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硖石新农村

发布时间:2021-02-18 11:00:49

① 浙江省海宁市硖石街道双合村会不会建设新农村

海宁现在在做一个“两新”工程,说是说都要建设新农村的。

② 浙江省海宁市长安镇新农村建设的成就

民企联村 以人为本 ——浙江省海宁市新农村建设纪实 浙江省海宁市地处长江三角洲南翼、浙江省的北部,面积近700平方公里,地势平坦,河众多,水资源丰富,是典型的江南水乡,素有“鱼米之乡”、“丝绸之府”、“文化之邦”、“旅游之地”、“皮衣之都”等美誉。
海宁市下辖8个镇、4个街道,共182个行政村,总人口64万。2006年以来,海宁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浙江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统筹城乡发展理念,切实把建设现代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放在市委、市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海宁市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行了深入调研和全面部署,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联合社会民企,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积极探索财政引导、金融互动、民资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克服新农村建设资金压力大的困难;注重技术创新和新能源开发,建设农村“生态家园”;加大农村文化教育建设力度,提高农民文化素质,促进海宁新农村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美化环境 构建整洁农村
海宁农村环境分两部分抓:大力整治道路,集中处理垃圾。
随着海宁的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海宁市政府从2003年开始,认真实施农村环境整治工程,提出实施“小康示范、百村整治”工程;依靠广大农民群众,推进水利设施、土地平整、道路建设、村庄建设、饮水工程、学校危房改造、河道疏通等工作。截至2005年底,海宁市的乡村康庄工程已经全部完成。现在已有10个村被命名为省级“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有65个村完成整治工作。该市累计完成通组达户道路900多公里,桥梁改造881座,治理河道近200公里。全市基本建成了“二横七纵二连”的干线公路网络,公路总里程达到1073公里,村内路面“硬化率”达到了100%。同时,海宁市近两年来一共投入资金3000多万元,购置空调车191辆,实现了村村通公路、路路有公交。
在农村垃圾整治方面,海宁182个行政村明年将全面实现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全覆盖,现已建立了“户集、村收、镇运(处理)”的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体系,有效改变了农村的环境面貌。
海宁市在5月下旬召开了全市现场会,明确了凡是已通过示范村和整洁村考核验收的村今年必须全面实行农村垃圾集中收集有偿服务,明年将全面覆盖。
实行农村垃圾有偿服务,彻底解决了保洁资金投入问题,使村干部扔掉了思想包袱,使原先保洁人员数量不足以及因工资不高、岗位吸引力不强,保洁员流动性大的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目前,马桥街道平均每165户农户配一名保洁员,保洁员工资基本都在500元以上,全部为全职人员。这一机制还强化了对保洁工作的监督———向农户收费后,在农户与保洁员之间建立了一种劳动雇佣关系,使农户由原来的“不管事”变成了主动参与监督,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
此外,在实施农村垃圾有偿服务之后,各村都已先期开展了集中整治,共集中清扫垃圾2000多吨。据统计,实施有偿服务以来,全市街道保洁道路134.8公里,保洁河道19.8公里,基本清除了白色污染,改变了“四边一点”、垃圾成堆的状况。
民企联村 助农发展
在新农村建设的农村经济文化建设资金投入方面,海宁也有着自己独特的解决、补助方式。海宁市立足本市实际,积极探索“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新路子,在加大政府公共财政投入的同时,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热情;通过继续深入开展“民企联村、关爱‘三农’”活动,为民企回报社会建立了一个机制,也解决了农村建设资金紧张的难题。
从2004年开始,海宁市组织开展了城市文明社区与行政村文化结对共建活动,计划用3年时间,组织全市407家文明单位与182个行政村结对,做到“思想道德共教、经济发展共促、文化活动共抓、社会治安共管、环境卫生共治、党建工作共做”,有效促进了城市文化与农村文化的交流和沟通。“民企联村、关爱‘三农’”的活动内容主要是:通过企业联村结对资助,帮助农村不断完善基础设施、文化设施等公益性事业项目,建设一批连村、通组、达户道路,开展一次“为农民兄弟送健康”活动,组织农村剩余劳动力参加培训等等。具体内容根据每年的实际情况确定一个主题深入推进,细节则由各镇村自行确定,尽可能地使活动既能围绕全市的工作重点和群众的需求开展,又能因此制宜,各展所长,增强了活动的综合影响力。
在开展“民企联村、关爱‘三农’”活动过程中,海宁市注重促进产业发展,根据各镇村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的具体需要,引导民营企业投资建设标准厂房,或者进行农业产业基地设施建设,从而进一步提高农村产业化水平,发展区域经济,有效拓宽农民就业和增收渠道,为深入实施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据不完全统计,仅2005年就有177个企业与102个村结对,今年上半年以来社会力量投资、捐资新农村建设的数额有781万元,两年来共获得企业资助资金达2000多万,为探索新农村建设的多元筹资方式作了有益尝试,有力地推动了全市新农村建设。
开发新能源 建设“生态家园”
农村新能源的推广利用是一项全新的系统工程。几年来,海宁在实践中探索,逐渐走出了一条具有海宁特色的新能源推广之路。
2001年,在农业部、浙江省农业厅的大力支持下,海宁市袁花镇东风村创建了全省首个农村“生态家园富民计划”示范点。2002年6月,海宁市被农业部列为全国“生态家园富民计划”示范县(市),并确定袁花镇东风村、马桥镇利众村、斜桥镇金石村、许村镇永福村和硖石三联养猪场“四村一场”为全市“生态家园、富民计划”建设示范点。2003年~2005年,海宁市结合“小康示范、百村整治”工程,陆续在丁桥镇民利村、周王庙镇建农村等村(社区)开展了“生态家园”建设。同时,该市针对城郊新村生活污水处理难的情况,又在城郊新村推广建设无动力净化池,实行雨污分流,实现生活污水达标排放。
“生态家园”建设把沼气建设与农村改厕、改猪舍、改路以及道路绿化相结合,形成良性循环,实现了“家居温暖清洁化、庭院经济高效化、农业生产无害化”。目前,“生态家园”建设已覆盖全市64个村(社区),受益农户1万多户,农村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有力地促进了城乡一体化,取得了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
到2005年底,海宁市农村能源建设实现了三个“突破”,即“生态家园”受益农户总数突破万户大关;沼气池建造数量突破1000个,总容积达3.26万立方米;太阳能热水器推广总数达到13.62万台,覆盖率突破75%,继续保持全国县级市领先地位;累计建成生活污水净化池1625组(处)。农村新能源的推广使用,已在海宁市显现出了可观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
倡文明新风 建“文化家园”
文化阵地是提高公民文明素质的一个重要载体。海宁市在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大力实施“文化强市”战略,提高农村群众的文明素质,逐步营造一种科学、民主、健康、向上的文明新氛围。以前只有城里人才能享受的文化活动,现在农村也有了,这项活动让村民真真切切地感受到生活质量的提高。
2004年,海宁积极实施“十、百、千”工程(即建设好十个镇级文化中心、百个文化特色村、千户文化示范户),市、镇(街道)、村3级共投入资金5000多万元。目前,已有7个镇的文化中心通过考核验收,实现了农民群众“教育有课堂,交流有地方,活动有去处,娱乐有场所”的预期目标。
一、加强农村文艺队伍建设。组建了市、镇(街道)、村3级文艺团队共752支。其中,镇、街道文体队伍136支,3655人;村级文体队伍585支,8050人。
二、组织开展村民喜闻乐见的文娱活动。从2005年6月开始,历时8个月,举办了海宁市首届“农村文化艺术节”,共设民间艺术表演、“同在蓝天下”外来建设者文艺晚会等11个项目。
三、各镇(街道)及市有关部门也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乡村文化艺术周、职工文化艺术节、青年艺术节等系列文艺活动,并组织市、镇(街道)、村3级业余艺术团下乡开展巡回演出。据统计,去年以来共演出1500余场次,播放电影1549场次,观众近70万人次。
四、积极推行农村教育均衡发展,提高了农民的科学文化知识水平。在切实抓好基础教育的同时,深入实施“万名农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努力提高农民的技能水平。海宁市先后组织开展了农民就业技能培训、务工农民岗位技能培训和农业专业技能培训。至2005年底,已累计培训农民11.4万名,其中务工农民1.35万人,发放专业技能证书6989份。
据统计,海宁市目前182个村共建起228个文化阵地,大力实施了“文化强市”工程,有效丰富了村民的业余文化生活,切实提高了村民的文化素质和生活质量。

③ 斜桥的那个什么新农村首批怎么样了造在哪

建设农民小区,农民丢了宅基地,建设者得了销售利润和持续经营的商铺回!从此,农民世代沦为答被掠夺的对象。奉劝斜桥铁北的农民,不要参与村庄集聚工程,未来铁北地区将因为城市高铁的建设而成为海宁—桐乡城市群新一轮开发建设的热土,或将成为海宁—桐乡城市群的中心,在不久的将来将进行大规模的拆迁!进入了新农庄,100年内无拆迁机会。因此建议要参加村庄聚集工程的农民,确实急需的可以先在硖石买一套房(解决小孩读书问题),千万不要放弃农房和宅基地!等待拆迁。

④ 浙江省海宁市硖石街道双合村会不会建设新农村

这个现在应该谁也说不清楚吧,要等到具体落实了才会知道吧,因为以前我们那里好像也有说过要建新农村,要拆迁,结果到现在还没有动静了,估计近期又不用了。所以,这种事谁也说不准的,不过实在不行,你们可以去村政府那里打听一下情况

⑤ 宿州市栏杆镇韩村什么时候建设新农村

做公交车,
先坐车到连云港巴士站,然后再换乘一辆公交车在江苏省东海县。
中国东海汽车客运站换乘公交(下车有车去泡温泉,但最近的车站整改,如果你不能找到温泉镇的车,你可以去火车站广场,去的温泉镇,第一站的公交车,你也可以问的人,东中国海,人也很热情,他们会告诉你,车)
直接从你的车东海县更好,连云港营业额。
东海小松温泉,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和不舒服的档次。

⑥ 浙江省海宁市袁花谈桥小浜会不会新农村啊

在抄PropGOLuxury

送货范围
送货范围:许村,长安,周王庙,国电集团,海宁市区(硖石镇)。黄丸,元华门,马,丁桥镇,新的岗位,谭桥:石路,二天内发货时间

桥不派送范围
不派送范围:许拉呢:尖山新:超面积,

⑦ 关于海宁市新农村两分两换政策

这是和你提问相关的一个政策,,你可以参考。。。

海宁市农村宅基地置换市区公寓房和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生活保障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加快城市化进程,我市出台了鼓励农村宅基地置换市区公寓房(以下简称换房)和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基本生活保障(以下简称换保障)的政策,下面就农户关心的一些问题进行解答。
1、换房和换保障坚持什么原则?
换房和换保障坚持“政府主导、农民自愿、统一规划、统一建设、计划管理”的原则。
2、适用对象和条件是什么?
凡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农村居民户,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换房和换保障:
(1)有合法的农村宅基地;
(2)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3)自愿永久放弃全部农村宅基地;
(4)自愿永久放弃全部经营权(含自留地)。
3、公寓房安置地点在哪里?
农村宅基地换房地点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首期安置房暂定名“景春苑”,建设地点在缔艺家西侧(见附图)。
4、公寓房的户型分哪几种?
建筑设计户型面积分为60㎡左右、80㎡左右、100㎡左右、120㎡左右四种。
5、换房可享受多少面积?
换取的标准面积为每户基数40㎡,再加每人40㎡,每户标准内总面积不超过260㎡,超标准面积不超过40㎡,每户换房数量不得多于3套。
6、安置房的价格如何确定?
换取的标准面积内部分的价格确定参照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价格,超过标准面积部分按签约时同地段商品房价格。房价由住宅标准面积、超面积乘以相应的价格和层差率加车库面积乘车库价格(标准面积内住房销售价格减半)构成。层次差价系数参照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相应标准执行。
7、换保障可享受什么样的政策?
经营权换保障政策参照我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政策(海政发[2004]51号)执行。换保障户在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参照享受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已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统筹的人员,不列入置换生活保障范围。以换保障签约的时间为基准日,对未达到劳动年龄段(16周岁以下)的人员,每人发给一次性安置补助费7000元,达到和超过劳动年龄段(16周岁及以上)的人员参照我市被征地农民政策,为其按被征地农民一次性缴费第二档标准缴纳基本生活保障费,参照享受相应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其中15000元记入个人账户。其个人账户管理、大病医疗统筹、生活补助费发放、丧葬费标准、就业培训、档案管理、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衔接等均参照被征地农民相关政策执行。
8、到市区置换公寓房是否仍享受所在镇(街道)搬迁奖励补助政策?
农户以宅基地置换市区公寓房,不再享受所在镇(街道)搬迁奖励补助政策。但属于连户成片搬迁的(可包含搬迁至所在镇、街道“1+X”点的农户),市财政对置换市区公寓房户进行奖励补助,对连户成片3户以上的每户奖励3万元,5户以上的每户奖励4万元,10户以上的每户奖励5万元,整组的每户奖励10万元,整村的每户奖励15万元。补助资金通过与换房总价款差额结算办法奖励到户。
9、换房换保障政策执行至何时,什么时候受理报名?
换房换保障政策实施期限至2011年12月31日止,时间以签约日为准。全市换房和换保障户数总量实行计划管理,每年集中申报两次,申报时间为3月和11月。首期报名截止2010年4月30日。
10、如何办理换房换保障手续?
(1)申请。符合条件的农户向所在村(含农村社区,以下统称村)村民委员会出具《农户自愿永久放弃全部宅基地和全部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承诺书》,承诺书需年满16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全部家庭成员签名,并提出换房和换保障书面申请,填写《海宁市农村宅基地置换市区公寓房申请表》和《海宁市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生活保障申请表》,同时提交家庭人员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建房报告)、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证等相关证件。
(2)公示。经所在村初审后,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
(3)审批。经初审和公示后,符合换房和换保障条件的户由村汇总,并填写《海宁市农村宅基地置换市区公寓房名册》和《海宁市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生活保障名册》,连同《海宁市农村宅基地置换市区公寓房申请表》和《海宁市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生活保障申请表》一并报镇(街道),经镇(街道)核实同意后于每年的4月和12月报市统筹办,由市统筹办分送相关部门审核后审批。
(4)签约。经批准后,由市房委办会同市统筹办通过镇(街道)、村(社区)落实换房和换保障户与所在村、镇(街道)及市房委办签订《海宁市农村宅基地置换市区公寓房协议书》,与所在村、镇(街道)及市劳动保障局签订《海宁市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生活保障协议书》。并由镇(街道)代为收回原住房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证等相关证件,如原已取得合法建房许可而未建造的户,同时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5)预付房款。换房协议签订后15日内办理预付房款相关手续。换房面积在120㎡(含120㎡)以下的,每户须预付房款5万元;120㎡以上的,每户须预付房款8万元。
(6)选房。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建设,公寓房建设工程竣工后,市房委办会同市统筹办通过镇(街道)、村(社区)通知换房户户主及购房人办理公寓房选房手续,并开具公寓房选房《抽签通知单》。购房人凭①《抽签通知单》;②镇(街道)开具的收回原住房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证证明;③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本人不到场的委托书(单位盖章)、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抽取《选房顺序号》。并由市公证处出具公证书。市房委办按照换房户的置换申请面积和预付房款情况分别提供60、80、100、120平方米左右四种不同户型的住房。购房人凭①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本人不到场的委托书(单位盖章)、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选房顺序号》公证书等资料,按《选房顺序号》公证书的顺序和规定参加相应户型的选房,选定房号后,签订《海宁市农村宅基地置换市区公寓房选定协议书》、以下简称《选定协议书》),并由市公证处出具公证书。
(7)签订换房合同。购房人凭①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本人不到场的委托书(单位盖章)、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选定协议书》公证书等资料,签定《海宁市农村宅基地置换市区公寓房合同》(以下简称《换房合同》),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与换房户签定《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合同签订时由镇(街道)将收回的原住房集体土地使用证、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证等相关证件报市有关部门依法注销,土地使用权相应收归集体组织。同时给予每户4个月的自行临时过渡安置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每户每月不足400元的补足400元。
市经济房建设发展中心及时到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购房户必须按《换房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付清房款(可按揭贷款),否则将按合同条款办理。
(8)自行拆旧和退回承包土地。换房和换保障户在签订换房合同后4个月内自行拆除原有住房(含生产用房及地面附属设施),逾期作自动弃旧处理,同时全部承包土地(含自留地)退回村级集体组织。
(9)交房和办理保障手续。换房户在小区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并自行拆除原旧房和退还全部承包土地(含自留地),且经市有关部门验收确认后,由建设单位负责办理相关结算手续,预付房款、未达到劳动年龄段人员一次性安置补助费总额、连户成片奖励等和换房总价款实行货币差额结算后10日内,与市经济房建设发展中心签定钥匙交接通知单,凭钥匙交接通知单和《换房合同》复印件到小区物业管理公司领取钥匙。同时,由换保障人员所在村以户为单位,持《海宁市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生活保障人员名册》,携参保对象的公民身份证明及复印件3份、户口簿(需有公安机关的户籍备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6张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在办妥参保手续的次月起按规定参照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政策标准享受待遇。在取得公寓房产权之日起30日内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逾期不迁的,根据户籍管理的相关规定,经市公安局核准,将换房户家庭成员户口迁往其合法固定住处或置换的公寓房内。
11、换房换保障户立户条件是什么?人口如何认定?
立户条件:按海政办[2000]21号文件执行。夫妻双方离婚满5年、或离婚满2年且另一方已登记结婚的,可立户安置。
人口认定:按户籍(以居民户口簿记载为准)确定家庭在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口。下列人员可计入家庭在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口数:
(1)已领取本市有效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子女未婚嫁,其独生子女可按2人计算。两户以上共同赡养的老人可分摊进行计算;
(2)户口外迁的全日制大中专学校的在校学生(需凭学校有效证明);
(3)因土地征迁而户口迁移至城镇的人员(已享受过福利分房或经济适用房的除外);
(4)户籍关系外迁或被注销的现役义务兵和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初级士官(已提干的军官除外);
(5)户籍关系外迁或被注销的被判处徒刑的服刑人员;
(6)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的其他人员。
立户及人口认定均以换房换保障四方协议签订日为基准日。
12、公寓房产权性质是什么?如何上市交易?
公寓房建设用地以出让方式供应,购房户在开具销售不动产发票后,可自行按规定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契证,但换取的公寓房属于政策性住房,取得产权证之日起五年内(含五年)不得上市交易(抵押除外)。
本政策解答由市“两新”办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87288660 87288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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