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农村建房,工人意外死亡,包工头有什么责任
农村建房,工人意外死亡,包工头需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1)农村建房工人意外伤残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人身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五条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
㈡ 农村自建房工程,因意外有一名工人死亡。赔偿责任怎么划分
包工头有多大责任,开吊车把工人碰掉摔死亡,应负多大责任,房主应负多大责任
㈢ 工人在农村盖房时意外摔伤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吗
工人在农村盖房时意外摔伤雇主和包工头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㈣ 农村私人人建房导致工人(包工头)受伤,责任怎么划分
问:我是宜宾珙县下罗乡的村民,我家的房屋修建是这样的,砌墙是点工,打楼平是包内工。在打楼平工程容中(2层),因为用于固定提升机支架的钢筋断裂导致支架倒塌砸中提升机操作者(包工头的儿子,大概十七岁左右,包工头当天没在场,是他安排儿子前来的,机器安放和设计都是由他儿子完成)。我们和包工头之间没有承包合同,包工头也无建筑资质的相关证书。我想请问一下,这种情况我们家应承担责任吗?如果有责任,一般怎么划分责任呢?摆脱各位了!
答:你的这个问题在法律上是有争议的,首先就是法律关系的认定,一种是你与包工头为承包关系,包工头与其儿子为雇佣关系,这个时候雇员在雇佣活动中受到伤害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而该包工头又无相关资质,这个时候发包方要承担连带责任。这是一种说法,还有种说法就是你是雇主,包工头和其儿子为雇员,他们相互间为合伙关系,这个时候你就要承担全部责任。这个在过往的案例中也是有这样两说,针对你这个案子我比较倾向于后者的说法。详见:半闲法律网
㈤ 农村建房中房主、包工头与受伤工人之间的赔偿责任认定
农村建房中,提供劳务一方(民事案由规定为提供劳务者)受害的,如何确定赔偿主体的问题。
当前因农村建房所引起的受害责任纠纷中,提供劳务一方受到伤害后,一般会涉及到三方赔偿主体:即房主、包工头及其他有过错的第三人(农村建房活动中,提供劳务一方因过错第三人致害的情况还比较少见,主要是在建房活动中因劳务自己受害为主,故本文仅针对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情况进行分析讨论)。因此,要裁判好这类案件,主要是分析房主、包工头(接受劳务一方或雇主,民事案由规定为接受劳务者)及施工工人(提供劳务一方或雇员)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侵权责任法实施后,其法条中的劳务与雇佣、劳务关系与雇佣关系、雇主与接受劳务一方、雇员与提供劳务一方的含义已无本质区别,只是在不同语境的内涵与外延有所不同,笔者在此不做详细分析,本文中雇主与接受劳务者、雇员与提供劳务者、劳务关系与雇佣关系皆为同一含义)。
㈥ 急!!!农村盖房子建筑工人意外死亡房主要承担什么责任
要查明包工队是否在工商部门登过记,是否有工程公司一类的资质,如有死者与包工队因存在劳动关系,应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向包工队索赔。与房主无关。
如没有资质,房主与包工头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规定 :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赔偿内容除抢救费用外,还包括:
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如果死者家中有需死者扶养的人,还要承担被抚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㈦ 关于农村建房中工人意外摔伤的赔偿及责任担负问题
赔偿大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和营养费,具体数额看对方提供的医疗票据专。——无论对属方是否有过错。 如果对方威胁人身伤害的,则则无需理会,若真的实施伤害了,你们可以请求赔偿,甚至对方可能触犯刑法。 具体理由:1、如果你们盖房子不需要给工人钱,只要请吃饭的什么的,那么你的情况属于帮工,例如:农村盖房,村民,朋友去干活,帮忙盖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你父亲并未拒绝。2、若你们要支付那个工人钱财的,则是雇佣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㈧ 农村自建房工人摔死房主怎样赔偿
农村自建房工人摔死房主赔偿:
一、对于加工承揽,按照法律的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四、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五、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8)农村建房工人意外伤残扩展阅读
农村自建房工人摔死赔偿事项:
一、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费、误工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交通费等。
二、死亡的赔偿主要看死者的年纪和户口类别。
三、农村居民的死亡赔偿金额一般在40万元左右,城镇居民(在城镇居住、务工一年以上的农村居民)的赔偿金额在70万元左右。
㈨ 农村建房工人出事故怎么处理
你好,一般农村建房属于承揽,存在房主,承揽人,工人,工人受到事故伤害由承揽人承担责任。
㈩ 农村建房过程中工人受伤,房主应承担责任吗
需要承担责任
雇佣法律关系,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为他方提供劳务,他方给付报酬而形成的社会关系。首先明确你们之间是雇佣关系。
1、《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10)农村建房工人意外伤残扩展阅读
农村建房过程中工人受伤的特殊情况:
1、若房主选择了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包工头,包工头雇佣的工人出现意外,责任人为包工头。理论上户主是不用赔偿了,但是出于人道主义,户主往往会对其进行看望或者少量赔偿。
但若包工头没有相关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责任人就是户主和包工头。两方一起承担。所以建议农民朋友在建房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包工头是否有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
2、如果是房主在建房过程全都是自己雇佣的帮工,这种情况下,房主成为接受劳务一方。帮工出现意外,通常情况下责任人就是户主。
如果是部分包给包工头,而房主又雇佣了帮工。若因包工头一方的工人致使帮工受伤,责任人是包工头一方;若受伤原因与包工头一方人员无关,责任人为户主和包工头;若是因为其他帮工造成帮工受伤,责任人为房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