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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涉税问题

发布时间:2021-02-04 23:31:39

A. 农村信用社的银联卡交税吗

没有年费,更没有税

B. 农村信用社改制后还享受税收优惠吗

农村信用社改制前并没有什么税收优惠。如果有只要该优惠项目还存在,还享受税收优惠。

C. 国家对村镇银行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有关税收政内策期限的通知》(财税容[2006]46号)规定:财税[2004]35号、财税[2004]177号给予试点地区和进一步扩大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在执行到期后,再延长三年优惠期限,分别延至2008年底和2009年底。
同时,财税[2006]46号还明确规定:改革试点地区的农村信用社已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的,不再享受本通知明确的税收优惠政策。
因此,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合作银行的,仍应按照财税[2006]46号、财税[2004]35号、财税[2004]17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征管事宜,请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咨询。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D. 农村信用社应交什么税

一、对个人从基层供销社、农村信用社取得股息、红利所得,比照当前城乡内居民5年期储蓄存款利率容扣除,即年末超过个人所出股金或投资额2.4%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2.4%的部分照章征税。
二、除基层供销社、农村信用社股息、红利外,个人取得的其他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一律按个人所得税法的统一规定执行。

E. 中国农村信用社财税库银扣税什么意思

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是国家税务总局与中国人民银行、商业银行共同建设的电子缴库系统,即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实现税务机关、人民银行、商业银行业务处理信息系统之间的网络连接,建立税、库、银之间先进、高效、实用、可靠的电子信息通道,完成根据纳税人的申报信息自动划缴纳税人应纳税款的电子缴税系统,它的开发应用将逐步取代现行各种传统的缴税入库方式,成为今后纳税人缴纳税款的主要渠道和方向,是优化纳税服务的新举措。
特点优势:
方便:实行横向联网电子缴税后,纳税人可在几秒钟内通过网上申报等多种方式一次性完成缴税的全过程,解决了纳税人在税务、银行等部门之间的多次往返问题,方便了纳税人缴税,节省了纳税人的缴税时间和成本,提高了纳税人的缴税效率。
安全:采用专网专线连接,通过CA认证、口令验证、双方协议验证、数据加密、权限控制、安全审计和追踪以及备份与恢复等手段,保证横向联网电子缴税各个环节以及纳税人帐号资金划转的安全。
业务种类:
开展上门申报、实时扣税、批量扣税、网上申报实时缴税、银行端查询缴税、自缴入库、退库、更正、免抵调以及有关代征业务。
业务流程:
签订《授权划缴税款协议书》、纳税申报、扣款缴税。
温馨提示:
1.准确填写《授权划缴税款协议书》。
2.合理安排资金及申报时间。
3.及时查询缴税情况。

F. 农村信用社分红是否要代扣个人所得税

为股东分配红利,是否负有代扣代缴的法定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具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该条自2006年1月1日开始实施)规定,“纳税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二)从中国境内二处或者二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三)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四)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义务人办理纳税申报的地点以及其他有关事项的管理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发[2005]207号)规定:“一、纳税人2005年度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和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以及取得应税所得但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按现行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二、纳税人2005年度所得12万元以上的,除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情形外,无需办理纳税申报。已纳入当地税务机关对高收入者管理范围的,按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执行。三、纳税人自2006年1月1日起,当年取得所得12万元以上的,应认真记录各项收入信息,按规定于次年3月底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年度全部所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通知》(国税发[2005]120号)第四章规定了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的双向申报制度,根据第十五条的规定,“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双向申报制度是指,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税务机关依法律、行政法规所提出的要求,分别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提供的收入、纳税信息进行交叉比对、核查的一项制度。”从双向申报制度的立法本意可知,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自行纳税申报义务并未排除支付人的代扣代缴义务。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的规定,公司向股东支付红利时,应该履行代扣代缴义务。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并未要求个人对股息红利所得自行申报,从而排除公司的代扣代缴义务,因此,公司作为红利支付人,如果在支付红利时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50%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G. 农村信用社股金分红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股金分红所得按照税率20%计算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7)农村信用社涉税问题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

(一)个人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本人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额,且无正当理由;

(二)居民个人控制的,或者居民个人和居民企业共同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偏低的国家(地区)的企业,无合理经营需要,对应当归属于居民个人的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

(三)个人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获取不当税收利益。

税务机关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依法加收利息。

第九条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H. 农村信用社免征利息税吗

凡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取得人民币、外币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个人(除内本国居民义务教育储蓄存款容所得储蓄利息外),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凡在金融系统储蓄网点存入本外币储蓄存款(含邮政储蓄),包括活期储蓄、定活两便储蓄、整存整取储蓄、零存整取储蓄、存本取息储蓄、整存零取储蓄、个人通知存款等所获得的利息,不论利息金额大小,均应征收储蓄利息所得税。

农村信用社不免征利息税

整存整取储蓄自动转存,每次由银行在自动转存时计算出利息应纳税额,并将税后利息转为转存后本金。

409元的利息是两年的利息总额扣除20%的利息所得税后的余额。信用社应该会给你一张利息计算单,上面算得很清楚的。

I. 农村信用社的营业税税率是多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内[1993]149号)就“金融”税目范围容规定,金融,是指经营货币资金融通活动的业务,包括贷款、融资租赁、金融商品转让、金融经纪业和其他金融业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2]9号)第八条规定,金融经纪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指受托代他人经营金融活动的中间业务。如委托业务、代理业务、咨询业务等。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4号)第三条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对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所在地在县(含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的金融保险业收入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根据上述规定,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信用社取得的金融经纪业务收入,应适用3%的税率缴纳营业税。

J. 农村信用社为何不扣利息税

不可复能吧,还没听说有这个好事呢制,农村领用社也执行的是国家的法律呀,要不就是对方做错了,我见过的都进行代扣的,不过也可能是对方为了扩充业务进行的变向活动吧,不过按国家税法规定,负有代扣、代收、代缴业务的单位或个人对所应代扣、代收、代缴的税款未代扣、代收、代缴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并对负有代扣、代收、代缴业务的单位或个人对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的税款处以最少一倍以上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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