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农村建房子要办理哪些手续
_农村办理宅基地的手续及流程以及地点: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B. 农村自建房房产证怎么申请
在农村建房子不是想建就能建的,是需要经过一定手续的,也是需要办理房产证的。那么农村自建房的房产证怎么申请?
农村房产证申请流程
1、申请宅基地使用权
首先村民在建筑房屋前应先向村集体组织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取得国土部门颁发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然后向当地镇(街道)规划建设办申请房屋建设的报批手续,才能进行施工建设。房屋建成后村民应当向规划建设办申请房屋竣工验收,取得规划验收合格证明。
2、向当地房管所提出申请
经过规划建设办批准建设及验收合格的房屋,村民需要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应当向当地房管所提出申请,并提交土地使用证、报建验收证明、房屋面积测绘报告等资料。房管部门在受理农村村民要求办房产证的申请后。将会检查相关资料,并将申请登记的事项在村集体组织内进行公告。经公告无异议或有异议不成立的,将给予登记发证。
需要提醒您注意的是,《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由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组织对村民的一种福利分配,因此,其转让是受到一定的限制,村民申请土地及房屋产权转让的,应先提交农村集体组织同意转让的证明材料。若受让方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组织成员,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如继承、直系亲属赠与)外,房屋登记机构将不予办理转移登记。 另外,《房屋登记办法》还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即宅基地上的房屋也不能办理抵押登记
农村房屋办理房产证,首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由于农村建房的宅基地需要通过审批,因此,农村房屋房产证的办理不同于城市房屋的先买房后办证。而是需要先提出申请,通过审批后,才可以建房并领取房产证。
(一)、申请条件:本乡居民,只有一处住宅,户籍所在村是核心村(屯),确实有建设房屋必要的农户
(二)、提供资料:1、本人户口本,身份证;2、建房申请
(三)、农村房产证办理流程:
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
2、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
3、向乡乡建办提出申请
4、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踏看,同意建房
5、到乡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
6、经乡建办签字同意
7、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
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
9、建房户领取产权证。
综上所述,农村建房也是有房产证的哟,村民可以根据以上步骤办理建房房产证。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5-24,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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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农村自建房怎么办理不动产权证,需要什么手续
农村自建房办理不动产权证需要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或城管部门提出申请。
农村居民建房申请宅基地的审批程序:
1、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或城管部门提出申请;
2、对于申请建房户,村集体经济组织应该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国土资源管理所以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3)农村自建房地产申请办理流程扩展阅读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住宅平房管理,市住建委会同市规划国土委日前正式发布《关于加强国有土地上住宅平房测绘、交易及不动产登记管理的通知》,要求严控住宅平房一间擅自分割为多间的行为,对核验时标注为“通道”的部位,将在不动产权证附记栏中予以记载。
《通知》要求,住宅平房房产测绘成果应当办理审核,房管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划许可内容和不动产权登记证明记载的房屋平面布局等进行审核。
住宅平房因新建、翻改建或同一权利人分割合并等情形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除其他规定材料外,还应提交经房管部门审核的房产测绘成果。
该《通知》要求,住宅平房办理房源核验时,属地房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应进行实地核验,将具有院落居民通行、应急救援功能的部位,在《存量房房源核验信息表》中标注为“通道”。不动产登记部门依据标注信息,在不动产权证附记栏中予以记载。
D. 农村自建房,房产证补办理流程
农村自建房房产证办理流程
在建房之前应该取得用地许可审批(用地审批需村、乡镇签署意见和县国土房管局批准),房屋竣工后再向当地乡镇国土所申请办理房产证(现为不动产证)。
1、申请人提交下列材料提出申请;
2、受理,提交农村房产证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后,工作人员会受理;
3、公告并审核;
4、记载于登记簿;
5、发证。
E. 农村自建房房产证办理流程有哪些
需要办理,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房屋权利的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版项权证》等。
根据权《房屋登记办法》第十条 集体土地范围内村民住房,以宅基地上独立建筑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在共有宅基地上建造的村民住房,以套、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
非住房以房屋的幢、层、套、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
第十一条 申请房屋登记,申请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登记材料。
申请登记材料应当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交经有关机关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房屋登记。
F. 农村盖房申请需要什么手续 盖自建房必知步骤流程
农村宅基地建房办理手续条件及程序如下:
一、宅基地所处位置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可建房,具体是否符合当地规划,可咨询当地政府或乡镇国土所。
二、符合一户一宅的政策要求。
三、建房须履行审批手续,即向所在村委会提出宅基地使用申请,经村委会同意后,向当地乡镇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参考):
1、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2、申请人户籍登记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材料;
3、申请人所属村委会同意使用宅基地的意见;
4、拟使用宅基地的位置、面积及界址范围的材料;
5、市、县(区)规定的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符合条件的,由当地乡镇政府提出审核意见,报区人民政府批准。
(6)农村自建房地产申请办理流程扩展阅读:
2018年农村自建房占地面积规定:
1、2018年农村新建房屋、扩建或翻新重建,每户宅基地的标准面积为80-120平方米,各地的村委再根据村里规划和本村的实际用地情况统一确定本村的宅基地面积标准;
2、农村自建房不得超过三层,每户的建筑总面积不得超过360平方米;
3、农村联排别墅不得超过四层,每户建筑总面积不得超过450平方米; 各村应根据本村的风俗、民情研究确定固定的一种住宅建筑方案,形成统一风格,采用坡屋顶建筑形式。
G. 农村自建房如何办理房产证
申请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登记材料即可。
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申请房屋登记,申请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登记材料。申请登记材料应当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交经有关机关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房屋登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登记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受理,并出具书面凭证。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登记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7)农村自建房地产申请办理流程扩展阅读:
房屋登记的相关要求规定:
1、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根据房屋登记簿的记载,缮写并向权利人发放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房屋权利的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等。申请登记房屋为共有房屋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证上注明“共有”字样。
2、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破损的,权利人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换发。房屋登记机构换发前,应当收回原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并将有关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3、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的,权利人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后,可以申请补发。房屋登记机构予以补发的,应当将有关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补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上应当注明“补发”字样。
H. 农村自建房房产证该怎么办理
农村自建房没有土地证办理房产证:
一、 需要提交的材料:
根据《房屋登记办内法》的规定,因合容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
二、 办理的流程如下:
(一) 申请人提交下列材料提出申请:
(二) 受理,提交农村房产证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后,工作人员会受理
(三) 公告;
(四) 审核;
(五) 收费;
(六) 记载于登记簿;
(七) 发证。
I. 农村建房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农村建房也是需要办理房产证的,办理的手续按照以下顺序逐一进行:
1.由建房户提出申请,填写《农村个人建房申请、审核表》;
2.所在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镇政府进行初审,并负责调地工作;
4.镇政府分村定期定点张榜公布初审意见;
5.报县级机关联合审批;
6.县国土资源局收取建房保证费用,核发《农村个人建房建设工程许可证》;
7.建房户开工前报告镇政府,镇政府现场查验,敲桩定位,并实行建设全程管理;
8.建房竣工后,建房户应向镇政府申请竣工验收;
9.镇政府会同县有关部门派人现场查验,按规定核发建房竣工验收合格证,退还建房同地保证金;
10.建房户凭验收合格证,向国土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利登记。
11.建房户领取房屋产权证。
(9)农村自建房地产申请办理流程扩展阅读:
自建房(农民房)是泛指拥有自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自己组织并通过雇佣他人施工,而建造的房屋和建筑。自建房是我国传统建造方式的主流,尤其是在我国农村地区,农村居民几乎都是通过自建房方式,来满足各自的居住需求。不能在规划区以外或建设用地以外建房。
另外在我国商品房政策推出前,很多单位也曾通过集资自建房的方式,来解决企业员工的居住需求问题。随着国内经济水平的逐步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自建房建设水平越来越高,类型越来越丰富,尤其江浙一带种类多样。
(一)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二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
三是农村居民建房限额标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限额面积为180平方米,使用农用地的限额面积为140平方米;四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一户一基”;五是农村村民在出租,出卖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六是严禁非农户和其他人员在本村购买宅基地。
(二)农民建房应当遵循的原则:
农村居民建房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能够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能够占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使用国有土地的必须办理出让手续。
(三)农民建房申请宅基地的审批程序新: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J. 自建房房产证怎么办理
申请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登记材料即可。
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申请房屋登记,申请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登记材料。申请登记材料应当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交经有关机关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房屋登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登记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受理,并出具书面凭证。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登记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10)农村自建房地产申请办理流程扩展阅读:
房屋登记的相关要求规定:
1、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根据房屋登记簿的记载,缮写并向权利人发放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房屋权利的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等。申请登记房屋为共有房屋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证上注明“共有”字样。
2、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破损的,权利人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换发。房屋登记机构换发前,应当收回原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并将有关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3、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的,权利人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后,可以申请补发。房屋登记机构予以补发的,应当将有关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补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上应当注明“补发”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