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同命不同价的同命不同价-统一标准
⑵ 为什么会出台同命不同价的法规
这是由于地域经济差异和民法的补偿性而决定的,民法的法律责任是以恢复权利原状为原则的,所以赔偿标准就带有了明显的地域性,虽然说人身权利是非财产性权利,而生命更不是能用金钱物质能衡量和弥补的,但在民事法律责任的实现上只能是以物质形式来表现。而由于地域的经济发展差异,致使赔偿标准存在不同。如果仅从补偿性的角度讲,这样的差异更符合补偿性原则的要求。但从生命权的平等角度讲,这显然又是不合理的。所以,对同命不同价的问题一直存在争议。但就我国现阶段的实际情况看是不宜于制定统一标准的,因为地域的经济差异是客观存在的,这不容忽视,如制定统一标准,就会出现部分地区不能弥补,部分地区赔偿不起的问题。
⑶ 同命不同价的同命不同价-法律相关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规定: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根据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这被认为是“同命不同价”的法律渊源。而在司法实践中,户籍成为判断是否城镇或农村居民的主要证据。
《解释》违宪并应予纠正的人普遍认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民法通则》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作为《解释》的上位法《宪法》、《民法通则》等均确认公民的民事权利一律平等,肯定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从未规定可以因户籍等不同而有所区别。《国家赔偿法》以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作为计算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的基数,而不区分城镇或农村也从另一方面说明了这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公民认为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监督法》被誉为“中国民主法治建设的里程碑”,前述规定是其最大亮点之一。
⑷ 从宪法角度,如何评价同命不同价现象其根源何在
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这里不平等:
二、其根源在于城镇收入水平不同,故赔偿标准就不同。
现在我国在这一方面已经有了很大的改进,很快在法律上就一样了。
⑸ 什么叫同命不同价
一命二运三风水,四积阴德五读书
一命是指人出生的时代,这充分考虑了历史内局限性;
二运是指人短期容的运气和运势,这也考虑到了偶然性的或然率和阶段性的波浪成败;
三风水是指人的居住地的风俗习惯,这考虑了地域局限性对人的客观影响;
四积阴德是指人家风,也就是家族传统和父母教育对人性格及价值观形成的塑造引导;
五读书,知识对人的价值观形成的重要作用。
⑹ 求同命不同价的5个法律例子
给你2个参考,可惜没悬赏分,不详细答了,上班忙
2010年2月24日《中国青年报》报道,去版年湖南衡阳一起权车祸引发损害赔偿诉讼,年底一审法院判决,予以新加坡籍人士的遗属高额赔偿。一时间,外国人与中国人同命不同价的消息,引来网民热议不断,反应两极。
2005年12月15日凌晨6时许,在郭家沱街道租房居住的何青志夫妇,早早就到农贸市场卖猪肉。此时,天尚未完全亮开,他们的女儿何源和两个同学乘同一辆三轮车,结伴去学校。当三轮车行驶到郭家沱长城公司上坡路段时,对面驶来的一辆满载货物的卡车刹车不及,车辆失控,发生侧翻,正好压住三轮车,3个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消失了。两位城镇户口女孩的家人各自得到了20余万元的赔偿。而14岁的何源是农村户口,虽然从出生起就在郭家沱街道生活,何青志夫妇只得到5万余元的死亡赔偿金和4万元的补偿金。
⑺ 同命不同价和当前法律的关系 急~~~~~
马克思说抄过,从来都没有抽象的正义,也没有抽象的法律,任何法律都是以一定社会经济关系为基础的,所以法律也超脱不出它所依赖的社会经济基础。当前我国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上变现为地区不平衡和阶层收入不平衡,这也就决定了法律适用上的差别,造成了所谓的同命不同价。
但是法律是以正义与公平为核心价值的,其发展的最终方向是使迈向平等有序,从这个意义上说同命不同价是对法律公平理念的违背与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