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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上县新农村建设还田

发布时间:2021-02-19 07:18:04

㈠ 关于新农村建设农民土地补偿问题。急!求助。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意见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增长、推动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在扩大内需中的作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现就推进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原则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拉动投资、扩大内需、改善民生为主线,以加快城镇化进程、推动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为目标,坚持政府统筹、科学规划、政策引导、市场运作,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实施农村新居建设工程,有序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节约集约用地,协同推进城市和小城镇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农村扶贫开发,加快改善农村居民住房条件和生活环境,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1.农村住房建设:从2009年起,用3年时间实施农村新居建设工程,每年确保新建农房75万户,力争达到100万户,3年直接拉动投资3000亿元左右。

2.农村危房改造:力争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全省80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半岛8市3年内基本完成,其余9市5年内基本完成;2009年全省力争先行改造5万户。

3.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统筹安排、配套建设村庄道路、供水、排水、污水和垃圾处理、沼气和供气、集中供热及科教文卫等设施,每年完成投资100亿元以上,力争5年内全省农村道路由“村村通”逐步向“网络化”、“村内通”延伸,基本实现村庄“硬化、净化、亮化、绿化、美化”。

(三)基本原则。

1.政府统筹。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统筹协调作用,统筹规划、统筹资源、统筹资金,整合并捆绑使用各项扶持“三农”的资金和优惠政策,统筹安排农村住房、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及环境建设,做到资金集中投入、政策配套运用、效果尽快显现。把节地、节能、环保要求贯穿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全过程,坚持一户一宅、建新拆旧的原则,鼓励农民拆除危旧房、交还宅基地,鼓励盘活利用空闲房,鼓励采用新型建材和新能源,解决好农村污水和垃圾问题,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2.政策引导。按照统一规划、集约用地、规模开发、配套建设的要求,制定实施引导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相关政策,推动农民居住由分散向集中转变、平房向楼房转变、村庄向社区转变,促进人口向城镇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耕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引导和扶持农村住房建设,可采取“以奖代补、先干后补”或“银行贷款、政府贴息”的办法,也可采取政府集中招标采购大宗建材进行实物补助的办法,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和带动作用。

3.群众自愿。农民是农村住房建设的主体,必须尊重民意,充分调动农民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鼓励集中建设改造农村住房的同时,支持农户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改善居住条件。对具备条件的建房农户,政府主要给予政策支持和技术服务;对自己建房有一定困难的农户,可实行民建公助,鼓励群众互帮互助;对没有能力进行危房改造的特困群众,可由乡镇政府或村集体采取利用空闲房、修缮现有房、提供周转房等办法予以安置,鼓励社会捐助、单位帮扶。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不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

4.市场运作。对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乡镇驻地村庄及经济强村,主要运用市场机制加以改造,提倡以乡镇(街道办事处)、园区为单位集中开发建设,提倡经济强村利用集体收入进行统一改造。综合运用土地、信贷、资金、费用减免等优惠政策,吸引和鼓励房地产开发、工程设计、土建施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农村住房建设。

二、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

(一)深入调查,摸清底数。按照省建设厅制定的全省农村危房鉴定标准,以县(市、区)为单位,立即着手进行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调查摸底,重点调查2009-2011年3年内,城镇规划区内需要改造的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乡镇驻地村庄及农户数量,城镇规划区外需要旧村改造、整村迁建、合村并点的村庄及农户数量,其他村庄拟建新房的农户数量和需要修缮加固、拆掉重建的危房数量等内容。要逐村逐户建立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档案,为编制规划、制定政策、开展工作提供依据。

(二)科学规划,统筹安排。以县(市、区)为单位,根据当地地形地貌、地质条件、历史沿革等因素和城市总体规划,按照改造城中村、整合城边村、建设中心村、合并弱小村、治理空心村、培育特色村、搬迁不宜居住村的要求,结合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立即着手编制或调整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合理确定中心镇、一般乡镇、各类村庄的区位和规模,合理安排农田保护、生态涵养、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空间布局。同时,与城市建设、小城镇建设、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村庄整治、农村扶贫开发、“百镇千村”建设示范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科学编制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规划,以2009-2011年为重点,合理确定工作目标、任务和时序,合理制定农房建设标准。各县(市、区)要在2009年6月底前编制完成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规划及年度计划,报各设区市政府审批,报省建设厅备案。

(三)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根据调查摸底的情况,省政府确定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的目标和时限,将预期任务下达给各市,由各市分解落实到县(市、区),逐级落实目标责任,定期督查调度,年终检查考核,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各市、县(市、区)要加强指导,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各县(市、区)政府是责任主体,负责制定计划、组织实施;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具体抓落实。

(四)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力而行、积极稳妥,先易后难、有序推进”的要求,大力开展农村住房建设,引导能够集中成片改造或建设的地方先行启动,让经济条件较好、建房积极性较高的农户率先启动,分期分批展开。主要可根据六种情况分类实施:

1.撤村建居型:对城中村和城边村,根据城市发展需要,政府引导、民主决策、市场运作,积极进行整体拆迁、整合改造,变集体土地为国有土地,变村民为市民,变村委会为居委会,变农村集体经济为城市混合经济或股份制经济,变村庄为城市社区,实现农民住房改善、城市形象改观、二三产业发展。

2.小城镇集聚型:对乡镇驻地村庄,按照小城镇建设规划,高起点编制详细规划,搞好建筑设计,逐步集中建设改造成为城镇社区,并将周边村庄有条件的农户吸纳进来,促进小城镇做大做强。国家重点镇、省级中心镇和经济强镇要率先启动。

3.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型:对中心村、经济强村和大企业驻地及周边村庄,按照农村新型社区的标准,统一组织建设集中居住区,同步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并可通过宅基地置换方式,将拟撤并村庄的农户吸引进来。鼓励经济强村兼并周边弱村,通过集中建房改善农民居住条件,拓展发展空间。

4.村庄整治改造型:对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确定保留的村庄,结合村庄整治开展农房建设,同步配套建设可以满足相应需求的基础设施。其中,空心村要实施旧村改造,最大限度地减少闲置土地。

5.逐步撤并型:对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确定要搬迁合并的弱小村、偏远村,一律停批宅基地,通过提供优惠条件引导农户到小城镇、中心村购房、建房;或按规划整村搬迁,原村址复垦。

6.整村迁建型:对地质灾害威胁区、煤矿塌陷区、压煤区、水库库区、黄河滩区等不宜居住的村庄,尽快实施整村搬迁,倡导集中连片建设,鼓励向小城镇和中心村集中。

(五)多措并举,改造危房。要认真组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区分轻重缓急,分期分批实施,从住房最困难、最急需的群众入手,充分利用现有空闲房,优先安置无房户和整体危房户,重点扶助农村低收入危房户特别是优抚对象和农村低保户。可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六种方式解决农村危房住户的居住问题:

1.空闲房安置:镇、村集体有闲置房屋的,可用于安置危房住户。

2.租赁安置:村内有空闲房屋的,可由村集体出面租赁,安置危房住户。

3.修缮加固:对结构尚好的危房,可更换部分构件,采取工程方法修缮加固,确保居住安全。

4.救助安置:对鳏寡孤独人员可通过新建和扩建敬老院、光荣院、社会福利院安置,对残疾人家庭可使用助残资金支持。

5.配建安置:进行村庄整体改造或迁建的,应在农民集中居住区内配套建设部分周转房或老年公寓,用于解决农村低保、五保家庭住房问题;对购房、建房有困难的贫困农户,可由政府或村集体予以一定扶助;对城中村、城边村的困难群众,应逐步纳入城市住房保障范围。

6.新建翻建:对规划保留村庄中年久失修、残损破旧、无法采取工程方法消除安全隐患的危房,可由政府或村集体投资,帮助农户拆除旧房,在原宅基地重建或择址新建,产权归村集体所有。

(六)建改并举,突出重点。“建”,就是组织集中建设农村居民住宅楼,或引导鼓励农民自建住房;“改”,就是对农村旧房特别是危房有计划地进行改造,逐步减少农村危房和空置房。工作中要以旧村改造、整村迁建、合村并点为主,农户分散自建为辅,提倡建公寓式楼房,防止重复建设,避免造成新的浪费。近期,要以城中村、城边村、乡镇驻地村、经济强村、大企业驻地及周边村、地质灾害威胁区、煤矿塌陷区和压煤区搬迁村为重点,迅速启动,尽快见效。农村住房集中成片建设改造的,必须编制详细规划或总体设计方案,经市、县规划(或建设)、国土资源部门审查后实施。对集中连片进行村庄改造的地方,要优先安排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实现土地整理与农房建设有机融合。

(七)加强监管,规范运作。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应依法按程序进行,并纳入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要建立完善公示制度,充分尊重和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建立完善群众意见征集制度,尽可能满足大多数群众的合理要求;建立严密的审核制度和透明的资金拨付制度,对相关资金实行专帐专户、专款专用。对集中建设农村住房和为农户自建房提供实物补助所需的钢材、水泥、管线等大宗建材,可以县(市、区)为单位,由政府组织统一进行招标采购,按照就地就近、优质适用、降低成本的原则,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本县、本市、本省企业生产或经销的相关产品。对政府组织集中连片建设或改造的农村住房及配套设施,必须进行建设工程招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本县、本市、本省队伍。对集中连片农房建设要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对农户自建房要加强施工队伍管理和村镇建筑工匠培训,确保新建农房质量安全不出问题。

(八)确权发证,维护权益。村庄整合改造建设农民住房,涉及占用国有土地的,向产权人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涉及占用集体土地的,向产权人颁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注明集体土地)。要按照《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第168号令)的规定,确定房屋权属,建立房屋登记簿,依法进行登记。对腾退、调整和改建前后的土地,在村民协商、处理好利益关系的基础上,依法确定土地权属。集中改造建设完成的新型社区,有条件的要实行物业管理,暂不具备条件的要配备保洁、绿化、保安等人员。

三、加大政策支持,推动工作开展

(一)资金扶持。

1.各级政府设立专项资金,对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给予积极支持。省财政从2009年起,连续3年设立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重点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市、县(市、区)政府既可对农户直接补助,也可对集中建设的农房项目开发单位和自建房农户给予贷款贴息。

2.安排土地出让收益统筹用于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

3.土地出让金平均纯收益的20%用于农业土地开发部分和部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统筹用于村庄“腾空地”开发整理和复垦。

4.对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形成的土地增值收益,除国家规定用途外,其余部分可全部用于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

5.城市维护建设税新增部分,主要用于村镇规划编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

6.城市规划区内城中村、城边村和建制镇驻地村庄进行统一建设改造,用于安置农村居民的住房,按规定减免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城市规划区外旧村改造、整体迁建和农民自建住房,不收任何费用,严禁搭车收费,更不允许自立项目乱收费。严禁向城市居民出售集体土地性质的住房。

7.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捐资捐物、投工投劳,免费提供规划、设计、监理等技术服务,支持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

(二)用地支持。按照“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坚守耕地红线,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

1.抓住当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机遇,统筹安排好农村居民点、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和二、三产业发展用地。在规划修编中对城镇、村庄周围的基本农田进行合理调整,为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预留建设用地空间。农村住房建设选址要尽量利用原有建设用地,确需新增建设用地的,要利用未利用地和劣等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

2.对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涉及新增的建设用地,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安排上,拿出适当比例用地指标予以保障,依法办理集体建设用地手续。

3.积极争取利用好国家“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政策,逐步扩大挂钩范围和规模,最大限度地改造农村居民点。对节约的建设用地指标,除统筹安排好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及公益事业建设外,可置换为城镇建设用地,并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实现土地收益最大化,获取的土地级差收益可用于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

4.村集体开展旧村改造节省出来的土地,复垦后由村集体组织管理使用。节约腾出的建设用地指标,可在本市范围内调剂使用。

5.在城市和建制镇规划区内集中建设出售给本村村民的住宅楼,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村庄地理区位、村民意愿等因素,确定建设用地供应方式。由村民集资、政府或村集体统一组织建设的,可划拨供应,其住宅参照经济适用住房办法管理;采取商业运作、连片开发的,可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应,其住宅按商品住房管理。

6.对符合规划和宅基地审批条件而没有宅基地的农户,由县(市、区)、乡(镇)政府统筹协调解决宅基地。7.对农户拆除旧住房、交还宅基地的可给予一定经济补偿,对超占宅基地的农户实行有偿使用,具体标准由各县(市、区)政府制定。

(三)信贷支持。

1.对参与农村住房建设、资信优良的房地产开发和建筑施工企业,简化审批流程,优先提供贷款。

2.开办农村居民住宅楼按揭贷款,对符合条件、土地证和房产证齐全、申请按揭贷款的,适当给予一定的利率优惠。

3.对符合条件的自建房农户,可提供小额贷款。

4.具备条件的市、县(市、区)政府,可利用现有投融资机构,也可组建国有独资或股份制开发建设公司,作为农村住房集中建设改造项目的投融资主体,以项目资产及其收益为担保和质押,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进行拆迁安置、土地整理和项目建设。

(四)技术支持。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村镇规划、达到施工条件的农村住房建设项目,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开辟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根据农民实际需求,结合当地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建筑风格,组织搞好新型农房规划设计,为自建房农户免费提供设计图样,免费进行技术咨询,引导农民建设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实用大方、造型美观、经久耐用的“百年住宅”,从根本上改变农村住房“建了拆、拆了建”的现象。

四、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责任落实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制。省政府成立山东省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省政府有关领导同志担任组长、副组长,省建设、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经贸、教育、监察、民政、交通、电力、通信、农业、水利、卫生、审计、人民银行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建设厅。各市、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推动这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责任,分级负责。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由各市政府负总责,有关部门负责相关具体工作,各县(市、区)政府抓落实。各市要制定相关政策,把任务分解落实到县(市、区)和乡(镇),确保按期完成。省建设厅要会同省有关部门抓好督查,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每年年底检查考核。

(三)部门协作,形成合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协调一致,形成合力。各级政府安排的支农专项资金,都要围绕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实行重点倾斜,切实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建设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抓好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规划编制、技术指导、情况调度、建房数量认定等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负责安排年度投资计划,积极争取中央投资补助;财政部门负责安排财政专项资金,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补助;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解决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用地问题,组织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抓好农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经贸部门负责组织相关工业、流通企业积极参与农房建设,协调落实煤矿塌陷区和压煤村庄搬迁资金;教育部门负责抓好农村中小学建设和改造;监察部门要严格监督,及时查处违纪行为;民政部门负责做好农村低保户和优抚对象认定、扶助资金安排、农村残疾人住房救助、农村敬老院和光荣院扩建、发动社会捐助等工作;交通部门负责继续抓好公路和客车“村村通”工作,并协助乡镇政府编制村庄道路规划,推进农村交通发展;电力、通信部门对城镇规划区外村庄改建为集中居住区的,要继续执行国家扶持农村发展的有关政策,并负责搞好集中居住区外的电力、通信设施投资和建设;农业部门负责农村沼气建设和扶贫开发;水利部门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负责水库库区、黄河滩区新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村庄搬迁的监督管理;卫生部门负责抓好农村医疗卫生设施建设;审计部门负责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和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审查和监督工作;人民银行及金融部门要为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提供有力的信贷支持。

(四)加强宣传,积极引导。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和标语等多种形式,使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家喻户晓,形成全社会支持配合的良好氛围。要及时报道工作进展情况,宣传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改善农村群众居住条件作出积极贡献。

山东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

㈡ 求一份关于汶上县经济发展和前景的调查报告

给你个范文,里面地名自己改就行。 新农村建设中的一些问题及建议
――横山县新农村建设调查报告
调查人:~~~
-----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2006级
调查时间:2007年7月
调查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县城关镇
调查背景:本人今年暑假参加了我院组织的“您心目中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调查活动,在调查中对横山县城关镇的十户农户以及一处行政村领导机构进行了问卷调查,之后在横山县县委,县政府,国税局以及审计局进行了相关数据的调查。发现了在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并总结出了一些个人建议,如下文。
根据我所调查,横山县规模较大的行政村年支出需15万元左右,规模相对较小的行政村也不少于10万元。但目前大多数村的经济现状都不乐观。原因有几个方面:一是受政策性制约,企业改制断了收入,税费改革少了收入,招商引资没了收入;二是经济发展空间小,受制于有限土地资源、资金和自然资源;三是财政转移支付入不敷出,不可预见性支出不断攀升,正常运转难以为继。村级集体往往经济薄弱、无钱办事,这成为建设新农村的突出难题。
巨额的乡村债务对基层组织运转、农村社会稳定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
1,是违法行政的重要诱因。乡村出现收支失衡后,乡村干部首先想到的是利用行政资源,巧立名目向行政相对人收取各种费用,因而,农村“三乱”久治不止;为了弥补工作经费的不足,乡村两级均热衷于违规征用土地搞建设,通过炒地皮,从中获取20-30%的收益;由于经费紧张,驱使政府机关和干部采取各种隐蔽手段经商办企业;为确保正常运转,乡村干部千方百计找门路,以项目建设为幌子,通过非正常途径,采取非正常手段,争取上级支持,以弥补工作经费不足。
2、直接影响党的执政能力。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沉重的债务包袱,使乡村主要领导整天处于“借新债、还旧债、躲追债”的状态下,影响了他们谋划经济发展的精力;横山县的干部工资只有榆林市的1/2、西安市的1/3,并且还不能按时发放。乡村干部为垫交税费、垫付工作经费,每人手里攥着几千元、上万元乃至10多万元的“白条”,兑付遥遥无期,乡村千部人心涣散、意志消沉;面对存量和增量均严重不足且强制带病超负荷运行的农村基础设施、亟待完善的社会事业公益设施,乡村二级无力改造和建设,农村公共产品供需脱节的现象更加严峻;由于缺乏足够的资金保障,有限的农业技术推广经费和教育经费被乡村挪用已习以为常,直接影响农业科技推广和农村基础教育。沉重的债务包袱,致使乡村二级运转困难,公共服务职能难以正常发挥,势必影响党的执政能力,同时,由于公共投入不足,也直接制约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影响农民增收致富。
3,有损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巨额的乡村债务使乡镇政府、村委会成为农村最大的债务人。对内,欠乡村干部的工资和公款私垫费用,对外,大到欠金融机构贷款、施工单位工程款,小到欠水电费、运费、餐费、办公用品费,而且在目前状况下,乡村根本不具备偿还能力,只能采取能拖就拖、能躲就躲的应对之策,社会公信度大打折扣。搞得乡村干部声名狼藉,无法开展工作。
尽管近年来国家实施了一系列惠农政策促进农民增收,但受多种因素制约,农民增收依然十分困难。农民富裕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根本目的,增收困难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挑战。
首先是种养业增收难。农业抵御市场风险和自然灾害的能力很弱,增收的不稳定性较大。虽然国家对农民实行了种粮补贴,但生产资料和机械作业费等持续涨价,无形中增加了生产成本,农民从事种养业增收困难。二是产业化带动难。近几年农业产业化有了一定发展,但农业竞争力总体还不强,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还不高,带动农民增收不明显。四是政策性增收难。自2005年起,国家取消了农业税及其附加,“一免三补”政策提高了农民的种田积极性,但农民依靠政策增收的空间也在缩小,没有更多途径。
一、农业政策执行情况
税费改革前的2001年,横山县农民的税费负担情况为:农业税28404509元、农业特产税5160000元、生猪屠宰税1352700元、乡统筹47604645元、村提留18886556元,共101408410元。人平负担98元,亩平(按计税面积计算)负担108元。一些临时性摊派和搭车收费(约30元以上/人)尚未计算在内。
2002年税费改革时,横山县核减一批不合理计税面积,合理确定计税产量,取消农业特产税、生猪屠宰税,将农业税费门类规范为农业税和农业税附加,2002年和2003年因税费改革使农民减负约30元/亩。
2004年农业税税率由7%下调至4%,全县农业税及附加总额3304万元,人平负担31.98元,亩平负担35.30元,较2001年下降67.42%。 2005年,农业税全免,全县预计免征农业税6046.4万元,从此,农民完全从税费负担的梏桎中解放出来。
2003-2004年,横山县共减免农业税10116.4万元,得到了上级财政等额专项转移支付。
2002-2004年,横山县共下援农业税灾社减免2163.7万元,重点照顾贫困村组的农户、五保户、烈军属、残疾人、受灾群众和水库库区内的困难群众。
2004年,横山县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发放直补资金970万元,粮补资金1544.4万元,使农民直接增收2514.4万元,人均增收24.51元。
二,2000~2004年横山县农民收入情况
〈一〉、农民人均纯收入总量及构成的变化情况。
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00年的2644元增加到2004年的3681元,5年内增加1037元,增长39.2%,年均递增8.62%。
2000—200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度增长具有极大的不均衡性(2000年较1999年增长3.97%,2001年较20001年增长5.3%,2002年较2001年增长5.7%,2003年较2002年增长7.5%,2004年较2003年增长16.3%)。5年中,农民收入虽稳步上升,但有四年的年间增速低于8.62%的年均增速;其增长规律具有较强的阶段性和明显的跳跃性,前四年为低速期,年均增速仅6.17,2004年为快速增长期,较2003年增加516元。增长16.3,首次超过城镇居民纯收入增返5.3个百分点。若没有2004年的高速增长支撑,就不可能实现8.62%的年均增速。
5年间,农民纯收入的构成基本稳定。家庭经营收入占60.78%,5年间的增减幅度稳定在58—2.5%之间;工资性收入占36.19%,5年间的增减幅度稳定在34.3~38.9%之间;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仅占0.87%、2.16%。横山2004年农业总产值10.3亿元,农业增加值9.21亿元,粮食种植面积187.4万亩,粮食总产量85.72万吨,出栏牲猪134.49万头,农民人均纯收入3681元,分别比上年增长8.6%、8.5%、17.3%、14.7%、8.4%、16.3%。以上数据显示,随着一系列以“多予、少取、放活”为核心的支农扶农政策的颁布实施,农业和农村取得了多年以来难得一见的好形势,粮食生产在短期内实现了恢复性增长,农产品全面丰收,农业效益明显提高,特别是农民收入增幅首次超过城镇居民,成为国家宏观调控下,县域经济特别是农业大县县域经济的最大亮点之一。
〈二〉、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特点
1、农民收入的增长仍然依赖于家庭经营收入和工资性收入,收入来源渠道依然狭窄。
2、农民收入增长与国家政策紧密相连,2004年农民收入的快速增长主要是政策效应。免征农业税不仅使农民减轻了负担,更重要的是从源头根治了农村乱收费的痼疾,使各种巧立名目的搭车收费失去其依附的载体。3、较长时期内农民收入增速一直低位徘徊。以横山县2000~2004年为例,年均增速仅8.62%,其中,2000年较1999年仅增长3.97%,2001年增长5.3%,2002年增长5.7%。扣除物价上涨因素,2000~2003年的农民收入增长处于停滞和负增长状态。
4、农民收入的内部分化日趋加剧。今年,我调查了1个村10户农户的收入情况,户均收入8400元,其中年收入10000元以上的4户,占40%;年收入在5000~10000元的5户,占50%;年收入1000~5000元的1户,占10%。
三、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因素
1、农民增收的空间非常有限。1998年以来,农民收入持续低迷的原因除政策等因素外,另一个重要因素就是经历了10多年的家庭经营后,农村生产力、单位土地面积的生产效率已经发挥到了极至,在新的经济体制、产业格局、生产经营模式没有出现以前,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必然进入“休眠期”。2004年的增产、增收、增效缘于政策好、市场旺、人努力、天帮忙,政策的引扶效应和市场的刺激效应又一次发挥到了极至,要保持2004年的良好发展态势已属不易,要谋求新的发展和突破,难度可想而知。
2004年,我国农产品的平均关税从45%下降到17%,许多农产品的关税普遍下调20—30%,国际农产品在中国的市场价格也将下降20—30%,农产品价格回落的压力越来越大。一家一户的小生产已经无法经受国际国内大市场的冲击,国内农产品生产和加工企业面临新的考验和挑战。
2005年,农产品价格就遭遇“寒潮”,稻谷价格比2004年下跌5~8元/50kg。工资收入己成为农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就业机会增多的影响,尤其是城镇建筑业、制造业等对农民工需求大的产业增长强劲,民工外出务工寻找工作的机会相对较多。。但是横山县的劳务经济至今是一种自发经济,管理松散,组织化程度低,若不引起高度重视,就有可能失去部分劳务输出市场。
2、农民增收的风险性系数大。农村是一个庞大的“露天工厂”,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农民是“靠天吃饭”。目前,我国农业风险保险制度还很不健全,一遇自然灾害,农民就只能望天兴叹。
3、农民增收的自主性非常有限。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受思想观念、认知水平的限制,农民死抱自己的一亩三分自留地不放,适应市场经济规律的土地浪转机制难以形成,产业结构调整步履艰难。作田、养猪、打工不可能使农民收入出现量的飞跃和质的变化,增收动力明显不足。
况且今年以来,农产品价格有较大幅度的下跌,农用生产资料价格却一路飚升,因生产资料涨价,2004年横山县“二补一免”政策给农民带来的收益被生产资料涨价几乎全额抵消。
透过涨价现象还是可以发现一些不可忽视的深层次的问题。一是近年来,舆论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宣传有失偏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把农村形势说得天花乱坠,片面宣传和夸大成就,对仍在存在的各种问题轻描淡定,给人以“三农”问题已经解决,农民已经富裕的舆论误导,各行各业,特别是生产资料生产商和经销商也就争先恐后来分“蛋糕”,为生产资料涨价造势。国家在农业生产资料的“产前”补贴方面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投入大量资金,但真正的“好处”往往落到了生产企业和经销商手中,最终受“挤榨”的还是农民。

㈢ 汶上县康驿镇新农村上岗村搬迁哪个社区

好像搬到105东边吧。。。离日东高速那。。。

㈣ 新农村规划需要什么样的条件吗

一个踏实可靠具有开拓进取精神的团队这是最首要的,然后还需要有一整套受到当地老百姓支持的方案,最后得到上级领导的支持与认可!就这三点是最为重要的条件吧?

㈤ 山东济宁新农村建设汶上县军屯乡南陶村赔赏费是多少

赔偿什么啊,做梦吧。 现在农村大都老弱病残,而且法律意识淡薄。白天有“披着羊皮的专狼”来做工作,晚属上雇流氓混混拿砍刀猎枪来吓唬。老百姓是鱼肉只能顺从。
现状一: 百姓世代居住的老宅基被占用,造价6--9万的房子占地300平的院子,给你个2-3万块钱,然后让你去买楼,楼房一平米800,看你能买多大的房子。你自己算这个帐吧
悲哀 -----悲哀 ------悲哀 ------悲哀

㈥ 我们是山东曹县侯集镇宋堂村村民,我村正在进行新农村建设试点,在党的政策的引导下,我村民通过外出打工

山东省曹县新农村建设农民面临被鱼肉宰割!
一、 地方政府为何热衷“合村并点”,盖楼房。

原因有四:(据调查采信)

1、可以搞点面子政绩,获取升迁的资本和向百姓伸出黑手。

原山东某县某委书记因为将105国道两侧化巨资改造成花园,成为亮丽风景,而晋升到市当。。。而该县是贫困县,改造105国道的资金系集资。被当地老百姓称为“中看不中吃的面子工程”。“但人家因为这升了”老百姓如是说。被集资人说“她一走,我们的钱还不知道怎么办?”这不是民生工程,而是捞取功利的敲门砖。地方政府大员从榜样身上看到希望。镇的想升到县,县的想串到市,市的想因此能到省,省的还想着中央。
2、作为基层政府还可以宽松一下“财政”:
一是,把老百姓赶到楼上,减少村庄,每腾出一亩地可以获6万元的补贴

二是,把老百姓的房产评估为最高每平方300多元,而住地方政府所找的开发商开发的楼房最低需要600——700元,农民要住进去,要倒贴多少,大家都明白。住进去再装修等等,农民根本负担不起。汶上县只改造了一小部分村庄,为此诱导农民贷款,据说至2010上半年农民为此贷款已逾3600多万元,背上沉重的经济负担。而济宁市其他县区农民收入都并不乐观,不像地方政府想象的那样手中有多少多少钱可挤,百分之八十的农民需要借贷才能满足地方政府的政绩欲望和宽财理想。

三是,被腾出的土地,地方政府还可以通过拍卖、拍租的方式获取收入。

四是,据说(还没确定)合村并点后,大部分农民将失去土地的经营权,土地将被集约经营,集约经营者不可能不对地方政府没有一点“财政贡献”就让你承包。

3、“合村并点”是“促进内需的需要”。

至于为什么像刮风似地在全省搞这项运动?有的人说是“为了响应国家的号召,拉动内需。”为什么这样做就是拉动内需呢?原因是:一、这样可以把农民手中这两年藏的点钱挤出来,因为不交公粮了,他们手中肯定有了点积蓄。二、拆房建房可以带动山东相关产业迅速发展。三、为此借贷的农民会有经济压力而尽力挣钱还债。四、农民还会为楼房装修、更换电器、家具等再投入,进一步拉动内需。五、失地农民会四处外出打工,以养家糊口,会减轻本地劳动力就业压力,促进劳动力的进一步转移,对本地经济发展会有一定的意义;对国家而言,特别是东南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劳动力缺乏会有很大的帮助。六、农民不再种地,打破了自给自足的经济,一日三餐什么都得拿钱买,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二、农民为什么不愿意住楼?为什么不愿被“新农村”?

(下面语句以农民和部分乡村文化老人说的原话为基础)

1、不符合农村生产生活实际。农民已经习惯了田园牧歌似地的生活方式,同时农业生产工具等不可能上楼,不可能将生产的粮食背到楼上。“民以食为天”,农民认为自己的粮食放到自己家中比放到哪儿都安心。

(话外:姜子牙治齐是“因其俗而治”,山东现在的做派是割其俗,还是真正的姜子牙好,因为他不阉割民意。)

2、老百姓手中并不像当官的想象的那样有钱。农村的现实情况是,往往一人打工,供全家花销,特别是孩子上学、老人生病,大部分农民基本上没有余钱。假如 “被山东式的新农村”了,会陷入一贫如洗的境地。土地再被“集约”了,更没法活了。只能坐在楼上“喝西北风”。“这是不得民心的事儿,有点想不让人活,社会要乱了,国家怎么让他们乱来!”一老农言。农民在党中央的关怀下,刚有两年安稳日子,如今又要折腾,民不聊生。

(话外:敛财的方式有问题。不是为民着想,而是掏空百姓;“民之不安,国焉能宁乎?”;让农民不能安心生存,于国有何益?破坏国泰民全的不是“刁民”,恰恰是某些权势熏天的人。)

3、住进新楼,冬不暖夏不凉,烧锅做饭,冬天家家在楼上烧煤取暖,整个楼区浓烟滚滚(要死人了!),楼上的骂楼下的,整天鸡飞狗跳,生活别想安宁了。生活环境不是更美了,一定会更差。(话外:幌子和谎话一样会害死很多人。农村有很多实际情况,农民有许多实际需求,新农村建设应该以发展生产力为主,不能让农民住在楼里吃糠咽菜。不能为了你的美,就叫所有山东农民空着肚子穿西装,光着膀子打领带,内裤穿不穿还不要紧。山东的楼假如就是中国的新农村,那将是国际笑话。)

4、这是英国式的“圈地运动”,打着新农村的旗子“圈农民的命根子”,让农民成为真正的穷光蛋,还要背上一腚债。共产党非得让他们搞垮了不算完。

(话外:土地自古以来就是农民的命根子。农民的日子不好过,别再瞎折腾了。农民的命都没了,对我们这个国家来说,绝对不是好事。土地集中到少数人手里,中国肯定会出问题。)

5、城里人的钱刮完了,该轮到我们这些泥巴腿子了。农民的房子是猪圈鸡窝,不值钱。他们盖的“棺材”就值钱。农民一辈子盖的一出院,叫当官的一句话,给灭了。

(话外:中国的房奴够多了,还要创造多少新的房奴。评估农民现有房产,你们专业吗?贫穷的农民本来还有片瓦遮风挡雨,现在被你们用推土机跟来了个大扫荡,他不哭天叫地谁哭天叫地?没钱的农民本来生存能力就差,你诱使他贷款,怎么让他还?农民的房子也许不值钱,但那是他们的安身立命之所,你们为什么不将国家每亩补助的20万元钱平摊在他们的院落上给农民?要那样你们就不干了!)

6、看看他们盖的楼房吧,用的都是最孬的料,钢筋是细的,水泥是最节省的,某镇的新农村楼房建好还没搬,就垮塌了。别坑我们农民了,我们农民的命不值钱。

{话外:山东官方的媒体说:农民的房子由于质量问题,使用寿命也就30——50年,而新楼房的寿命要比农民自己盖的房子长得多。我在这里说句公道话:“农村有的是百年老屋,还没见过这么短命的新农村楼房。农民现在盖房都非常上心,投入很大,追求的就是结实、牢固,住得好安心。好一辈一辈住下去。我不明白为什么那些山东的记者睁着眼睛说瞎话,说农民的房子寿命短,而政府开发的楼就万岁;我也不明白为什么农民花好几年心血盖的异常坚固的房子,为什么在新农村的形势下,变成垃圾一样的东西;我更不明白,是你们还是与你们有千丝万缕关系的开发商在贱视农民的身家性命。只有天知道,养育了整个中华民族、为中国革命抛头颅洒热血的农民为什么在你们的眼中如此的低贱。住了你们组织开发的楼房,一地震,山东的农民都死,就让你一人活着。}

7、这几年山东人常想出风头,现在山东的新农村也叫不务正业。

(话外:确实如此。但需要纠正一下,不是山东人,而是某些人。当年想搞中华文化标志城,实在是有点自大。中华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具有多元性,多民族性,西有伊斯兰风情,东有孔儒思想;北有蒙古游牧驰骋,南有三苗歌舞;西北敦煌兀立,东南海风正盛;东北二人转正红,西南才旦卓玛在唱。山东一个中华文化标志城怎能涵盖得了?今天,山东又想以不停地盖楼来吸引中央的眼球,实在是走上了一条邪路。原因是:

一是,不符合科学发展观。中央一再三令五申新农村建设要以发展生产力为主,要以增加农民收入为要务。而现在山东的新农村建设却是以官僚意志致民返贫。不是实事求是,根据生产力发展的实际情况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改善民生,而是乱折腾,陷民于惴惴不安之中。真正的新农村不一定要农民都住千篇一律的楼,而是集中精力发展生产力,全方位提高农民素质和农民自我生存与发展的能力,提高农民基层参政议政的能力。丰富农村精神文化生活。新农村新的是人,人不新,住再新的楼,也是新瓶装旧酒,只是外面光鲜给别人看。新农村要改变的是农民的精神面貌,因为人是生产力的第一要素。现在山东各地所做的是舍本逐末,违背科学发展规律。

二,违背民意,执政偏离了民本思想。

山东版本的新农村不是真正地尊重民意,而是以偏概全,以可操纵之人的官意谎言取代全体农民的真实意愿。只要深入倾听一下民间的心声,而不是听已经安排好的代言人的溢美之词,我们就可以体味出山东农民对这样的新农村是多么的反感与抵触。只要看看在强行推倒农民的住房时发生的暴力事件,就可以看清农民“被新农村”时被抹掉人格尊严的痛苦。山东的新闻记者们光看到了楼房,从来看不见暴力中农民的痛苦与不幸,从来不转载农民的真实感言。在强大的官僚意志和目光下民不敢实言,把愤懑与怨气埋在心中,无异于洪水猛兽。

三,与民争利,埋下社会不稳的根源。

山东绝大部分农民的经济是脆弱的,生活是不富裕的,仅有的一点积蓄是从口中抠出来一点点积攒用来为子女上学或养老之用的,没有多余的钱再来买新农村的楼房。由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高而粮食价格低,尽管这今年不纳粮,农民的土地收入还是裹不住花销,只好外出打工挣点血汗钱。现在的山东新农村建设不是为民谋利,纯粹是与民争利。陷民于极度贫困之中,剥夺农民仅有的一点幸福感。中国农民是最讲究实在的,他们不需要虚假的门面,光着膀子穿西装,别让山东农民再痛苦了。假如再集约了农民的土地,山东的经济有那么多地方容纳全省农民就业吗?要让山东农民都颠沛流离四处谋生去吗?假如农民失去了土地,他们不仅失去了最稳定的生活来源,而且会有大批农民根本无法就业而闲荡于社会,一旦中国社会不稳,大批无业贫困的农民就会加剧整个社会的动荡,甚至成为动荡的主力,把不满与愤懑倾泻到社会,到那时悔之晚矣。为了防患于未然,在此我奉劝山东的决策者,记住:中国社会稳定的根本支柱是农村,农村稳,中国就大乱不了。农民有地可以饿不着,有自己的房可以安身立命,这是中国农村稳定的基础。如果把中国农村的人心给搅乱了,让农民成为失去土地四处谋生的流民,中国社会不乱则已,一乱将不可收拾。所以山东现在所做的既不利民,更不利国,将贻害无穷。

四、“合村并点”言不符实,危害很大。

山东很多地方宣传的是农民外迁,农村空心村多,浪费土地资源,合村并点后可以腾出土地,增加收入。据实际调查:真正的空心村并不多,一村之内,仅有三四处闲宅而已。农村的实际情况是,在城市买房的不到百分之二至百分之三,而迁出者在村内的宅基地也大部分被卖给或转让给其他村民;在外地打工者多是候鸟,在外暂时赁房,农忙或过年过节还需回家居住。农民的子女不回农村在城市购房的,由于农民经济不宽裕,为子女购房往往举债,根本无力再在村内建房。而且村内即使有空闲宅基地,村委和地方政府也可以在规划宅基地时,安排新增用户使用空闲宅基地。或者统一规划,让农民盖房时打好地基,以后家中新增人口不在轻易安排另外的宅基地,而是鼓励农民盖两至三层的小楼房,以免占用新的土地资源。这样才是合民意符实情之举。看看这几年,真正占用大批良田浪费耕地的,不是农村而是城市的肆意扩张,山东相当多市县,乱批地开发商品房,追求城市的无限大,要建什么城市群,这里一个工业园,那里一个科技园,而真实的情况是,动则几千亩甚至上万亩的工业园,不是小打小闹的效益低下的产业,就是根本还没开业就歇业的企业,但每一家企业占地面积都相当可观,而真正属于高科技高效益的企业,屈指可数。那些什么工业园、科技园,这新区、那新区都不是实际需要的,都是最大的土地浪费。我从前所熟悉的一个城市,在五六年后我在去时,我都大吃一惊,不是为它的繁荣而惊讶,而是它的城市面积的疯狂扩张,前任市长喜欢往东发展,就往东圈占大批良田修路建楼;新任领导想向北发展,就来个城北新区,再占良田万亩;下一位又喜欢向南发展,于是修路架桥,把南面农田征用,我们的土地资源是这样浪费的,不是农民浪费的,是一任又一任的政府,现在又压缩农民的生存生产空间,以满足一任又一任的政府的欲望,何时是个头?!

劝山东,不要劳民伤财了!盼山东,为民执政!望有良心的国人,为山东农民鼓而呼!让山东农民有个安身立命的家!
如果你不愿意被强拆,如果你不愿意欠贷款生活,如果你不愿意被无良狗官祸害,请拒绝强拆,保卫家园!农民们即将被面子工程鱼肉祸害!
希望好心人帮助顶一下,还贫困县一方和谐!

㈦ 2020年汶上县新农村道路建设农民自费吗

如果单纯是拆民房建楼房的新农村建设还是不要期盼的好,以你汶上的经济只会坑害农民,把农民逼上楼打上楼,最终受苦的还是老百姓、农民兄弟。

㈧ 2016年新农村建设还搞吗

朋友,根据柳州市柳南区政府的工作安排:太阳村桐村长洞屯的新农村建设将在2015年3月份开工建设,建设周期为十个月,在2016年元月底之前完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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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汶上县新农村建设还田相关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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