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成都市新都区农村原建设用地不足,新建住房用地申请怎么办
一、服务对象
1、凡符合建房条件的本镇村民,新建、迁建、扩建、改建、翻建住房,以及房屋加层、建造副舍、围墙等。
2、虽户籍不在本镇,但有房屋在本镇的需维修的居民。
二、申请建房用地的条件
1、因国家建设或者镇、村建设拆迁的居民户;
2、同户居住人口中有二个或者二个以上未婚者,其中一人达到结婚年龄,要求分户建房的居民户;
3、低于应享受标准面积的居民户;
4、区人民政府规定可以申请用地的其他居民户。
三、需提供资料
1、申请报告;
2、户口簿(原件);
3、原有房地产权利证明(原件);
4、农村个人建房申评审核表(一式四份);
5、农村个人住房转让申请审核表(一式四份,仅限房地产转让的填写);
6、有关协议;
7、其它应提供的资料。
四、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祛》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4、《成都市城市规划条例》
5、成都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条例》
6、《成都市农村个人住房建设管理办法》
7、其它有关法律
五、办事程序与时限
1、办事程序
(1)建房户提出申解
(2)村委会讨论签署意见
(3)镇人民政府审核
(4)区规划局、房屋土地管理局复核
(5)区人民政府批准
(6)建房户缴纳有关费用
(7)镇政府核发建房许可证2、时限由于农村个人建房用地,实行村、镇、区三级审核,镇汇总报批的模式,其审批时限一般为半年一次。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1、拨地定桩费,依据护价房<97>150号规定,收取定桩费100元;
2、保证金,依据《成都市农村个人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规定,收取保证金;
(1)建房用地保证金,土地及建筑备为每间1000元
(2)对暂不拆除老房,应缴纳拆除老房保证金,按建筑面积平方米3 0 0元
(3)土地垦复基金,依据沪财农<1995>46号文规定每平方米7.5元(4)耕地占用税,由财政部门征收
七、其它事项
1、经审核不同意农村个人建房用地申请的由用地机关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2、农村个人建房应当在取得批准通知书之日起一年内竣工,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竣工的。经镇人民政府同意,可延续改工期,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3、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面积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不予批准;
4、农村个人不得非法占用土地回擅自建房,违者按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㈡ 成都新都区农村拆迁补偿是否太低
补偿低了可以不签定补偿协议
㈢ 新农村建设规划 改造对比图(改造前与改造后)!
兄弟你可以去一些专门的网站看看,建筑类的论坛。在这里是白耽误时间! 兄弟给个最佳答案谢谢!
㈣ 新都周围哪有新农村
马家,三河,泰兴,木兰,军屯,新民,新繁,白水,斑竹园
㈤ 新农村规划
转载:http://tieba..com/f?z=875086229&ct=335544320&lm=0&sc=0&rn=30&tn=PostBrowser&word=%B0%B2%C7%F0&pn=0 关于新农村建设 。设计农村盖楼
一、新农村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对全省农民住房全部拆除,合村并点,让农民全部住进盖高楼,建立新型农村社区(俗称万人村),实行城市化管理。自2009——2010已在各市全面推开,农村住房改造规模空前,史无前例。
二、新农村建设的运作方式:各乡镇政府的“合村并点盖楼计划”经上级政府批准后,自行组织实施。乡镇政府在获取批准后,在丈量村民住宅和评估村民房产价值后,在规定时间内拆除农民住房。盖楼即新农村房地产开发权由地方政府授权相关人组织实施。
三、待拆除的农民房产估值一般为每平方300——400元,地方政府组织开发的楼房一般是每平方600——700元或更高一些。农民要想住同样面积的楼房就需要每平方倒贴300——400元或更高。
四、省市级政府对县乡政府的激励措施:1、每从农村农民住房中腾出1亩地,补贴20万元。2、腾出的土地可以流转,招商、拍租,以获取收益。3、农民被集中规划到大型社区后,可以将农民承包的耕地因地制宜地集约经营,即将土地转包给种田大户,规模化经营,失地农民可以到土地承包大户当“农业工人”。
五、农民的真实情况:
1、处于被动消极甚至抵制状态。
2、大部分表示无力承担购买、搬迁、装修楼房费用,必须借贷,不能承受这样的经济压力。
3、大部分认为不符合农村生产生活现实,对大量农民住房强行拆除属于历史上罕见的败家子行为,是对农村农民财产和经济的严重侵犯与剥夺,令人难以容忍。
4、新农村建设是扰民劳民伤财的行为,是对农民的敲诈。
5、政府组织开发的楼房属于劣质楼房,其安全和使用年限远没有农民自己盖的房子质量高,寿命长。一旦地震“万人村”就会变成“万人坑”。
6、相当多的基层政府为了政绩和经济利益,在舆论宣传方面弄虚作假,欺下媚上;在操作上则是强迫农民就范。
7、农民人心惶惶,极度不安,产生了很大的焦虑和恐惧心理。极度愤懑而又无可奈何。对未来的生活迷茫而不知所措。
新农村建设的本质探讨:
1、 脱离了党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方向,没有认清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在于发展农村生产力,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切实增加农民收入。错误地认为新农村就是农民住楼,就是搞城市化。
2、 背离了党中央倡导的科学发展观,违背了农村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当前山东农村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极不平衡,农村生产力总体水平并不高,农村经济十分薄弱,物质和精神文化尚处于较低的层次,在这种情况下,搞这样的全体农民住楼运动,违背了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规律,背离了科学发展观。
3、 脱离了实事求是的原则,背民心离民意,对农村经济的发展有害无益。山东农民生活还没有达到小康水平,农民生活还很不富裕,经济承受能力非常有限,经不住折腾。在这样的新农村运动中,不仅会使农民返回赤贫状态,而且还会使大部分农民背上沉重的经济负担,大大降低农民的经济能力,属于一次性把农民的口袋掏空,是涸泽而渔的行为,最终致使农村经济陷于长期滞停状态,釜底抽薪,农村经济将彻底伤失可持续发展力。
4、 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埋下社会动荡的根源。假如在合村并点之后,农村土地实行集约经营,意味着大批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不仅进一步削弱农民生存和增收的基本物质条件,而且,集约经营的土地由于机械化作业,大量出现“农民工人”的虚梦将落空,致使大部分农民成为无业流民,从而为中国社会的稳定带来可怕的隐患。凡是稍微有点历史知识的人都明白,中国农村的稳定是中国社会稳定的支柱。
5、现阶段的新农村建设之所以被基层政府急不可耐地贯彻执行,让农民住楼、改善居住环境的背后,凸显的是巨大的经济利益,是经济利益的驱动使然。一是从合村并点、拆迁民房中腾每出1亩地,补贴20万元,这里面有巨大的经济利益。二是腾出的土地可以流转,招商、拍租,也可以获取巨大的收益。三是,农民们住楼时缴纳的每平方差额费用将是巨大的经济收入。所以为农民盖楼、让农民住楼的背后隐藏着巨大的经济利益,这才是问题的本质。关键是政府所追求的经济利益,完全是取之于农民,是与民争利的行为。
由上观之,尽管新农村建设方式也许是出于急于建设新的农村,但有可能在具体操作上存在与民争利、扰民的现象,有操之过急之嫌。在执政观念上还需要进一步领会党中央关于新农村的真正内涵。此举应当因地制宜,在充分尊重民意的基础上进行,切不可一哄而上,严重影响干群关系,影响国家稳定的大局,应当切实从发展生产力的角度维护和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涸泽而渔的方式不可取。 现在村里三、四十岁以下的年轻人没几个,都是五、六十岁以上的老人,都没有很好的经济来源,也没有上万元的存款,用什么来补上旧房换楼房的差价?他们只想安逸平淡地终老,要这偏远的豆腐渣楼房给谁?子女肯定不要!他们都老了,也没有爬楼梯的能力了。在农村,老百姓可以自己种点儿地,自给自足,地里拾一把柴草就可以做饭,到了楼房里光是水电费、物业管理费也交不起!农田被收回,老百姓承包不起大片的土地,只能给“地主”当“长工”,到时候,都是机械化,10个人可以干100个人的活,有90人失去了经济来源,每月一千元的工作,500元都抢着做。十几个人的小厂也全部被强行拆迁,因为他们没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属于违法建筑,一律拆除,他们都是投入了全部身家,甚至有些是东凑西借还有贷款,政府根本就给不了多少补贴,规划的新场地动辄几十万、上百万,还要盖厂房,他们根本就用不起,也就倒闭了,大量的农民没了第一职业和第二职业,也没了经济收入。现在像我这样会用电脑的农民又有几个?希望有良知的政府官员给我们这些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农民一条活路吧!!!
㈥ 在哪里有新农村村镇规划图村一级的。
国匠论坛http://bbs.caup.net/read-htm-tid-9509.html
里面有各级别的规划,上面的网页是北京市门头沟某村庄规划。
㈦ 新农村建设下水沟改造工程要规刬图吗
新农村建设下水沟改造工程,一般都都是不需要规划图的。
㈧ 请问新都,新民高祖社区有新农村建设吗
解答,
有啊,
事实上
都有新农村建设规划的,
我们这里建设得越来越好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