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在广西南宁市邕宁区办的合作医疗,到南宁第二医院就医可以享受农村合作医疗报销么
你好,一般新农合的单位是以一个市为单位的,所以针对你这个情况内,你记得在二医院就容诊后带上就诊的诊疗清单,及发票到你们邕宁区新农合报销,是可以的,不过要注意你的疾病是否在新农合报销范围之内,另外就是一般新农合主要是报销住院费用,门诊费用是不报销的,所以这点你需要注意的
⑵ 新农村合作医疗在异地能用吗都需要什么手续
吉林的新农村合作医疗在天津是可以使用的,但是需要办理转诊才可以使用。
跨省异地就医需要办理的手续:
按照《吉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由省内有转诊资格的省级定点医疗机构或省及各县(市、区)新农合管理办公室(中心)发起转诊,按照《新农合跨省就医联网结报转诊单》要求填写并生成纸质版,打印交由患者,作为跨省异地就医转诊的凭证。
对于参合患者需要异地报销,应填写银行账户等信息,具体内容参见《新农合跨省就医联网结报数据交换技术方案》;对于未办理身份证的婴幼儿,姓名为XXX之子(之女),XXX为已参合的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和合作医疗证为XXX的证件号码,以保证患者身份的一致性。
参合患者转出省份新农合省级平台通过国家平台及时接收参合患者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返回的住院登记信息。在办理转诊的同时,须告知患者外出就医应携带转诊证明、身份证、参合证/卡,方可享受跨省就医即时结报服务。
参合患者在办理入院登记时应主动向定点医疗机构出示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和监护人身份证)、入院通知单、转诊单。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查验就诊人员的身份信息,核对参合患者本人及其出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和监护人身份证),办理入院登记手续。
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结算:
经吉林省转诊的参合患者在外省定点医疗机构出院报销补偿时,使用就医省份的新农合相关目录,补偿标准按照可补偿费用0-1500元(含1500元)为起付线,1500元(含1500元)以下不参与报销补偿,1500元以上按照55%比例报销补偿。
参合人员经规范转诊跨省异地就医时,出院只需支付个人自付费用,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异地就医结算补偿费用。定点医疗机构定期向就医地新农合经办机构提交回款材料,申请拨付已垫付资金。对于部分占用资金较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地省级经办机构可以向其预付部分资金。
也就是说,只要办理好转诊的,在天津看病时只要说明自己的情况,就只缴纳个人自费的部分,新农合报销的按照报销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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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办理好转诊,在省级定点医疗机构或省及各县(市、区)新农合管理办公室(中心)发起转诊,办理住院时出示办理好的所有材料。患者接到入院通知后持入院证明到指定窗口办理入院登记,主动告知转诊身份,并出示跨省异地就医转诊单、身份证、农合卡(证)等材料。
携带材料不全的告知患者带齐全部资料方可享受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报待遇。 出院时缴纳个人自付部分,而转院的定点医疗机构信息系统调用跨省异地就医结报结算程序,分解结算患者自付金额以及新农合基金补偿金额。 也就是说,患者需支付自付金额,新农合基金补偿金额由医疗机构垫付。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信息平台-吉林省新型农村合
⑶ 广西新农村合作医疗
新农村合作医疗
合作医疗保险的报销是按比例进行的,一般在20--85%左右浮动。其报销的比例和多少跟自己的检查和用药情况,医疗等级等因素有关。举个例子就比较清晰了,A类药品可以享受全报,C类就需要全部自负费用,而B类报80%,自负20%的比例。
某人用掉医药费总计19000元,而报销公式是这样的:(19000-500《起付线》-自费药)*70%,如果说自费药占据很大比例,其报销下来是没有多少金额的。
另外需要到指定医疗机构就医,这点很重要。
最好在购买地就医,并不支持异地就医的,因此就医前征得当地医疗管理机构批准很是必要.
所以不能报销!
⑷ 新农村合作医疗去哪里办理需要哪些资料
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
办理流程:
1、个人申请:农村居民携带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参加新农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以下简称《参保登记表》)一式二份。
2、村协理员检查。村协理员负责检查《参保登记表》、《农村户籍老年人家庭社会关系表》是否填写完整,填写的姓名、二代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是否准确,是否有个人签字或盖章、按手印,检查参保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是否齐全。
检查无误后,在《参保登记表》上签字,加盖村委会公章,附上参保人员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等材料,然后上报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
3、试验城镇、村庄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办公室报告登记相关资料初审的人参,审计和正确后,负责人签署“人参登记表”,承担一个小镇的公章安全及时进入基本信息的新农保的参保人员信息系统,将人参登记表”,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等材料报告县农业保险中心。
4、县农村保险中心审查县农村保险中心收到报告之乡参与相关资料及时登记审查,没有错误后,乡镇劳动保障办公室的保险人员基本信息确认、保险人员建立个人账户;在《参保登记表》上签字、盖章,有关材料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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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
1、2002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明确提出“逐步建立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2、2003年以来,按照多方筹资、农民自愿参与的原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范围不断扩大。通过对试点地区的经验总结,为今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全国的全面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
3、从2013年起,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240元提高到28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75%左右。
4、融资方法,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如下:2014年人均补助标准为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居民医疗保险从各级金融当局将由40元的基础上增加2013到320元。
5、2015年1月29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标准在2014年的基础上提高了60元。
⑸ 听说有个什么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怎么回事啊 该如何办理 有什么要求吗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政府组织、支持、引导,农民自愿参加,个人和政府版多方筹资权,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重点解决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每年会筹集参合资金,由于各地区执行的标准不同,具体筹资时间也不同,一般都会在10——12月期间。在规定的时间内,带着全家的户口本、身份证到指定地点(一般是乡村医生、村委会、乡镇合管办或者卫生院)交纳参合费用,就可以享受合作医疗报销待遇。
三、地区不同,政策也不同,筹资的标准不同,报销的比例、内容也不同。你应该多关注一下你们当地的合作医疗管理部门,在筹资期间通常会做一些宣传,比如发放一些宣传页,或者在新闻媒体发布公示。
四、楼主也可以针对你们地区查找当地的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等内容,如果有网友大篇幅摘抄资料也有参考价值,但具体还是以你们当地的实施方案为主。
⑹ 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如何购买
1、个人申请 :农村居民携带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参加新农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以下简称《参保登记表》)一式二份。
2、村协理员检查。 村协理员负责检查《参保登记表》、《农村户籍老年人家庭社会关系表》是否填写完整,填写的姓名、二代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是否准确,是否有个人签字或盖章、按手印,检查参保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是否齐全。
检查无误后,在《参保登记表》上签字,加盖村委会公章,附上参保人员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等材料,然后上报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
3、乡镇初审 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对村里上报的参保登记有关材料进行初审,审核无误后,经办人员在《参保登记表》上签字,加盖乡镇保障所公章,及时将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录入新农保信息系统,将《参保登记表》、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等材料上报县农保中心。
4、县农保中心复核 县农保中心收到乡镇上报的参保登记有关材料及时进行复核,无误后,对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录入的参保人员基本信息进行确认,为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在《参保登记表》签字、盖章,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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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保障内容
保障对象: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
保障范围: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要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应按政策规定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在此基础上,大病保险主要在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
高额医疗费用,可以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判定标准,具体金额由地方政府确定。
合规医疗费用,指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医疗费用(可规定不予支付的事项),具体由地方政府确定。各地也可以从个人负担较重的疾病病种起步开展大病保险。
保障水平:以力争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为目标,合理确定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随着筹资、管理和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逐步提高大病报销比例,最大限度地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
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衔接,建立大病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大病患者医保支付情况,强化政策联动,切实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城乡医疗救助的定点医疗机构、用药和诊疗范围分别参照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