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在农村建房需要什么条件
像你这种情况,想要在妻子所在村建房,应该是可以的。但是得符合下列条件:
一、你妻子户籍仍在该村,未迁出,因男女平等,所以与你是否该村成员没有关系;
二、你妻子和你岳父母、你妻弟已经分家单过;
三、你妻弟已经和父母分家单过;
四、你妻子村小组长及所在村委会签字同意;
五、向你妻子所在乡(镇)土地管理办公室申请,经审核后报县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县(区)人民政府颁发宅基地使用权证书。
有了这些条件并办理了手续后你就可以建房了。当然,你们也可以以你妻子及妻子的奶奶的共同名义建房。农村房屋以户为单位,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形式表现法律上的物权,没有独立的产权证书,即便有的地方已经颁发也因其与现行法律冲突而被司法机关不予认可。因此,能不能建房关键看你是不是独立的一户。当然,如果不具备上述条件,你可以从形式上创造这些条件,具体的方法就不必再多说了吧?呵呵
另告:宅基地只有本集体人员才有权利使用,因此,如果你的户口未迁至你妻子所在村的话,不可以以你的名义申请。如果还有其他问题,你可以单独问我,也可以根据我网络空间查询到我的联系方式打电话给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参考资料: http://blog.sina.com.cn/lawyerjzg
B. 农村新建房有什么要求
1、《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的,应当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审批程序办理: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批准。”
2、《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中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3、根据《关于农村超高超大建房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农村住房建设技术政策有以下规定:
(1)房屋布局
农村房屋布局分为垂直分户(主要是指建筑层数2到3层)和水平分户(建筑面积4到5层)。
(2)高度规定
这两种类型的房屋每层的高度是不得超过3.3米的,这也就意味着在农村建房,如果是建两层的,不能超过6.6米,如果是三层的,不能超过9.9米。
(2)农村建房难申请条件扩展阅读:
农民建房申请宅基地的审批程序新: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或城管部门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C. 要在农村建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是农村村民建住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村民小组和村委会同意内后,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规容划选址意见书。
二是村民持规划选址意见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房地产权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经镇、村、社审核同意并盖章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表向复兴国土所提出用地申请,报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发给建设用地许可证。
三是村民持建设用地许可证等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规划建设手续。
四是经国土、规划部门现场放线后,村民方可动工建设。
五是房屋竣工后,村民应申请国土、规划部门现场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
D. 农村盖房申请需要什么手续 盖自建房必知步骤流程
农村宅基地建房办理手续条件及程序如下:
一、宅基地所处位置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可建房,具体是否符合当地规划,可咨询当地政府或乡镇国土所。
二、符合一户一宅的政策要求。
三、建房须履行审批手续,即向所在村委会提出宅基地使用申请,经村委会同意后,向当地乡镇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参考):
1、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2、申请人户籍登记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材料;
3、申请人所属村委会同意使用宅基地的意见;
4、拟使用宅基地的位置、面积及界址范围的材料;
5、市、县(区)规定的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符合条件的,由当地乡镇政府提出审核意见,报区人民政府批准。
(4)农村建房难申请条件扩展阅读:
2018年农村自建房占地面积规定:
1、2018年农村新建房屋、扩建或翻新重建,每户宅基地的标准面积为80-120平方米,各地的村委再根据村里规划和本村的实际用地情况统一确定本村的宅基地面积标准;
2、农村自建房不得超过三层,每户的建筑总面积不得超过360平方米;
3、农村联排别墅不得超过四层,每户建筑总面积不得超过450平方米; 各村应根据本村的风俗、民情研究确定固定的一种住宅建筑方案,形成统一风格,采用坡屋顶建筑形式。
E. 农村无宅基地申请建房需要什么条件
一、农村无宅基地申请建房,需要先申请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同意,并将申请宅基地户主名单、家庭人口、原有房屋间数面积、申请建房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后无异议的,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其批准结果由村民委员会予以公布。
第十九条 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宅基地面积、规划层数、高度及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各乡(镇)人民政府、村应加强农户建房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农户建房要做到审查、放样、验收三到场。
第二十条 个人建造住宅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应当按有关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农户在建房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向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土地登记,领取集体土地使用证。
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依法改变土地使用权的,在合同生效后30日内向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二、农民建房申请宅基地的审批程序: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5)农村建房难申请条件扩展阅读:
根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宅基地:
(一)因国家或集体建设、移民、灾毁等需要迁建、重建的;
(二)实施城市、村庄和集镇规划或旧村改造,需要调整拆迁的;
(三)现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
(四)已具备分户条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
(五)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引进或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确需在农村安家落户的;
(六)离休、退休、退职的职工,复员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的;
(七)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
F. 农村建房申请条件
可以先找一个男友结婚,然后再去申请宅基地,这样成
功的可能性最大。政府规定一户人家只能有一处住宅,而不是每人都有一处住宅。
G. 农村盖房需要哪些条件和手续
与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专地合同,并按照合属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7)农村建房难申请条件扩展阅读:
建房的相关要求规定:
1、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重建、扩建。
2、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者应当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3、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