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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农田违建房

发布时间:2021-02-22 16:32:15

⑴ 在自家田地里盖房子违法么

违法。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所以土地不是个人的。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农村农民建住房,需要经过申请、审核、批准这些程序,取得建房许可之后,并且建的房不能超过规定的,最后取得“宅基地使用证”就获得了这块土地的宅基地使用权,这样你就可以在你自家的耕地上建房了。获得了宅基地使用权在耕地上建房就是合法的,否则就是违法的。

没有获得“宅基地使用证”所建的房子房子是违法的,也叫作非法占用土地建造房屋。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1)农村农田违建房扩展阅读:

《土地管理法》中第二章详细说明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九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五条国有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由承包合同约定。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⑵ 农村违建怎么解决

所谓农村违法建筑,是指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农用地或者农村建设用地上进行建设,擅自动工兴建的各种建筑物。
(一)在农用地上建造的建筑物。顾名思义,所谓“农用地”就是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在未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前,擅自在农用地上建造房屋的,明确为相关法律所禁止,属于违法建筑。相关的法律规定如下:
1、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森林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2、《草原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进行矿藏开采和工程建设,应当不占或者少占草原;确需征用或者使用草原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二)在农村建设用地上建造房屋农村建设用地包括村民宅基地,乡镇企业用地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及公益事业用地。非本村村民或者非本村村办企业,需要使用农村土地的,应当先走国家征地手续,将土地性质变为国有土地,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方可在该地块上建设,否则该建筑就属于违法建筑。
(一)当事人在无土地规划、准建手续的情况下,在农村土地上建造房屋,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国土资源局)可以实施的行政处罚。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国土资源局)有权实施以下行政处罚:
1、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2、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3、可并处罚款;
(二)乡、镇人民政府可以实施的行政处罚。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⑶ 什么是农村违法建筑,怎么处理

所谓农村违法建筑,是指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农用地或者农村建设用地上进行建设,擅自动工兴建的各种建筑物。 (一)在农用地上建造的建筑物。顾名思义,所谓“农用地”就是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在未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前,擅自在农用地上建造房屋的,明确为相关法律所禁止,属于违法建筑。相关的法律规定如下: 1、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森林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2、《草原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进行矿藏开采和工程建设,应当不占或者少占草原;确需征用或者使用草原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二)在农村建设用地上建造房屋农村建设用地包括村民宅基地,乡镇企业用地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及公益事业用地。非本村村民或者非本村村办企业,需要使用农村土地的,应当先走国家征地手续,将土地性质变为国有土地,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方可在该地块上建设,否则该建筑就属于违法建筑。 (一)当事人在无土地规划、准建手续的情况下,在农村土地上建造房屋,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国土资源局)可以实施的行政处罚。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国土资源局)有权实施以下行政处罚: 1、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2、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3、可并处罚款; (二)乡、镇人民政府可以实施的行政处罚。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⑷ 农田建房会罚款吗

一直以来,建房都是每个农村家庭的头等大事之一,如今农村的条件可谓是越来越好了,不少进城务工的农民,也纷纷在自己的家乡盖上了小楼房。在过去,国家对建房的管理不是很严格,于是在农村经常可见哪些面临没有宅基地建房窘境的家庭,纷纷会选择在农田上建房子,很显然这对农田资源的破坏是非常严重的。而如今新《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实施,对于农民土地的基本权利保障越来越好,但基本农田的红线同样不可侵犯。下面小编就带大家具体了解一下农田建房的二三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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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可以用来建房吗?会罚款吗?

根据新《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来看,只有建设用地才能用于修建房屋,而建设用地通常是指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等,并不包括农田在内的农用地,所以农田是不可以用来建房的。否则的话不仅会面临罚款或拆除的风险,还有可能会违法。而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要求占用农田建房者将责令善改,并处以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

另外除了农田等农用地之外,水源地、生态资源维护区、公路两边的控制区以及历史文化保护区等地方也是不能随意进行建房的。农村居民建房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要求能够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能够占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而使用国有土地的也必须办理出让手续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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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耕地占用税施行!缴税后农田建房就合法了吗?

《耕地占用税法》在2018年12月29日会议通过,并于今年9月1日开始实施。根据其规定,凡是占用林地、草地、农田、养殖水面等农用地来建设建筑物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都将依法缴纳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为一次性征收,应纳税额为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平方米)乘以适用税额。

而此项政策出台后,很多农民朋友最关心的问题就是,现在是不是缴税后农田建房就合法呢?答案肯定是否定的,首先耕地占用税的缴纳要求就是要经过正规审批手续,并且还要符合土地利用整体规划的占用耕地行为,像本身在农田建房多数是没有经过批准的,是属于违法房屋,是不可以通过缴纳耕地占用税使它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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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才能在农田建房?

很多农民朋友反映到,周边好些村的农田都被开发商或者企业占地建房子、搞生产了,我们只是照葫芦画瓢而已,为什么反而违法了呢?实际上,农民是可以在农田上建房的,但前提是要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根据新《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和规划许可,通常要上报国土部门申报农用地转用,如果没有这些相应的审批手续,就算你是大企业在农田建房生产,同样也是属于违法行为。

另外提醒农民朋友的是,这次新《土地管理法》的修改过程中,还将基本农田全部修改成为了永久基本农田。可见我国对于基本农田的保护价值越来越重视,而查处力度同样也只会越来越大,因此建议大家还是不要冒风险在农田建房了,尤其是改变农用地用途的行为,到时候违建拆除可是没有补偿的。

新土管法要求更严,农民没地盖房子怎么办?

很多农户之所以会选择在农田建房,其主要原因还是家里人多地少,房子不够住,宅基地也批不下来,再加上一些地方监管比较松,所以说在农村农田建房的现象还是比较常见的。

为了帮助广大农民朋友解决这一住房矛盾,此次新《土地管理法》提出了下放宅基地审批权,通过规划合理安排农村宅基地,另外还允许进城的朋友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的流转形式。因此最简单有效的方法就是通过流转的方式来“买”下进城农户的宅基地,这样就不愁没地建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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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的来说,现在国家对于农民的住房保障越来越多,同时新《土地管理法》提出了要给农民更多住房保障,因此农民朋友在享受福利的同时,也要做到遵纪守法,可不能随意建房了。若是万不得已必须要占用农田建房,也要根据新《土地管理法》的要求经过申请审批,不然就是违法建房了。而对此小编的看法是农田建房现象已十分普遍,尤其一直以来农村建房都是比较分散和随意的,因此想要实现改变还需要慢慢来,建议还是得从因地制宜做好统一规划、做好农民的思想工作、发展农村特色产业等方面入手,切实让农民得到实惠,让住房得到保障即可。以上就是农田建房的相关内容介绍,对此大家有什么想法呢?欢迎留言讨论。

⑸ 农村耕地建房违法吗该向那个部门举报

农村违法建筑,是指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农用地或者农村建设用地上进行建设,擅自动工兴建的各种建筑物。

对于农村违法建筑,政府可以限期拆除。如拒不自行拆除,县级以上政府可依法强制拆除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

《城乡规划法》(1)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土地管理法》(2)第八十三条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农村违规建房可向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举报。《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3)第十一点指出,各地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动态巡查制度,切实加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的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土地违法行为。要强化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和职能,充分发挥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在宅基地管理中的作用。积极探索防范土地违法行为的有效措施,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对严重违法行为,要公开曝光,用典型案例教育群众。

引用资料

  1. 《城乡规划法》.

  2. 《土地管理法》.

  3. 《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

⑹ 农村农田违建怎么投诉

可以向村来委以及乡镇举报,乡自镇有专门的控违办,村里有专门的控违负责人员;如果效果不明显的,可以向县(区)的规划局、城管局或国土局举报,或直接向县(区)委办或政府办以及纪委举报。打击违法建筑,公民人人有责。国家鼓励公民积极举报! 一、违法建筑。凡未取得规划许可证以及建设施工证的,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原则上,都是违法建筑。二、控违拆违,这是各级政府都十分重视的大事。控违指的是控制违法建设的发生。拆违指的是拆除违法建设。三、各级政府都强调要坚决整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在“两违”整治攻坚战中,各职能部门要做到敢担当,加强巡逻,控制新增“两违”;同时做好安全保障和维稳工作,加强对群众宣传教育,为“两违”整治营造良好的氛围;对控违拆违不力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和严肃处理;一旦发现新增“两违”,要马上组织拆除。违章建筑 打击违法建筑,公民人人有责。国家鼓励公民积极举报!

⑺ 农村基本农田违章建筑影响我去地干活走路怎么办

农村基来本农田违章建源筑影响你去地干活走路,为了不影响邻里关系,你可以给对方说影响你正常去地干活,看对方怎样改造以至于不影响你的劳作,如果对方不讲道理,你可以到村委反应情况,让村干部拿出合理方案,达到双方满意。

⑻ 农村耕地上建房违法吗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回三十六条规定答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8)农村农田违建房扩展阅读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农用地也分为普通耕地和基本农田,在《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进行其 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所以农民不得在基本农田范围内占地建房,否则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将责令改善,回复原种植条件,并处以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

即使是占用普通耕地,农民朋友也需要注意办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否则违规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将会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十条将会拆除耕地上新建的房屋,并且予以处罚!

⑼ 农村房屋哪些属于违建

农村房屋属于违建的情况,没有经过审批私自建房、不符合一户一宅规定的和在宅基地以外的土地上建房的等,具体规定如下:

根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村庄、集镇规划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影响村庄、集镇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罚款。 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建住宅的,乡级人民政府可以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9)农村农田违建房扩展阅读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第三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设计或者施工、限期改正,并可处以罚款:

(一)未取得设计资质证书,承担建筑跨度、跨径和高度超出规定范围的工程以及2层以上住宅的设计任务或者未按设计资质证书规定的经营范围,承担设计任务的;

(二)未取得施工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资质审查证书或者未按规定的经营范围,承担施工任务的;

(三)不按有关技术规定施工或者使用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构件的;

(四)未按设计图纸施工或者擅自修改设计图纸的。

取得设计或者施工资质证书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为无证单位提供资质证书,超过规定的经营范围,承担设计、施工任务或者设计、施工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设计或者施工的资质证书。

⑽ 农村里建房子,被投诉,然后说什么农田保护区,属于违建,可是我们这边根本不是什么农田区,怎么办

不管是不是基本农田保护区,没有经过报批的建筑都可以认定为违建。如果想通融这个事,可以到当地规划局进行查询,如果不是基本农田保护区,可以进行协调的,你懂的。
希望我的解答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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