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关于新农村建设,我家危房改造政府部门有没有补贴款,问当地乡村干部说没有
危房改造纠纷律师贾启华,你好,应该是有相关补贴的,但是应该不会太高。
『贰』 云南镇雄盐源新农村危房改造无息贷款多久还
不是盐源中学吧 也不是盐源吧 好像有个什么盐源乡还是盐源村的吧 那才是你要找的
『叁』 危房改造协议证上有社区居委会,城市建设科盖的公章,属于违建吗
你好
农村危房改造协议证上盖的城市建设科公章不属于违建。
危房改造是政府专行为,属于政府的属阶段性工作,一般情况下政府会设立临时性的组织机构(政府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或办公室)来组织实施,这类机构设在住建委或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农村危房改造由村级评议、镇级审核、县级批准、市级备案、组织实施。
根据省下达的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结合实际
『肆』 危房改造是政府出钱还是村民自己出
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三部门《关于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农村危回房答改造资金以农民自筹为主,中央和地方政府补助为辅,并通过银行信贷和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集。至于补助标准,各地要从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的实际出发,参考农村危房改造方式、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合理确定补助标准。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5000元。各地可在确保完成改造任务的前提下,结合翻建新建、修缮加固等不同情况自行确定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分类补助标准。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把支持农民建房作为扩大内需的重大举措,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建材下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多种形式支持农民依法依规建设自用住房。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民建房提供消费信贷。最近,农业银行河南分行已经在新乡开始对农民建房提供信贷支持的试点工作。
就新农村建设来说,针对有些地方基层政府出现的一些强制农民拆建房屋的情况,有关部门负责人特别指出,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只是指导和合理引导,农民才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人,应当尊重农民意愿,不得强行拆建或强制农民拆建房屋。对一些农村公共设施建设中需要的集资问题,也必须坚持农民自愿原则。
『伍』 危房改造拆旧建新协议书怎么写
“枫桥经验”:四十年法与理的跨越
■首席记者 裘浙锋 通讯员 孙陈超
汽车的喇叭声、摩托车的轰鸣声,商贩的讨价还价声,嘈杂的喧嚣声连成一片。
这是2009年9月8日。诸暨枫桥镇最繁华的天竺街上,银行、超市、电信局,一家家现代化的商业机构鳞次栉比。
商业街背后的一个农家小院里,枫桥镇钟山村村民俞善畅回忆起46年前的村庄景象,恍若隔世:“那时的村庄非常寂静,生活内容极为单调。”
46年时过境迁,跨越世纪的这个小村庄,已是截然不同的世界。而在商业的表象之下,一条关于社会治理经验的脉络,一直与这个小镇相连,任社会的起起落落却延续至今——这就是“枫桥经验”。
“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这是新中国缔造者毛泽东1963年为“枫桥经验”作出的亲笔批示。时至今日,几乎每年中央的高级官员都会前往这个小镇调研,并着力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枫桥经验”。
“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枫桥经验”作为一种社会治理机制被浓缩成一句话。发端于绍兴乡村的一个社会治理样本,为何能随时光变迁而历久弥新,并在全国各地被复制、重构?
从“斗争”经验到“无稳不富”
上世纪60年代,俞善畅和无数农村干部社员一样,过着一种政治化的生活。作为枫桥区钟瑛大队大队长,他的任务是组织生产队员完成上级下达的粮食生产任务。
当时的中国农村,是一个封闭的小社区。为把劳动力固定在土地上,农民外出是不允许的。生产队长俞善畅负责安排每一个队员的劳动内容。农民一般白天去田里劳动,夜里到生产队计工分和斗地主。
1963年,省公安厅派出一支队伍进驻钟瑛大队。这7名上级官员,是因为当时开展的社会主义路线教育活动来到这个村庄的。
在之后的一系列政治运动中,全国各地均出现了过火的情况。包括钟瑛大队在内的整个枫桥区,却保持了一种温和的态度。毛泽东在杭州考察听说这一做法后,敏感地意识到其价值所在,并亲笔批示,成为一条脍炙人口的红色经验。
随后不久,中国乡村被卷入动荡不安的社会潮流。文化大革命席卷全国,这场运动改变了俞善畅们的生活。因为政治内容的转向,“枫桥经验”也被搁置一边。
1978年以来的改革开放,把束缚在土地上的俞善畅们解放了出来。1980年7月,邻近钟瑛大队的桥亭(现属枫桥镇栎桥村)十一生产队里发生了一场革命:99个村民悄悄地在一份“分田”协议书上签字:搞联产到劳(指劳动工分)。
当时的这场革命,事后被证明有惊无险,分田到户迅速在整个绍兴地区推开。对于俞善畅们而言,他们开始彻底告别一种政治化生活。随着以家庭为生产单位,曾经组织在一起的农民,开始自由流动,各自寻求致富道路。
对于钟山村(2006年,钟瑛与另外一个村合并成钟山行政村)而言,一个标志性的变化是:一度萧条的村庄里出现了繁华的商业街。上个世纪80年代起,在当地政府规划下,从钟山穿村而过的天竺街成为了枫桥镇的商业中心。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让所有的人加快了步伐。但一种自由的商业生活,从来离不开良好的社会土壤。“稳定是第一位的。”现任枫桥镇党委书记张晓冬说。“中国经济的崛起在和平年代。对于一个社会而言,无稳不富。”
对枫桥来说是这样,对于其他地方而言,同样如此。
转型期的矛盾与诉求
无需讳言的一点是,作为枫桥经验发源地的枫桥镇,曾遭遇社会矛盾的集中爆发期。根据枫桥人民法庭出示的数据,2003年,该庭受理案件达1300多件。枫桥法庭庭长张学军表示,这是该庭设立以来的历史最高峰值。
从时间脉络上来分析,枫桥出现这一社会现象当在意料之中。2003年前后,枫桥所处的东南沿海发达地区,进入到一个社会转型期。上个世纪80年代兴起的工业化、城市化浪潮,向改革深层次领域演进,导致了社会阶层的多元化,并形成了不同的利益主体。与此同时,随着民众的民主法制意识觉醒,其利益诉求开始以直接或激烈的形式表达出来。
这一点不难在枫桥镇得到印证。当地提供的资料显示,民间纠纷集中于土地、环保、经济合同案件和农村宅基地等领域。如农村宅基地问题,因为个人财富的积累,乡村普遍发生了大面积的拆旧建新热,并导致邻里矛盾。
现象并不意外,意外的是民间纠纷的处理结果。诸暨市官员称:2000年至今,枫桥镇的纠纷100%在镇、村引导下进行了调解,其中98%获得成功,剩余的也通过合法途径解决。而近年来,枫桥没有一起因矛盾纠纷调解不当引发的越级上访,也没有出现重大的治安问题。
张晓冬表示,坚持并发展“枫桥经验”,造就了该镇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局面。从枫桥经验的发轫到如今的坚持发展,前后数十年间,乡村社会已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尽管在经济和政治领域,四十多年来枫桥的变化已经沧海桑田,但张晓冬认为,当年的治理经验之所以在当下仍闪闪发光,在于枫桥秉承了其核心的理念:建立起一套快速整合各种社会力量作出反应、促使民众以合理合法的方式解决矛盾的协同机制,并尽最大可能在矛盾激化前就将它化解掉。
在这一机制中,党委、政府在农村基层的各个组织机构,与乡村自治组织形成一种良性互动关系,并延伸到神经末梢——包括治保、调解、帮教、矫正、警务协管、法治宣传等。如枫桥派出所建立的三级防控网络,从家庭到村到镇,有一个完整的信息搜集、矛盾处理的运行流程。
而在这种网格化的治安架构下,到底存活着一副怎样的真实乡村生活图景?枫桥镇派出所所长蒋其表示:“社会的变化带来了干群所关心问题的变化。现在,因为诉求渠道的多元化,万一纠纷处理不好,可能马上越出了一镇、一市的地面。”
枫桥之安宁,其秘密也就隐藏于纠纷处理的每一个流程之中。
前置的法律防线和矛盾缓冲带
行走于枫桥乡村,你会不时看到一个个社区警务室。枫桥镇共有本地常住人口7万、外来人口2万,而枫桥派出所的民警仅为24人。蒋其表示,他们将三分之一以上的警力资源配置到了8个警务室。
在这些警务室里,你能看到矛盾调解的现场:大家围成一圈,由一名民警主持,双方当事人出席,而旁边坐着的可能有村委主任、治保主任或者当地企业家。
蒋其介绍,该所设立了一个调解委员会。委员不仅包括民警,也纳入了当地社会贤达,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村里德高望重的老人,口碑良好的企业家等。
纠纷的仲裁人员实行“菜单式”,双方当事人可选择一致认可的调解委员,“用以主持公道”。蒋其表示,调解成功的关键,在于调解人员的公正和威望,而调解的依据有二,一是法,二是乡村社会认可的理。
在此过程中,民警所发挥的重要职责是:将纠纷事实调查清楚。在运用法的过程中,调解人运用自己的公信力,进行“释法”和“说理”,以取得双方的认可,从而避免矛盾的激化,采取强制性的法律程序,以降低双方的处理成本。
蒋其分析说,“枫桥经验”的灵魂,并不仅仅是一些技术层面的手段,更为重要的一个理念是:统筹,即从经济、政治、文化等全方位思考,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矛盾。而落到一桩具体的纠纷上,法律是标准,而基于对农村社会的了解,综合考虑社会因素、人情世故和习惯等,能使双方化解怨气,从而加速解决。
“调解好于判决。”张学军从一个专业法律人士的角度阐释说,“判”是一把刀,即使执行了,也容易造成双方的积怨;“调”则是周到的说服,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也正是基于这一理念,他所在的枫桥法庭,在处理纠纷时,除非万不得已,才启动判决程序。
“没有对法律的信仰,它就是一纸空文。”枫桥法庭的墙上挂着这样一句谚语。张学军说,对于尚处在民主法制进程中的中国乡村来说,通过“释法”普及法律知识,并与独特的乡村土壤相结合,这是一门处理艺术。
『陆』 农村危房改造由政府哪个部门管
危房改造是政府行为,属于政府的阶段性工作,一般情况下政府会设立临时性的组织机构(政府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或办公室)来组织实施,这类机构设在住建委或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农村危房改造由村级评议、镇级审核、县级批准、市级备案、组织实施。
根据省下达的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结合实际,组织实施。危房改造户具备下列条件的,可开工建设:
1、需要占用耕地的,由主管部门依照国家规定批准用地;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庄空闲地的,由镇政府批准建设;
2、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含简易图)或已选定参考样图;
3、已选定施工队伍或建筑工匠;
4、已筹集足够的建设资金。施工队伍或建筑工匠要按照施工图纸、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不得使用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建筑材料和构件,不得偷工减料,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6)新农村危房改造农民合同扩展阅读:
农村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
危房改造应执行“三最两就”原则,即“三最”,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两就”,采取就地、就近重建翻建的改造方式。
『柒』 农村危房改造可以向政府申请补助吗
农村危房改造可以向政府申请补助
但是首先改造的房子和申请人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我国危房改造的重点对象有:
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在危房改造时这几类人,需要经过政府对房屋危险程度进行评定,然后根据实际情况给出相应的补贴标准。
2、农村危房是指年久失修,损坏严重对人们构成危险的宅基地。居住不能保证居住使用安全,是属危险构件。以下是详细的危房判别标准:
危房标准一:房屋出现严重的下沉、裂缝、变形、等建设基础性现象。
危房标准二:房屋的承重柱、梁等多处出现严重的裂缝,并且经过处理依然持续发展。
危房标准三:房屋的承重柱、梁等出现严重的变形。
危房标准四:房屋墙体突然出现大面积剥落现象。
危房标准五:房屋突然出现异常的声音,例如“劈拍”声、爆裂声等。
危房标准六:房屋整体严重倾斜,门窗变形影响正常起居使用。
(7)新农村危房改造农民合同扩展阅读:
危房改造申请流程:
1. 户主申请:首先户主向当地的村委会申请,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以及申请表等。(资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申请表等)
2. 村委会评议:等当村委会判别提交申请资料,如果符合申请条件再提交给相应的镇政府进行审核。
3. 镇政府复审:等镇政府收到相关申报材料后进行入户核查,如果符合条件会进一步相关上报审批。
4. 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小组复审:由危房相关人员入户调查,核实危房实际情况,核定危房补助标准,再进行公示。
5. 签订危房改造协议:确定补贴机内,然后与政府签订协议,登记入册。
6. 领取补助:等待补贴自己发放,然后领取。
参开资料:豪州市人民政府-安徽省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 实施方案
『捌』 农村危房改造申请书
农村危房改造申请书格式:
农村危房改造申请(标题居中)
xx村民委员会:
xx乡人民政府:
正文:申请内容以及原因。
我保证,我申请的补助只是为了改善我家的住房问题,绝对不进行其他与这无关的事情,恳请领导批准!特此申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xx乡xx村xx屯某某
x年x月x日
危房改造申请条件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政府补助以户为单位,由户主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二)属于2008年农村危房摸底时统计在册的危房户;
(三)属于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任意一种类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能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
(一)已建有安全住房的;
(二)住房困难、拥挤,需要分户的;
(三)无居住房屋的。
(8)新农村危房改造农民合同扩展阅读:
危房改造补助确定程序
1、自愿申请: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如实填报和提供下列资料。
①省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申请表。
②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资料。
③有权部门出具的五保证、低保证、残疾证等贫困残疾证明。村民委员会受理申请后应如实登记。
2、村民民主评议及公示: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资料后,应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组织村民进行公开评议。入户调查时,至少应有2名村干部和1名以上本村群众参加。村干部和调查人应分别在表上签字盖章。
调查核实结束后,村民委员会将调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或村民主要活动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群众有异议的,应及时核实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应取消补助对象资格。公示期满后,及时将相关材料整理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3、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及公示:
乡(镇)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有关人员对危房改造申报对象进门入户实地调查。对评议中争议较大以及公示有异议的必须严格进行复查、核实。乡(镇)复查、核实完毕后,应将符合条件的拟补助对象名单、改造方式等在乡(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村民主要活动场所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群众有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组织复核并听取当事人陈述。公示期满后,及时将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评审结果和相关材料整理汇总上报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经审核不符合政策条件的,相关资料退回村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通知申请人,并书面说明理由。
4、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审批及公示。
①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汇总各乡(镇)情况,将汇总情况登记造册,会同县市区民政部门或者扶贫部门审查申请人情况,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对部分申请人组织重点复核及现场抽查。
②组织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和乡镇建设管理员深入农户家中,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的标准,对房屋危险程度进行调查和评定,填写《湖南省农村危房鉴定表》。申请人居住的房屋不属于C、D级危房的,不予上报审批。
③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改造方式、补助资金进行审批,并在地方电视台或政府网站上将审批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群众有异议的,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并听取当事人陈述。不予批准的,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确定为补助对象的农户应与县级政府签订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按照协议拨付款项。
6、对经批准确定为补助对象、因指标有限未列入当年危房改造计划的,可转入下一年度优先予以安排。
天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农村危房改造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