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村一块宅基地10年前批给他人,但是一直闲置荒芜,村委收回宅基地的流程和村委会提供什么手续shouh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使用权是独立的用益物权。
根据《物权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该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因此,根据法律程序要求,新农村建设中,迁入新居农户的原宅基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后,还应及时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未按照本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申请注销登记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当事人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进行注销公告,公告期满后可直接办理注销登记。
2. 新农村建设建设的怎么样了
十六届五中全会 通过《十一五规划纲要建议》,提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推进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前不久回家探亲,看见家乡每户人家的房屋墙上都刷了一层白石灰。回家问妈才得知——这就是我们这里的新农村建设,又问为何现在才刷,答曰, 好像有领导下乡检查,一切的一切在这句话中似乎可以豁然开朗了。 于是有心上网查看各地的新农村建设的相关新闻,所看到的新闻大多集中在05年和06年,而这两年是关于新农村建设的开头年,报道多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可是过了06年之后关于新农村建设的报道几乎绝迹,这是什么原因呢???我想大家都已经忘记曾经——我们还有这么一个关于新农村建设这件事情吧。05年新农村建设就开始了,然而10年才在我们村上破土动工了,这已经整整五年过去了。村中的主要变化就是 各家各户的房屋 墙上刷了一层白石灰, 每家房屋后面还建了一个化粪池(这还是挺好的, 不过实际的利用率很低很低了), 马路的两旁插彩旗,在道路的正中央横挂标语“学赶苏南”(苏南即江苏的苏锡常一带)。 当然据我所知县里其他有些乡镇已经开始建设了,有的地方村民都集中住进了公寓楼里。但是我想说明的是这些村原来的经济基础相对较好,乡镇企业以及当地的外来投资比较多,固然有一定的经济基础来进行新农村改革。政府搞新农村建设,为了突出成效当然会选择经济条件好的乡镇村庄进行试点建设,而对于贫穷的村来说遭遇可能类似我所在的村了。这好像与以前的先富带动后富有了一种异曲同工之效了,在网上查找我们县里有关新农村建设的相关信息,相关新闻大都是描述经济比较富裕的村相关建设情况,而对于经济条件一般的没有什么相关描写。 我们村前面不多远有一个村也是县里面拿得出手的示范村,在建设期间把以前的“体育设施下乡活动”中建设的 篮球场变成一个毛泽东广场广场 ,以前这个篮球场是孩子们可以去打打球,可是现在空无一人;我们村里原来也有篮球场,不过被我们使用的太过频繁坏了,没人修理被荒废了。 这些有的可有可无的东西在我家乡也轮番上演了 ,心理其实挺痛心的。 其实这些经费如果花在一些有事情上可以变得更加有意义,例如发展村里的农业建设,建集体工厂,提高农民的技术,提供技术培训等等措施可以让农民真正的致富。如果新农村建设是以建立这么多毫无意义的形象工程或者集体公寓上,是一种实际的浪费。如果农民没有实际有效的致富技术和方法,那么新农村建设的内涵已经空心化表面化了。而农村之间农民之间的贫富失衡也会越来越大。 说到此处也已无言,一下提供点信息以供各位思考思考。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按照新时代的要求,对农村进行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建设,最终实现把农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1)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经济建设,主要指在全面发展农村生产的基础上,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2)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政治建设,主要指在加强农民民主素质教育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和农村法制建设,引导农民依法实行自己的民主权利。(3)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文化建设,主要指在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的基础上,开展多种形式的、体现农村地方特色的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4)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社会建设,主要指在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公共事业投入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农村的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加强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以期实现农村幼有所教、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愿望。
3. 农村里荒废的旧房子浪费了很多土地,该如何利用这些土地
在住了多年的老房子,很多就像六七十年代的房子都是泥砖房,这些房子已经没办法居住。人们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在农村起建房子已经不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很多人都另外在一些空地上建起了一栋栋的新房子,开开心心住起了新房子。但是随着房子的建成,很多老旧的房子已经被遗弃了。
如果房子已没有开发的价值,可以村为单位把这些土地充分利用起来,向当地政府申请。每家每户自发的把它建成一些娱乐设施或者一些农村的文化场地。这样既能增加村民的精神文化娱乐活动,又能把浪费的土地利用起来。
4. 乡村废弃学校该如何处置
打印文章发送给好友分享按钮0[提要] 上世纪九十年代,许多热心慈善事业的爱心人士把捐助的目标定位在教育上,捐建校舍,购置教学器材,赠送文具,他们用无私的爱为那些渴望知识的孩子铺平求学的道路。近日,笔者在湖北省南漳县部分农村走访,发现大多数乡村学校处于空置中,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地遭受着风吹雨打、日晒夜露。 上世纪九十年代,许多热心慈善事业的爱心人士把捐助的目标定位在教育上,捐建校舍,购置教学器材,赠送文具,他们用无私的爱为那些渴望知识的孩子铺平求学的道路。然而,时隔几年,随着我国教育体制改革以及新农村教育布局调整,很多当年建立的农村中小学陷入了“撤并”状态。有的被侵占,有的改做他用,有的在闲置时光中逐渐荒废。 近日,笔者在湖北省南漳县部分农村走访,发现大多数乡村学校处于空置中,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地遭受着风吹雨打、日晒夜露。主管部门不来维修,所在地村委会也懒得管护,学校基本上变成了废墟。村民们的牛、羊、猪等牲畜在校园里乱窜,到处是粪便,校园卫生状况极差。 多数废弃学校还存在安全隐患。不少农村学校的校舍质量本就一般,被废弃后,墙壁房顶风化和破败,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农村孩子在村中废弃学校玩耍时,因房屋坍塌导致伤亡的现象时有发生。此外,个别废弃学校已被当地村委会自作主张转让、出租、承包给外来商户进行经营活动。有些被租包出去的学校,由于租包者的经营项目(如养菇、养猪等)极具污染性与腐蚀性,加速了校园被租校舍的衰败。 为此笔者建议:首先,有关主管部门应该制定更为详细的、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与管理办法。定期对废弃学校进行安全隐患的检测,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维修的定期维修。其次,本着变废为宝节约资源的原则,积极实现国有资产的“零闲置率”。对那些优质的废弃学校,主管部门应向社会公开发包出租,鼓励承包经营者开办诸如职业教育、拓展训练、旅游文化、农家乐等绿色项目,既有利于废弃学校的保护与修缮,又对社会产生积极影响,真正做到废弃学校得到再利用。再者,配合新农村建设,可以鼓励当地政府或社会组织将废弃学校改造成乡村公共文化场所,如乡村图书馆、乡村文化活动中心、乡村文化公园等,使之成为村民们学习和娱乐的场所。 (来源:人民政协网)
5. 农村新农村建设,几万人搬到镇上住一个大社区,到底好不好
农村新农村建设,在新农村居住的意愿的反映了新农村的优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改善生活条件和探索新农村现在许多农村地区都有一两个试点适合当地情况。农村地区的房屋是统一的。 2.新农村更加卫生干净。
过去,家中的土地就在门口,当农用机械设备用完后,他们回到家中进行存放,在新农村居住非常方便。如果离原镇很远,则植树非常不便。通常,在村和城市中,个人认为优势大于劣势。如果能够实现未来,这是大多数农民的愿望,但与此同时,农民的心声也很重要。
6. 本村村民向集体买了属于集体所有的废弃厂房后,厂房拆了后建成新农村出售给村
这个以后会有很多麻烦
7. 以前的废弃小学,新农村改建的时候,社区把房子改建了。社区是否有权利出租给私人开办养老院
这是好事,这叫废物利用,房子不住人,坏得更快,社区开发后租给别人,也是一举多得的好事,只要租金利用透明,群众为什么不支持呢?有没权利不用管他,能把废物利用起来,这也是环保的体现啊!
8. 乡政府以建设新农村为由,强行开发我村一荒废土地(100亩)合法吗
不合来法。新农村建设源,从实体上说,应该是为本村农民建设一个新的农村,从程序上讲,这是农民自己的事情,由农民自己决定,乡政府根本无权干涉。既是乡政府违法用地,就应当赔偿农民,赔偿的标准应当是土地的市场价格。
9. 新农村建设搬迁属于自愿,不愿意搬迁的该怎么处理
新农村建设搬迁属于自愿,这是国家政策,不愿意搬迁的居民最好的处理办法就是不处理。不处理并不等于不解决问题,在大部分农民搬出村庄之后这里就会这里的基础设施也会移走,村庄的水电,网络等等基础设施都不会再由国家提供,这里的用户基本生活都要靠自己,短时间内可以自己自足,但是长时间在这么荒无人烟的地方生存,没有水电,不能供暖,日常生活的需求都无法满足,最后居民还是会自动搬离这里。
农民不愿意搬迁的原因之一就是有后顾之忧。他们搬到楼房之上没有其他的经济收入,无法供养房子的开销,所以在解决农民住房问题之后,还要解决他们的就业问题,增加他们经济收入,维持正常生活的开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