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农村土地政策介绍(2017)
自古以来土地就是人们的命根子,没有了土地也就意味着没有了生存之根本。现在政府出台了很多关于土地改革的政策,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要要最大程度地保护我们每个人的土地合法权益。可能很多人对土地这方面的一些知识不怎么感兴趣!所以平时也懒得去了解。其实大家的这种想法是错误的,那么今天小编就带领大家一起去了解一下最新的土地政策吧!
2017农村土地政策最新介绍
1、什么是土地经营权的转包、出租、互换?
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转包后原承包土地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接包方按转包时约定的条件对转包方负责。承包方将土地交他人代耕不足一年的除外。采取转包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出租,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承租方按出租时约定的条件对承包方负责。采取出租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互换,是指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同时交换相应的土地承包权。采取互换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当事人可以要求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手续。
2、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要求是什么?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4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土地承包法第36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3、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经过哪些程序?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8条规定,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4、土地承包期内,发包方可以任意调整承包地吗?
不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7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
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损毁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
5、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9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土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1条规定,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该农户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
根据农业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中止土地承包合同:
(1)经承包及发包方双方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及其他人利益的情况下,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
(2)承包方家庭成员全部外迁或者主要劳动力外迁,转入城市或其他村,户口也外迁的;
(3)由于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土地,承包方承包的土地全部被征用或者被批准占用的;
(4)承包方在承包期内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或者违反合同约定,闲置、抛荒耕地2年以上的,发包方有权收回该耕地,解除承包合同;
(5)由于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的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所承包的土地遭到严重破坏,所承包的土地合同已无法履行。
6、土地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其承包地可否收回?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0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7、妇女离婚或者丧偶,其承包地可以收回吗?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6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0条规定,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8、农民进城务工后,其承包的土地村组织能否收回?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规定,村组织不得以农民进城务工为由收回承包地,农民外出务工期间,所承包土地无力耕种的,可委托他人代耕或通过转包、出租、转让等形式流转土地经营权,但不得撂荒。农民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制或限制、扣缴或以其他方式侵占土地流转收益。
好了,关于土地方面的一些最新政策小编已经给大家介绍的差不多了,如果大家对这方面的知识比较感兴趣的话下去还可以做一个更为详细的了解和调查。大家也知道自古以来土地就是我们生存的根本,所以无论到了什么时候我们都应该去亲近土地,了解土地,这毕竟是涉及到我们的一些权益问题,了解的多了以后说不定哪一天就可以派上用场了。
2. 2017年国家对农业农村有什么政策
2016年12月30日,农业部召开了常务会议,会议通过了《农业部关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2017年农业农村经济工作有了新的发展理念,其中,农业供给侧改革做为今年农业改革的主线,补贴政策、项目资金、资源力量将向规模农业倾斜。
重大改革一:土地制度改革
农村改革的关键就是土地。从新中国成立以来,可以看到,每一次重大的改革都是先从土地开始。因为土地是农业农村安身立命的根本,一切农业产业的根源都能追溯到土地上来。那么,现在中国要走农业现代化的道路,也要从土地入手。一是土地确权,二是三权分置。只有确权才能保证集体的所有权和农户的承包权,才能防止土地私有化,从而才能保证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尤其是集体建设用地、农村宅基地。
三权分置的目的就是要搞活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带来了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即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然后会带来了钱。
重大改革二:补贴改革,大力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带动作用
在近两年的政策发布规律中可以看到,国家对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即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政策很多,但都围绕着一个核心,那就是带动性。无论从扶持资金上,还是从优惠政策上,都非常明显的突出这一特点。
农村是一片广阔的天地,农业是一个关于衣食住行的产业,大到一个政策的实施,小到一个项目的运行,都要有具体的人去落实。那么,经营主体的带动性就十分重要。通过经营主体的带动作用,带动周边的人去共同发展。共同走上现代化农业的致富道路。因此,2017年补贴扶持资金也将会是一个重大改革。 一个是增,一个是调。 增的是总量。惠农补贴年年都在增,并且增幅很大。而明年国家加大农业改革力度,补贴方面仍会呈上涨趋势。 调的是结构。例如2016年推行的“三补合一”,不是谁发的多发的少了的问题,而是进行了调整。随着改革的发展,未来还会有一个政策的相应调整,这里的调整指的是发放方式,发放时间等,这就是跟咱息息相关的了。
重大改革三、农业金融开始发力,撬动亿万农村市场。
农业产业化、农民职业化、农村社会化成为新趋势,对于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来说,如何发挥最大效用,发展模式至关重要,例如“基地+农户”取得了不错的效果。2017年国家将会对这一主体功能更加明确分工,亦会出台相应的政策支持。
要发展农业,改变农村面貌,光有人,有产业是不够的。所以农村金融一定要快速发展起来。简单说来就是信贷,贴息,贷给你钱;你项目好,给你贴息,包括常说的“精准扶贫”其实也算是金融的一种。
3. 2017年农村农民必知的最新土地政策有哪些
2017年农村农民必知的新土地政策有哪些?
1、明确土地确权完成时间
国土部、财政部、农业部在2017年1月6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明确到2018年底,完成权属清晰、无争议的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7、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新要求
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有序开展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统筹安排各项土地利用活动,加强农村土地利用供给的精细化管理,为农村地区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做好服务和保障。
(3)2017最新农村政策扩展阅读
土地管理法是指对国家运用法律和行政的手段对土地财产制度和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所进行管理活动予以规范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于1986年6月25日经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1987年1月1日实施。此后,该法又经过了三次修改。
4. 2017年农村土地六大政策变化,农民朋友知道么
在农村,土地是农民最关心的话题,因为这几年政策在不断变化,每年都回不一样,今年同样也是答不例外的,有六大变化农民一定要知道。
一、农村闲置的土地将被回收
土地被回收已经传的轰轰烈烈,然而还有很多农民不相信这个是真的,依旧我行我素的,而今年国家对这个问题也是很严重,已经展开了一些列的行动。
二、第二轮承包期限将会出台
大家都知道这个,土地承包将在2028年展开新的一轮,国家对此也发了很多文件对此来做铺垫,从这些文件中我们看出,国家希望延长土地承包的期限,土地改革的方向也是规模化经营。
三、农村中建房更加严格了
在新农村建设的推动下,不合理的旧建筑会被拆除,农民在获得补偿的时候也不能随意乱建房屋了,建房现在审批也很严格了。
四、农村加速改革宅基地
现在,我国的宅基地不能进行自由买卖了,但是有偿退出在一些地区开始试点了,改革宅基地,集体经营建设入市已经在路上了。
五、农村自行开垦的宅基地不能进行确权
国家现在规定荒地属于集体和国家的,自行开垦的土地不能进行确权,而且还会被无偿收回。
六、土地转变了方向,可持续利用发展
绿色、有机可循环的农业僵尸是以后几年的发展重点方向,改变传统的农业方式和结构是势在必行的了。
5. 2017年农村家庭农场的最新政策是那些
201612月30农业部召务议议通《农业部关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意见》2017农业农村经济工作新发展理念其农业供给侧改革做今农业改革主线补贴政策、项目资金、资源力量向规模农业倾斜 重改革:土制度改革 农村改革关键土新立看每重改革都先土始土农业农村安身立命根本切农业产业根源都能追溯土现要走农业现代化道路要土入手土确权二三权置确权才能保证集体所权农户承包权才能防止土私化才能保证家民利益尤其集体建设用、农村宅基 三权置目要搞农村土三权置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即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户等)带钱 重改革二:补贴改革力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带作用 近两政策发布规律看家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即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户等)政策都围绕着核带性论扶持资金优惠政策都非明显突特点 农村片广阔农业关于衣食住行产业政策实施项目运行都要具体落实经营主体带性十重要通经营主体带作用带周边共同发展共同走现代化农业致富道路2017补贴扶持资金重改革 增调 增总量惠农补贴都增并且增幅明家加农业改革力度补贴面仍呈涨趋势 调结构例2016推行三补合谁发发少问题进行调整随着改革发展未政策相应调整调整指发放式发放间等跟咱息息相关 重改革三、农业金融始发力撬亿万农村市场 农业产业化、农民职业化、农村社化新趋势于家庭农场、专业户、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说何发挥效用发展模式至关重要例基+农户取错效2017家主体功能更加明确工亦台相应政策支持 要发展农业改变农村面貌光产业够所农村金融定要快速发展起简单说信贷贴息贷给钱;项目给贴息包括说精准扶贫其实算金融
6. 2017年国家对农村的补贴都有哪些
重大改革一:土地制度改革
农村改革的关键就是土地。从新中国成立以来,可以专看到,每一次重大的改革都是先属从土地开始。因为土地是农业农村安身立命的根本,一切农业产业的根源都能追溯到土地上来。那么,现在中国要走农业现代化的道路,也要从土地入手。一是土地确权,二是三权分置。只有确权才能保证集体的所有权和农户的承包权,才能防止土地私有化,从而才能保证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尤其是集体建设用地、农村宅基地。
三权分置的目的就是要搞活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带来了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即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然后会带来了钱。
7. 2017年农村宅基地新政策是什么
未经批准占地建房,均属于违法占地行为。以下规定供您参考。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盛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
8. 2017新三农政策内容是什么意思
2017年,由农民日报社主办的“宣传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暨2017三农发展大会”在京召开。会议确立了当年的三农政策的主要内容有:
一、主要目标是增加农民收入、保障有效供给。把“农民增收”放在第一位,衡量改革成不成功,不仅要看供给体系优不优、效率高不高,更要看农民“钱袋子”是否鼓起来,要着眼农民、关注农民,得让农民有活干、有钱赚。
二、主攻方向是提高农业供给质量。要以市场为导向,紧跟消费需求变化,不仅要让人们吃饱、吃好,还要吃得健康、吃出个性。不仅满足对优质农产品的需求,还要满足对农业观光休闲等服务性需求,满足对青山绿水的生态化绿色化需求。
三、根本途径是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要用改革的办法,推动发展由过度依赖资源消耗、主要满足“量”的需求,向追求绿色生态可持续、更加注重满足“质”的需求转变。要从根本上解决农业结构性矛盾,不能再让农产品产出来卖不出去。
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调整:
1、调优产品结构,突出“优”字。消除无效供给,增加有效供给,大宗农产品的要瞄准“优质专用”,其他农产品要瞄准“特色优势”。
2、调好生产方式,突出“绿”字。推行绿色生产方式,修复治理生态环境,既还历史旧账,也为子孙后代留下9生产和发展空间。
3、调顺产业体系,突出“新”字。着力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促进三产深度融合,实现农业“全环节升级、全链条升值”。
(8)2017最新农村政策扩展阅读:
1996年,温铁军将"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概括为"三农"问题。2003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首次将"三农"问题纳入报告,强调"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系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在中国快速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过程中,"农村空心化""农业边缘化"和"农民老龄化"等现象日益突出,已经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新三农"问题。"新三农"问题的衍生有深刻的时代背景、内在动力和制度根源。破解"新三农"问题必须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之间人口和资源的自由流动及公共服务的均衡分配。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和农民工作。2004年,在宏观调控中注重加强农业,实行一系列更直接、更有力的政策措施。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保护和调动了农民积极性,农村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局面。粮食生产出现重要转机,农民收入实现较快增长,农村改革迈出重大步伐,农村社会事业取得新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