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 ) A.社会关系 B.经济关系 C.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 D.经济法律关系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供参考。
②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具体包括哪些社会关系
经济法是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关系进行整体、系统、全面、综合调整的一个法律部门。回在现阶答段,它主要调整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以各类组织为基本主体所参加的经济管理关系和一定范围的经营协调关系。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包括以下两个方面: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
③ 下列社会关系中,属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的是:( )
C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和各经济主体之间的关系的。市场管理是国家的管理行为,因而C正确
A
合同法调整,是赠与合同
B
继承法调整
D
合同法调整
三项都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属于民法调整的范围
④ 为什么由经济法来调整社会分配关系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国家干预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现代经济法的产生就是为了干预经济的。资产阶级国家对经济的干预,主要以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为核心的。此外,还有产品质量法、计量法、许可证法、资源法..
⑤ 论述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经济法调整对象,是指由经济法律规范确认和保护的一定范围内的社会经济关系。在中国,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就开始研究和探讨,经过几次全国性的经济法理论研讨,
到目前为止,关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问题,主要有以下三种意览:
(1)“纵横统一论”学者主张经济法主要调整社会生产和再生产领域中以各种组织为基本参加者而发生的经济管理关系和经营协调关系。
(2)“经济行政法论”学者主张凡具有经济性的管理关系即经济管理关系,属于经济法(经济行政法)的调整对象。
(3)“企业中心论”学者主张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企业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
(5)经济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扩展阅读:
经济法调整对象,构成的基本原则,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要素:
(1)普遍性
(2)法律性
(3)经济法特性
其两大基本原则是适当干预原则和合理竞争原则。它们反映了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特殊性,体现了国家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干预的本质要求;同时科学地概括了经济法具体规则的内在连结和精神,较好地实现了经济法中价值与具体规则的汇合和融通。
⑥ 经济法调整()A社会关系B经济关系C特定范围的经济关系D道德关系
经济法调整
C特定范围的经济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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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经济法和民法分别调整哪种社会关系
简单的说,经济法调整对象是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公共性经济关系,不调整人身关系。而民商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具体而言,民法起源于《罗马法》中的市民法,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在古罗马时期,商品交换需要一个共同遵守的交易规则来维护交易秩序,保障交易顺利。商品交换的习惯产生进而发展为法。民法以保护交易利益为主,适应商品交换的要求。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经济法和民法在社会财富的分配方面所起作用的不同日益明显。作为法律体系重要的组成部分,两者既存在一定的联系,又有一定的区别。
(一)经济法与民法的联系
经济法和民法虽然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在调整范围、宗旨和调整方法等方面有不同之处,然而实际上二者联系最为密切,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从调整对象上看,两者具有交叉性,都调整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作为民法,重要调整对象是财产关系,本质上是经济关系,在经济关系调整中与经济法相辅相成。一方面,经济法维护宏观、自由公正的社会经济秩序,而另一方面,民法规范自由从事经济活动的主体行为,超出民法调整的范畴由经济法作具体调整。
在法律作用上,经济法和民法都在保护公民合法经济权益,维护良好的经济秩序方面发挥重要功能。
最后,两者互为补充。民法以人为本,其理念是自由主义,对抗国家力量的侵犯;经济法以社会整体利益为宗旨,调整社会经济关系,消除个体权利本位对整体经济发展造成的消极影响,解决个体私利与社会公利的矛盾,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二)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
经济法与民法既是不同的法律,自然也存在差异和个性,且两者的区别是较大的,主要体现在:
1.两者法律属性不同。民法突出个体权利,以个体为本位,强调社会个体权利平等和自由;而经济法强调社会利益和社会责任,以社会整体利益为本位,着眼于全局和长远的利益。
2.两者法律关系的主体不同。民法调整的主体只限于公民和法人;经济法主体除公民和法人外,还包括企业法人的内部机构和其他经济主体。
3.两者的调整目的不同。民法侧重对私人利益的保护,目的是保障经济主体自由基础下的交易成果;而经济法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追求社会整体利益最大化,强调合理配置社会公共资源和公平分配社会财富。
4.两者调整主要内容不同。民法主要调整平等主体公民、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具有平等性。具体来说,民法法律规定是为了保护市场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体现对个人权利的关照。经济法主要管理和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具有显著的服从性、经济法每一条具体原则都以保护社会利益为目标,体现社会整体权益本位,追求社会公共利益内部的和谐。
5.两者调整方法不同。民法对违法行为则更多地采用民事制裁形式,具有补偿性。在民法保护范围内,个人的行为一般不会受限制,不过多对法律行为后果予以保护,尊重市场自由交易规则,由市场主控。而经济法则以行政性手段为主,民事、刑事的调整方法为辅,多带有惩罚性。另外,还有经济法独有的奖励手段等。在经济法领域,若市场交易破坏公共利益的协调,即使交易是经济主体在平等、意愿基础上进行,也可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这种强制手段即宏观调控,弥补自由交易状态下的民法的缺陷。
6.两者的责任形式不同。民法的责任形式多位民事责任,注重事后补偿性;而经济法的法律责任则是兼有行政、民事、刑事责任。
经济法和民法有着很多的不同点,互不隶属,互为补充。我们更应关注的是他们之间的差异性铸就了他们之间的联系。只有这样,才会发挥两者在社会资源配置和社会财富分配中相得益彰的作用。
⑧ 不定项选择题 1、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 ) A.社会关系 B.经济关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包括四个方面的社会关系:国民经济管理关系、经济协作关系、专市场经济主体属在内部经济管理中产生的经济关系以及涉外经济关系。
国民经济管理关系,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之间,国家机关与经济组织、公民之间在国民经济管理活动中产生的经济关系;
经济协作关系,是指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以及其他公民相互之间在经济往来中产生的、由国家调控的经济关系;
市场经济主体在内部经济管理中产生的经济关系,是指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在内部经济管理中产生的经济关系;
涉外经济关系,包括涉外经济管理关系和涉外经济协作关系。
⑨ 经济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包括哪些
经济法是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关系进行整体、系统、全面、综合调整的一个法律部门。在现阶段,它主要调整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以各类组织为基本主体所参加的经济管理关系和一定范围的经营协调关系。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包括以下两个方面: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
⑩ 经济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有______
这5条都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