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经济法在国内各高校排名情况如何
经济法学制排名
校名 等级 二级学科 一级学科 学科门类
1 西南政法大学 A++ 030107经济法学 0301法学 03法学
2 北京大学 A++ 030107经济法学 0301法学 03法学
3 南京大学 A++ 030107经济法学 0301法学 03法学
4 中国人民大学 A+ 030107经济法学 0301法学 03法学
5 中国政法大学 A+ 030107经济法学 0301法学 03法学
6 华东政法大学 A 030107经济法学 0301法学 03法学
7 武汉大学 A 030107经济法学 0301法学 03法学
其实关键是看老师,有时一个学校的观点都差不多,学术近亲繁殖相当严重。建议考南京大学。劝你不要考人大,基本没有公费,
② 怎么学好中国税制和经济法
怎么学好中国税制
“中国税制”这门课程实践性与操作性很强。它不是一门纯理论的课程,单靠死记硬背的学习方法,不能取得良好的学习效果。
感性认识很重要
所谓实践性强,主要表现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我国,任何一种经营方式都必须纳
税,无论盈利与否。“中国税制”的学习,最有效的方式是与实践的联系。许多自考生,边学边实践或者边学边干,效果特别好,其原因就在于此。所以,没有条件的考生就需要自己在日常生活中,多留心观察,诸如个体经营者、小商店、个人收入、银行存款、彩票中奖、出租房产等,为什么要纳税?怎样纳税?纳税程序又如何?只要我们善于观察和思考,就能加深对这门学科的感性认识,而感性认识是学好这门课的很重要的一步。
曾经与一位考生聊天,问如果上街到商店去购物,交易完成后,谁负责纳税。该考生说,商店纳税。又问税收是由谁负担的,答曰商店。他认为缴税的人自然就是负担税收的人。我告诉他,缴税的是商店,出钱的是消费者。那位考生感到很惊奇,他不明白纳税人与负税人是有区别的。这样的考生不是少数。他们压根儿就没有想过此类问题,缺乏最基本的感性认识,这个心结不打开是很难学好“中国税制”的。
上升理性需磨炼
所谓操作性强,就是要求亲自动脑动手,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当然,实践知识可以在工作、生活中获取,也可以在税制基本习题解答中获取。操作的环节不可缺少,多做做,多想想,自然就熟练了,所谓“水到渠成”就是这个意思。这就是说,要把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还需要进一步磨练,加强课外实践,从书本到书本是什么都学不好的。
考生必须认真地自学完“中国税制”全部的课程。也就是说,老师在课堂上集中讲授的基本内容必须听懂。暂时不能理解的,下课要请教老师答疑,学习就是设法解惑。自学考试是以利用业余时间为主,以自学为主。课后要挤占一定的时间,理解和消化所学章节的基本要点。不能无的放矢,不能死背教材。学习的效果取决于有质量的课外思考和一定数量的操作练习。这样才会有效地加深对教材内容的理解和消化,进一步巩固所学习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提高运用税法的能力,去熟练解答试题,从而在学习中收到事半功倍之效。
怎么学好经济法
一.在阅读教材的基础上做对比、归纳分析,在理解的基础上记忆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绝大部分是在职工作的成年人,学习时间有限,而且成年人的强记能力较青少年时期明显减弱,这是大部分考生都会遇到的困难。但是成年人与青少年相比在学习方面的优势也是很显著的,那就是理解能力有很大增强。因此,成年人在学习时可以针对自己的特点,扬长避短,采用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在学习过程中加强对有关内容的比较分析、归纳、整理,得出规律,增强理解,减少记忆量,切忌死记硬背。很多内容,只要你真的理解了,实际上也就不用再记了,它自然就成为了你的知识,而且这些知识是活的知识,无论在考试中出现什么题型考到这个知识点,你都能正确处理。如果死记硬背,由于你并不理解它,很可能换一个角度或换一种表述方法出题,与教材上的说法不一样,你就不会处理了。
下面举几个例子来说明如何做对比、归纳分析工作:
1、教材第九章第一节关于增值税中视同销售的八种情况(教材第299页),如果你死记硬背,不仅很难记住,而且很容易混淆,尤其是其中的后五种情况。但是如果你仔细研究一下,你会发现后五种情况可分为两类,其中第⑷、第⑺项仅涉及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不涉及购进的货物,而第⑸、⑹、⑻项则不仅涉及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还涉及购进的货物,而进一步分析后你会发现,第⑸、⑹、⑻项有一个共同点,即这些货物都流出了企业转给了其他人,因此你可以得出一个简单的判断方法,只要货物流出企业,不论该货物是自产、委托加工的,还是购买的,都要视同销售。回过头来我们再分析第⑷、⑺项,这两种情况为什么不包括购买的货物呢?我们看一看教材第305页关于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发现纳税人用于非应税项目、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均为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因为增值税是一种流转税,它是由最终的消费者负担的,纳税人购进货物时已向销售方支付了全部的增值税,它将这些货物用于增值税的非应税项目,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它就是最终消费者,所以它应该负担这些增值税,因此这些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就不能抵扣。由于纳税人将购进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是一种纯粹的消费,是没有增值过程的,这种消费行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因此,当然也就不视同销售了。而对于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而言,它有一个生产增值的过程,这种增值额是应该交纳增值税的,当纳税人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直接用于消费时,当然要视同销售。通过上述分析、归纳,你就理解了法律为什么这样规定,记忆起来就容易得多。不仅如此,你在做这一问题的分析时,还加深了对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的理解和记忆。
2.公司法律制度中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就可以对照记忆;两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之间、董事会的职权之间可以相互对照,基本一致,不必重复记忆;在股东会与董事会职权的划分上,如果分开来记,各有十多项,很难记住,但对比之后可以发现,董事会可以自己做决定的仅有四项,其余皆由股东会决定,因此,理解、记住董事会可以决定的事项,实际上就足以解决问题;两类公司监事会的职权的规定是完全一致的,只记一个就可以了;两类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的召集时间、议事规则,规定是不同的,我们就要注意并记住这些区别。三种外商投资企业之间也具有很强的可比性。
3.增值税与消费税的计税依据(销售额)的确定,除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外,几乎完全一样,纳税期限的规定也完全一致,营业税则与前两者之间有微小的区别,通过比较归纳后,要记忆的内容就减少了许多;增值税与营业税中都有关于兼营行为和混合销售行为的规定,这两个地方讲的实际是同一个问题,只要理解了增值税与营业税的关系,也不需要重复记忆。企业所得税与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之间也是非常值得对比分析的。
除了前面讲到的对单项问题的归纳分析及一些章节中前后具有可比性的内容的对比分析之外,还应对具有相关性或类似性的章与章之间内容进行对比、归纳分析(教材的第二、三、四章就可以构成一个企业法律制度板块,第八、九、十、十一、十二章则构成一个税收法律制度板块,这两大板块内部各章的内容就有较强的相关性或类似性)。比如在企业法律制度中对各种企业形式(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合伙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条件和程序、法律地位、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职权、议事规则等方面,都分别有规定,既有相同之处,也有区别,找出并注意这些方面的主要区别,你也就基本掌握了该部分内容。随着对比、归纳分析工作经历点、线、面的逐,你对教材内容的理解、把握能力就会更上层楼。
可以通过对比归纳增强理解,减少记忆量、突出记忆重点的情况还有很多,在后续文章中,我们还会做进一步的介绍。基本原则是,对于讲述同类或近似法律制度的部分,要特别注意对比分析、归纳,对相同之处,可以合并记忆,减少记忆量;对于区别之处就要特别注意,通常这些地方就是考试的出题点、重点。
二、花一点时间整理笔记,为自己创造更多的学习时间
勤动笔整理笔记,把每一章的重点、难点及分析、归纳的成果整理到一张或两张纸上,带在身边,随时可以打开,花上几分钟就可以把一章的内容复习一遍。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充分利用零散时间,甚至在上班的时候,你都可以忙里偷闲,每天分几次挤出一点时间复习一遍,以解决时间不足的问题,这也就相当于为自己创造出了更多的学习时间。不仅如此,你通过这种方式还可以做到对教材的重点、难点内容进行多次复习,反复记忆,其结果自然是印象深刻,记忆牢靠。
三、注意教材各部分内容的联系,在总体上把握相关知识
在学习时,视野要开阔一些,不要孤立地看待每一部分的内容,把知识学死,要注意各部分内容之间的联系。比如说,如果你不孤立地看待流转税的三个税种,而是综合起来分析它们的征税对象、征税范围,从整体上把握流转税的结构及其几个主要税种之间的关系,就可以进一步达到融汇贯通的效果。再比如说,教材第十章第一节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内容,如果能与第二章的内容联系起来,那么对于理解公司法中公司利润分配顺序题就会有很大的帮助。此外,《经济法》中很多内容,特别是税法部分的内容和知识,在会计实务中也重复涉及,与会计实务是相通的,是理论、规定与具体应用的关系,如果我们能够站在这样的角度去看待这些内容,那么大家在实务中接触到的、用到的知识都可以对理解经济法的内容产生帮助,经济法的内容也可为实务中碰到的问题找到依据和答案。
③ 中国哪所大学经济法专业最强
法学比较好的应该是中国人民大学,人大的法学是很有口碑的,当然华东政法也很好,要看分数怎样……个人推荐中国人民大学
④ 在中国政法是不是考上国际法学的研究生就可以选择学习研究国际经济法方向
报名时有单独国际经济法方向可选,但初试时不论你选什么方向都是考六门:卷一法理宪法,卷二民法刑法民诉刑诉,复试时国际经济法方向的会考国际经济法。
话说国际经济法是热门,外校的报考要很努力哦!加油哈!
⑤ 我是一名普通大学英语专业学生,马上将升入大二,想考国际经济法的研究生,(国内)需要从现在准备什么
国际经济法这门课程并不难学,只是涉及的知识点多、内容广,国际条约繁琐,容易混淆。建议可从以下几方面准备:
1、如果你是自考法律专业的,建议先由易入难,难易结合。针对国际经济法这门课,请先通读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知识产权法,因为里面有很多内容是前述三本书中有所涉足的,看自学考用书的版本就可以了。
2、国际经济法涉及的内容体系是相当大的,但并不深奥难懂,只是繁琐罢了,建议可先通读,再精读。即先整体看一遍,了解一下大致内容,再每行、每页精读,找准每章的知识点和重点内容并作好笔记,如有时间的话,可对于书本中涉及到的书籍、编著也能够做到看一遍。
3、“读书千遍,其意自见”,要读到一千遍,不可能,至少在三遍以上吧,这样在脑海中才会形成记忆。
4、学以致用,你想自学这本书一定有自己的目的,如果是因为考学需要,那按照以上的方法做,通过是绝对没有问题的,如果是工作需要的话,那就要融会贯通,因为书上的知识是死的,要能真正做到学以致用还是需要一个过程。
5、重点、难点:国际货物买卖、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三大提单公约(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国际海运保险、国际支付(托收和信用证)、WTO规则、国际知识产权法、国际税法,还有一个重要的就是法律的规避问题。
6、如果你不是急着考试的话,就稍安毋躁慢读、细读,最好把书里涉及到的所有书籍(挑自己有兴趣的)通读一遍,效果是最好的。一定要说一个周期的话,每天学习2小时,半年左右吧,如果只是看这本书本身、掌握一下知识的话,三个月足够了。
⑥ 经济法中国哪个学校的研究生最好
经济法最好的是西南政法大学,历年评估其经济法一直排名第一,处于领先地版位。其次北大权、武大、厦大、清华、人大的经济法专业实力都很不错,中南大学的经济法给人表面很强大,因为有牛人撑面,其实很差的。国内经济法的博士点很多,但是建议在前面所说的除中南大学外的六个学校中选择。祝愿你一切顺利!
⑦ 可不可以国内学习经济法,然后出国学习国际经济法
正常情况可以啊
有些学校不被认可那就没办法
国外大学可同时读几个专业~~~前提是先通过考试
⑧ 经济法与国际经济法的区别
因此,按照大陆法系的法律部门划分的思维进路,国际商法与国际经济法的关系是明确的,区别是明显的,边界是清楚的。即使二者在某些领域存在一定交叉,这种交叉也是较少的。比较典型体现大陆法系国际法部门划分思维特点的是国际商法学的主要创始人施米托夫。这位有着德国系统法学教育背景又在英国乃至世界取得辉煌成就的学者,在国际法部门划分上,仍然保留和延续了德国人的思维惯式。
在施米托夫的《国际商法———新的商人习惯法》(1961)一文中,对于国际商法与国际经济法的关系有这样一段阐述:“国际商法不同于国际经济法。后者是国际公法的一部分,而前者是私法的一个分支,但它又不从属于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涉及的是多边公约,如《关税及贸易总协定》(GATT)和国家之间的双边条约,如通商航海条约;国际经济法还包括怎样对待由主权国家组成的国际组织,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和国际金融公司。国际商法调整的是在私法范围内进行交易的国际商业法律组织。”[2](p.3)
施米托夫还有一段经典论述:“我们正在开始重新发现商法的国际性,国际法———国内法———国际法这个发展圈子已经完成。各地商法发展的总趋势是摆脱国内法的限制,朝着国际贸易法这个普遍性和国际性的概念发展。”[2](p.12)这样,与施米托夫所指的国际商法更为贴近的部门便是国内商法,而不是国际经济法。正是基于此,施米托夫更着重于分析国际商法与国内商法之间的关系,并将国际商法界定为具有国际性的商法,享有商法的一般属性,是商法的两个分支,即国内商法和国际商法。[2](p.82)由此,国际商法与国际经济法的区别便是较为明显的:国际商法属于私法范畴,国际经济法属于公法范畴。
尽管在若干年后,施米托夫等人所认为的国际经济法属于国际公法的一部分这一观点,随着国际经济交往在深度与广度上的不断拓展而发生了改变,一些学者逐渐将国际经济法视为独立于国际公法的法律部门,或者将国际经济法作为一个单独的体系来研究。但是按照德国式思维所理解的国际经济法仍然属于公法范畴,具有经济法的一般属性。在德国教授彼特斯曼因(E-U. Petersmann)于1991年出版的《国际经济法的宪章性作用和宪章性问题》一书中,就国际经济法对国际经济关系的宪章性作用以及发挥这种作用时所存在的问题作了深入剖析。该书中所称的“国际经济法”即是与国内经济法相对应,与传统的国际私法、国际公法相并列的,以关贸总协定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议为核心内容的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体系。
英美法系对于国际法层面上的法律部门的划分,是从实务角度出发的,不注重区分公法与私法、国际法与国内法。英美法系的判例法体例和传统也决定了其本身就没有多少抽象的法律概念,也没有建立像大陆法系那样完整与自足的国内制定法部门体系,因此也不存在与已有的国内法律概念和制定法部门体系相互呼应与协调问题。
在英美国家,公法和私法的区分只具有学术意义而没有法律部门划分上的意义。[3](p.40~52)以美国为例,美国式思维对国际法部门的划分是从具体到抽象,从实用主义出发,按照这种思维进路所理解和界定的国际商法便成了“国际商务中的
⑨ 关于经济法问题:例子在下面。一美国人到中国旅游,用10万美元兑 ...从经济法角度说明了什么问题
1.说明汇率是个政治工具。
美国强大的军事实力,迫使全世界使用美元,而发行权在美国手上,也就是说美国只管印发钞票就能够不劳而获的使用全世界的资源。然而钞票越发越多,国外囤积的美元越来越多,比如中国,这给美国造成了极大威胁,试想一下,当有一天中国的所囤积的美元能够买下美国的时候会是个什么情况?为了不让这种情况发生,就必须把发行出去的美元以各种方式回收。首先就是出口所谓的高科技产品给中国,比如大飞机之类的东东,回收美元。然后就是汇率战,也就是金融战,通过逼迫他国汇率升值等等手段。最后就是武力胁迫。(这是最下策,因为会招来对方国家人民的强烈反抗)
2.说明中国的房地产泡沫极具膨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