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怀疑我新农村建房质量有问题,我应该找那个单位鉴定
您好,一般质量问题应该由城建部门主管,望采纳,谢谢!
B. 自建房质量问题找哪个部门检测
如果你家的房子在保修期内,应该由施工单位进行保修,你可以和开发商进行联系回,由开发商对渗水答部位进行维修.如果开发商不肯承担保修责任,你可以向当地建设局投诉,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是1231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责令改正。第五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都有权检举、控告、投诉。
C. 新建楼房有质量验收证明还需要房屋安全鉴定吗
房屋安全鉴定是必须的,这对于开发商来说,房屋通过了安全检定,要是日后房屋要是出现安全性问题,就与开发商无关了,减少了开发商的无理赔偿损失,也为房屋正名,有利于售卖
D. 农村自建房已建好,但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不可以做质量鉴定
违建房屋看谁敢给你做质量鉴定。
E. 农村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到哪个部门投诉
一、房屋质量问题向哪个职能部门投诉
首先看房屋质量保修期有没有过,要是没过,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向当地质检站投诉。
房屋质量评估应找专业机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应首先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并申报建交委、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检测、备案。
房屋质量争议当事人双方如果协商一致,可以共同委托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机构做评估报告。当事人不能协商确定时,法院将在评估机构中指定。对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机构做出的评估报告,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查,评估机构应当出庭接受当事人质询。对于评估机构的监督也将加强,确保评估结果的公平公正。
二、房屋质量问题如何投诉
(一)找开发商协商
如果发现质量问题,首先找开发商,因为购房者与开发商有着直接的合同关系。开发商作为商品房的生产商和销售商,对商品房质量承担最终责任。开发商与购房者的质量关系通过《商品房购销合同》和《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来约束,如果购房者因质量问题要求赔偿损失,应由开发商向购房者赔偿,开发商再根据质量原因依照合同约定追索责任单位赔偿。
(二)因商品房质量保修责任发生纠纷的,如开发商不予解决、或对开发商的解决不满意,当事人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对于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问题,住户可以直接委托具有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单位对房屋进行鉴定,其鉴定结论可作为民事赔偿的证据。
(三)提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上述途径都不能解决,购房者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和自己的实际情况起诉开发商。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发现房屋质量问题已经成了一个普遍的现象。许多居民对类似住房出现的问题,不知道该如何投诉,如何解决,往往是一出现问题就找物业,而物业部门又因无力解决或其它一些原因把问题移交给别的部门,使问题拖而不决。在这里提醒购房者,出现房屋质量问题先找开发商协商,弄清楚问题的性质,再来选择不同的处理方式,必要时可以请律师协助解决,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F. 农村房屋鉴定一般鉴定什么
在房屋未交付使用前可以找建设部门的质检站,房屋交付使用后一年内可以找正规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房屋质量鉴定要找当地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比如建设局监理公司或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开发商开发的房屋在建筑材料、设备使用或施工操作规程上达不到法定质量标准,是目前常见也容易引发纠纷的问题。房屋买受人购买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且该质量问题通过修复亦无法保证房屋买受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及正常居住使用,属于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在实践中情况是复杂的,一般做法是由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结论进行确认。房屋质量鉴定建议咨询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具体鉴定的方面如下:施工周边房屋纠纷鉴定;房屋结构可靠性鉴定;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房屋装修质量检测和鉴定;自然灾害损坏房屋检测鉴定;超过使用年限房屋损坏鉴定;安装广告屏幕等装修加固改造前的性能鉴定; “五无工程”房屋的质量检测鉴定;特种营业的房屋质量安全年审鉴定;公共场所及特种营业场所申请、变更营业执照等安全鉴定;因地基基础不均匀沉降、承重构件承载能力不足而引起房屋可靠性鉴定;建筑物的年限鉴定;房屋主体工程质量、结构安全性、构件耐久性、使用性存在质疑时的复核鉴定;改变使用用途、拆改结构布置、增加使用荷载、延长设计使用年限、增加使用层数可靠性鉴定;司法仲裁委托鉴定;房屋地基基础下沉定期监测;灾后建筑物鉴定;钢结构工程等各种大型及特殊结构形式房屋的可靠性鉴定;校舍抗震鉴定;图纸复合、楼板承载能力验算鉴定等等。
G. 农村建房质量如何鉴定
请专业有资质的建筑测量公司做一个《房屋工程质量检测报告》就行了。
H. 农村房屋鉴定找什么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地方的质量技术监督局;3、地方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4、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5、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I. 新农村房子出现质量问题
如是一般的质量问题的,开发商应当承担维修的义务;若是属于
主体结构
问题,或回者房屋的质量问题严答重影响居住的,可以解除合同要求退还购房款、利息及根据合同的约定承担
违约金
;但是否属于房屋的质量问题的,应当经房屋评估部门鉴定。若有疑问可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