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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上建房收契税吗

发布时间:2021-02-25 11:55:34

❶ 农村集体土地建房有何规定怎样做才合法

农村集体土地建房应该符合《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❷ 集体土地建房怎么办理房产证

集体来土地建房不能办理自房产证只能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

❸ 集体土地建房怎么办理房产证

  1. 集体土地建房不能办理房产证只能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

  2. 根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内,农民集体所容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而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也只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受法律的认可与保护,也就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

  3. 凡是以各种形式在集体土地上,违法违规进行开发建设或变相进行开发建设,没有取得相关建设、规划审批手续,并违法违规向土地所属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人员销售的房屋都不予登记。同时,经市政府批准列入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上房屋也不予登记,待改造完成并安置完毕后按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登记。

❹ 自建房房产证契税需要交吗

契税的来征税对象是境内转移源的土地、房屋权属。具体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由承受方交。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除了考虑土地增值税,另由承受方交契税。是指土地使用者以出售、赠与、交换或者其他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应照章纳税。房屋赠与赠与方不纳土地增值税,但承受方应纳契税。房屋交换在契税的计算中,注意过户与否是一个关键点。

(4)农村集体土地上建房收契税吗扩展阅读:

自2016年2月22日起,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❺ 农村房屋买卖过户需要交契税吗

由于农村房屋的土地是集体土地,农村建房的宅基地是集体分配专下来的。因此,属农村房屋过户不需要像城市房屋过户一样缴纳各种土地税费。所以,农村房屋过户的费用也是极低的,只需工本费即可。具体的费用可以咨询当地乡或镇的国土所。
(一)、农村房产证怎么办?
1、提交材料,提出申请: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其他必要材料。
2、房管部门受理;
3、公告;
4、审核;
5、收费;
6、记载于登记簿;
7、发证

(二)、农村房子如何过户,手续怎么办?
当购买的农村房屋有房产证后,就需要向国土部门提出过户申请了。具体的过户手续如下:
1、 去乡镇国土所提出申请;
2、 提交相关材料;
3、 当地国土所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资料进行审查;
4、 实地进行勘丈、调查、公告;
5、 报国土局审核,注册登记;
6、 发证

❻ 农村集体土地上的自建房能买卖吗

不是本村村民的禁止买卖。

❼ 农村自建房怎么也要开始收房契税了

自建房现在多存在农村,主要指的是拥有自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自行组织建造的房屋和建筑。目前这种方式建造的房子多存在于我国农村地区,城市里随着土地资源的稀缺,住宅或其他建筑更多的是以商品房的形式出现的。对于商品房交易来说,交税是必须的一个流程,但是对于自建房来说,却又有多种情况出现。

人均耕地不超过1亩的地区(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下同),每平方米为10~50元;超过1亩但不超过2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8~40元;超过2亩但不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6~30元;超过3亩以上的地区,每平方米5~25元。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发达、人均耕地特别少的地区,适用税额可以适当提高,但最多不得超过上述规定税额的50%。(具体情况可咨询当地土地部门)

如果自建房建成之后不是自己居住使用,而是用作它途,比如做生意,做门面房,办厂之类的用途,虽然他们也叫自建房,但因为用途违背了居住的初衷,所以还要增加营业税、城建税等附加税费。农民自用的自建房位于城市郊区或是县政府所在地的城镇,该种情况下的自建房,虽然也是自用的,但是因为地理位置已经不仅仅是占用农村耕地,而是位于城市边缘的商业用地和住宅用地,已经不属于集体用地了,所以除了缴纳占用耕地的土地税外,同样也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❽ 农村集体土地自建房可以办理房产证吗

一、农村集体土地自建房是可以去办理房产证的。

二、办理农村宅基地房产证,需要准备如下资料:

由屋主本人拿着土地使用证,身份证原价及复印件到房管局大厅窗口办理,一般需要以下证件: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所以,想要办理农村房产证的,首先需要准备好以上的材料。

对于材料不是很清楚的,可以去当地房屋管理部门咨询。

三、办理的流程农村房屋产权证办理流程如下:

(一)申请人提交下列材料提出申请;

(二)受理,提交农村房产证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后,工作人员会受理;

(三)公告;

(四)审核;

(五)收费;

(六)记载于登记簿;

(七)发证。

四、宅基地通常是不可以买卖的,属于小产权房,只可以在集体内部买卖,不可以对外销售。

(1)所谓“小产权”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又叫“小产权”。

(2)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3)国家明令禁止小产权房不能买卖的,但是对于拥有小产权房集体土地的本村户口的居民来讲是可以相互转让的,对于外村的户口居民来讲是不能买卖的。

(8)农村集体土地上建房收契税吗扩展阅读:

农村居民如何申请办理宅基地及建房手续:

(一)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是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

二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

三是农村居民建房限额标准,宅基地的面积标准为:使用耕地的,最高不超过120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的,最高不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超过160平方米。

四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一户一基”;

五是农村村民在出租,出卖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六是严禁非农户和其他人员在本村购买宅基地。

(二)农民建房应当遵循的原则

农村居民建房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能够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能够占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使用国有土地的必须办理出让手续。

(三)农民建房申请宅基地的审批程序新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或城管部门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❾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交契税吗

如果是承包经营权流转是不需要交税的.

对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仍用于农业生产的,只是承包经营权的转移,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不缴纳契税;如用于非农业生产的,应按土地使用权转让征收契税。

❿ 农村集体土地建房

一、农村的房子能办理房产证吗?

虽然在农村很多房子都没有办房产证,但其实,农村房子跟城里房子一样,都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PS:自2015年3月1日起,不动产登记正式施行,实现了土地证和房产证的双证合一,现在办理的是不动产权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条、四十一条、四十二条对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事宜有详细介绍。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条规定,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单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第四十一条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二)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三)房屋符合规划或者建设的相关材料;(四)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

第四十二条因依法继承、分家析产、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等导致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权属来源材料;(二)依法继承的材料;(三)分家析产的协议或者材料:(四)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的协议;(五)其他必要材料。

二、买了别人的房子,怎么证明房子归我?拆迁费归谁?

买了别人的房子应及时去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也就是说,不动产权证书上写的谁的名字,房子就归谁。

如果没变更登记,那所买房屋的所有权还是归原主人,那么,拆迁赔偿款也是赔给原主人;如果变更了登记,买房方拿到了不动产权证书,那说明房子归买房方所有了,拆迁赔偿款自然就归买房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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