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海宁现在新农村建设土地整改,是如何赔偿的,老板姓能拿到多少赔偿金
新农村建设不是给你们换新房子么
一平方换一平方啊,
多退少补
,不够平方数外另交款可以
给补贴你们基本花很少的钱
就可以换上别墅了
2. 海宁现在规划新农村房屋拆迁赔偿标准
肯定很恶心 我是海盐的 我们那边新农村 最多450元一个平方(旧房子就不到450) 然后第一年就愿意搬的 再补3万 一般两层的话一共可以拿到12万13万最多了,然后新房子要自己花钱造,每层100平方,造两层至少20多万,加装修呢。。。。老百姓真辛苦,哪来那么多钱补这个空缺!
3. 海宁市斜桥镇新农村建设何时开始
90年代中期就开始了。
4. 求浙江省海宁市马桥的新农村政策!现在马桥的新农村在进行中吗新农村建在哪里呢赔偿之类是怎么样的
我只知道一点点。。。现在在造高层的。在海昌南路的南段。马桥北面点的地方吧。
5. 浙江省海宁市硖石街道双合村会不会建设新农村
这个现在应该谁也说不清楚吧,要等到具体落实了才会知道吧,因为以前我们那里好像也有说过要建新农村,要拆迁,结果到现在还没有动静了,估计近期又不用了。所以,这种事谁也说不准的,不过实在不行,你们可以去村政府那里打听一下情况
6. 关于海宁市新农村两分两换政策
这是和你提问相关的一个政策,,你可以参考。。。
海宁市农村宅基地置换市区公寓房和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生活保障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加快城市化进程,我市出台了鼓励农村宅基地置换市区公寓房(以下简称换房)和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基本生活保障(以下简称换保障)的政策,下面就农户关心的一些问题进行解答。
1、换房和换保障坚持什么原则?
换房和换保障坚持“政府主导、农民自愿、统一规划、统一建设、计划管理”的原则。
2、适用对象和条件是什么?
凡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农村居民户,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换房和换保障:
(1)有合法的农村宅基地;
(2)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3)自愿永久放弃全部农村宅基地;
(4)自愿永久放弃全部经营权(含自留地)。
3、公寓房安置地点在哪里?
农村宅基地换房地点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首期安置房暂定名“景春苑”,建设地点在缔艺家西侧(见附图)。
4、公寓房的户型分哪几种?
建筑设计户型面积分为60㎡左右、80㎡左右、100㎡左右、120㎡左右四种。
5、换房可享受多少面积?
换取的标准面积为每户基数40㎡,再加每人40㎡,每户标准内总面积不超过260㎡,超标准面积不超过40㎡,每户换房数量不得多于3套。
6、安置房的价格如何确定?
换取的标准面积内部分的价格确定参照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价格,超过标准面积部分按签约时同地段商品房价格。房价由住宅标准面积、超面积乘以相应的价格和层差率加车库面积乘车库价格(标准面积内住房销售价格减半)构成。层次差价系数参照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相应标准执行。
7、换保障可享受什么样的政策?
经营权换保障政策参照我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政策(海政发[2004]51号)执行。换保障户在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参照享受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已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统筹的人员,不列入置换生活保障范围。以换保障签约的时间为基准日,对未达到劳动年龄段(16周岁以下)的人员,每人发给一次性安置补助费7000元,达到和超过劳动年龄段(16周岁及以上)的人员参照我市被征地农民政策,为其按被征地农民一次性缴费第二档标准缴纳基本生活保障费,参照享受相应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其中15000元记入个人账户。其个人账户管理、大病医疗统筹、生活补助费发放、丧葬费标准、就业培训、档案管理、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衔接等均参照被征地农民相关政策执行。
8、到市区置换公寓房是否仍享受所在镇(街道)搬迁奖励补助政策?
农户以宅基地置换市区公寓房,不再享受所在镇(街道)搬迁奖励补助政策。但属于连户成片搬迁的(可包含搬迁至所在镇、街道“1+X”点的农户),市财政对置换市区公寓房户进行奖励补助,对连户成片3户以上的每户奖励3万元,5户以上的每户奖励4万元,10户以上的每户奖励5万元,整组的每户奖励10万元,整村的每户奖励15万元。补助资金通过与换房总价款差额结算办法奖励到户。
9、换房换保障政策执行至何时,什么时候受理报名?
换房换保障政策实施期限至2011年12月31日止,时间以签约日为准。全市换房和换保障户数总量实行计划管理,每年集中申报两次,申报时间为3月和11月。首期报名截止2010年4月30日。
10、如何办理换房换保障手续?
(1)申请。符合条件的农户向所在村(含农村社区,以下统称村)村民委员会出具《农户自愿永久放弃全部宅基地和全部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承诺书》,承诺书需年满16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全部家庭成员签名,并提出换房和换保障书面申请,填写《海宁市农村宅基地置换市区公寓房申请表》和《海宁市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生活保障申请表》,同时提交家庭人员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建房报告)、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证等相关证件。
(2)公示。经所在村初审后,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
(3)审批。经初审和公示后,符合换房和换保障条件的户由村汇总,并填写《海宁市农村宅基地置换市区公寓房名册》和《海宁市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生活保障名册》,连同《海宁市农村宅基地置换市区公寓房申请表》和《海宁市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生活保障申请表》一并报镇(街道),经镇(街道)核实同意后于每年的4月和12月报市统筹办,由市统筹办分送相关部门审核后审批。
(4)签约。经批准后,由市房委办会同市统筹办通过镇(街道)、村(社区)落实换房和换保障户与所在村、镇(街道)及市房委办签订《海宁市农村宅基地置换市区公寓房协议书》,与所在村、镇(街道)及市劳动保障局签订《海宁市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生活保障协议书》。并由镇(街道)代为收回原住房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证等相关证件,如原已取得合法建房许可而未建造的户,同时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5)预付房款。换房协议签订后15日内办理预付房款相关手续。换房面积在120㎡(含120㎡)以下的,每户须预付房款5万元;120㎡以上的,每户须预付房款8万元。
(6)选房。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建设,公寓房建设工程竣工后,市房委办会同市统筹办通过镇(街道)、村(社区)通知换房户户主及购房人办理公寓房选房手续,并开具公寓房选房《抽签通知单》。购房人凭①《抽签通知单》;②镇(街道)开具的收回原住房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证证明;③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本人不到场的委托书(单位盖章)、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抽取《选房顺序号》。并由市公证处出具公证书。市房委办按照换房户的置换申请面积和预付房款情况分别提供60、80、100、120平方米左右四种不同户型的住房。购房人凭①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本人不到场的委托书(单位盖章)、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选房顺序号》公证书等资料,按《选房顺序号》公证书的顺序和规定参加相应户型的选房,选定房号后,签订《海宁市农村宅基地置换市区公寓房选定协议书》、以下简称《选定协议书》),并由市公证处出具公证书。
(7)签订换房合同。购房人凭①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本人不到场的委托书(单位盖章)、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选定协议书》公证书等资料,签定《海宁市农村宅基地置换市区公寓房合同》(以下简称《换房合同》),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与换房户签定《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合同签订时由镇(街道)将收回的原住房集体土地使用证、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证等相关证件报市有关部门依法注销,土地使用权相应收归集体组织。同时给予每户4个月的自行临时过渡安置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每户每月不足400元的补足400元。
市经济房建设发展中心及时到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购房户必须按《换房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付清房款(可按揭贷款),否则将按合同条款办理。
(8)自行拆旧和退回承包土地。换房和换保障户在签订换房合同后4个月内自行拆除原有住房(含生产用房及地面附属设施),逾期作自动弃旧处理,同时全部承包土地(含自留地)退回村级集体组织。
(9)交房和办理保障手续。换房户在小区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并自行拆除原旧房和退还全部承包土地(含自留地),且经市有关部门验收确认后,由建设单位负责办理相关结算手续,预付房款、未达到劳动年龄段人员一次性安置补助费总额、连户成片奖励等和换房总价款实行货币差额结算后10日内,与市经济房建设发展中心签定钥匙交接通知单,凭钥匙交接通知单和《换房合同》复印件到小区物业管理公司领取钥匙。同时,由换保障人员所在村以户为单位,持《海宁市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生活保障人员名册》,携参保对象的公民身份证明及复印件3份、户口簿(需有公安机关的户籍备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6张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在办妥参保手续的次月起按规定参照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政策标准享受待遇。在取得公寓房产权之日起30日内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逾期不迁的,根据户籍管理的相关规定,经市公安局核准,将换房户家庭成员户口迁往其合法固定住处或置换的公寓房内。
11、换房换保障户立户条件是什么?人口如何认定?
立户条件:按海政办[2000]21号文件执行。夫妻双方离婚满5年、或离婚满2年且另一方已登记结婚的,可立户安置。
人口认定:按户籍(以居民户口簿记载为准)确定家庭在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口。下列人员可计入家庭在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口数:
(1)已领取本市有效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子女未婚嫁,其独生子女可按2人计算。两户以上共同赡养的老人可分摊进行计算;
(2)户口外迁的全日制大中专学校的在校学生(需凭学校有效证明);
(3)因土地征迁而户口迁移至城镇的人员(已享受过福利分房或经济适用房的除外);
(4)户籍关系外迁或被注销的现役义务兵和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初级士官(已提干的军官除外);
(5)户籍关系外迁或被注销的被判处徒刑的服刑人员;
(6)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的其他人员。
立户及人口认定均以换房换保障四方协议签订日为基准日。
12、公寓房产权性质是什么?如何上市交易?
公寓房建设用地以出让方式供应,购房户在开具销售不动产发票后,可自行按规定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契证,但换取的公寓房属于政策性住房,取得产权证之日起五年内(含五年)不得上市交易(抵押除外)。
本政策解答由市“两新”办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87288660 87288659
7. 2013年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联农村周家场的 新农村规划是怎么样的
一你们是属于盐官丰士那的所以是在加油站那
二, 可以到郭店镇上(政府边上)有个新农村展示中心了解详情和交款
可以拿公寓房 可以造联体别墅 还有就是去市区
前两者多,
8. 浙江新农村建设具体情况
党的十六大以来,浙江大力实施统筹城乡发展方略,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中之重,出台一系列统筹城乡兴“三农”的政策,建立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机制,充分发挥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对“三农”的带动作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新成效,城乡一体化进程明显加速。 2006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335元,连续22年居于全国各省区首位;农村全面小康的实现度达到68.1%,也居全国各省区之首。
一、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农业增长方式加快转变
把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建设现代农业的主线。做大做强蔬菜、茶叶、果品、畜牧、水产养殖、竹木、花卉苗木、蚕桑、食用菌、中药材等十大优势主导产业。目前,这十大主导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70%以上,亩均收入超过了1500元。今年省委省政府又提出,着力打造特色农业的强县强镇,进一步提升农业的块状经济发展水平。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推动农业生产要素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的优化配置。至2006年底,全省共有1000多家农业企业、50多万农户在省外经营种养业,建成各类基地2000万亩左右。积极应对国际贸易壁垒,努力开拓国外市场,加快外向型农业发展,农副产品出口保持持续较快增长的态势。2006年,全省农副产品出口额60.2亿美元,比2001年增长103.7%。
把发展新型农村合作经济作为建设农业的紧迫任务。率先颁布《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分散农户的市场谈判地位。积极构建“行业协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经营体系,农业产业化水平和农民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2006年底,全省共有各类产业化经营组织11066个,带动农户780万户,建成产业化基地1828万亩,其中,农业龙头企业5049家,销售收入1106亿元,28家企业被评为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达3915家,带动农户211万户;农产品行业协会500多家。今年上半年,全省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465个;产业化带动农户472.26万户。针对单个合作社服务能力和服务范围的不足,大力发展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着力构建现代农业服务平台,加快组建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基础、供销合作社为依托、农村信用合作社为后盾、政府部门公共服务和管理为保障的服务联合体。今年全省在18个县市开展试点。
把培育现代生产主体作为建设现代农业的关键环节。积极推进市场化土地流转和企业化规模经营,到2006年底,全省耕地流转面积357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15.0%;实行适度规模经营(面积10亩以上)耕地面积246.3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10.3%,规模经营种养大户23.4万户。引导工商资本投资现代农业,过去五年每年投入农业的工商资本在120亿元以上。加大对农业创业人才的培养力度,从2006年起对就读大中专院校农业种养专业类学生实行免交学杂费的政策,2007年又扩大到园艺类的花卉、果树、蔬菜等专业,鼓励他们学成后在现代农业领域创业。
把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作为建设现代农业的强大支撑。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推广和服务平台建设,实施农业生物技术、农产品精深加工等十大农业科技专项,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56%以上。启动实施“百万农民信箱”工程,2006年底注册用户达到136万户。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步伐,农业标准化推广面积达到1249.2万亩。针对欠发达地区基层农业科技力量薄弱的问题,从2003年起实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并于2005年向全省推广,实现乡乡都有科技特派员,促进了农业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建立和完善首席专家、推广教授、科技特派员和责任农技员制度,积极组建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推广组织、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等多方参与的区域性专业性和农科教、产学研一体化的农业科技推广组织。
把完善农业基础设施作为建设现代农业的有效保障。先后启动实施标准农田建设、千库保安、千万亩十亿方节水、百万亩标准鱼塘改造和标准渔港建设等工程,农业的生产条件和防灾抗灾能力大大增强。全面实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补偿标准提高到12元/亩。加快推进土地整理、中低产田改造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累计已经建成标准农田1430万亩,连续10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幅提升。
二、大力发展区域特色块状经济,县域经济竞争力不断增强
做大做强特色块状经济。以县城和中心镇为依托,以特色产业为支撑,把乡镇企业、专业市场、工业园区和城镇建设结合起来,形成了工业化支撑城镇化、城镇化提升工业化的发展格局,特色块状经济为农民提供了越来越多的发展机会和就业门路。乡村企业蓬勃发展,经营管理机制日趋规范,技术创新和竞争能力不断提高。2006年,全省共有各类乡村企业113万家,从业人员1300万人,实现增加值7366亿元,占全省生产总值的47%。全省农产品加工企业已达到35.28万家,其中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1.44万家,形成了一批各具特色的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涌现出了一批农产品名牌产品和知名商标。农民人均纯收入中来自非农产业的收入超过80%。
积极培育“中心镇”。充分发挥中心镇对农村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促进企业集中和产业集聚,提升县域经济的发展水平。全省共有268个镇进入全国千强镇行列。新城镇成为农民务工经商的广阔天地,这两年每年新增转移农业劳动力50万人,农村劳动力非农化水平达到70%以上,全省城市化率达56.5%。2006年,省委、省政府决定实施中心镇培育工程,重点培育200个左右有区位优势和特色产业支撑的中心镇,进一步优化城乡人口和生产力的空间布局,使之成为农村经济的增长极、农村人口的集聚点和公共事业服务中心。目前已经启动141个中心镇的建设试点。
积极发展“农家乐”和来料加工等二三产业。顺应城镇消费升级的趋势,发挥农村山水景观、农耕文明、人文历史等优势,大力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业,把发展“农家乐”(渔家乐)等乡村休闲旅游业作为新产业,引导农民和村集体立足生态资源优势,发展农村第三产业。2006年,全省累计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村(点)2084个,经营农户14678户,直接从业人员72557人,营业收入24.6亿元。同时,针对广大农村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农村富余妇女劳动力多的特点,积极发展来料加工业,开辟了农民增收的新途径。
鼓励农民创新创业。全省共有个体工商户接近180万户,从业人员364.8多万人;私营企业40万户。个体私营经济约占GDP的60%。省外、国外经商创业人员400万左右,投资总额已超过1万亿元,其规模相当于2005年浙江全省的GDP总量。这些务工经商人员绝大多数都是农民,他们为浙江经济的快速发展作出了重大的贡献。
三、深入推进“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农民就业增收能力不断提高
2004年,省委、省政府实施“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计划到“十一五”末,全省培训100万现代农民,新增转移就业400万农民,提高500万农民工的就业技能。近年来又根据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要求,转变培训思路、提高培训标准、改进培训方式,推进农民培训由适应性培训向战略性培训转变。到2006年底,全省已培训农村劳动力640.9万人,培训后实现转移就业的178.8万人。今年上半年全省共培训农民59.5万人,转移就业培训资格证书发证率达到74.61%。
围绕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发展服务业,开展农业剩余劳动力培训、加快农业劳动力转移就业,督促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计提培训经费用于农民工培训,提高农民工就业的稳定性。围绕建设现代农业的要求,培训专业大户、农业企业经营者、合作社社长,使他们成为现代农业的生产经营主体。围绕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业,重点培训“4050”农民,扩大中老年农民就业。采取政府发放培训券、企业订单培训等办法,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加强农村职业技术教育,提高职业技术教育的覆盖面,对未升入大中专院校的农民子女开展6个月至1年的职业技能培训,使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扶贫助学行动计划”,对低收入家庭子女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免收学杂费。全面实行就业政策、失业登记、劳动力市场、就业服务和劳动用工管理的城乡“五统一”统筹就业制度和农民工无“证卡”就业制度,推动劳动就业服务网络延伸到乡镇,为农民提供有效就业信息中介服务。实施百万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大力培养新农村建设的带头人,计划到“十一五”末,全省农村实用人才总量达到100万人。
四、大力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农村环境面貌和基础设施条件显著改变
2003年,省委、省政府作出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决策,计划用5年时间整治10000个村,并把其中的1000个村建成全面小康示范村,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加快建设规划科学、环境整洁、设施配套、服务健全、管理民主、生活舒适的农村新社区。加大各级财政对村庄整治建设的投入,至2006年底,全省累计投入村庄整治建设资金555.61亿元,各级政府投入占到1/3。注意把“万里清水河道”、“千万农民饮用水”、“乡村康庄”、“生态富民家园”、“百万农户生活污水净化沼气”等工程与“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配套实施,形成了城乡统筹建设和各方协同建设的局面,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五、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覆盖面持续扩大
大力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化。2005年,省委、省政府决定实施农村中小学四项工程(“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农村中小学食宿改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扩面”、“爱心营养餐”),计划三年内投入资金32亿元,全面提高农村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2006年秋季起,全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全部免收学杂费,513万名中小学生免交了学杂费;对低收入家庭子女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免收学杂费。深入实施“职业教育六项行动”计划,两年内全省将安排专项财政资金10.2亿元以上。
大力发展农村公共卫生服务。2005年,省委、省政府实施“农民健康工程”,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服务网络,把乡镇卫生院改造成为社区服务中心,把村卫生室改造成为社区服务站。目前,有1751万名农民享受了免费体检,12项公共卫生服务达标率达到80.6%。建立农村社区责任医生制度,加快培养社区全科医生。实行农民每两年一次的免费健康体检制度。
大力推进农村文化建设。实施“农村文化阵地建设工程”,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发展民间自办文化,深入推进文化下乡。2005年起,还开展“双万结对共建文明”活动。今年上半年,各地组织开展种文化百村赛活动,丰富了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培养了一大批不走的农村文化能手。
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保障。在全国率先建立覆盖城乡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6年,全省共有农村低保对象53.98万人,平均低保标准每月149.65元,实现了应保尽保。率先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2005年以来新增的被征地农民实行“即征即保”,至2006年底,全省共有234万名被征地农民纳入保障,其中196万名被征地农民参加了基本生活保障,有88万人已按月领取基本生活保障或养老金。2003年率先开展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全省87个有农业人口的县(市、区)全部建立了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达2936万人,参合率达86%,人均筹资水平达到81元。推进职工社会保险向农民工覆盖。2006年底,农民工参加工伤险145万人,参加医疗保险200万人。完善农村“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人员集中供养制度。2006年底,全省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92.4%,年人均集中供养标准5005元。
六、积极创新农村民主形成,农村民主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积极创新农村基层民主形式。推进村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三到位”,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电算化和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全面实行村委会直选,创造村级民主恳谈会、村民议事会等群众广泛参与的民主形式,推行村干部“双述双评”、村务监督委员会等民主监督办法,大力推进村务决策和管理民主化,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大力推广新时期“枫桥经验”,探索依靠农民群众,加强农村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有效机制。
大力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着力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开展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努力提高基层干部的素质。实施集体经济薄弱村办公场所建设,做到全省村村都有活动场所。
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积极探索资源开发、资产管理、资本经营、社区服务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有效路子。针对城市化推进中城郊村集体资产管理和分配出现的新问题,积极稳妥地推行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保障农民享有的集体资产权益。目前全省700多个村完成了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省财政每年拿出6000万元专项资金,对经济薄弱村村级组织运转和村干部报酬进行补助。
全面建立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从2004年起连续三年从省、市、县、乡镇四级机关抽调机关干部,为全省每个行政村派驻1名农村工作指导员,履行村情民意调研、政策法规宣传、富民强村服务、矛盾纠纷化解、民主制度规范、组织建设督导等六方面职责。积极推进乡镇农村工作指导员专职化,60%的乡镇建立了专职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
七、大力实施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欠发达地区加速发展
大力推进下山搬迁脱贫。省政府每年都把下山搬迁5万人作为政府承诺的十件实事之一。把下山脱贫与工业化、城市化结合起来,以高山远山区域、重点水库库区、地质灾害隐患区域的整体搬迁为重点,依托县城、中心镇和工业功能区建设下山移民小区,促进下山农民进城落户、转产转业,实现易地致富。推进整村搬迁,加快下山脱贫小区建设,对搬迁村庄的交通、水利、通讯等项目资金应转用于下山脱贫小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探索以小户型、农民公寓、廉租房等方式,降低搬迁成本,促进低收入农户搬迁。2003-2006年,欠发达地区共下山搬迁农户8.2万户、29.71万人。今年上半年全省共完成下山移民3.93万人。
促进低收入农民转移就业。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部门协作、企业参与”的方式,加强对欠发达地区的农民技能培训,促进农民就业致富。2003-2006年,欠发达地区共培训农民244万人次,40.3万农民通过培训实现了转移就业。开展低收入农户普查,建立低收入农户档案,推行“一户一策一干部”的针对性扶贫。鼓励企业定向招收农村低保户劳动力,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促进城镇下岗职工再就业政策。
大力推进产业化扶贫。充分发挥欠发达地区的比较优势,加大对扶贫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建立科技特派员制度,从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选派科技人员到欠发达乡镇任职,2003-2006年,共到位专项资金3184万元,实施科技项目665项,引进新品种新技术2474个,为特色农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同时,积极利用欠发达地区丰富的人力资源和优美的生态资源,扶持发展来料加工业和休闲旅游业,促进农民增收。仅2006年一年,211乡镇年规模型来料加工企业吸收劳动力7.2万人,发放加工费2.2亿元。
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和结对帮扶的力度。发挥“省管县”的财政体制优势,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和特色产业培育的财政扶持力度。“十五”时期,省级财政用于支持欠发达地区及海岛地区的支出累计达336亿元,年均增长17.7%。深入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加强区域协作,引导发达地区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向欠发达地区转移,组织欠发达地区劳动力向发达地区转移。
八、不断深化城乡配套的体制改革,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机制加快建立
切实加大对“三农”的投入。今年全省2/3的新增财力要用于民生问题。2006年,全省各级财政对“三农”的投入达到373.5亿元,比上年增长19.9%。今年,全省财政预算内“三农”投入预计达417.6亿元,比上年增长11.8%。农村社会事业和社会保障支出成为财政投入的重点。加大对乡镇尤其欠发达乡镇的转移支付,提高基层政权的运转效率和公共服务能力。
率先终结农民“皇粮国税”。按照平等城乡居民税赋的要求,以增强农业市场竞争力为取向,自2001年率先停征欠发达地区农业特产税和屠宰税起,从局部地区到全省范围、从少数税种到全部税费、从“减调改稳”到全面停征,率先迈出免除农业税收的破冰之步,2005年全面停征农业税收,成为全国第一个终结农民“皇粮国税”的省份。
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推进以改革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县乡财政体制和化解乡镇债务、建立村级组织运行机制为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增强乡镇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职能,基本消除农民负担反弹的基础。完善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建立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省财政对欠发达地区的免费义务教育实行全额转移支付。加大对村级组织的财政扶持力度,省财政安排6000万元专项资金,重点扶持经济薄弱村的村级组织运转。
着力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农村新型合作金融体制基本建立,农村信用社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了信贷主力军作用。针对农业种养大户投入增多、风险增大的趋势,2005年开展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的试点,首创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共保经营模式,2006年12个县开展试点,今年又扩大到32个县市。2006年推行政策性农房保险制度,至2007年2月,全省已有757.1万户农户参保,参保率71.7%。支持和鼓励创新信贷支农产品,推进林权抵押贷款,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等方式,增加农村小额信用贷款供给。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在不断增加公共财政对“三农”投入的同时,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开展万家工商企业与村结对,以经济顾问型、产业带动型、合作开发型、直接参与型、公益捐助型等方式参与新农村。开展万个城镇文明单位与村结对。今年上半年,工商企业和社会各界资助新农村建设金额达到5.3亿元。实现万名科技人才送科技服务到农村,浙江大学、浙江工大、浙江林学院等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纷纷与地方建立共建新农村。大力发展慈善事业,民间慈善组织、企业家纷纷开展扶危济困,弱势群体得到及时救助。
9. 浙江省海宁市长安镇新农村建设的成就
民企联村 以人为本 ——浙江省海宁市新农村建设纪实 浙江省海宁市地处长江三角洲南翼、浙江省的北部,面积近700平方公里,地势平坦,河众多,水资源丰富,是典型的江南水乡,素有“鱼米之乡”、“丝绸之府”、“文化之邦”、“旅游之地”、“皮衣之都”等美誉。
海宁市下辖8个镇、4个街道,共182个行政村,总人口64万。2006年以来,海宁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浙江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统筹城乡发展理念,切实把建设现代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放在市委、市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海宁市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行了深入调研和全面部署,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联合社会民企,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积极探索财政引导、金融互动、民资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克服新农村建设资金压力大的困难;注重技术创新和新能源开发,建设农村“生态家园”;加大农村文化教育建设力度,提高农民文化素质,促进海宁新农村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美化环境 构建整洁农村
海宁农村环境分两部分抓:大力整治道路,集中处理垃圾。
随着海宁的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海宁市政府从2003年开始,认真实施农村环境整治工程,提出实施“小康示范、百村整治”工程;依靠广大农民群众,推进水利设施、土地平整、道路建设、村庄建设、饮水工程、学校危房改造、河道疏通等工作。截至2005年底,海宁市的乡村康庄工程已经全部完成。现在已有10个村被命名为省级“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有65个村完成整治工作。该市累计完成通组达户道路900多公里,桥梁改造881座,治理河道近200公里。全市基本建成了“二横七纵二连”的干线公路网络,公路总里程达到1073公里,村内路面“硬化率”达到了100%。同时,海宁市近两年来一共投入资金3000多万元,购置空调车191辆,实现了村村通公路、路路有公交。
在农村垃圾整治方面,海宁182个行政村明年将全面实现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全覆盖,现已建立了“户集、村收、镇运(处理)”的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体系,有效改变了农村的环境面貌。
海宁市在5月下旬召开了全市现场会,明确了凡是已通过示范村和整洁村考核验收的村今年必须全面实行农村垃圾集中收集有偿服务,明年将全面覆盖。
实行农村垃圾有偿服务,彻底解决了保洁资金投入问题,使村干部扔掉了思想包袱,使原先保洁人员数量不足以及因工资不高、岗位吸引力不强,保洁员流动性大的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目前,马桥街道平均每165户农户配一名保洁员,保洁员工资基本都在500元以上,全部为全职人员。这一机制还强化了对保洁工作的监督———向农户收费后,在农户与保洁员之间建立了一种劳动雇佣关系,使农户由原来的“不管事”变成了主动参与监督,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
此外,在实施农村垃圾有偿服务之后,各村都已先期开展了集中整治,共集中清扫垃圾2000多吨。据统计,实施有偿服务以来,全市街道保洁道路134.8公里,保洁河道19.8公里,基本清除了白色污染,改变了“四边一点”、垃圾成堆的状况。
民企联村 助农发展
在新农村建设的农村经济文化建设资金投入方面,海宁也有着自己独特的解决、补助方式。海宁市立足本市实际,积极探索“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新路子,在加大政府公共财政投入的同时,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热情;通过继续深入开展“民企联村、关爱‘三农’”活动,为民企回报社会建立了一个机制,也解决了农村建设资金紧张的难题。
从2004年开始,海宁市组织开展了城市文明社区与行政村文化结对共建活动,计划用3年时间,组织全市407家文明单位与182个行政村结对,做到“思想道德共教、经济发展共促、文化活动共抓、社会治安共管、环境卫生共治、党建工作共做”,有效促进了城市文化与农村文化的交流和沟通。“民企联村、关爱‘三农’”的活动内容主要是:通过企业联村结对资助,帮助农村不断完善基础设施、文化设施等公益性事业项目,建设一批连村、通组、达户道路,开展一次“为农民兄弟送健康”活动,组织农村剩余劳动力参加培训等等。具体内容根据每年的实际情况确定一个主题深入推进,细节则由各镇村自行确定,尽可能地使活动既能围绕全市的工作重点和群众的需求开展,又能因此制宜,各展所长,增强了活动的综合影响力。
在开展“民企联村、关爱‘三农’”活动过程中,海宁市注重促进产业发展,根据各镇村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的具体需要,引导民营企业投资建设标准厂房,或者进行农业产业基地设施建设,从而进一步提高农村产业化水平,发展区域经济,有效拓宽农民就业和增收渠道,为深入实施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据不完全统计,仅2005年就有177个企业与102个村结对,今年上半年以来社会力量投资、捐资新农村建设的数额有781万元,两年来共获得企业资助资金达2000多万,为探索新农村建设的多元筹资方式作了有益尝试,有力地推动了全市新农村建设。
开发新能源 建设“生态家园”
农村新能源的推广利用是一项全新的系统工程。几年来,海宁在实践中探索,逐渐走出了一条具有海宁特色的新能源推广之路。
2001年,在农业部、浙江省农业厅的大力支持下,海宁市袁花镇东风村创建了全省首个农村“生态家园富民计划”示范点。2002年6月,海宁市被农业部列为全国“生态家园富民计划”示范县(市),并确定袁花镇东风村、马桥镇利众村、斜桥镇金石村、许村镇永福村和硖石三联养猪场“四村一场”为全市“生态家园、富民计划”建设示范点。2003年~2005年,海宁市结合“小康示范、百村整治”工程,陆续在丁桥镇民利村、周王庙镇建农村等村(社区)开展了“生态家园”建设。同时,该市针对城郊新村生活污水处理难的情况,又在城郊新村推广建设无动力净化池,实行雨污分流,实现生活污水达标排放。
“生态家园”建设把沼气建设与农村改厕、改猪舍、改路以及道路绿化相结合,形成良性循环,实现了“家居温暖清洁化、庭院经济高效化、农业生产无害化”。目前,“生态家园”建设已覆盖全市64个村(社区),受益农户1万多户,农村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有力地促进了城乡一体化,取得了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
到2005年底,海宁市农村能源建设实现了三个“突破”,即“生态家园”受益农户总数突破万户大关;沼气池建造数量突破1000个,总容积达3.26万立方米;太阳能热水器推广总数达到13.62万台,覆盖率突破75%,继续保持全国县级市领先地位;累计建成生活污水净化池1625组(处)。农村新能源的推广使用,已在海宁市显现出了可观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
倡文明新风 建“文化家园”
文化阵地是提高公民文明素质的一个重要载体。海宁市在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大力实施“文化强市”战略,提高农村群众的文明素质,逐步营造一种科学、民主、健康、向上的文明新氛围。以前只有城里人才能享受的文化活动,现在农村也有了,这项活动让村民真真切切地感受到生活质量的提高。
2004年,海宁积极实施“十、百、千”工程(即建设好十个镇级文化中心、百个文化特色村、千户文化示范户),市、镇(街道)、村3级共投入资金5000多万元。目前,已有7个镇的文化中心通过考核验收,实现了农民群众“教育有课堂,交流有地方,活动有去处,娱乐有场所”的预期目标。
一、加强农村文艺队伍建设。组建了市、镇(街道)、村3级文艺团队共752支。其中,镇、街道文体队伍136支,3655人;村级文体队伍585支,8050人。
二、组织开展村民喜闻乐见的文娱活动。从2005年6月开始,历时8个月,举办了海宁市首届“农村文化艺术节”,共设民间艺术表演、“同在蓝天下”外来建设者文艺晚会等11个项目。
三、各镇(街道)及市有关部门也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乡村文化艺术周、职工文化艺术节、青年艺术节等系列文艺活动,并组织市、镇(街道)、村3级业余艺术团下乡开展巡回演出。据统计,去年以来共演出1500余场次,播放电影1549场次,观众近70万人次。
四、积极推行农村教育均衡发展,提高了农民的科学文化知识水平。在切实抓好基础教育的同时,深入实施“万名农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努力提高农民的技能水平。海宁市先后组织开展了农民就业技能培训、务工农民岗位技能培训和农业专业技能培训。至2005年底,已累计培训农民11.4万名,其中务工农民1.35万人,发放专业技能证书6989份。
据统计,海宁市目前182个村共建起228个文化阵地,大力实施了“文化强市”工程,有效丰富了村民的业余文化生活,切实提高了村民的文化素质和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