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现在农村一些房子修到一半就停工了,是怎么回事
可能是因为资金无法周转吧,所以说只能盖到一半。
B. 开发商要令将要拆迁的在建房屋停工需要哪些手续或证件
开发商无权要求你停工,但他们会联合你当地政府管理部门,就可以了,只要是你政府宅基地审批管理部门或者拆迁指挥部人员都可以,没有特殊证件
C. 农村建房当年停工后次年再建要重新择日吗
目前,农村宅基地审批越来越严格,在农村建房要先申请宅基地,经审批后才能建房;有的地方甚至已停止农村宅基地审批。那么,农村老房子重建到底要不要办手续呢?
D. 番禺区建房还要停多久
现在是疫情期间,所以很多地方都停止了见。房子,不过我相信很快就会开始动工了。因为目前的话已经陆陆续续都在解封。
E. 农村建房政府叫停工怎么办
建不好的话会被拆,建好的话交违建费就行了,不多。
F. 农村违章建房接到停工通知单怎么处理
违章建筑处罚程序
凡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的各类建设项目,包括新建、临建、改建、拆建的建筑物、构筑物,沿街装修、道路和各种管线,其它工程设施及各类占地等规划管理人员依法行使规划监察权,对于在监察中发现的各类违法占地和建设的处罚程序如下:
一、 规划管理人员发现违章后,即令建设单位停工。建设单位务必在限定时间内携带有关规划和建设资料交送规划科审查。
二、 规划科管理人员在确认其违法行为后,立即向违法单位或个人发出“违章通知书”,并如实填写“违章处理意见表”,提交到规划联席办公会。
三、 规划管理联席办公会视违章单位或个人违章情节轻重,根据有关法规对违章事件作出处罚决定。
四、 规划管理人员根据联席办公会的决定向违章单位或个人下达处罚决定书,决定书以建委名义下达。
五、 违章单位或个人如果对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六、 违章单位或个人接受处罚后规划管理人员将处罚情况上报规划科,并将有关资料存档永久保存
G. 广州番禺大部分村里建收费停,请问合法吗
不是农村,也不算城市。这种叫城中村或者城乡结合部,有点小镇的感觉。
H. 广州市番禺区农村户口是否可以在宅基地上建房子
为什么不让建?如果你家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相关部门故意为难,不作为,可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I. 家里的房子盖了一大半,上级说新农村建设规划,让停工.
同情你抄的遭遇。据我所知, 农村建房的相关政策各地都有所不同,不过,农村农民建房前都是需要打“建房申请报告”的,也就是办理一个许可手续(这个报告上应该有你新建房屋的位置、占地面积等等。如果是同意你建房的话,你们的村、乡都会在那个”报告“上盖章的,县政府的相关部门也有备案)。如果有了这样一个手续,你就可以建房了。而这个“许可手续”中所规定的房址和后来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可能有冲突,但是那就不是你的问题了。你可以拿那份手续去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问题,即使打官司你也能赢。就你的问题看来,你好像没有办这么一个手续就动手建房了。如果是那样的话,你的问题可能是麻烦了。假如你们当地的其他人家在建房之初,都没有那个“许可手续”就自己直接建房了的话,你只能去与有关部门协商,尽量争取最小的损失吧。
J. 我老家建房遇到工人建到一半停工不做了,怎么申请法律保护
先找施工方负责人谈谈,看看问题出在哪里?是费用问题?还是技术瓶颈问题?如果经过商讨,双方达成协议继续施工,那就不需要再对簿公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