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建设新农村国家有什么政策
政策一:三权分置
实现乡村振兴,关键在于深化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引导和促进资本向农村农业集中,实现农业生产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和农业产业的结构优化,促进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切实提升土地产出效益和抗风险能力。
政策二:乡村振兴
我国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的现状亟待解决,具体体现在城乡居民收入绝对差距逐年加大,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差距明显,教育、医疗资源分配不均衡等方面。
政策三:粮改饲
粮改饲,是农业村业部开展的农业改革,主要引导种植全株青贮玉米,同时也因地制宜,在适合种优质牧草的地区推广牧草,将单纯的粮仓变为“粮仓+奶罐+肉库”,将粮食、经济作物的二元结构调整为粮食、经济、饲料作物的三元结构。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1)新农村建设哪些公共服务扩展阅读:
土地权属分为国有土地和农村集体土地两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指农民从事二、三产业及其居住生活的空间承载地,包括农村居住用地、农村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用地、村办及乡镇企业用地等。
推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进入市场,与国有建设用地享有平等权益,有利于形成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的土地价格,建立与城镇地价体系相衔接的集体建设用地地价体系,促进土地在竞争性使用中实现更合理的配置。
《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确定了依法依规、便民高效、因地制宜、急需优先和全面覆盖原则,即必须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推进;坚持将便民、利民、护民要求贯穿全过程,同时尽可能提高效率。
② 新农村建设包括哪些内容
内容介绍:
(1)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经济建设,主要指在全面发展农村生产的基础上,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2)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政治建设,主要指在加强农民民主素质教育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和农村法制建设,引导农民依法实行自己的民主权利。
(3)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文化建设,主要指在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的基础上,开展多种形式的、体现农村地方特色的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4)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社会建设,主要指在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公共事业投入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农村的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加强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以期实现农村幼有所教、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愿望。
生产发展,是新农村建设的中心环节,是实现其他目标的物质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好比修建一幢大厦,经济就是这幢大厦的基础。如果基础不牢固,大厦就无从建起。如果经济不发展,再美好的蓝图也无法变成现实。
生活宽裕,是新农村建设的目的,也是衡量我们工作的基本尺度。只有农民收入上去了,衣食住行改善了,生活水平提高了,新农村建设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乡风文明,是农民素质的反映,体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只有农民群众的思想、文化、道德水平不断提高,崇尚文明、崇尚科学,形成家庭和睦、民风淳朴、互助合作、稳定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蓬勃发展,新农村建设才是全面的、完整的。
村容整洁,是展现农村新貌的窗口,是实现人与环境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新农村呈现在人们眼前的,应该是脏乱差状况从根本上得到治理、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民安居乐业的景象。这是新农村建设最直观的体现。
管理民主,是新农村建设的政治保证,显示了对农民群众政治权利的尊重和维护。只有进一步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完善村民自治制度,真正让农民群众当家做主,才能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真正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
(2)新农村建设哪些公共服务扩展阅读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指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按照新时代的要求,对农村进行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建设,最终实现把农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
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实质: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质是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发展、全面进步,以推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进程。
1.农村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2.农村要从实际情况出发,采取符合自身发展的措施,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
3.坚持对内进行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外坚持开放,充分吸收和利用外来的资金、人才以及一切可利用的先进文明成果来发展自己;
4.要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
③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涵盖了哪些方面
农村社区,既有别于传统的行政村,又不同于城市社区,它是由若干行政村合并在一起,统一规划,统一建设,或者是由一个行政村建设而成,形成的新型社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既不能等同于村庄翻新,也不是简单的人口聚居,而是要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在农村营造一种新的社会生活形态,让农民享受到跟城里人一样的公共服务,过上像城里人那样的生活。它由节约土地,提高土地生产效率,实现集约化经营为主导,农民自愿为原则,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为目标,让农民主动到社区购房建房,交出原来的旧宅用于复耕。实现社区化之后,农民又不远离土地,又能集中享受城市化的生活环境。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农村社会建设相对滞后、公共服务资源匮乏的问题凸显;农民在解决温饱、基本实现小康之后,对居住条件和生产生活环境也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就是要不断满足农村居民的这些要求,逐步打破城乡二元结构,让他们共享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所带来的物质和精神文明成果。2009年10月发布的《关于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中明确提出:“以中心村为核心,以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为契机,用5年左右时间实现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为抓手,积极稳妥推进迁村并点,促进土地节约、资源共享,提高农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逐步实现农村基础设施城镇化、生活服务社区化、生活方式市民化……”
2.新型农村社区与新农村的区别有哪些:
一是人口集聚规模的变化,按照河南省建设厅的要求,2009年,各地组织建设的中心村、基层村,只要求中心村人口要达到2000人以上,基层村人口要达到800人以上,而现在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人口集聚规模要达到5000人以上,其他地市,如许昌市,新型农村社区人口集聚规模要求要达到10000人以上。
二是有效服务半径的变化,新农村建设中,在村庄布局方面对农村生产服务半径要求是必须满足农民生产需要,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服务半径要求是,各新型农村社区布点,社区与社区之间的间距不能少于2公里,社区与乡镇集镇区、社区与城市规划区之间也不能少于2公里。
三是社区职能的转变,新农村建设是在让农民不摆脱土地耕种的情况下,进行的建设,不强制要求居住户型,主要以改变农村生活环境为目的。而新型农村社区是在农村土地流转和宅基地有尝收回工作不断深入的情况下,要求大部分农民摆脱土地耕作,建设的纯居住性社区,实现土地的规模化生产,便于大型机械进入田间,节省人力物力,节约集约使用建设用地。使大部分居民从事第二、第三产业,进行粮食等农作物的再加工,或参加产业生产等。
四是住房条件的改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将不再批准或尽量少批三层以下农村居民住宅,而是以市场化手段,委托开发商协助建设四层以上单元式住宅或小高层建设。
五是服务设施的改善,以往建设新农村,由于中心村、基层村人口集聚规模过小,政府财政投资造成了撒糊椒面现象,使大部分村庄建设不能得到政府的扶植,村庄内脏、乱、差现象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会撤底改变这种现象,社区住宅由具有开发资质的开发商统一建设,采取置换、低价出售等方式吸引周边群众,社区内道路、水电等设施由政府负责买单,或以社区捐助等形式,统一建设、统一开发,使广大农村群众能得到更多的实惠。
3.为什么现在要求所有的村庄全部停止个人和新农村建设?
相信大家从各类新闻媒体都有所了解,为了推进城镇化进程,实现中原经济区建设目标,从2011年11月23日开始,市委、市政府就开始筹备商丘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2009年各县组织编制的村庄布局规划与村庄规划已经无法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如果各地仍然按老的村庄规划进行建设,如果再让农村居民在老宅基地上继续建房,重复建设只会对个人财产方面造成更严重的损失,建成的村庄也无法满足人口集聚规模不断增加的需要。商丘市提出的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的目标是:五年内,要完成50%以上的社区建设和村庄迁并工作,最迟到2020年,也就是8年时间,各县要全部完成所有社区建设和村庄迁并任务,如果我们再在老宅基地上建设,新建的房子就等于只能居住不到五年时间。对未经批准进行的一切建设,政府是不负担任何拆迁补偿费用的,如果继续进行无序建房活动,只能给广大农民群众增加不必要的个人财力浪费。因此,市政府要求各地要严格控制各类涉农建设,避免造成进一步的浪费。
4.为什么现在各县都没有任何关于农村规划建设的动静了?
大家都应该明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不是直接提出号,就直接进行建设的,所有建设,如果没有提前规划,都会造成一定的不良因素。市委、市政府在12月8日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推进会上,也明确提出,所有社区建设,必须规划先行,并严格指出,各地要坚持做到没有规划,不进行任何建设,不搞任何没有规划的建设。所以,现在市委、市政府各部门都在根据会议精神,积极修订各类政策方针,正在组织修编村庄布局规划。只有先把社区布局选好定好,才能编制每个社区的建设规划。
规划部门要严抓各地的规划法培训和规划宣传、规划成果公示工作,每季度都要开展培训,对各县规划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村镇规划管理人员进行规划法普及培训,对所有乡镇长书记、所有村组干部进行规划法培训。
④ 新农村建设都有哪些规定
一、农村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包括: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二、建设用地规定
1、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可见,我国将集体建设用地分为乡镇企业用地、村民住宅用地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
2、只有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才能入市,而不是所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经营性建设用地,是指以纯粹盈利为目的,进行相关建设的土地。
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包括“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由此可见,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方面,只有乡镇企业用地才符合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性质,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才能入市。
(4)新农村建设哪些公共服务扩展阅读:
《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各地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开展土地登记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对推进土地市场建设,维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受当时条件限制,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整体滞后,有的地区登记发证率还很低,已颁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大部分只确权登记到行政村农民集体一级,没有确认到每一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这与中央要求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现实需求不相适应。
明晰集体土地财产权,加快推进这项工作的任务十分紧迫繁重。按照中央有关要求,到2012年底要把全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同时加快推进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确定了依法依规、便民高效、因地制宜、急需优先和全面覆盖原则,即必须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推进;坚持将便民、利民、护民要求贯穿全过程,同时尽可能提高效率。
在中央有关文件总体要求下,允许各地根据自身条件,在满足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和管理需要前提下,进一步细化政策;对开展综合整治和需要流转的农村土地,优先进行登记发证,为整治和流转提供条件。
尽快完成综合改革实验区、农村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地区、城乡接合部等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满足改革发展和稳定需要。全面覆盖原则即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应覆盖到全部农村集体土地,包括林地、草地等 。
⑤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政策有哪些
这些课本的东西你认为可以再网上能找到吗,要我帮你查阅图书馆吗。
我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帮助你,居然吃力不讨好,自己的功课不做,不好好学习
你的问题是没有答案的,除非你去大量查阅学校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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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农村建设与农村经济增长、全社会经济结构调整的关系及其政策含义
1.农业增长方式与农民收入增长的关系。近些年随着我国农业经济专业化水平的提高,除非农民的耕作或经营规模有所扩大,否则,农民的收入水平没有因为专业化水平变化而提高;引起显著变化的是农民的劳动时间在缩短。所以,农业经济成长是一个加强农民隐性失业的因素。
2.中国特色的城市化过程。解决农村隐性失业要靠城市化。从现实看,中国的劳动要素分配还不是一个符合现代化要求的格局,新农村建设不可能是建造一个居住7亿5千万人口的300万个自然村的“集合体”。这个逻辑要求我们关注新农村建设与城市化的关系,并提出关于“积极的城市化政策”的建议。
3.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研究。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对国民经济整体发展水平究竟有何影响?这个问题回答清楚了,农业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这一核心经济政策才能论证清楚。课题组将从国民经济各部门协调发展的内在关系入手进行研究,以期在理论上说明农村发展水平对国民经济整体协调发展影响。
(二)新农村建设中国家投入的规模、机制及其相关政策研究
1.更加自觉地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依据是什么?
2.国家财政投入农村资金的效益如何保障?2006年,中央财政对农村的投入计划达到3400亿元人民币,但这笔资金的使用效率如何为各有关方面所关注。按我们的初步研究,支农资金使用十分分散,多头管理问题相当突出。这种情形与支农体制很有关系。
3.目前关于农村社会保障的发展出现了新的约束因素,一是国家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使得国家对农村社会保障的投入有所增加,二是建立农村社会保障的压力日益增大。在这种背景下,需要对农村社会保障继续深入研究,以适应国家政策调整的需要。
4.长期以来,农村基础设施研究是一个薄弱环节。在新农村建设的大背景下,国家在农村投入的重点是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研究的主要问题包括:国家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效率维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同方面的关系;农村基础设施的维护机制等。
5.农村政策体系协调性研究。目前,我国农村政策可以分为大约10个方面,总体上看,这些政策对我国农村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政策的不协调问题比较突出,一些政策的实施成本比较大,政策落实的部门扯皮现象比较严重。同一领域的许多农村建设内容也存在政出多门现象。需要对这方面的问题做一个综合性的整理和分析,并提出整改建议。
(三)新农村建设的微观政策研究
1.农产品供求平衡与农村市场体制研究。近年来,我国农村研究领域对农产品特别是粮食的供求平衡有了深入研究,但这个研究在农产品供求的预测方面还没有显示很好的效力。农村市场特别是粮食市场的改革近年来迈出了较大步伐,但国家对农产品市场的调控政策还存在一些问题。统筹部署农村市场中农产品销售和工业品购进体制的改革还做得不够,问题不少。
2.农村金融发展研究。
3.农村土地关系研究。在农村土地流转方面的研究文献可谓汗牛充栋,但意见很不统一。农村宅基地研究是薄弱环节。对未来我国土地制度改革的可能走向,必须提出论证严密的研究结论。
(四)新农村建设中社会事业的发展与乡村治理机制研究
1.乡村政治研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重点内容:第一,中国共产党在村庄层面上发挥的职能和作用,村委会在村庄发展中的定位和作用,党支部和村委会之间的关系;第二,村庄选举的具体形式、程序、原则和结果,以及其结果对不同地区的村庄发展所起到的不同作用和影响;第三,村庄其他基层组织、宗教组织和非正式组织(例如宗族、家族)对乡村治理的影响。
2.乡村公共服务和公共财政研究。公共服务和公共财政已经成为目前学术界讨论的重要问题。但以往人们的讨论往往只停留在乡镇或乡镇以上政府的层面上,而缺乏对村庄层面的研究。村级公共财政已成为基层财政研究中最薄弱的一个环节。但它却直接关系到农民收入和农民负担。在新形势下,我们将结合农村税费改革等政策讨论公共服务和公共财政存在的问题、影响和形式,探索进一步发展的经验。
3.乡村社会事业发展及其管理研究。农村发展差别较大的方面,不仅仅表现在经济上,而且还表现在文化教育和社会福利管理上。由于国家在该方向上没有规定统一的标准,而村庄又是自治单位,因而导致了文化教育和社会福利管理体现在各个村庄上有较大的差异。从这点出发,我们将研究社会福利的层次、差别、原因以及社会保障和社会管理。
4.乡村农民组织发育及其作用研究。农民经济组织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已经得到广泛研究,但从近几年的观察看,农村各类组织已经广泛涉及农村社会活动,并在农村社会进步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关于农民自治组织(包括各类农民协会等)的作用目前还存有争议,需要通过调查和理论研究对相关问题做出回答。
三、课题欲突破的难点及主要创新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践需要理论和政策研究回答的问题分为两类,一类问题是原有的制约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所导致的一直没有解决的问题;另一类是新农村建设中出现的新问题。相应地,为解决问题所进行的政策调整和新政策体系的构建也分为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宏观经济社会体制方面的政策调整;第二个层面是农村和农业自身政策的调整。从逻辑关系上,研究的路线是实践——政策——理论,在现实经济生活和实际的研究工作中,实践、政策和理论三者是互动的关系,但以政策研究为突破口。研究工作创新的可能性也在这里。新农村建设的实践中实现政策调整的难点主要集中在下述三个方面,提出政策调整的建议、体现研究工作创新性也表现在下述三个方面。
(一)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滞后,部门既得利益固化的局面没有得到改观,严重影响国家支农效益。整个“十五”时期,国家对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投入明显增加。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投入达11300亿元,年均增长17%,是改革开放以来投入最多、增长速度最快的时期之一。但第一个问题是口径不清,“三农”支出如何界定?究竟应该包括哪些科目?实际上仍较模糊,其中有相当一部分资金并不是直接用于农业、农村和农民的。第二个问题是即使按这种口径,支农资金的比重也在下降。因此必须深化宏观经济体制的改革。
(二)国家财政资源的分配和投放仍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体现在专项资金的投入上。我国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中,专项资金占很大比重,市场配置资源的比重在缩小。专项资金的问题首先不在于比重和数额的大小,而是其分配的方式。新农村建设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伟大而艰巨的事业,需要整合分散在各部门的资源,集中财力为农民办大事,办实事,但调整国民收入再分配格局,也就意味着调整原有的部门利益格局,剥夺或削弱某些部门或集团的权力,其难度之大不言而喻。
(三)政府职能和管理模式尚未转变,保障社会和谐的乡村治理机制尚未形成。全面取消农业税后,乡镇和村级组织应由统治型转为服务型的管理模式,可是当前在许多地区传统的管理模式和干部考核机制仍占据主导地位。
在力求对上述三个方面问题回答中做出创新性研究的同时,我们拟利用先进的经济分析工具对下述若干技术 性问题着力进行研究,以弥补以往研究的不足。
1.新农村建设的核心目标是生产发展、农民增收,但从我们的初步观察看,如果经营规模不变,农业生产方式的进步并不能直接增加农民收入,而只是节约了农民的劳动时间。对于这个初步的观察结论,要在研究中进一步给出确切的回答。
2.国家财政对农村的投入在规模上和效益上都有一些不大清楚的地方。要勾勒出这方面的清晰现状,需要做大量研究工作。
3.城市化过程综合研究。在现有进城务工农民中,究竟有多少农民愿意放弃土地定居城市?中国村庄的结构性衰落趋势已经发生,这种趋势在未来会有什么表现?中国要不要实行积极的城市化政策?如何实行?回答这些问题很重要,需要认真的调查分析。
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研究。我们现在强调水、电、路、气以及文化、医疗等基础设施,而仓储、物流配送中心、信息交换平台等现代基础设则常常被忽视。按照动态的过程(考虑到乡村人口的减少等),所有这些基础设施按照什么标准建设?投资机制如何建立?究竟需要多少资金?目前,我们对这些问题并不清楚,也影响到政策的连续性。
5.农产品供求平衡与农村市场体制研究。近年来,我国农村研究领域对农产品特别是粮食的供求平衡有了深入研究,但这个研究在农产品供求的预测方面还没有显示很好的效力。我们在这方面还需要更深入研究。
6.乡村两级公共管理机构职能与财源关系研究。这方面相关的研究比较多,但我们遇到的根本问题是责任与权利的对称机制的建立。进一步说,要通过省以下的分税制的完善来解决这个问题,但对这一点的研究工作还很缺乏。
7.关于反映农村发展水平的指标体系的建立。这方面已经有了一些研究,但这方面的研究需要在认真调查研究和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完成。研究工作需要全面考虑我国农村发展的实际以及已经建立技术指标的可行性。
四、课题的研究价值与意义
由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史无前例的伟大历史任务,在落实和执行过程中尚未解决的老问题还将成为发展的制约因素,同时还会遇到许多新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现有的理论储备和现行的政策体系显然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必须进行理论创新和政策调整,这是理论工作者和决策者及政策执行者面临的新挑战,能否应对这些挑战关系到新农村建设的成败。因此,探索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基础理论,研究和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政策体系,具有重大的学术和理论价值。
党中央明确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这一方面说明“三农”问题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也说明解决“三农”问题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过去的经验证明,仅仅是在农业和农村领域推行的改革措施,往往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症结不在农业和农村本身,而在于与农业和农村经济密切相关的宏观经济体制和政策导向。我们过去强调,解决农业问题,要大力发展非农产业、乡镇企业,促进工业化进程;解决农村问题,要推进城镇化,促进小城镇的建设;解决农民问题,要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鼓励农民进城。当一部分农民转移出去,城镇化进程加速,非农产业发展了,留在农村从事农业的这部分农民如何发展?中国的农业如何更具有竞争力,既保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又能使务农劳动者的收入增加?在更加自觉地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的大背景下,乡村治理结构应如何改革与完善以保证农村的经济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应如何加速农村的政治民主化进程和法制建设,使农民的权益更好地得到维护?正是在这个大背景下,中央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因此,创新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密切相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体系,从宏观经济体制和农村发展两个层次相应进行政策调整,有效解决新农村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必将对农村的经济社会实践活动产生正面影响。本课题的研究成果和从中所引申出来的结论,一定意义上可以给中央有关部门进行决策提供重要的依据。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涉及到亿万农民的战略决策,是党和政府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从本项研究中所形成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能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建议对于推动这项伟大工作的进展、保证这项事关全局的事业的成功都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