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请问湖北省荆州市对待拆迁补偿问题有哪些规定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
三、(四)严格专拆迁安置补偿属。棚户区改造以实物安置为主,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被拆迁人,通过相应保障方式优先安排。
1实物安置。按照“拆一还一,不找差价,保底还迁,优惠配售”的原则进行就地还建安置。
2货币补偿。被拆迁人同意货币补偿的,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建筑结构、成新、楼层、朝向、土地利用率、用地取得方式等因素,以同区位普通商品房的市场价评估确定补偿价款。
3最低保障。对人均面积不足15平方米的城镇低收入家庭,按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安置。
② 2020年荆州政府对旧城改造拆迁户是否有新政策,让拆迁户无压力购房
2020年好的政策很多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这个是全国性的
③ 2020荆州拆迁户为什么买房有压力,拆迁款到底能否买到新房
按我们当地拆迁补偿是不足以买到心仪的房子,你需要自己填补一部分。补偿与新房是有价差的。如果是城中村拆迁那可就发财了。
④ 湖北省新农村建设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
湖北省新农村建设拆迁赔偿标准是依据土地管理法,由各个省市政府部门制定的。具体法律条文如下:
农村拆迁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第四十八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⑤ 湖北荆州农村住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您好,你是农村来房自屋拆迁还是城市的?
(1)如果是农村(集体土地)的,农村的房子拆迁有三种补偿方式,1. 有条件的,优先采取宅基地迁建安置,另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2. 纯货币补偿,就是房屋重建成本价+宅基地地价;3.房屋置换,相同地段按面积最低1:1;
(2)如果是城市(国有土地)的,城市的房子有两种补偿方式:1.房屋置换,相同地段最低拆多少补多少;2.货币补偿,最低是周边房地产市场价;
我只能提供上述法律规定的标准,没有办法给您确定具体的数额,具体多少钱一平米,需要根据当地的物价、地价来评估和计算,一般最低是重建成本价。
⑥ 荆州市江陵县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农村拆迁补偿,各地有不同的标准,关键是看该地被征用三年前的平均产量.征收耕地的土地补专偿费,为该耕属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在江陵,各乡镇对拆迁房屋补偿标准都不一样,没有针对性,也没有参照性。但有些东西是可以协商的,如房屋的装潢评估、家庭的生活困难等因素都可以作为房屋补偿标准一同考虑的。
⑦ 荆州房价什么时候下跌!荆州拆迁居民拿着补偿款苦等!
答: 荆州房价近2年下跌的可能性不大
如有疑问
请继续追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