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新农村电气化的英语翻译
妈的鄙视楼下用户一片加一片的goole翻译。
As an country big on agriculture, the road to prosperity of the motherland is largely influenced by construction of the countryside and development of agriculture. In a word, development of agriculture is closely tied to the people's livelihood and the country's situation.
Electrification of the New Countryside that began in 2006 started a surge of construction projects amongst the peasants, wave after wave, countrysides had been changed completely, and improvements in electrification played a crucial role in it all.
B. 电网改造时更换了农村私人投资的变压器和线路是否给予补偿
私人投资的变压器和线路属个人资产,按照《供电营业规则》等规定,当用户资产的电力设施需交由供电企业负责运维等工作,发生的产权移交应为无偿移交,只有产权移交后,供电企业在电网改造时才能更换原有的私人投资的变压器和线路。
C. 关于农电
农电简介
基本情况
国家电网公司农电工作涉及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目前,公司管理的县供电企业有1924个、员工人数90.17万人,农电服务人口8.8亿。
长期以来,国家电网公司自觉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自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从“三农”根本利益出发,主动承担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大力实施“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农电发展战略,积极做好农电“两改一同价”工作,加快农网建设与改造,狠抓农电安全、优质服务和队伍建设,有力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2007年,公司供电区域县及县以下全社会用电量10600亿千瓦时;县、乡(镇)、村、户通电率分别为100%、99.99%、99.90%和99.89%。
发展历程
我国农村用电始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1949年全国农村用电量约2000万千瓦时。七十年代农村用电得到了缓慢、稳定的发展。1978年改革开放的春风,使农村电力焕发青春,农村电气化事业迅猛发展,农电管理逐步规范。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农电事业发展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规范农电管理(1978~1998年)
一是发展农村初级电气化事业。1983年,国务院批准在水电资源丰富地区,兴建100个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1991年,国家在大电网供电区推进农村电气化建设。截至1998年底,大电网供电地区建成了500个农村电气化县,水电地区建成初级农村电气化县332个。
二是1991年7月起,全国农电系统开展电力“为农业,为农民、为农村经济服务”(简称“三为服务”)活动。到2000年底,全国共有1234个县供电企业获得部级电力“三为服务”达标单位称号。
三是1994年起,电力系统实施“电力扶贫共富工程”,提出消灭无电县,使95%的农户用上电的目标。截至2000年,共解决了近7000万农村无电人口的用电问题。
四是推行对趸售县供电企业实施代管。1985年,辽宁、吉林、黑龙江率先在全国对趸售县供电企业实行代管。
五是不断加强农网技术管理。通过推行标准化线路、变电站、台区建设,开展节电示范县(先进县)活动,推进小型化变电站建设,推广县调自动化技术和无人值班变电站建设,实施农网改造“双加”工程,促进了我国农网技术装备水平的提高。
六是加强电管站行业管理和电价整顿。建立一整套乡(镇)电管站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颁发了《农村电工服务守则》。1987年开始,国家加强农村电价电费治理,实行农村分类综合电价和最高限价;1997年起,免征乡(镇)电管站低压电网维护费增值税。到1998年,在电力行业归口管理的1267个县(市)中,张榜公布电价电费的村达到89.7%。
第二阶段:农电“两改一同价”工作(1998~2005年)
1998年,为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农村电价高、农民负担重的问题,规范农村用电秩序,提高农村用电水平,国家决定大规模开展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并提出“改革农电管理体制,改造农村电网,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简称“两改一同价”)的三大目标。1998年和2001年先后启动了一期、二期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2002年,启动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其后,中央陆续下达了农网完善工程投资计划。中央决策为全面解决农电发展深层次问题,促进农电事业快速健康发展,开辟了广阔前景,使中国农村电气化事业进入了历史性、跨世纪的发展阶段。
第三阶段:实施“三新”农电发展战略(2006年以来)
2006年,国家电网公司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确立了“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农电发展战略(简称“三新”农电发展战略),积极推进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户户通电”工程、新农村电气化“百千万”工程、农电企业规范化管理工程、农电工素质能力提高工程和生物质能发电工程。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农电安全生产、队伍素质、供电服务和发展能力达到新水平,服务新农村建设取得新成绩。
发展成就
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年的艰苦奋斗,我国农电事业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一是农村电网得到大规模的建设与改造,农村供电保障能力持续提升。1998年以来,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公司如期完成了一、二期农网建设与改造任务和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任务,中西部农网完善工程快速推进。实施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实现了农网发展的历史性跨越,逐步改变了农村电网装备简陋、供电能力差、电能损耗大等状况,农村电力基础设施得到有效改善,农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显著提高。
二是县、乡农电体制改革持续推进,农村供用电秩序不断规范。按照国务院“国发〔1999〕2号”和“国发〔2002〕5号”文件要求,积极推进农电体制改革,撤消乡镇电管站,实行县乡一体化管理,农村供电实行“三公开”(电量、电价、电费公开),“四到户”(销售、抄表、收费、服务到户)和“五统一”(统一电价、统一发票、统一抄表、统一核算、统一考核)管理,建立起规范有序的农村供用电秩序。大力推进县供电企业体制改革,对地方趸售企业实行上划、代管或股份制改造,利用大电网的技术和管理优势,促进了县供电企业的管理水平和发展能力的快速提升。通过加强代管或实施股份制改造,县供电企业的盈利能力明显增强。
三是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工作快速推进,农民电费负担大幅度减轻。截至2007年底,国家电网公司供电区域除内蒙东部外,均不同程度实现了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有17个省、1078个县实现城乡分类用电同网同价;农村生活用电到户电价下降30%以上,仅2007年照明电费就减轻农民负担233亿元。
四是实施“户户通电”工程,让广大农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截至2007年底,农村“户户通电”工程共解决了98.1万无电户、364万无电人口的用电问题;国家电网公司供电区域已有23个省和内蒙东部(赤峰、通辽2个地区)基本实现了“户户通电”。“户户通电”工程的实施,根本改善了新通电地区的生产和生活条件,对于促进这些地区的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培养造就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加强农村两个文明建设和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户户通电”工程被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誉为“爱心工程”、“惠民工程”。
五是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全面推进,为农村经济插上了腾飞的翅膀。公司大力推进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努力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安全、可靠、充足、经济的电力供应和优质、方便、规范、真诚的供电服务。截至2007年底,公司系统累计建成新农村电气化县86个、电气化乡镇999个、电气化村16505个。新农村电气化建设,有效改善了农村投资环境,提高了农村基础设施水平,为新农村建设注入了强大活力。
六是农电企业管理得到加强,农村供电服务水平快速提升。认真履行农电管理与服务职责,对农电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考核;主动发布供电服务“十项承诺”,着力加强农村营业服务窗口建设,完善95598客户服务系统,全面规范农村供电服务工作。截至2007年底,农村供电服务承诺兑现率达99.99%;90%的县供电企业建成95598客户服务系统;97%的农村供电营业窗口达到规范化服务标准要求;70%以上的县供电企业在地方行风评议中位居前三名;90%的县供电企业荣获县级以上“文明单位”称号。
七是农电职工素质提升,职工队伍建设得到加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农民工问题有关要求,规范农电工用工管理,改善农电工劳动待遇,保障农电工职业安全卫生权益,大力推进员工教育培训工作。截至2007年底,各县供电企业100%与农电工签订了劳动用工合同,100%为农电工缴纳了一项以上基本社会保险,其中为85.88%的农电工办理了三项以上社会保险。61%的农电工实现持证上岗,22%的供电所工作人员获得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发展展望
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家电网公司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深入实施“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的农电发展战略,又好又快发展农电事业。
一是推进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统筹城乡电网发展,加快推进县城电网改造和中西部农网完善工程,加大农网建设与改造投入,努力建设结构合理、技术适用、供电质量高、电能损耗低的新型农村电网。
二是继续推进“户户通电”工程。计划到2010年,通过国家电网最大限度延伸,使公司供电区域基本实现“户户通电”目标,共解决约120万无电户、450万无电人口的通电问题。
三是大力实施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在完成“百千万”新农村电气化示范县、乡、村任务的基础上,到“十一五”期末,公司系统总体要有20%以上的县达到“户户通电、供电可靠、安全经济、供用和谐”的新农村电气化标准要求,2020年要有70%以上的县达到符合当地经济发展要求的新农村电气化标准。
四是大力加强农电科技进步工作。积极采用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进一步提高农网科技装备水平和技术含量。以建设节约型社会为契机,注重电网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注意节约社会资源,保护环境,提高能源利用率,推动农网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五是扎实抓好农电标准化建设。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使农电安全生产基础、精益管理能力、供电服务水平和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努力推动农电管理与公司管理尽快接轨。
D. 农电管理六化是什么
作:一是切实加强农电规范化管理,全面推进标准化供电所建设,年内50%以上供电所通过达标考评专,建成50个省公司属标准化示范供电所;二是全方位提高农电集约化管理水平,加强农电人力资源、财务、物资集约化管理;三是抓好新农村电气化建设,确保年内完成1个电气化县、36个电气化乡镇、214个电气化村的建设任务;四是加强农网项目全过程管理,组织实施好农村低压电网建设改造、农村低压电网维修、新农村电气化等工程项目,做好农网项目储备工作;五是加强农电员工培训;六是保持农电队伍稳定发展,深入开展农电和主业“结对创先”活动,加强农电员工思想教育、法治教育、廉政教育,提高廉洁从业意识。
E. 水电农村电气化制度建设包括哪些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水电新农村电气化事业发展,规范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和项目(以下简称电气化县或电气化建设项目)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已纳入《“十二五”全国水电新农村电气化规划》(以下简称《电气化规划》)的电气化县和电气化建设项目的实施与管理。
第三条 纳入《电气化规划》的电源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流域综合规划、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等的要求。
第四条 电气化建设项目资金实行以地方和社会投入为主、中央补助的政策,采取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社会参与的方式,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筹集。
第二章 前期工作
第五条 电气化建设项目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前期工作程序后实施,要确保前期工作质量。
第六条 在项目前期工作和实施过程中,要努力提高科技含量,促进农村水电行业的现代化技术水平、装备水平和运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第七条 在《电气化规划》基础上,要以县为单位编制五年规划整体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并会同发展改革部门上报,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商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报水利部备案。实施方案作为电气化县验收的依据。
第八条 纳入实施方案的项目要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后,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审批;初步设计报告由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项目审批权限按照各地现行规定执行。
第三章 投资计划申报及下达
第九条 电气化建设项目年度投资建议计划由地方根据项目前期工作情况提出,按照管理权限逐级申报,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联合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
第十条 申报项目年度投资建议计划应提交以下文件和材料: 1、项目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2、年度预计投产农村水电装机容量;
3、项目建设资金筹集方案(包括地方财政补助资金承诺文件);
4、项目年度投资建议计划。
第十一条 中央投资实行定额补助和分省切块下达。中央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西部地区县(含参照西部地区政策县)、中部地区县(含参照中部地区政策县)、东部地区县新建项目分别按20%、15%、10%左右分年度安排,技改项目分别按25%、20%、15%左右分年度安排。地方应按照不低于中央投资规模的比例落实项目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并同步到位。同一个项目安排中央投资原则上不超过3年。
第十二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对各地上报的项目年度投资建议计划进行审核,根据国家财力和全国水利建设任务,综合平衡后,联合下达电气化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
第十三条 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联合下达投资计划后的1个月内,负责将年度投资计划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并报水利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项目投资计划一经下达,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调整。
第十四条 各地要严格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
第二十一条 各地要积极探索电气化建设国家投资形成的收益反哺“三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多种形式并开展试点,培育电气化建设在促进农民入股办电、农民增收等方面的典型,并对试点项目在资金和政策上予以重点倾斜。
第五章 验收
第二十二条 电气化县建设和项目验收工作要按照国家有关规程、规范和其他有关规定进行。电气化县和电气化建设项目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发展改革部门进行初步验收,并提出验收申请,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发展改革部门联合进行验收,验收报告报水利部备案。
第二十三条 电气化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要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完善各项管理措施,建立长效、良性运行机制。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出台的《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管理办法》(水电[2006]97号)废止。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各地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F. 农村电网改造人工费多少钱能做
150左右一天,全国各地区有差异,沿海发达地方200-250,偏远内陆地区100-150.
目前农村电网大多线路老化,线路绝缘降低,线路电压低,线损大。有的线损大的地方线路损耗高达40%。农网改造主要是改造那些线路损耗大,线路绝缘差的线路。对长距离线路进行升压改造,提高线路绝缘,提高供电的可靠性,降低线路损耗。降低农村用电成本,因为线路损耗都是,平均到电费中的。改造后可以降低用电成本。
十一五”期间,国家电网农电系统大力实施“三新”农电发展战略,着力推进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户户通电”工程、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农电企业规范化管理工程和农电队伍素质提升工程,累计投入农村电网改造资金3075亿元,为134.1万户508.9万人解决了用电问题,建成新农村电气化县407个、电气化乡(镇)4991个、电气化村90053个,农电标准化建设水平和队伍素质显著提升,很好地履行了服务“三农”的社会责任。
南方电网累计完成投资691亿元,解决206个行政村、43.8万户无电人口用电问题,供电区域内乡、村、户通电率分别为100%、99.98%、99.76%,广东、广西、贵州、海南全面实现电网覆盖范围内的“户户通电”。
在政府的大力推动下,我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进展顺利。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3月底,国家累计下达国家电网公司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投资计划1504亿元,累计完成投资763.3亿元,共建设与改造110千伏变电站390座、线路7050千米。
G. 如何编写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验收报告
请参考,网络文库版:权http://wenku..com/link?url=2ilIel5GqSiKRA6V7goOseOMf_oe7id6UDy-q
H. 什么是农村电网
从1998年开始,国家就开始实施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以及西部部分地区农村电网完善工程。目前,农网改造工程已基本完成,县城电网改造工程和农网完善工程正在实施。农网改造工程的实施,极大地改善了农村电力条件,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十一五”期间,国家电网农电系统大力实施“三新”农电发展战略,着力推进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户户通电”工程、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农电企业规范化管理工程和农电队伍素质提升工程,累计投入农村电网改造资金3075亿元,为134.1万户508.9万人解决了用电问题,建成新农村电气化县407个、电气化乡(镇)4991个、电气化村90053个,农电标准化建设水平和队伍素质显著提升,很好地履行了服务“三农”的社会责任。
南方电网累计完成投资691亿元,解决206个行政村、43.8万户无电人口用电问题,供电区域内乡、村、户通电率分别为100%、99.98%、99.76%,广东、广西、贵州、海南全面实现电网覆盖范围内的“户户通电”。
在政府的大力推动下,我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进展顺利。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3月底,国家累计下达国家电网公司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投资计划1504亿元,累计完成投资763.3亿元,共建设与改造110千伏变电站390座、线路7050千米。
I. 电网改造时更换了农村私人投资的变压器和线路是否给予补偿
私人投资的变压来器和线源路属个人资产。按照《供电营业规则》等规定,当用户资产的电力设施需交由供电企业负责运维等工作,发生的产权移交应为无偿移交。只有产权移交后,供电企业在电网改造时才能更换原有的私人投资的变压器和线路。
J. 新农村电气化百千万工程是指什么
1、2006年8月31日,国家电网召开新农村电气化试点工作座谈会,标志着国家电网公司新农村电气化建内设百千万工程正式容启动。
2、新农村电气化建设百千万工程是指“十一五”期间,在国家电网公司经营区域内建成100个新农村电气化县、1000个新农村电气化乡(镇)、10000个新农村电气化村。
3、实施新农村电气化建设百千万工程,是国家电网公司认真履行电网企业社会责任,积极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的农电发展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