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建设美丽乡村需要政府提供什么样的政策和服务
自"美丽中国"概念提出以后,各级政府十分重视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近年来中央一号文件中又将建设"美丽乡村"作为奋斗目标,要求"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加快编制村庄规划,推行以奖促治政策,以治理垃圾、污水为重点,改善村庄人居环境;制定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抓紧把有历史文化等价值的传统村落和民居列入保护名录,切实加大投入和保护力度"。全国各地再次掀起建设美丽乡村的浪潮,"美丽乡村"建设已成为中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代名词。
在国家的大力号召下,全国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对当地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提出了具有指导意义的发展政策,例如湖州安吉县在县委十二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上,正式提出"中国美丽乡村"计划:即用10年左右时间,把安吉县打造成为中国最美丽的乡村,使之成为继"中国竹乡"、首个"全国生态县"之后的第三张国家级名片;受安吉县"中国美丽乡村"建设的成功影响,浙江省制定了《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广东省增城、花都、从化等市县从2011年开始也启动美丽乡村建设;2012年海南省也明确提出将以推进"美丽乡村"工程为抓手,加快推进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步伐;河北省为鼓励和引导全省各地积极打造"环境整洁、设施配套、田园风光、舒适宜居"的美丽乡村,启动"环京津旅游带"工程,制定出台了《河北省美丽乡村评选奖励办法(试行)》,美丽乡村评选每年举行一次,对评选出的100个美丽乡村,省财政给予每村200万元奖励;2012年秋季,安徽省委省提出了要建设"美好乡村"的宏伟计划,编制了《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规划(2012—2020年)》,总体目标定为建设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美好乡村。《规划》明确,从2013年开始,每年重点培育建设1500个左右中心村,全面推进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建设周期2年。每年治理10000个左右自然村,以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建设周期1年;北京郊区开展"一村一品"工程;河南省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工程等。
『贰』 新农村建设都有哪些规定
一、农村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包括: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二、建设用地规定
1、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可见,我国将集体建设用地分为乡镇企业用地、村民住宅用地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
2、只有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才能入市,而不是所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经营性建设用地,是指以纯粹盈利为目的,进行相关建设的土地。
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包括“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由此可见,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方面,只有乡镇企业用地才符合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性质,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才能入市。
(2)新农村建设和公共服务扩展阅读:
《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各地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开展土地登记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对推进土地市场建设,维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受当时条件限制,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整体滞后,有的地区登记发证率还很低,已颁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大部分只确权登记到行政村农民集体一级,没有确认到每一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这与中央要求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现实需求不相适应。
明晰集体土地财产权,加快推进这项工作的任务十分紧迫繁重。按照中央有关要求,到2012年底要把全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同时加快推进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确定了依法依规、便民高效、因地制宜、急需优先和全面覆盖原则,即必须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推进;坚持将便民、利民、护民要求贯穿全过程,同时尽可能提高效率。
在中央有关文件总体要求下,允许各地根据自身条件,在满足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和管理需要前提下,进一步细化政策;对开展综合整治和需要流转的农村土地,优先进行登记发证,为整治和流转提供条件。
尽快完成综合改革实验区、农村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地区、城乡接合部等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满足改革发展和稳定需要。全面覆盖原则即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应覆盖到全部农村集体土地,包括林地、草地等 。
『叁』 什么是新农村建设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指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按照新时代的要求,对农村进行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建设,最终实现把农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是一个新概念,自上世纪50年代以来曾多次使用过类似提法,但在新的历史背景下,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更为深远的意义和更加全面的要求。
新农村建设是在我国总体上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新阶段后面临的崭新课题,是时代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难点在农村,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没有农村的小康,就没有全社会的小康;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
世界上许多国家在工业化有了一定发展基础之后都采取了工业支持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发展战略。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已由农业转变为非农产业,经济增长的动力主要来自非农产业,根据国际经验,我国现在已经跨入工业反哺农业的阶段。因此,我国新农村建设重大战略性举措的实施正当其时。
(3)新农村建设和公共服务扩展阅读
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积极稳妥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快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素质,推动“物的新农村”和“人的新农村”建设齐头并进。
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政治建设,主要指在加强农民民主素质教育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和农村法制建设,引导农民依法实行自己的民主权利。
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经济建设,主要指在全面发展农村生产的基础上,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民的富裕,努力缩小城乡差距。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肆』 新农村建设的标准是什么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指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按照新时代的要求,对农村进行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建设,最终实现把农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
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积极稳妥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快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素质,推动“物的新农村”和“人的新农村”建设齐头并进。
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法制建设,主要指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同时大力做好法律宣传工作,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理念完善我国的法律制度。
进一步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提高农民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的觉悟和能力,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整体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依法进行,因此把保障农民利益和维护农民权利的相关制度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
是依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尽管宪法和法律对公民的权利和利益作了许多规定,但是在具体的法律制度方面,尤其是涉及农民切身利益法律制度方面还多有不完善之处而仍需大力加强,所以国家高度重视农村的法制教育与宣传工作,努力提高广大农民的法律认知。
『伍』 建设农村新社区和新农村建设的模式有哪些
发展农村社区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与有效途径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是新农村建设的基本内涵。
一、我国现有农村社区建设模式
从不同的视角可将农村社区建设模式作不同的归纳,实际上这些模式可能是相互交叉的。
1.从农村社区的建置及其边界来看,主要包括以下模式:
(1)一村一社区。这是在现行的村委会的基础上,一村只设立一个社区。该模式比较切合农村现行行政管理体制,村民的认同感比较强,有利于实施村民自治,且没有增加管理层和管理成本。缺点是村委会和社区合二为一,社团力量相对薄弱。该模式由四川省宜宾市率先探索,目前已有226个县市区实行了一村一社区的建置,占实验县市区总数的76.09%,是最普遍的一种模式。
(2)多村一社区。这是在相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中,选择中心村或较大的村为单位设立社区,形成的农村社区村委会农户模式。该模式的优势在于社区服务少了行政色彩、多了专业特色,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资源浪费。但这势必要增加管理成本,且与村民自治的结合度不高。已有45个县市区实行该模式,占实验单位总数的15.15%,例如山东省诸城市。
(3)一村多社区。这是在一个村设立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社区。在一些地方,由于建制村的辖区过大,故在一个行政村内设立多个社区,形成了村委会农村社区农户的模式。该模式能促进社区服务组织的发育和成长,充分体现村民的自我服务和管理。但是该模式中的社区实质上只是农村社区村委会下设的小区或服务站(点),故无法发挥社区的发展、建设、管理的功能。已有21个实验县市区实行该模式,总实验单位总数的7.07%。例如,湖北省远安县在洋坪镇双路村实行的撤组建社。
(4)集中建社区。这是在新规划的农民集中居住的小区设立的社区。又主要分为两种:一是农(牧)民聚居设社区。如天津、成都等地支持和鼓励农民迁村腾地、集中居住;另一种是以甘肃阿克塞县为代表的在人口自然聚居形成的地区设立社区。该县将3个乡镇10个村整合成1个民族新村牧农村中心社区,建立牧农村社区服务中心,下设3个牧农村社区服务站,由此形成全县设立自然村社区一中心三站的社区模式。
2.依据与城镇的距离,农村社区建设模式分为以下三种:
(1)城市化扩张下的农村社区建设模式,也有学者称之为城郊型农村社区建设模式。
它将城郊乡镇政府直接改为街道办事处或城中村村委会直接改为居委会社区模式。该模式充分利用城乡一体化的契机,对处于大中城市郊区的农村地区进行社区化建设和管理。例如,深圳全面撤销镇政府成立街道办事处,撤销村委会成立居委会。该模式使得城乡社区建设资源得到充分利用,节省建设成本。
(2)就地城镇化农村社区建设模式,也称为集镇型农村社区建设模式。它是以集镇为依托,以中心镇、中心村为中心展开社区建设。它主要包括:一是以乡镇政府所在地的小集镇为中心的乡镇大社区模式;二是以村庄合并后的村部所在地或条件较好的自然村为中心的中心村社区模式,例如赣州模式。该模式与农村的城市化道路相一致。
(3)村民自治体制下的农村社区建设模式,也称为村落型农村社区建设模式。它是指以行政村或自然村为基本单位展开社区建设。例如,湖北省秭归县杨桥镇各行政村建立了村委会社区理事会互助组基本农户这一新型的农村社区自治组织,实行了村小组社区自治模式。这实质是对村民自治的一种内在调整,但未对村委会和社区理事会的职责进行明确界定。
3.从农村社区体制改革角度,形成了如下模式:
(1)村落自组织模式。这是指在没有外部强制指令的前提下,村落社区成员通过面对面协商,自发组织并管理村落社区事务。该模式以自然村落为界,边界和受益主体清晰;以村落民间组织为主要治理主体,以自治和志愿为治理机制,在行政村党组织领导和村民委员会指导下,通过协商民主治理村落社区事务,例如江西省。该模式提升了社区的自治能力,但没有触动长期以来村民委员会的行政化问题,且由于村落社区自组织与村级行政的职责关系交叉,社区自组织功能的发挥受限。
(2)村社合一模式。这是指村委会与社区服务组织成员交叉任职,功能合一的社区模式。建制村与社区空间合一;村两委下设社区服务组织,村两委成员与社区服务组织领导成员交叉任职;村民委员会自治管理与社区服务职能合一;社区工作者队伍专兼结合,例如重庆市永川区等地。这节省了管理成本,工作效率较高,但村民委员会与社区服务组织职责不清,人员重叠,导致社区行政色彩浓厚,削弱了社区自治的功能,且社区服务的专业化和效能面临挑战。
(3)村企主导模式。这是指村民委员会、村办企业、社区服务组织成员交叉任职,功能合一的模式。首先,在组织结构上,村民委员会、村办企业、社区服务组织负责人实行一套班子、三块牌子、交叉任职。其次,在组织功能上,社区的自治管理、行政管理、服务职能与企业的经营管理没有分开。第三,村级组织是社区建设的主导者。该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政府的财政负担;村办企业带动了当地的经济发展,也为农民带来了直接的利益。但村民委员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一的制度安排,影响了村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制约了村民自治的开展。这在江苏省等集体经济较为发达地区较为普遍。
(4)联村建社模式。这是指介于行政村与乡镇政府之间,以一定服务半径设置社区服务组织,专门承接社区行政事务和公共服务的模式。在多个建制村基础上设置社区,建立社区服务组织和社区党总支,两个组织交叉任职;社区
服务组织性质定位为服务农民的平台,主要承接社区行政事务和社区公共服务。这创建于东部沿海经济发达的农村社区和一部分人口密度较大的中西部平原地区,例如舟山市。该模式可以较大程度地整合利用社区资源,但容易制约村民自治。
4.按照政府和社区之间权能关系的不同,社区建设模式可以分为以下三种:
(1)行政主导型。在该模式中,基层政府组织是农村社区管理的主体,通过行政手段发挥政府组织社会资源和社会力量的优势,实施对社区资源和社区组织的控制,在短时间内体现出社区建设的效率。但是基层政府对社区建设的各项事宜统包统揽,限制了社会组织的发展和农民的参与,不利于社区自治能力的提高和社区建设的深入开展。在欠发达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有限,农民参与意识薄弱等原因,农村社区建设可以暂时采取这种模式。
(2)合作型。该模式是由政府对社区进行间接和宽松的干预,政府部门人员与地方及其它社团代表共同组成社区管理机构,社区以自治为主,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规划和指导,并提供较多的经费支持,由社区内的社会组织履行政府原本承担的部分职能。这利于提高农村社区自治能力,尤其是农村社区的民主选举、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增加了资金投入的来源渠道。在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村民自治得到很好地落实的地区,可以采取这种模式。
(3)自治型。该模式主要表现为农村社区自治组织真正成为社区建设的支柱力量,成为承担社区公共事务管理与决策的自治性组织。政府与农村社区自治组织共同为农村社区提供资源。该模式使得社区内各种资源不断进行互补,提高了农村社区整合资源的能力。但这对社区的政治、经济、社会环境的要求较高,是农村社区的发展趋势。在发达地区,经济充分发展,市场机制比较发达,利益和权力多元分化,参与意识强烈,可以采取该模式。
二、以吉林省为例,新农村建设的20种建设模式:
1.美丽乡村模式(通化市东昌区夹皮村)
2.社区建设模式(农安县陈家店村)
3.旧村改造模式。(敦化市小山子村)
4.整体推进模式(通化县委县政府)
5.景观带建设模式(磐石市委市政府)
6.民族建村模式(和龙市光东村)
7.民俗文化模式(东丰县红榔头村)
8.产业富村模式(洮南市翻身村)
9.旅游兴村模式(长白县望天鹅新村)
10.合力共建模式(集安市上活龙村)
11.能人治村模式(公主岭市兴林村)
12.合作共赢模式(德惠市吉家村)
13.项目带动模式(伊通县保南村)
14.新式民居模式(扶余市广发社区)
15.环卫下乡模式(绿园区委区政府)
16.镇乡带村模式(吉林市小白山乡党委政府)
17.屯务管理模式(双阳区委区政府)
18.村规民约模式(伊通县营城子镇党委政府、磐石市永红村、公主岭市清林村、榆树市红庙子村)
19.志愿服务模式(扶余市委市政府)
20.服务外包模式(吉林市丰满区建华村)
来源: 吉林日报
『陆』 农村公共设施建设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什么影响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协调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上述要求指明了解决我国 “三农”问题的方向,全面系统完整地概括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任务。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各项工作的中心任务。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人类社会发展基本规律所决定的。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来看,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生产力的不断发展是推动人类社会演进的根本力量。社会主义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削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不仅是当前现代化建设的主要任务,也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奋斗过程中的长期任务。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所处阶段的客观要求。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就,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还不发达,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特别是解决“三农”问题任务相当艰巨。 在诸多矛盾中,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明显滞后是严重影响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的突出矛盾。从经济发展和收入水平看,197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差距比为1∶2.57。到2005年,这一差距比扩大到1∶3.22。到2005年底,全国农村尚有年收入不足668元的绝对贫困人口2610万人,年人均收入在669元~924元之间的低收入人口4977万人,两者合计7587万人。 从社会事业发展状况看,城乡之间教育、卫生、文化发展水平差距很大,农村居民享受的公共服务水平与城市居民的差距明显。从公共基础设施和建设面貌看,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严重不足,在相当部分农村地区还存在行路、用电、饮水、居住等困难问题。城乡建设面貌反差较大,农村人居环境较差的问题十分突出。同时需要看到,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提高,对于有效扩大内需、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稳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作用。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要条件。一方面,没有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持续提高,就不能很好地解决广大农民的基本生产生活问题;没有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持续提高,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容村貌就难以根本改善,农村健康文明和谐的新风尚就难以持久,农村民主政治的发展就会受到制约。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须采取扎实有效措施,使农村的生产力获得长足发展与进步。 必须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整体素质和农产品竞争力。现代农业建设是我国农业产业发展的方向,对于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具有重要作用。要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稳定发展粮食生产,调整和优化农业结构,加快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着力培育一批竞争力、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和企业集群示范基地,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组织与农户有机结合的组织形式,让农民从产业化经营中得到更多的实惠;加快发展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积极发展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新型营销体系,建设连锁化“农家店”。 必须加快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为农村繁荣和农民就业增收创造条件。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县城和小城镇是农民日常生产生活的区域性中心,县域经济的发展对于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具有重要作用。要着眼兴县富民,培育产业支撑,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和建设小城镇,引导企业和要素聚集,改善金融、工商、信息等服务,增强县域管理能力和经济活力。 必须加快转移农村劳动力,不断增加农民收入。继续加快转移农村劳动力,不仅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而且可为工业化、城镇化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是不断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要为农民外出务工提供良好的环境。要继续大力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增强农民转岗就业的能力;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平就业制度,进一步清理和取消各种针对务工农民流动和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建立健全城乡就业公共服务网络,为外出务工农民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服务;完善务工农民劳动合同制度,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加强务工农民的职业安全卫生保护;逐步建立务工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探索符合农民工特点的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险办法。
A
『柒』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包括哪些方面
我们国家向社会主义中级阶段迈进的起点了。内容太多,但是主要是围绕“三农”问题的,凡是农村的事业方方面面都有,包括财政增加投资,农村公共设施建设。在这里说不完全,去新闻网站看一下什么都明白了。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坚持“多予少取放活”,加大各级政府对农业和农村增加投入的力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搞好乡村建设规划,节约和集约使用土地。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通过农民辛勤劳动和国家政策扶持,明显改善广大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整体面貌。
要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加强农业设施建设,调整农业生产结构,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建设大型商品粮生产基地,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大力发展畜牧业,保护天然草场,建设饲草基地。积极发展水产业,保护和合理利用渔业资源。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改造中低产田,搞好土地整理。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加快农业标准化,健全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动植物病虫害防控体系。积极推行节水灌溉,科学使用肥料、农药,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要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稳定并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自愿、有偿的原则依法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基本完成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等改革任务。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规范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金融组织,探索和发展农业保险,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快征地制度改革,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深化农村流通体制改革,积极开拓农村市场。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的权益。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服务功能。鼓励和引导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加强农村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
要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加快发展农村文化教育事业,重点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对农村学生免收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课本和寄宿生活费补助。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强人畜共患疾病的防治。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扶贫工程。发展远程教育和广播电视“村村通”。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快乡村道路建设,发展农村通信,继续完善农村电网,逐步解决农村饮水的困难和安全问题。大力普及农村沼气,积极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清洁能源。
要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采取综合措施,广泛开辟农民增收渠道。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扩大养殖、园艺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和绿色食品的生产,努力开拓农产品市场。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带动乡镇企业和小城镇发展。继续完善现有农业补贴政策,保持农产品价格的合理水平,逐步建立符合国情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提高贫困地区人口素质,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开辟增收途径。因地制宜地实行整村推进的扶贫开发方式。对缺乏生存条件地区的贫困人口实行易地扶贫,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建立救助制度。
总之,要实现农村经济快速增长、农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农村社会事业和公用设施建设迈出较大步伐、村容村貌实现较大改观、农村科技教育达到新水平、农村文化建设得到加强、人口资源和环境协调发展、农村民主法制建设不断深入、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明显、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得到明显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