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原来是农村户口,现在是城市户口对自己原有的宅基地可以建房吗
一、转为城镇户口时,如果原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以依法确定使用权。《确定土地内所有权和容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四十八条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二、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地,如果还有家庭成员保留农村户口的话,在承包期内依法不会收回。《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Ⅱ 商丘市农村老房子翻盖新房子政府让交钱,合理吗
农村老房子翻建,政府是不能收取费用的。
涉及农村建房费用,现在只收取工本费,回其它变相收取的押金,答保证金等一律属于乱收费行为,当事人可以向上级物价或者纪检部门举报。
法律链接:《关于开展全国涉农价格与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三)检查范围。本次检查按照“强生产保供给、强科技保发展、强民生保稳定”的总体思路开展工作,对不落实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自立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不执行政府定价、指导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执行涉农收费公示制度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五)农民建房收费。重点检查对农民建房收取除证照工本费外加收其他费用,变相强制农民接受咨询、设计、评估等服务并收取费用,以保证金、押金等形式变相收费等行为;
(三)突出检查重点,全面规范涉农价费行为。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的经济产业结构、经济发展水平、农业生产的季节性特点、农民群众最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等因素,合理确定本地开展涉农价费专项检查的工作重点。对发现的违规收费要以退还农民为主,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对检查中发现的严重损害农民利益的乱收费案件,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问责查办,对屡查屡犯的单位、性质严重的违规收费问题要予以公开曝光。
Ⅲ 河南商丘虞城农村,现在想在原有宅基地上面重新盖房,可以吗需要什么程序
国家是有审批的,但是一般和村里说一下,登记一下就行。
Ⅳ 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农村不允许建房子,家里有宅基证也不让建怎么办。
不是不允许建,关建是要钱,我是龙岗乡的,你就是老宅基地他们还要钱,关建没人告他们
Ⅳ 在河南商丘农村建三间平房大约需要多少钱
这得看你建多大面积。?
请先介绍一下你的地皮资料:包括房屋占地面积(长和宽)、坐向、设计要求、地基周边情况……
Ⅵ 农村户口在城市买房,农村还可以建房吗
Ⅶ 申请宅基地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我是河南省商丘市的农民,我有两个儿子,现在大儿子 结婚要建房,想申请宅基地,不知道需要符合哪些条件才可以一申请,手续怎么办理?河南省商丘市—读者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对农村宅基地管理作了原则性规定,部分省、市、县又结合自身实际对农村宅基地管理作了具体规定。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中第五十一条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先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村内有空闲地的不得批准使用村外土地。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的面积按下列标准执行:(一)城镇郊区和人均耕地六百六十七平方米以下的平原地区,每户用地不得超过一百三十四平方米;(二)人均耕地六百六十七平方米以上的平原地区,每户用地不得超过一百六十七平方米;(三)山区、丘陵区每户用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占用耕地的适用本款(一)、(二)项的规定。”
第五十二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一)农村村民户无宅基地的;(二)农村村民户,除父母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三)回乡落户的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回乡定居的华侨和港、澳、台同胞,需要建房而无宅基地的(符合第(二)项的除外);(四)原宅基地影响村镇建设规划,需要收回而又无宅基地的。”
第五十三条规定:“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农村村民,应向本集体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由村民委员会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
《河南省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安排宅基地用地:(一)出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房屋的;(二)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超生的;(三)一户一子(女)有一处宅基地的;(四)户口已迁出不在当地居住的;(五)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六)其他按规定不应安排宅基地用地的。”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你大儿子已经成年,现在你家只有一处宅基地,大儿子分户后现有的宅基地面积低于《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中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标准,并且符合《河南省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就可以以你大儿子的名义申请宅基地。
至于申请的具体程序,可以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中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由你大儿子向本村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由村民委员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
需要指出的是,你还应了解一下商丘市及你县(市、区)有无关于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具体规定,如果有具体规定,还要符合市、县关于宅基地管理的具体规定。
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 吴永高
Ⅷ 农村户口但在村里没房的,可以申请在村里建房吗
具有本村户口,在村内无房的,可以依法申请自建房,农村居民建房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建房。
农民自建房的审批程序: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8)商丘农村户口建房扩展阅读:
由于农村房屋宅基地的特殊性质,农村房屋交易是有一定条件限制的,农村房屋的买受人必须是符合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的人,具体说来有就是:集体组织内部成员和集体组织以外的成员。集体组织内部成员又有三种具体情况:
1、本身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规定的宅基地标准。根据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对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标准的村民,再申请宅基地是不可能得到批准的。
2、已有宅基地,但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对第二种情况的村民,尽管其已有一处宅基地,但如无法定理由,也很难再申请到第二处宅基地。
3、已在集体组织落户,但尚没有被分到宅基地。对第三种情况,申请宅基地必须经过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因此,即使是售房行为发生在村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之间,也将难以进行。售房者首先要审查购房者的具体情况,这无疑是不现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