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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建房没地

发布时间:2021-02-17 10:00:29

Ⅰ 农村自己土地可以建房吗

农村自己土地可以建房子的,只要不是大面积农田和耕地。土地不能买卖,只能转让。按道理来说农民自种果园,政府应当补贴,收费都是不正当的。

(1)农村建房没地扩展阅读:

一、农村个人建房土地办理土地登记、发证需备资料:

1、户主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表(一份);

3、地籍调查界址确认表(一份);

4、农村私人建房用地呈报表(已经政府批准的一份);

5、土地使用登记表(一份);

6、其他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

二、自建房简介:

自建房(农民房)是泛指拥有自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自己组织并通过雇佣他人施工,而建造的房屋和建筑。

自建房是我国传统建造方式的主流,尤其是在我国农村地区,农村居民几乎都是通过自建房方式,来满足各自的居住需求。不能在规划区以外或建设用地以外建房。

另外在我国商品房政策推出前,很多单位也曾通过集资自建房的方式,来解决企业员工的居住需求问题。

随着国内经济水平的逐步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自建房建设水平越来越高,类型越来越丰富,尤其江浙一带种类多样。

三、相关新闻:

办法规定,农村居民建房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统一安排、节约用地的原则。选址必须符合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的要求;

城中村内选址的,必须符合经批准的城中村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地处洪涝、地震、台风、滑坡等自然灾害易发地区的村庄,农村居民选址建房应按村庄规划中制定的防灾抗震措施执行。

农村居民建房应当遵循“一户一宅”原则,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划拨宅基地,且每户宅基地占地面积不超过175平方米。

农村居民建房应以低层为主,不得超过三层,每户总建筑面积不超过400平方米。农村居民建房应留有适当的院落空间,建筑基底面积不宜大于宅基地面积的75%。

农村居民利用已有宅基地或在原有旧宅基地上进行翻修新建的,原宅基地面积超过175平米,超出175平方米部分用地的容积率不得大于1.5,且总建筑面积不超过600平方米。

农村居民在2016年12月31日前办理报建手续的,房屋建成并经验收合格后,其所在镇政府应按竣工备案面积给予每平米30元的报建奖励,该费用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

属于农村危房改造并办理报建手续的,由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将其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补助资金由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负责拨付到位。已经享受危房改造政策的建房户不再享受每平米30元的报建奖励。

该办法同时还明确了农村居民建房审批程序和相关法律责任。镇人民政府对农村居民建房实行监督、巡查管理,并建立农村村民违规建房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参考资料:

网络自建房

中新网万宁市农村居民建房从此有规定 快来看看!

Ⅱ 在农村耕地不让建了,又没有宅地怎么办

按照国家法律,耕地是必须严格保护的,不能用来建房子。所以买耕地建房是违法行为,国家不予保护。
要建房子,必须到村委会申请宅基地,申请方法:
如果符合农村宅基地审批条件,有以下三点:
一、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

对符合建房条件的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调查符合建房条件的,可填写用地申请表,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
二、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需要提供的资料:
1、建房户关于使用宅基地或生产经营性用地的申请;
2、《个人建房用地审批呈报表》或《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审批呈报表》;
3、村、组已履行张榜公布的证明材料;
4、属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须提供城建规划部门的审查意见或用地规划许可证;
5、属违法用地补办手续的,须附违法用地处理结案材料及落实情况。
6、占用耕地的,必须提供耕地占用税缴费凭证。
三、农村建房收费标准:
农村村民经批准使用宅基地,每户缴纳5元土地证书工本费;
涉及占用耕地的,应按照《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由村民所在集体经济组织开垦与占用耕地的面积和质量相当的耕地,并逐级上报省国土资源厅验收;严格实行耕地占补平衡,耕地占补措施不落实的,一律不批准占用耕地建房。

Ⅲ 农村建房没有宅基地证怎么办

国土局肯定是不让建的,因为
宅基
证是你建房的用地凭证,没有宅基证,
村里
给你划的
宅基地
就不是合法的宅基地,也有可能村里拿了钱,也报上去了,但是没有批下来!

Ⅳ 没有宅基地盖房子怎么办

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
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市)审批。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

一 什么是农村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就是指农村居民个人经依法批准,用于建造住宅,包括住房、厨房、禽畜圈舍、厕所等用地。

二 农村宅基地所有权
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村村民只有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农村新旧宅基地均应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造册,由县级人民政府发给《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并按国家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登记费,确认使用权。

三 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农村居民每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现在住房影响乡(镇)村建设规划,需要搬迁重建的;
2、农村村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3、经主管部门批准,由外地迁入的农户无住房的;
4、集体组织招聘的技术人员要求在当地落户且户口已迁入的;
5、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

四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安排宅基地:
1、出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现有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
2、一户1子(女)有1处以上(含1处)宅基地的;
3、户口已迁出不在当地居住的;
4、年龄未满18周岁,又不具备分户条件的;
5、虽在农村居住而户口未迁入当地的;
6、其他规定不应建房和安排宅基地的。

五 农村宅基地申请流程及审批程序
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村民委员会应将申请宅基地户主名单、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听取群众意见,经审核同意后再张榜公布上报户主名单,由申请人填写(农村宅基地申请表)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1)申请。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
(2)现场勘查。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3)填申请表。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4)村委会审查。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证明申请人的原住宅用地情况和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由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5)审核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县人民政府。
(6)审批。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7)放样。由国土资源所牵头协同乡镇政府人员根据《建设用地批准书》和《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实地放样,划定范围,填写《放样记录卡》,放样参加人应当在《放样记录卡》上签字。放样后,用地申请人方能动工建设。
(8)验收发证。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村民住宅,应当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手续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强调注意一点,宅基地上自建房必须是本村居民。

Ⅳ 农村无宅基地申请建房需要什么条件

一、农村无宅基地申请建房,需要先申请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同意,并将申请宅基地户主名单、家庭人口、原有房屋间数面积、申请建房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后无异议的,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其批准结果由村民委员会予以公布。

第十九条 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宅基地面积、规划层数、高度及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各乡(镇)人民政府、村应加强农户建房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农户建房要做到审查、放样、验收三到场。

第二十条 个人建造住宅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应当按有关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农户在建房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向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土地登记,领取集体土地使用证。

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依法改变土地使用权的,在合同生效后30日内向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二、农民建房申请宅基地的审批程序: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5)农村建房没地扩展阅读:

根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宅基地:

(一)因国家或集体建设、移民、灾毁等需要迁建、重建的;

(二)实施城市、村庄和集镇规划或旧村改造,需要调整拆迁的;

(三)现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

(四)已具备分户条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

(五)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引进或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确需在农村安家落户的;

(六)离休、退休、退职的职工,复员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的;

(七)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

Ⅵ 农村建房没土地证能建房吗

农村建房没有土地证不能建房!
农村建房手续办理须知:
一、程序:
(一)户主申请(说明申请事由,用地面积和土地类型,家庭状况)村、社签字。
(二)本户的户口簿复印件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三)规划内要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外要办理《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
(四)原《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五)建房户他处无宅基地的说明书,村主任、驻村干部签字。一户不能多宅。
(六)分家无房产的应附分家协议原件。
(七)在公路旁建房,必须要路政部门的明确意见。
(八)涉及河道的,要有水利部门的明确意见。
(九)地灾踏勘现场意见。
(十)新开宅的农户,申请人同意退出原使用的住宅用地,并交
付集体经济组织重新安排使用的承诺书(原地改建除外)。
(十一)房屋买卖过户必须只有一宅,且搬迁到外地,由社、村镇出具签字才能过户。
注:坚决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二、审批面积(具体按当地的政策确定)
(一)1-3人,按3人审批,即90平方米。
(二)4人按4人审批,即120平方米。
(三)5人以上含5人的只能审批150平方米。
(四)撤房起屋的也是如此。扩建的连同老屋计算面积。
三、几不批
(一)地界不清的不批。
(二)土地有争议的不批。
(三)地质有滑坡现象的不批。
(四)禁建区的不批。
(五)界定为基本农田范围内不批。
(六)规划区内的不能随便批。
四、收费标准
(一)农村居民建房,拆房建房的在四界不动的情况下,不收工本费,办用地许可证。
(二)重新开宅,新占非耕地建房的不收工本费和押金,办理用地许可证,但老屋必须拆除后复耕。
(三)重新开宅,新占耕地(不是水田和划为基本农田)因兄弟分家无住房确需占用的不收工本费和押金,但老屋必须拆除后复耕。耕地占用税按规定收取。
除此之外,一律不允许审批占用,特别是水田。
五、违法占地处罚
(一)违法占地建房的界定
未经批准,骗取批准,批甲占乙,批少占多,批非占耕。
(二)实施处罚的程序
立案、调查取证、实地丈量、调查、研究处罚意见、告知、下发处罚书、收缴罚款、补办用地手续。
(三)处理标准
1.非耕地处罚10元每平方米。
2.耕地(旱地),处罚款不少于20元每平方米,耕地占用税照收。
3.耕地(水田),处罚款不少于30元每平方米,耕地占用税照收。
注:
(1)对部分违法建房户,态度恶劣,影响较大,在收取罚款时按上限征收,处罚后强制撤除建(构)筑物。
(2)对违法建房户处罚的依据为:
违反《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重庆市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六十九条。
按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56号)第四十二条,计征罚款。

Ⅶ 农村没有可建房的地了,只有可耕地,怎么办

1、如果你说的“可耕地”是一般耕地,即不是基本农田,是可以按规定程序报国土部门审批的。
2、如果你说的“可耕地”是基本农田,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 则是不能建房的。但要解决此问题,我觉得国土部门应作“调规”处理,以保证村民建房用地。

Ⅷ 农村建房,在原址上建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建吗

农村的房屋土地性质为集体所有,一般是没有发土地使用证的,在原址上建房屋,不扩张新面积直接就可以建,需要扩张新面积或另立新址的,需要进行审批后方可建设。
一、村委研究通过
村委在研究村民建房申请时,支部书记负责召集,召开由村两委成员和部分党员、村民代表共同参加,管区派员列席研究的专题会议。对提出申请建房的村民资格进行审查,即审查是否符合申请建房的条件。与会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视为通过,张榜公布七日无异议后,管区工作人员、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村经办人签字盖章后再加盖村委公章,分别报镇村建设服务中心与国土资源所申请批准。
二、公示
审查完毕后,村委将研究通过的建房户的名单、位置、面积等情况在村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
三、现场勘察和初审
公示七日无异议后,村两委成员、镇村建设服务中心、国土资源所、财政所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填写《农村村民建房、宅基地使用申请书》。镇村建设服务中心、国土资源所根据村镇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现场初审,并提出用地和规划建设的要求。
四、镇政府审查
由领导小组研究审批,各成员单位会签后由镇长签字,批准后,到镇镇村建设服务中心填写《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申请审批表》,由镇村建设服务中心上报市城乡建设局批准;批准后持《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申请审批表》、户口薄、身份证有关证件到镇国土资源所填写《宅基地批准证书》,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上报平度市人民政府批准。
五、定点放线
审批完毕后,建房户提供出四邻同意建房的证明材料,由管区、村两委主要成员会同国土资源所、镇村建设服务中心到现场定点放线,并填写现场定点放线记录,由管区、支部书记、服务中心放线人员签字。
六、申报登记
房屋建成经镇镇村建设服务中心会同国土资源所验收合格后,到国土资源所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持土地使用证到镇村建设服务中心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七、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农村自建房能买卖吗
由于农村房屋宅基地的特殊性质,农村房屋交易是有一定条件限制的,农村房屋的买受人必须是符合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的人,具体说来有就是:集体组织内部成员和集体组织以外的成员。集体组织内部成员又有三种具体情况:
1、本身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规定的宅基地标准。根据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对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标准的村民,再申请宅基地是不可能得到批准的。
2、已有宅基地,但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对第二种情况的村民,尽管其已有一处宅基地,但如无法定理由,也很难再申请到第二处宅基地。
3、已在集体组织落户,但尚没有被分到宅基地。对第三种情况,申请宅基地必须经过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因此,即使是售房行为发生在村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之间,也将难以进行。售房者首先要审查购房者的具体情况,这无疑是不现实的。

Ⅸ 在农村没有土地证的地皮,盖房需要报建吗

当然要报建!

1、你买的是农村宅基地,还是耕地。耕地是不可以建房的。

2、宅基地的卖家以前办理过土地证或建房许可证没有。如果有那可以办过户,以后的事情就好办很多。

3、你有没有农业户口,如果有,户口有没有入户在宅基地的村集体。没有本村的农业户口也没有办法办理土地证过户。

4、有了土地证,你才能去申请报建,这样也就合法了。这也是以后办理房产证的前提条件。

Ⅹ 你好,我家出了建房的地,就没地了,农村人没地以后怎么办,怎么生活

没有地你可以出去打工啊,国家没给你们分地肯定有他们的原因,超生或者吃公用粮都不会给你分地的,出去闯闯不要老在家待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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