及到利益问题-况且他还有干儿子干侄子在家乡做-官;18D的春-风还在中ZZ南F海;吹不到苏北,几十年了,一直那么黑暗
第三、暴B力C拆C迁我们怕了;宿迁的暴力拆迁,死人像死鸡一样,政府等拆迁的无所不用其极,警察,流氓,黑社会,你想的到的和想不到的无耻的,残酷的,冷漠的方法都会是人类创造出来的。---宿迁等地的情况自己没亲身体验,来自网络和家乡的风传,空穴来风,必有其因
㈡ 请问,我们村庄在搞新农村规划,但是村里要修路占到我家宅基地了,我
赔偿方案要看村里时怎么规定的,不是你想要多少就给你多少,如果修路是上面政府的规划你不能拒绝,地都是国家的,你做不了主。
㈢ 搞新农村占我的沟怎么办我家的沟本来很大,他给我弄小了,我拦着后来没弄了,现在也不让我弄沟怎么办
这个就得讲证据了,你们家原来的沟拍照了吗?
或者有没有了解你家原来沟大小的,又愿意为你
作证的,找你们家族德高望重的,出面找村长或
者村支书,大家坐下来商讨一下。应该可以解决的。
㈣ 2018年12月村委话搞新农村通知我们回乡建新屋,建紧过程中有几十个村民不被我们在自已的地建新房
可以向当地土地局、规划局和住建局反映
可以向当地媒体电视台报社反映
可以向当地市长热线,县长热线反映
可以向当地城管部门反映。
㈤ 现在搞新农村建设,镇政府把其他村的村民安排到我村建房合法吗
不合法,安排到别的村是要有土地转让证的。要向被转让方支付转让金。被转让方同意其建房才能建房。
㈥ 搞新农村建设要拆我家的房子有没有赔偿
搞新农村建设要拆房子,属于集体土地征用,会有一定的征地补偿,补偿一般只补地面上建筑物的重置价格,主要看房子结构,面积,建造年限来界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
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搞新农村建设要拆房子会有赔偿,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
农村房子拆迁的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㈦ 国家搞新农村是不是为百姓做事,那人家穷的人盖不起房子,你们政府又把人家房子推了,这样我们以后住那去
建设新农村,推倒房子是第一步,腾出地来,再盖楼房,建好后,按照原来宅基地建筑的面积,分给农民作为补偿,这叫回迁,这一个过程需要时间,要相互理解,真心在帮你期待采纳,
㈧ 最近村里要搞新农村建设,全部换二层小楼,要求整体外观一样,里面可以自由设计
这个你可以到 鲁文设计图库 找户型图看看,或者装修图啊什么的,不然的话找设计师帮你画一个呗
㈨ 农村搞新农村建设拆老房子有什么补偿
搞新农村建设要拆房子,属于集体土地征用,会有一定的征地补偿,补偿一般只补地面上建筑物的重置价格,主要看房子结构,面积,建造年限来界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
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搞新农村建设要拆房子会有赔偿,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
农村房子拆迁的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㈩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们村现在搞新农村,政策在大部分村民不同意情况下通过的,我们村本来就人多地少,现
不合法,信访办,当地报社,让记者前去釆访,前提是有新闻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