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当前农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可以怎样处理
处理方法: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版毁坏的权,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处罚;
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
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
B. 农村乱占土地建房由哪部门管
可以向当地的土地资源管理局反映。
国土资源局的工作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拟订有关土地、矿产资源和测绘管理的地方性规定,拟订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及测绘管理的具体措施;依法监督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和测绘工作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的执行,制定有关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
2、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指导审核县区、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参与报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城市(镇)总体规划的审核;组织编制和实施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计划;组织编制全市测绘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制定和实施本市基础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的规划、计划。
3、监督检查县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应诉;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4、贯彻执行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农地用途管制;监督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基本农田的保护和耕地开发工作,确保耕地面积只增加,不减少。
5、统一管理全市城乡地政、地籍工作,制定、实施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指导和实施地籍信息系统建设;指导和实施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和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提供相关社会咨询服务。
6、主管全市土地征用、划拨工作;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的评估论证、选址定点、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等工作。
7、负责全市土地市场和土地资产管理;拟定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管理办法;实施国有土地划拨用地目录指南和乡(镇)、村用地管理实施细则;负责国有企业处置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审批管理和审核上报;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审核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负责土地收益的征收管理工作。
8、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查;负责探矿权、采矿权评估活动的监督管理,按规定确认评估结果;依法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按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使用费的收取及使用。
9、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组织进行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分析和发展战略研究;依法管理并实施审批权限内的矿产资源预申请工作;组织全市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依法监督管理全市地质勘查工作;负责小矿地质储量审批及认定工作。
10、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保护地质环境。
11、负责全市基础测绘规划、计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组织并管理地籍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和其他重大项目测绘;组织指导全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基础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负责全市测绘行业管理、测绘市场管理;负责测绘任务登记、测绘产品质量监督和管理,指导监督测绘成果资料汇交;监督管理全市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管理和保护测量标志;监督执行测绘行业标准化工作;依法管理全市地图市场;协助省级测绘主管部门审查向社会出版、展示的地图和审核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
12、安排并监督检查国家、省财政拨给的地勘、测绘、土地等事业经费和其他专项资金的使用;组织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13、负责对县区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及科级干部管理的有关工作。
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C. 两部门发布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是怎么回事
针对农村乱占耕来地建房问题蔓延势源头,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31日明确提出“八不准”“一不得”,堵疏结合,确保耕地红线及农民住宅用地合理需求。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中规定的“八不准”包括:
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3)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安排扩展阅读
两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的意义:
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司长张天佐说,两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就是要从堵和疏两个方面,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违规问题。
同时切实保障农村村民建住宅合理用地需求,从规划和计划指标落实到农民建房申请审批和监管,我国农村宅基地管理完整的制度体系正在形成。
D.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实施八不准
针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蔓延势头,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31日明确“八不准”:内不准占用容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E. 村民占用耕地建房如何处理
你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1、可以向上一级国土部门依法举报。
2、可以向村委会反应,村委会有权利回收土地。
3、向法院提起诉讼,控告占用土地村民。
4、对本地国土局提起行政诉讼,控告其不作为。
(5)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安排扩展阅读:
土地管理法是指对国家运用法律和行政的手段对土地财产制度和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所进行管理活动予以规范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
第三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耕地总量减少的,由国务院责令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开垦与所减少耕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并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个别省、直辖市确因土地后备资源匮乏,新增建设用地后,新开垦耕地的数量不足以补偿所占用耕地的数量的,必须报经国务院批准减免本行政区域内开垦耕地的数量,进行易地开垦。
第三十六条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批准在耕地上建房。对不符合建房条件和用地规划非法占用耕地的已建成房屋(包括临时搭建简易房屋、构筑物)以及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房的,一律由市国土资源部门责令自行拆除,恢复原状,逾期不拆除的,由市国土资源部门立案查处,依法强制拆除。
二、严厉打击擅自买卖农村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和占用耕地进行房地产开发的行为。一经发现,依法查处,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市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报批程序和依法执行报批制度,严格控制城市居民到农村建房。
三、严格实行基本农田保护“五不准”,即:不准(除法律规定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之外)非农业建设占用基本农田;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将平原地区耕作条件良好的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范围;不准占用基本农田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不准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和进行畜禽养殖,以及其它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准占用耕地新建砖瓦窑,不允许从耕地取土烧砖。
四、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进行其它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对已造成基本农田破坏的,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复垦。
五、禁止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使用宅基地,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每一户用地面积使用耕地不超过130平方米,使用荒山、荒地不超过210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不超过180平方米。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六、对因工作失职造成耕地保护不力的,将依据《耕地保护责任书》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未按规定违规审批、以罚代批、擅自收取他人财物的相关责任人和监管失职的负责人,由市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触犯法律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F. 乱占耕地建房,各地亮剑!
近日,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已成热门话题,各地紧急动员,纷纷作出部署。山西省要求,今年年底前完成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排查摸底,全面梳理问题清单。坚持分类处置、疏堵结合,科学制定处置政策,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增量问题,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处置存量,保障农民合理建房需求。
四川省要求把握方式方法,积极稳妥、有力有序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认为当务之急是遏制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防止再增加违法违规用地面积。同时,四川省要求依法开展整治处置,防止出现遗留问题和影响社会的问题,保障群众合理建房用地需求,从根本上解决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
山东省要求以“零容忍”态度,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遏制新增行为;要实事求是、分类施策、因地制宜,科学制定处置政策,坚持依法依规,全面整治。
国家自然资源专职副总督察陈尘肇表示,当前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现象并未完全制止,再不坚决遏制,就会出现不可收拾的局面,任其蔓延,必然加剧耕地非农化,对国家粮食安全造成严重冲击。
他说,农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正从局部地区向全国范围、从普通房屋向楼房别墅、从农民自住向非法出售、从单家独户向有组织实施蔓延。
据此,7月底,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和《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两个文件,两者针对的都是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
目前,各地已纷纷行动,展开了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整治。湖南省要求,全面摸排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利用月度卫星疑似违法图斑,结合日常执法巡查等,最大程度发现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专项整治范围为2013年以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包括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强占多占耕地建房、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等现象。工作重点是工商资本下乡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基层干部利用职权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耕地保护是涉及国家安全的大事,14亿人的饭碗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首先要确保粮食生产能力这个根基。各地整治行动基调为坚持问题导向,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积极稳妥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整治。
自然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整治要讲方式方法,把握好工作重点和节奏。要立行立改,对增量问题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及时发现、及时整治、及时处理。要突出工作重点,着力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行为。
G. 对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有没有解决办法推荐
农村农民占用耕地建房问题,真不是个例,尤其是在城郊区,这种现象比较突出。对于农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必须首先弄明白为什么能出现这个问题,当初为什么没有人管理,只有找到了根源,才能找到解决的方法。
问题出来了,无论是强行拆除还是罚款,必定受伤害的还是农民,农民省吃俭用建个房子真的不容易,不拆除又违法,最终为难的还是农民。如果当初那些领导们严格管理,一定不会出现这种现象。要真正解决农民乱占耕地的现象,只有两个建议:一是主管领导认真负责,敢于担当,坚决制止;二是规划相应的宅基地,对于那些切实需要建房的农民,按照规划合理审批宅基地,统一到规划区建房。一面没有房子居住,一面不让建房,最终还是出现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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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占用耕地建房如何处理
您好,
严禁违法侵占耕地建设行为,确保18亿亩耕地红线不被突破,为国家粮食安全提供有力保障,应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执法监督检查。
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应转变思路,实行防治并举,以防为主。要建立以县级国土资源监察部门为龙头,各乡镇国土所为依托的巡查机制和监察员、信息员为触角的群防群治网络,注重事前防范。在坚持定期巡回检查的基础上,对重点乡镇,重点乡村经常查、反复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把违法占地案件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建立完善的土地违法案件举报制度,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及时发现并查处土地违法行为。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应及时认真处理,做到件件有结果,案案有回音。
二是建立有偿使用制度。
长期以来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实行无偿使用制度,少占少得好处、多占多得好处、不占白不占。因此,要求普遍推行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推行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可以增强村民土地公有观念,有偿使用的收入又可以促进和壮大集体经济,发展农村经济。推行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可扼制村民住房建设中多占乱占耕地的严重问题。
三是提高队伍素质水平。
坚决杜绝部分基层干部的不作为,提高其依法执政意识和耕地保护意识。提高基层干部的素质,加强对基层干部的培训,以加深其对党和国家政策的理解,提高其执政素质,坚持依法执政。坚决肃清简单地“以罚代批”、“以罚代法”,或坐视不理的执政行为,避免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的发生。
四是加大法律宣传力度。
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注重对各级干部特别是村干部的宣传。针对一些村干部法制观念淡薄、法律知识缺乏的实际,有计划地进行集中培训,使他们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要对典型的土地违法案件进行公开处理,严厉打击,扩大教育面,增加影响力和震慑力。
五是逐步建立集中居住点。
村民以户为单位各自独立修建住宅甚至修建独院落,道路、给排水,晒谷场等占用大量土地 (特别是耕地)。借鉴山西华西村的先进经验,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采用政府引导与村民自愿相结合,以村组为单位建居民点,建房时人均可节约大量土地。在耕地日益减少人口又不断增加的情况下,修建个人住宅要求占用更多土地的矛盾将日益尖锐,集中修建居民点将是解决这一矛盾相对较好的方式。建议政府要大力提倡和指导修建农村居民点,并将农村居民点与建立发展小城镇的规划统盘考虑,结合进行。还应对修建农村居民点在建筑材料、交纳费用,水、电,路配套设施等方面给予优惠照顾政策,并将这些纳入政府发展规划纲要中。
I. 当前农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可以怎样处理
处理方法:
1.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专,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属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处罚;
3.
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
4.
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
J.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为何屡禁不止
农村占耕地多数还是农民,我觉得有以下几点原因。
第一,农村村民法律意识淡薄,农民的调动积极性不高。因为受地理位置的影响,农村地区经济发展落后,加上现在农村大部分是留守老人,接受的文化程度不高,看待问题的眼光和角度都受到一定的限制。有的村民会以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土地私有权,因此就认为想在土地上做什么就做什么;还有的村民受到封建思想的影响,请所谓的风水先生看宅基,还有流行的沿着公路建房,因为便于出行。公路沿线有自家承包地的,就在上面开始建房,没有的就进行交换或者购买来建房。
第四,农民违法建房查处困难。对于农民来说,新建一间房子需要花费不少的经济,可能得他们辛辛苦苦积攒数年的钱,如果依法拆除新建的房屋,对于农民来说,不但是经济损失巨大,况且对于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和发展农村经济都是非常不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