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国家这么做是为了什么
一方面是为了保障农民的权益,另一方面是为了保证我国有足够的粮食生产量,让国人有足够的粮食可以吃。近日,各地政府都开启了整治耕地乱盖房屋的专项行动,特别是那些未经批准就私自霸占耕地建设房屋的举动。在惩罚方面,地方政府也给出了最高的标准,对多占耕地的房屋进行依法拆除,对占用永久耕地的房屋不仅要拆除,还要进行处罚,对影响恶劣列,占用耕地超过10亩的人员,就移送司法机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处理相关责任人。
针对基层耕地使用环境的复杂性,要注重灵活执法,分类处理,不能一味的一刀切,损害农民的利益。执法过程中,首先要注意依法依规,确保不会给当地留下太多的土地纠纷,做到既能符合国家利益又能符合农民利益,让基础农民主动参与到抵制违规占用耕地的行为中来。
B. 两部门发布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原因是什么
两部门发布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原因是为了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
自然资源部召开新闻发布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据悉,《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和《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已于近日下发。
自然资源部党组成员、国家自然资源专职副总督察陈尘肇介绍,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历时较长,面广量多,问题突出。既包括住宅类房屋,也包括公共管理服务以及工矿、仓储、商服等产业类房屋。违法类型主要有非法占地、非法批地、非法转让土地,也有非法出售房屋。
为此,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下发《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和《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从堵和疏两个方面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违规问题,同时,切实保障农村村民建住宅的合理用地需求。
(2)关于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违法建房的通知扩展阅读
《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采取简单明了的方式,列举了当前最突出的、最显而易见的8类典型违法情形:
一、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二、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三、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四、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五、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六、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七、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八、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C. 四川泸州2020针对农村自建房是什么政策
日前,来四川省自然资源自厅和农业农村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全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提出将统筹谋划县域村庄空间布局,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预留空间,同时合理确定宅基地规模、划定宅基地建设范围、严格落实“一户一宅”。
《通知》强调,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已享受“一户一宅”的,不得再申请或审批宅基地。经批准易地建造住宅的,应严格按照“建新拆旧”要求,将原宅基地交还村集体。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予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对历史形成的宅基地面积超标和“一户多宅”等问题,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分类进行认定和处置。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统筹做好生产生活安排的基础上,按照我省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通知》强调,将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肃处理新增违法违规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各地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拆村并居,不提倡、不鼓励在城市和集镇规划区外拆并村庄、建设大规模农民集中居住区,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
D. 两部门发布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是怎么回事
针对农村乱占耕来地建房问题蔓延势源头,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31日明确提出“八不准”“一不得”,堵疏结合,确保耕地红线及农民住宅用地合理需求。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中规定的“八不准”包括:
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4)关于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违法建房的通知扩展阅读
两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的意义:
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司长张天佐说,两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就是要从堵和疏两个方面,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违规问题。
同时切实保障农村村民建住宅合理用地需求,从规划和计划指标落实到农民建房申请审批和监管,我国农村宅基地管理完整的制度体系正在形成。
E. 乱占耕地建房,各地亮剑!
近日,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已成热门话题,各地紧急动员,纷纷作出部署。山西省要求,今年年底前完成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排查摸底,全面梳理问题清单。坚持分类处置、疏堵结合,科学制定处置政策,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增量问题,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处置存量,保障农民合理建房需求。
四川省要求把握方式方法,积极稳妥、有力有序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认为当务之急是遏制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防止再增加违法违规用地面积。同时,四川省要求依法开展整治处置,防止出现遗留问题和影响社会的问题,保障群众合理建房用地需求,从根本上解决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
山东省要求以“零容忍”态度,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遏制新增行为;要实事求是、分类施策、因地制宜,科学制定处置政策,坚持依法依规,全面整治。
国家自然资源专职副总督察陈尘肇表示,当前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现象并未完全制止,再不坚决遏制,就会出现不可收拾的局面,任其蔓延,必然加剧耕地非农化,对国家粮食安全造成严重冲击。
他说,农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正从局部地区向全国范围、从普通房屋向楼房别墅、从农民自住向非法出售、从单家独户向有组织实施蔓延。
据此,7月底,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和《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两个文件,两者针对的都是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
目前,各地已纷纷行动,展开了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整治。湖南省要求,全面摸排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利用月度卫星疑似违法图斑,结合日常执法巡查等,最大程度发现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专项整治范围为2013年以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包括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强占多占耕地建房、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等现象。工作重点是工商资本下乡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基层干部利用职权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耕地保护是涉及国家安全的大事,14亿人的饭碗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首先要确保粮食生产能力这个根基。各地整治行动基调为坚持问题导向,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积极稳妥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整治。
自然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整治要讲方式方法,把握好工作重点和节奏。要立行立改,对增量问题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及时发现、及时整治、及时处理。要突出工作重点,着力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行为。
F.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实施八不准
针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蔓延势头,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31日明确“八不准”:内不准占用容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G. 自然资源部再通报40起乱占耕地案例
11月日下午,自然资源部召开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及有关事项通报新闻发布会 ,再通报40起新增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
40起案例以违法建设房屋居多,大部分已停止违法行为,拆除违建并恢复原状或复垦复耕。此外,也有个人违法占地建设厂房、仓库、钢棚、养殖场、超市、驾校训练场等;有公司违法占地建设厂房、养殖场、工程项目部;有街道办事处违法占地建设护路站等。
如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宋某违法占地建设房屋案。2020年4月,宋某违法占用凉城县洪茅镇海城村833.33平方米耕地建设住房,2020年7月后仍继续建设。目前,凉城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该项目进行整改,非法建筑物已全部拆除。
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沈阳马耳山乐农休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设房屋案。2018年起,马耳山乐农休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违法占用苏家屯区白清姚千街道马耳山村34.66亩耕地建设住宅类房屋,有17栋木屋在2020年7月后继续建设。2020年10月,苏家屯区政府组织对该项目进行整改。目前,2020年7月后新建的17栋木屋已全部拆除。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虞某违法占地建设房屋案。2020年初和2020年8月,虞某违法占用象山县定塘镇大湾山村200平方米永久基本农田建造房屋。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协同镇政府向当事人宣讲有关政策,2020年9月,虞某自行拆除了所有建筑物和硬化地面并复耕。
自然资源部执法局局长崔瑛表示,以上多数典型案例,反映了近期地方在严格管控新增方面积极作为,应当予以肯定。今年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已在土地例行督察中作出部署,对督察发现的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及时报告并督促地方严肃查处。通报的案例中有一些就是督察发现的新增问题,这表明也有一些地方对违法新增行为还存在发现不及时、处置不到位、报告不积极的现象。
10月20日,自然资源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35个典型案例,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副主任王永梅表示,但是从近期摸排情况看,乱占耕地建房现象在各地仍时有发生,卫片执法遥感监测发现疑似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的数量仍然较大,甚至有些省份问题还比较突出。
崔瑛表示,今年第三季度卫片执法遥感监测发现,疑似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的数量仍然很大,在一些省份问题还比较突出。而有的省份对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高,截至11月15日,上报处置的新增乱占耕地建房数量很少甚至为零,如黑龙江和兵团,上报处置数量为零;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吉林、上海、浙江、湖南、陕西、青海、宁夏,上报处置数量均为个位数;有的省份未上报典型案例,如山西、黑龙江、上海、陕西4个省份和兵团,报送典型案例数量均为零。
此外,截至11月15日,全国已有18个省份和兵团出台了实施细则,细化两部门《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相关要求,进一步推动政策落实,开大前门,打通梗阻,优化用地服务,切实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合理用地需求。北京、河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云南、西藏13个省(区、市)实施细则正在制订中。
H. 乱占耕地建房 各地亮剑
近日,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已成热门关键词,各地紧急动员,纷纷做出部署。山西省要求,今年年底前完成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排查摸底,全面梳理问题清单。坚持分类处置、疏堵结合,科学制定处置政策,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增量问题,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处置存量,保障农民合理建房需求。
四川省要求把握方式方法,积极稳妥、有力有序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认为当务之急是遏制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防止再增加违法违规用地面积。同时,四川省要求依法开展整治处置,防止出现遗留问题和影响社会的问题,保障群众合理建房用地需求,从根本上解决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
山东省要求以“零容忍”态度,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遏制新增行为;要实事求是、分类施策、因地制宜,科学制定处置政策,坚持依法依规,全面整治。
国家自然资源专职副总督察陈尘肇说,当前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现象并没有完全止住,再不坚决遏制,就会出现不可收拾的局面,任其蔓延,必然加剧耕地的非农化,对国家粮食安全产生严重冲击。
他表示,农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正从局部地区向全国范围、从普通房屋向楼房别墅、从农民自住向非法出售、从单家独户向有组织实施蔓延。
据此,7月底,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两个文件,两者针对的都是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
目前,各地已纷纷行动,展开了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整治。湖南省要求,全面摸排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利用月度卫片疑似违法图斑,结合日常执法巡查等,最大程度发现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专项整治范围为2013年以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包括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强占多占耕地建房、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等。工作重点是工商资本下乡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基层干部利用职权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耕地保护是涉及国家安全的大事,14亿人的饭碗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首先要确保粮食生产能力这个根基。各地整治行动基调为坚持问题导向,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积极稳妥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整治。
自然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整治要讲求方式方法,把握好工作重点和节奏。要立行立改,对增量问题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及时发现、及时整治、及时处理。要突出工作重点,着力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行为。
I. 以“零容忍”遏制乱占耕地建房
日前,自然资源部通报了起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其中有些案例颇引人关注。比如,2020年9月份,熊某违法占用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石埠镇上莘村永久基本农田0.1亩建设住房(地基)等。
有人可能会有这样的疑问,0.1亩地的事,有必要如此重视吗?在笔者看来,在坚决遏制违法乱占耕地上,还真得这样“大动干戈”,必须实行“零容忍”。
如果每个人都认为占用一点耕地不应小题大做,你占一点,我占一点,大家都占一点,这么多一点加起来恐怕就不是一个小数目了,必然会对国家的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造成重大影响。
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耕地则是粮食安全的根本保障。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决定了必须把关系14亿人吃饭大事的耕地保护好,绝不能有闪失。为此,我国实行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提出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政策上三令五申,但当前乱占耕地建房的现象并未完全止住。有关部门调查显示,违法乱占耕地建房还有从局部地区向全国范围、从普通房屋向楼房别墅、从农民自住向非法出售、从单门独户向有组织实施蔓延的势头。相关法律制度在个别地方成了摆设。
当务之急就是要立行立改,坚决止住增量,防止再增加违法违规面积,使耕地再受到非法侵占。为此,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近日印发《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和《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从疏堵两个方面进一步明确遏制新增、保障合理用地需求的要求,强调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违规乱占耕地建房。
随后,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监督管理,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
各地各部门必须深刻认识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的行为,不论面积多小,都必须依法制止,严肃查处,坚决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