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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农具

发布时间:2021-02-16 02:33:20

㈠ 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几个问题

第二篇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坚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方略,在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的同时,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

第四章 发展现代农业

坚持把发展农业生产力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首要任务,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增值能力,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

第一节 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坚持粮食基本自给,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5亿吨左右。加强粮食主产区生产能力建设,提高粮食单产、品质和生产效益。建立粮食主产区与主销区间利益协调机制。抓好其他区域粮食生产能力建设。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加强以小型水利设施为重点的农田基本建设,改造大型灌区,加快中低产田改造,提高耕地质量和农业防灾减灾能力。

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能力。加快建设国家农业科技创新基地和区域性农业科研中心。加快农作物和畜禽水产良种繁育、饲料饲养、疫病防治、资源节约、污染治理等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培育和推广超级杂交水稻等优良品种。加强物种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改革传统耕作方式,推行农业标准化,发展节约型农业。科学使用化肥、农药和农膜,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平衡施肥、缓释氮肥、生物防治病虫害等适用技术。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具,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

第二节 推进农业结构调整

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在保证粮棉油稳定增产的同时,提高养殖业比重。加快发展畜牧业和奶业,保护天然草场,建设饲草料基地,改进畜禽饲养方式,提高规模化、集约化和标准化水平。因地制宜发展经济林和花卉产业。发展水产养殖和水产品加工,实施休渔、禁渔制度,控制捕捞强度。

优化农业产品结构。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产品。重点发展优质专用粮食品种、经济效益高的经济作物、节粮型畜产品和名特优新水产品。

优化农业区域布局。提高黄淮海平原、长江中下游平原和东北平原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在气候条件适宜区域建设经济作物产业带和名特优新稀热带作物产业带。发展农区、农牧交错区畜牧业,在南方草山草坡和西南岩溶地区发展草地畜牧业,恢复和培育传统牧区可持续发展能力。在缺水地区发展旱作节水农业。

第三节 加强农业服务体系建设

健全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标准、动物防疫和植物保护、认证认可等服务体系。整合涉农信息资源,加强农村经济信息应用系统建设。推进农业服务组织和机制创新,鼓励和引导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

第四节 完善农村流通体系

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改造,促进农产品质量等级化、包装规格化。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加快供销合作社经营网络改造和城市商业网点向农村延伸。完善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网络。发展农资连锁经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

第五章 增加农民收入

第一节 挖掘农业增收潜力

积极发展品种优良、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优势农产品。延长农业产业链条,使农民在农业功能拓展中获得更多收益。发展农产品加工、保鲜、储运和其他服务。支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健全企业与农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扩大养殖、园艺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和绿色食品生产。鼓励优势农产品出口。发展休闲观光农业。

第二节 增加非农产业收入

推动乡镇企业机制创新和结构调整,引导乡镇企业向有条件的小城镇和县城集中。扶持县域经济发展,注重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壮大县域经济。健全就业信息服务体系,引导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增加农民务工收入。

第三节 完善增收减负政策

继续实行对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加大补贴力度,完善补贴方式。促进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稳定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建立农业支持保护制度。严格涉农收费管理,禁止向农民乱收费、乱摊派。

第六章 改善农村面貌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第一节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着力加强农民最急需的生产生活设施建设。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基本实现全国所有乡镇通油(水泥)路,东中部地区所有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油(水泥)路,西部地区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公路,健全农村公路管护体系。积极发展农村沼气、秸秆发电、小水电、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完善农村电网。建立电信普遍服务基金,加强农村信息网络建设,发展农村邮政和电信,基本实现村村通电话、乡乡能上网。按照节约土地、设施配套、节能环保、突出特色的原则,做好乡村建设规划,引导农民合理建设住宅,保护有特色的农村建筑风貌。

第二节 加强农村环境保护

开展全国土壤污染现状调查,综合治理土壤污染。防治农药、化肥和农膜等面源污染,加强规模化养殖场污染治理。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改善环境卫生和村容村貌。禁止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城镇垃圾及其他污染物向农村转移。

第三节 积极发展农村卫生事业

加强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三级卫生服务和医疗救助体系。培训乡村卫生人员,开展城市医师支援农村活动。建设农村药品供应网和监督网。加强禽流感等人畜共患疾病防治。完善农村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

第四节 发展农村社会保障

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条件的地方要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农村“五保户”供养、特困户生活补助、灾民救助等社会救助体系。

第七章 培养新型农民

加快发展农村教育、技能培训和文化事业,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第一节 加快发展农村义务教育

着力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对其中的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原则,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构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农村教师培训计划,使中西部地区50%的农村教师得到一次专业培训。鼓励城市各单位开展智力支农,加大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的力度。全面实施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

第二节 加强劳动力技能培训

支持新型农民科技培训,提高农民务农技能和科技素质。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增强农村劳动力的就业能力。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培养一大批生产能手、能工巧匠、经营能人和科技人员。

第三节 发展农村文化事业

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扩大广播电视和电影覆盖面。引导文化工作者深入乡村,满足农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扶持农村业余文化队伍,鼓励农民兴办文化产业。推动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开展“文明村镇”和“文明户”活动,引导农民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第八章 增加农业和农村投入

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加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国家财政支出和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要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不断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确保财政用于“三农”投入的增量高于上年,新增教育、卫生、文化财政支出主要用于农村,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重点要放在农业和农村。改革政府支农投资管理方式,整合支农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鼓励、支持金融组织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积极发展小额信贷,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农业和农村。

第九章 深化农村改革

稳定并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自愿、有偿的原则依法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搞好土地承包流转中的仲裁服务。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基本完成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等改革任务。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规范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金融组织,发挥农村信用社的支农作用,建立健全农村金融体系。稳步推进集体林权改革。加快征地制度改革,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服务功能。

大力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着重抓好村党组织建设,同步推进村民自治组织和其他村级组织配套建设。积极推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

㈡ 新农村建设把农民赶“上楼”了,猪养在哪里鸡圈在哪农具放在哪里作物秸杆堆在哪里

这个要统一安排规划的,总要有饲养家禽以及堆放农作物的的场所,不能不给村民安排的,

㈢ 发展新农村有哪些是国家扶持的项目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经济是基础,必须大力发展农村生产力。发展农村生产力,最重要的是发展现代农业,重点是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核心是要增加农民收入。

目前中国现代农业的建设还是初步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正处在艰难的爬坡阶段,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今后几年,建设现代农业要紧紧围绕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采取综合性措施,扎实地加以推进。这些措施包括不断加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大力推进农业科技的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广开农民增收渠道,提高广大农民科技文化素质等。

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确定了三个方面的投资建设重点。

第一,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方面,围绕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今年拟安排120亿元人民币,继续加强多项工程建设,包括种子工程、大型商品粮基地建设、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大型灌区的节水改造、中部四省大型泵站改造、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等。

第二,在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方面,将集中力量办好“水、气、路、电”四件事。在农村安全饮水方面,今年将安排40亿元,计划再解决200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在农村能源方面,将安排25亿元投资,再建250万口户用沼气池。在农村公路建设方面,将安排国债和车购税资金170多亿元.改建新建乡村公路18万公里。在农村电力建设方面,将安排12亿元国债,对中西部部分地区农网进行完善,启动无电乡的建设工程。

第三,在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方面。将安排60多亿元投资,加快农村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发展。主要项目包括:围绕西部地区“两基”攻坚,继续搞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加强职业教育能力建设。配合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加强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县、乡、村三级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网建设。在农村文化事业方面,继续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和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希望通过这些项目的实施,能够为新农村建设奠定越来越厚实的物质基础。

公共财政增量重点向农村倾斜。财政部门将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让农民更多地享受发展和改革所取得的成果。财政部将建立一个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的机制。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的存量,同时把增量重点向农村倾斜,不断地加大对农村和农业的投入。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一个稳定的资金来源。今年预算安排支持农业的资金达到3397亿元,比上年增长14.2%,占总支出增量的21.4%。也就是说,将把今年总支出增量的1/5以上都用到农村。

全国全面取消农业税以后,8亿农民可以因此受益1250亿元,人均受益140元。为此,中央财政为地方增加了转移支付782亿元。此外,对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这三个补贴,将继续完善和强化。据介绍,今年粮食直补资金在13个主产区达到粮食风险基金的50%,比上年增长10个亿。同时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补贴也比上年有了很大幅度的增长。另外,财政部还将加大对产粮大县的奖励制度,由去年的55亿元调整到今年的85亿元。

为了解决农村上学难和看病难等问题,财政部也安排了相关投入。在“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将与地方财政一道,增加2182亿元投入,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今年率先在西部中小学免收学杂费,明年在全国农村全面实行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今年合作医疗试点将扩大到农村40%的县,明年争取达到60%,在2008年全面实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此。今年中央财政对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达到了47亿元,是去年的7倍多。

为了防范支农资金被挪用,财政部和国家有关部门在安排项目的时候,都将采取公开、透明的程序,要严格进行专家论证,对资金的规模、用途、使用方向进行严格审核,很多项目都要在网上予以公开公布。

㈣ 新农村的特点和内容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内涵。
十六届五中全会对新农村建设提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20字方针,描绘出一幅新农村的美好蓝图。这20字方针,既是我国新农村建设长期的奋斗目标,也是新农村建设的必由之路,各个方面相互联系、互为因果,主要包括发展新产业、建设新村镇、构筑新设施、培育新农民、树立新风尚等方面的丰富内涵。发展新产业,就是要打牢物质基础,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这是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的着力点。建设新村镇,就是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使农村的发展得到合理规划。构筑新设施,就是要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包括清洁安全饮水、道路交通、电力、信息网络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培育新农民,就是要加强基础教育和职业培训,推进农村科技推广和医疗卫生体系等,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守法纪、讲文明”的新型农民。树立新风尚,就是要加强和完善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创造和谐的发展环境,倡导新风尚。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特征。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具有五个鲜明的特征。一是时代特征。这次新农村概念的提出,是在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三大理念引领下的创新,是新农村最富时代特色的标志。二是综合特征。新农村不仅仅局限于某个生产领域或者某个环节,而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三个文明建设有机结合、综合协调的发展。三是联动特征。新农村建设的含义和工作部署,是城乡融为一体、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考虑的,而不是就农村论农村、就农业抓农业。四是渐进特征。新农村的建设决不可能一蹴而就,各地的情况和状况都不一样,新农村建设必须通过科学制定规划来推进永续实施,有效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连续性和持续性。五是动态特征。新农村建设立意十分高远、内容非常丰富,随着时代的发展,还将

㈤ 我是山东菏泽曹县的我们乡镇开发新农村

你让种地的农民住楼房,补贴十万你卖给农民二十五到三十万,而且农用三轮车,种地的农具放哪里,真想骂人 。1998年我印象中家里还是土坯房2010刚盖上新房子在感谢党的时候 他们开始撸羊毛啦。农民很实在 说不过他们,他们对外说的很漂亮 工业区 新生活。看着光鲜亮丽 农民的苦向谁诉说……

㈥ 什么叫新农村建设农村合作社又是什么概念呢

新农村建设是指按照新时代的要求,对农村进行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建设,最终实现把农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 农村合作社,产生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初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它是为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改造,在自然乡村范围内,由农民自愿联合,将其各自所有的生产资料(土地、较大型农具、耕畜)投入集体所有,由集体组织农业生产经营,农民进行集体劳动,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农业社会主义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既不同于企业法人,又不同于社会团体,也不同于行政机关,自有其独特的政治性质和法律性质。

㈦ 新农村建设是强制性的吗,为什么村民怨声载道还要盖

没有站用耕地啊?新农村建设就是为了节约用地!你们都搬高楼 以前的位置就空了 这叫 退地还耕 是国家的大政策方向。。。
以后中国农村全部都这样。耕地也逐渐改革成国有土地。

㈧ 农具的发展与演变反映了哪些历史规律


人类的历史是从使用工具开始的;工具的使用,使人类正式脱离了动物的行列,走出了蒙昧的荒原。农业的历史是从农具作用于农事活动开始的。农业开始之前人类经历了将近二百万年的采集和鱼猎时期,虽然这时的人们已经懂得使用工具,但是这些工具还不能称为农具。自然生态被人们有目的地给予加工才出现了农业,用于对农业加工的工具才是农具。可见从工具到农具,人类的祖先是经过了将近二百万年的艰苦探索才学会的,农具的得来是何等的不容易。有了农具也就有了农业,农业和农具同时诞生于人类社会,是谁也离不了谁的一对孪生兄弟。
农业和农具的诞生,结束了人类向社会索取,开始了人类向社会贡献的新时代。
随着社会的变迁,农业生产发展了,农具也相应有了进步;农具的进步又反过来促进了农业的发展。我国自古以农业立国,农业有着悠久的历史,历来各行各业都随着农业的发展而发展。而农业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又以农具的发展水平表现出来。围绕着农具的发明、发展导致了一系列的技术和科学及研究技术和科学部门的产生与发展。可以说整个国计民生都与农业、农具有不同程度的直接或间接的关系。我国从石器时代起即是以农业生产经济为基础的国度,历代社会制度,无不与农业发展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农业生产工具促进着生产力的发展,又必然引起经济条件的新变化,经济条件的发展必然导致社会制度的演变。这就是农业生产及农具的发展对社会制度所起的巨大推动作用。

中国自古是一个以农业立国的大国,己有逾万年的农业文明史;是世界为数不多的几个农业发源地之一。中国的农业科技有着雄厚的基础;中国的农业文化有着丰实的底蕴。在中华大地上诞生并发展起来的炎黄文化,与古埃及文化、古希腊文化及两河文化、古印度文化、玛雅文化等,都处在相同或相近的发展水平线上,而唯有炎黄文化演进为中华文化而存续至今,从未中断。原因固然很多,最根本的原因则是:炎黄文化一直值根于无烟的、绿色的、体量庞大的、有着丰厚而先进的科技含量的农业文化(包括农具文化)之中;它为中华民族的形成与持续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物质基础,为华夏各族人民的大融合提供了共同的生产方式、生活模式、思想文化选择。中国的农业养活了世界上最庞大的民族群体,创造了举世无双的经济成就,走过了一条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学道路。这就是中华文明的精彩之处、独特之处,也是今天中国新农村建设的根基所在。

从本质上讲,农具是人类为了生存和不断改善生存状况的产物,是为改善农业生产面貌的产物,是人类利用和改造自然界的产物,是农业生产力不断发展的标志,是人类社会不断地由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前进的一个缩影。所以包括在生产工具中的农具,是一种文化载体和文化现象,是整个古代文明的重要内涵之一。农具既然是人工制造物,在它身上就包含着人类的智慧,人类的技术,成为人类物质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农具的制作、使用、废弃等等,也同样凝聚着人们的一种思想观念,都被打上了人类精神文化的烙印。
农业是百业之源。农业是人类进入农耕时代之后一刻也不能或缺的行业。其他许多行业,都有可能随着社会的发展而暂时或永久的消失,但是农业却不能。农业不但过去要有,现在要有,将来永远也不会没有。而农具是农业的胞兄胞弟,没有农业就没有农具;而没有农具也就没有农业。所以说,人类所走过的历史进程,是踏着农业的脚步开始的;是踏着农业和由农业分化出来的各行各业足迹不断前进的。而农业的发生、发展又是与农具的发生、发展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因此,要研究人类的发展历史,就不能不研究农具发展的历史。
农具的历史是国史的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没有农具史的国史是难以想象的。农具的历史从一个侧面折射出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历史;折射出了中华儿女历来所具有的勤劳、勇敢、聪明、智慧,敢于创造、善于革新的伟大品质和优良传统。研究农具史不但可以使这些美德得以继承和发杨光大,还有助于提高人们、特别是年轻一代的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爱国主义精神;而且还可以使我们从中找到农业机械的科学发展规律;从中找到今天发展农业机械的借鉴,从而促进当代农机事业的发展,取得更加辉煌的成就。
研究中国农具的历史,就是要还原中国农具发展历史的真面目,让人们正确的对待历史;正确的对待中国传统农具的历史。研究中国农具发展的历史,就是要从历史前进的足迹中,找到我们的经验和不足;找到我们从先进变后进的原因和教训,为今后中国农业机械的发展提供借鉴。研究中国农具发展的历史,就是要为中国通史及相应学科提供更加丰富、准确、真实的、有关农具发展方面的历史资料……。
把历史的真实再现给世人,这就是历史工作者,包括农具史工作者的历史责任。
致此,我们不尽又想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那就是:中华文明应该是五千年还是一万年。传统的习惯说法:中华民族有五千年的文明史。据说这种说法的主要根据是文字的发明和城市的出现等。这种根据叫人实在觉得不近情理。城市建设的不论如何发达;文字的应用不论多么精彩,但是如果没有农业人能活吗?没有活着的人哪来发达的城市、精彩的文字?如前所述,中国已有逾万年的农业文明史,这已是不争是实。农业文明的到来应该是决定人类进入文明时代的标准,而不是什么出现文字或城市为标准,因为人的第一需要是吃饭、是农业。不管城市建的多美,文字多发达都不能解决人类生存问题。逾万年的农业文明持续不断,绵延自今。农业文明是其他文明的基石,其他各种文明几乎都是由农业文明派生出来的。夏商周之后的农业文明理所当然的是中华文明;那么为什么夏商周之前的农业文明就被排斥在中华文明之外呢!传统农具镰刀的历史已超过万年,在这万年之中,镰刀一直是"种、管、收"农业三大工程之一的"收"割工程的主要农具,直到建国前后,仍在农业收割中唱主角。难道由镰刀开创的农业文明不算中华文明吗?己有逾万年历史的稻作文化,难道也不算中华文明吗?


中国农具发展的历史资料,自古就比较贫乏,中国古文献浩如烟海,而在这浩如烟海的古文献中,有关农具的史料却又寥若晨星,许多资料只能从与农具毫不相干的文史资料中像大海捞针似的寻找、判断、借鉴、参考。(对此我的《中国农具发展史引语总录》[数约1500余条]可为证明。也是一套为后人铺路搭桥重要资料,可惜无处出版或发表,只能刊发在我的有限的几本《中国农具发展史补遗》中)。在中国古文献中,几乎见不到专门记述农具的书籍,直到唐代,才由一位诗人陆龟蒙,作为业余爱好写出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本专讲农具的书《耒耜经》,虽然具有重大的历史价值,但其主要内容,也仅仅只是论说了一种曲辕犁。又经过好几百年,元朝王祯编撰的《王祯农书》才对中国传统农具作了一次比较全面的总结介绍。然而却成了中国历史上的一部空前绝后的论述农具的作品。在中国历史上,可以列入农书的作品虽然成百上千,然而真正论及农具者却寥寥无几,就连在这之后的两部大型农书《农政全书》和《授时通考》中,虽然论说农具占了很大篇幅,却基本上都是《王祯农书•农器图谱》的翻版,没有多少新的创意。清朝末年,在一批时代激进人物探索中国如何摆脱贫穷落后的思潮中,为了在刚刚开办的一些学校中传授农具方面的知识,顾复写了中国第一部教材式的农具专著《农具学》,成为我国学者独立撰写农机著作的开山之作; 1933年世界书局出版的唐志才著《改良农器法》,实际上是在引进欧美农机具的同时,如何提高我国传统农器的省力和高效能力,如何在改良、改革的基础上,独立研制新式农机具作一些试探和设想。但都非史学作品。
建国前后,对农具史的研究,虽然不能说是一片空白,却也是凤毛麟角。刘仙洲先生曾组织过系统收集有关古代农业机械的资料,并组织编写了《中国科技史资料选编—农业机械》,由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随后(1963年)刘仙洲先生发表了他的专著《中国农业机械发明史》,才算推开了研究中国农具史的这扇大门。然而就是这部专著也还是纲领式的,还缺乏详细的考证与论说。更重要的是继承之势仍是相当的薄弱,各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既没有这方面的机构,也没有这方面的课题,更没有发表农具史著作的园地。中国农科院和几个大专院校虽然相继成立了农史研究室,但也是几经起伏,举步维艰,很少有人力和财力从事农具史的专题研究。另一方面,伴随着建国后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和文物考古工作的相应发展,虽然出土了一批与农具有关的文物,却只是散见于各发掘报告之中,既缺乏系统整理,更缺乏认真分析、对比和研究。改革开放之后,这种状况开始有所好转,以中国农科院农业遗产研究室为代表的几个主要的农史研究机构,得到加强和充实,《中国农史》、《农史研究》、《古今农业》相继创刊,使农具史的研究开始有了自己的阵地。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大型学术刊物《农业考古》的创刊,把农具史的研究推向了百花齐放的时代,对此笔者曾写成《十年回顾》、《考古论今又五年》及《更上一层楼》三篇文章对其中农具史的研究作了综合评述。二十几年来,出版了犁播的《中国农具发展简史》,张春辉的《中国古代农业机械发明史(补编)》以及章楷的《中国古代农机具》,笔者的《农具史话》和《中国农具史纲及图谱》。还有以《中国农业科技史稿》为代表的一大批农学专著,也都或多或少的讲到了有关农具的内容。尤其是陈文华先生的《中国农业科技史图谱》和《中国农业考古图录》,系统的整理了历年来发掘的农具文物,这些都极大的丰富了农具史研究的资料来源,为编写《中国农具史》创造了一定的物质基础。
但这毕竟还只是一个基础,如何把零散的资料系统整理起来;如何把上万年的农具发展的脉络梳理出来;如何把各种农具、特别是一些有影响的重要农具起源发展的途经寻找出来;如何把有关农具研究的各种学术观点充分展示出来;如何把各种分歧统一起来;如何把农具技术发展的总体面貌反应出来;如何把农具发展的技术思想提炼出来……这还都是没有先例可循的难题。
经过多方面的努力拼搏,到目前为止总算有了中国农具历史的基础读物,例如拙作《中国农具发展史》等,但还只能是“基础”,许多细节问题还都没有解决,或没有完全解决。例如:农具用字的形音意的发展演变;农具“同物异名”、“同名异物”, “一物多名”、“多物一名”的辨别;只知其名不知其物的农具的探索;只知道定型后的农具,不知道它是怎样产生的,更不知道它发展演变的来龙去脉,等等等等,还都等待着深入的考察研究。
另外,当前研究农具史的主要依据:一是文献资料,二是考古及文物。这就明显存有不足之处:第一是,文献资料特别是古文献资料有很大的局限性,社会上实际存在的农具要比文献资料中记载的多,古今从来如此,虽然依据一些有关调查作了一定补充,但因为缺乏全国性的古农具普查,因此还会有许多社会上存在的传统农具不能写进来;特别是古代已经失传而文献中又缺乏记载的传统农具,更成了农具史上的一个无法弥补的遗漏。第二是,考古及文物都有很大的偶然性和随机性,我们看到的只是在一定时空范围内已经发现的,还有多少没有发现,今后还会发现什么,谁也无法断定,所以现在的某些结论,很可能被今后新的考古及文物的发现所否定。第三是,不论文献资料还是考古文物大都缺乏对农具自身结构的记述,要部分的弥补这个缺憾最重要的手段就是对现存传统古农具进行抢救性的全面调查和实物测绘,对此虽然已有人作了一些工作,但因为其面广量大,需要相当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因此要把这些内容写入“农具史”,还需要花相当的功夫;没有国家的立项和投入恐怕是很难完成的。第四是对农具出土文物的重新鉴定也是农具史研究中应该作而又十分难作的巨大工程,这些文物很可能有许多原始鉴定就不准确或不正确,当前的农具史专著中收入这些农具时只就现实论现实。这肯定也是一大缺憾和今后需要继续补救之处。


在口语中 “农具”和“农业机械”,这两个词的界限是很模糊的。从文字学角度分析大概也是如此。
很显然,“农具”就是“农业生产劳动所用工具”的简称。那么什么是“工具”呢?工具的本义,是指的人们从事劳动生产和从事社会活动所使用的有形和无形的东西,它是个广义词,它可以是泛指从事各种生产活动时所使用的、对劳动对象产生作用的器具。古代手工业常用的斧、锯、凿等是工具;古代农业常用的犁、耙、锄等是工具;近代工业常用的车床、刨床、车刀等也是工具;近代农业常用的收割机、圆盘耙也是工具。很显然,收割机、圆盘耙、车床、刨床、斧、锯、犁、耙等也都可以称为机械,所以从一定意义上讲,“工具”和“机械”界限是非常模糊的。这些工具都是社会上存在的实实在在的东西,是有形的。但工具还有一个引伸义,即指人们从事意识活动所需要的东西,用以达到某种目的的手段,而这些东西可以是具体的、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抽象的,如“语言”是人们交流思想的工具,就是指的抽象的东西。“农业生产劳动所用工具”当然不会是抽象的东西,而是具体的人们从事农业生产劳动所应用的实物。
“农业生产劳动工具”一词,是由“工具”、“生产劳动”和“农业”三个部分组成。
“劳动生产工具”一词,则将“工具”限定在“生产劳动”这个范畴之内,就不再包括“语言”这类抽象的工具。而“农业劳动生产工具”一词,则又将这种具体的工具限定在从事“农业劳动生产”这个范畴,即只有“农业劳动生产”这个范畴使用的具体工具,才能算是“农业劳动生产工具”。但是,劳动生产工具,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上讲,它应该是人们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用来对劳动对象进行加工的具体器物。劳动生产工具是置于劳动者与劳动对象之间的。农业劳动生产工具则是农业劳动者--农民和农业劳动生产对象--土地或农作物之间,并对土地或农作物进行加工的具体器物。所以诸如锄、镰、犁、耙等都是非常明确的农具,因为使用它从事劳动生产的是农民,劳动生产的对象是农作物或土地。
“农业机械”的含义是什么,这还得从“机械”的含义说起。

“机械”也有具体和抽象双重含义。具体的含义实际上也是指一定的器物。对于“机械”具体是指的什么器物,古今中外从来就没有过一个确切的定义。《辞海》说①机械是“机器、机构等的泛称;②犹言巧诈;③呆板、不灵活。”①是具体含义,②、③是抽象含义。有人解释:机械是只能按规定程序运作的工具,即“机械”仍然属于“工具”范畴。对于“农业机械”,刘先洲先生在他的《中国农业机械发明史》中是这样解释的:“在我国历史文献上,对于这一类工具,有时叫做田器,有时叫做农具,有时叫做农器。若就机械的定义说,任何一种工具,无论简单到什么程度,当使用它工作的时候,都是一种机械。所以在本书里,一般都叫它们作农业机械。”按照这段解释,就是说我国古代的传统农具,不论它们的结构多么简单,都可以称之为农业机械。由此也可以得出相反的推论:所有农业机械,不论复杂到什么程度,也都是从事农业生产的工具,也都可以称之为“农具”。又由于在文献和口语中有一种习惯,多把古代的农业生产工具称为“农具”,而把近代的农业生产工具称为“农业机械”;把有动力机械带动的器物称为农业机械,如播种机、收割机等。把用人工或畜力带动的器物称为农具,如锄、镰、铲、耧等。

中国农具的发展也和中国农业的发展一样,它的基本特点之一,就是它自身的连续性。而且农具的连续性比农业的连续性表现的更显明。既使农艺出现某些重大突破,农具却并不因此随即改变。例如播种工艺从古到今尽管发生了许多变化,播种工具耧车却始终没有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农具发展的连续性还表现在,很少受外部条件的干扰,大的政治、军事变故,可以促进或延缓农具发展的进程,却很少打断农具发展的自身程序。历次的改朝换代,差不多都有一个促进农具快速发展的时期,但却都是在上一代基础上的延续,从没有出现过跳跃式的变化。就是在建国后,中国的传统农具虽然屡屡受到国外引进农机的冲击,但当失去外力干扰之后,传统农具仍顽强的回到它自身的发展道路上来,依照它自身的规律向前发展。所以中国传统农具发展的历史,从整体上讲,表现出了中国传统农具的整体发展的历史规律;从具体上讲,更明显的表现出每种或每类农具不断发展演变的历史规律。

由于原始农具距离我们太遥远,又没有直接的文字和图形资料,因而在研究原始农具的时候,常常会出现一些不是农具本身的问题,而是后代人的认识问题。由于认识问题的不一致,又常常导致了农具研究本身诸多困难。
正确认识原始农具产生过程,是正确认识原始农具本身的前提。一般来说,农具起源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这里我们对原始农具产生的一般过程作以设想性的简要描述:

原始农业初期,有一个很长的农业与采集共存的过度时期。这个时期农具是十分简陋的,其中的大部分都是在采集时代就存在的工具,只是发明原始农业之后,作业对象发生了变化:用以切割野生植物枝、茎、叶、蔓的刀类切割工具,变成了收割人工种植的作物稻、粟、稷等的茎和穗的收割农具;用以加工野生谷物子粒的工具,变成了加工人工种植的稻、粟粒实的谷物加工农具。此外,这个时代还有一类特殊的农具,那就是刀、斧、锛、凿等。因为这个时代的主要耕作方式是“刀耕火种” ,所以这时的刀、斧、锛、凿等则应称为农田开发农具。直到“火耕”农业逐渐过度到“耜耕”农业之后,刀、斧、锛、凿等则退出农具范畴(但并没有消亡,而成为加工农具和其他工具的重要工具,一直沿传下来)。不论“刀耕火种”还是“火燎杖耕”一般都没有施肥、灌溉和田间管理,所以这个时代还没有施肥、灌溉和田间管理农具;甚至也没有耕翻土地的农具。因为这时人群还没有定居,土地常常是收割后就抛弃了,再种还要再刀劈火烧。对所用的工具还在很大程度上保留着随拣随用、随用随丢的习俗。对工具的形状和性能都不怎么严格要求,所以说这个时代农具的种类并不多,除如上述的斧、锛、凿类土地开发农具之外,尚有用以戳穴播种农具,及收割、脱粒农具。就这样又经过了上千年甚至数千年,人们才在漫长的在实践中开始认识到,土地和农具的再次利用,比再开再造能极大节省气力,而且收成还可能更好些。于是人们也就部分的定居下来,从事相对稳定的农业生产。对所使用的工具也选择比较省力好用的收藏起来,以备重复使用。因此也就对农具是否好用、是否省劲;哪些农具适合于干哪些农活,有目的的作了选择,有目的的作了适当打制和磨制,于是也就有了比较精致的打制和磨制农具;装柄的复合农具渐渐的多了,不仅有木木复合农具,还有木石、木骨、木蚌复合农具等。由耒和耜结合而成的“耒耜”,以及由“耒”、“耜”和“耒耜”发展演化出来的、用于垦掘土地、疏松土壤的铲、铫、锸等农具,及由斧、锛等演变出来的镢(钁)、锄等挖刨农具,渐渐登上历史舞台,从此历史也就进入了耜耕阶段;社会也进展到了原始农业的后期。

正确判断古文献中有关解释古农具的文字的历史背景是非常重要的。例如,许多古书上都有“神农之世,斫木为耜,揉木为耒”之说,于是有人就按照这句话去套历史上的所有耒耜:认定所有的耜都是木斫的;所有的耒都是木揉的。这种看法显然是不全面的。古书上的这种记载可能只是制作耒耜的方法之一,而且不是神农时代的制作方法,而是以后某个时期的一种制作方法。实际上早期的耒可以说没有进行“揉”制的;早期的耜多为石制,更用不着“斫”。又如《周书》有这样的话:“神农……破木为耒耜锄耨”。难道能说历史上所有的耒耜锄耨都是“破木”制作的吗?
更准确的说,古书中多处引用的这段话,是源自于《周易•系辞》,原话是这样的:“包牺氏没,神农氏作,斫木为耜,揉木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盖取诸益。”也就是说,《系辞》的这个解释,其根据是《周易》的《益卦》。根据《益卦》所显示之形象而附会出来的新的含义。对此张波先生有过精辟的论述(略)(张波《〈周易〉农事披拣录》、《古今农业》1988、1、46)由此可见,“斫木为耜,揉木为耒”之说,既不是直接来源于《周易》,更不是神农时代农具面貌业的直接写实,而是推断之言、附会之说。这就更加证明,不能用“斫木为耜,揉木为耒”之说作为研究原始耒、耜的依据。
不能抠字眼的原因还因为古文字的记载,并非百分之百的准确。因为这些文字所在的文献,许多并非农学专业著作;写作的内容也大都不是作者的目击记实。既便有些是与农业有关的书,作者也多非农学专业人材。许多文字本身已存在推测的成份,再依此为据往上推,就更不能百分之百的相信了。例如上面举的“斫木为耜,揉木为耒”之例,如据此上推原始农业初期的耜也是用木料斫出来的,那么原始农业初期人们才刚刚懂得用尖木棒戳穴播种的时候,有什么外部条件能启发人们一下子就想到用一大块木料砍成一个如后代“铲”形的农具呢?现在有人老是抓住这句话不放,认定耜的出现一定是从木材里砍出来的,就未免有点形而上学了。
运用古文献和古文字考证古农具是重要手段之一,是完全必要的,但是绝不能陷入形而上学的境地。古籍文献中对古农具的注释颇多,但并不都是正确的,甚至常常出现注释矛盾的现象。所以应注意避免机械的抠古书上的字眼。对待古书中有关农具的记载,要采取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例如在古文献中,农具之间相互注释的现象屡见不鲜,而有的几种农具注来注去却都成了一种农具。正如有人指出的那样:“注释古文献的经学大师们对工具的形制和功能并不熟悉,因而两种工具器形相似而混为一物,以今比古,出现钱、铫、耜、插、鈂展转相训,造成工具名实混乱”(陈振中《青铜农具钱》、《农业考古》1987、2)。所以如何运用好这样的资料,是需要认真动一翻脑筋的。


“火耕、耜耕、犁耕”的提法比“刀耕、锄耕、犁耕”的提法更确切。
回顾历史,似乎还可以得到这样一个认识:将古代农业划分为“刀耕、锄耕、犁耕”三个阶段的提法,倒不如用“火耕、耜耕、犁耕”三个阶段更确切。因为刀耕阶段用于砍伐林木的主要不是刀,而是斧、锛。对于砍伐林木,斧、锛的作用要比刀的作用大得多,单就这一点说,称“刀耕”就显得与事实不付。更何况不论刀、斧、锛都没有对土地发生直接作用,直接作用于土地的是火。所以这个阶段称“火耕”阶段更确切。进入熟荒耕作后,用以掘松土地、为播种作准备工作的主要是耒耜类农具,而不是锄。因为从来都是将锄的功能定义为“除草”工具,而除草属中耕,从来都不被看作农业耕作的主要内容。作为锄的一种特殊形式和特定工作方式,能够从事一定的挖刨工作,可具有一定的耕整功能,但这不是锄的主要功能,也不具有锄的象征意义。正如一提到“镢”人们就会想到“刨土”一样,一提到“锄”人们就会想到“锄草”。所以“锄耕”的提法给人的印象是不确切的。但是不论从火耕到耜耕,还是从耜耕到犁耕,它们之间都不存在一条截然的鸿沟;都存在一个交叉过渡期。所以总体上处于火耕阶段并不排除在某些时空已出现耜耕。同样,在犁耕阶段也不排除在某些时空还存在耜耕。进入犁耕阶段后,犁承担了耕垦土地的主要任务,但也不是犁的一统天下,在一定时空范围内仍然存在着耜、锸、铫耕和镢耕。所以原始农具(后代农具也是一样)都存在着普遍性和区域性的问题。
在原始农业的“刀耕火种”中火种的获取,初期阶段仍然可能是从保存的天然火种中获取的,后来渐渐过渡到由人工获取火种。过去一般认为最初人工获取火种的方式是采取所谓“钻木取火”,即古书上常说的“隧人氏钻木取火”。按常理推断,人们最早获得人工火种,不可能是从“钻木”中得到的,而很可能是从打制石器中得到的。因为钻木对于原始人并不是生活中的常见现象和生活中常用的动作,不论当时的生产和生活,都很少有“钻”或“转”的活动和动作。而打制石器则是石器时代人们非常普遍的活动。当人们打制石器的时候,迸发出火花不会是罕见之事。火花迸发到人们穿着的皮毛或树叶上,或者迸发到已经熄灭的灰烬上,由此而引起燃烧,这是非常顺理成章的事。而且打石取火要比钻木取火容易得多,所以火的发明和利用的过程中,从开始保存天然火种到获取人工火种,首先应该是从“打制石器”时出现的火种中获取的,“打石取火”应该是获取人工火种的第一方式。其实对于“击石起火”,历史上也有近似神话的传说,如祝融“击石起火”等,按照传说,祝融和隧人氏应该都是同时代人,只是后人只强调了“钻木取火”,而淡忘了“击石起火”。
有关“隧人氏钻木取火” 的议论,过去和现代都曾有过,甚至有人作过钻木取火的实验,对于这些这里均不作任何评论,而且我们绝对没有否定“钻木”或“转木”能够得到火的观点。因为“摩擦生热”这己是经过物理学证明了的客观真理,只要达到了一定的条件,石头和空气摩擦都能起火,何况木和木或石和木相互摩擦啊!我们所要强调的是,“隧人氏”时代的客观环境没有让木和木或石和木发生摩擦的实际需要,也没有让木和木或石和木发生摩擦以致达到起火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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