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一)行政法的界定
传统行政法是在资产阶级革命以后以判例发展起来的。本质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在国民经济运行中政府权力滥用的限制之法。行政法起源于对政府权力的控制(“控权论”),以保护国民不因权力滥用而遭受损害。传统行政法,实际以国家利益、个人利益平衡为本位,以防止行政权膨胀,越界侵害私人利益,应对其加以防范、限制为价值理念,以依法行政、合理行政为基本原则。
部分行政法学者主张,现代行政法认同国家行政权的扩张(“赋权论”)或“平衡论”),认同行政法领域从国家行政扩充至公共行政,认同行政主体及行政相对人的扩张,以使行政法与民法一样呈现边缘化、社会化趋势,对日新月异经济发展有更大的适用度、以使行政法学对当代社会生活有更强的解释力。
大陆法系国家与英美法系主流行政法学界对行政法的认识不一,一般来说,前者较宽,后者较窄。同一法系不同国家,同一国家不同学者对行政法的认识也不一致。我们认为控权仍是最经典的行政法的核心与本体,其宗旨、理念、基本原则和功能有所修正,但未发生根本变化。
按照我国的通说,行政法是“规定国家各个方面行政管理的行政法规的总称”,是“关于国家行政组织及其行为,以及对行政组织及其行为进行监督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关于行政法学界对行政法的理解和界定偏于宽泛。
(二)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区别
经典行政法之本质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政府权力滥用的限制之法。现代行政法学起源于对政府权力的控制,以保护国民不因权力滥用而遭受损害。美国行政法学家古德诺认为,“行政法是公法的一部分,它规定行政机关的组织和职权,并规定公民在受到行政行为侵害时的行政救济”。我国台湾学者林纪东和管欧都认为,行政法是规定行政权的组织及其作用的法。行政法为政府的组织人事和行政救济法,基本宗旨是依法行政和廉洁高效。
产生并发展于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法,即不是从行政法中分化出来的法,更与行政法在立法宗旨、功能作用、调整对象、理论依据、基本原则等方面有着本质的区别。
(三)经济法与行政法的联系
经济法为实现国民经济稳定、协调、持续发展,国家介入社会经济最主要和经常性地运用政府和其他行政主体的权力,因而,经济法与行政法在内容上有交叉,具有密切的相互联系性。
② 经济法与民商法和行政法的区别
所谓关系,无非就是联系和区别,来源和发展,作为论述题,自然要长篇大论了,偶水平不够,简单议论几句吧。
总的来说,民商法是是经济法产生的基础,没有民商法的发展,就不可能有经济法的出现,经济法是来源于民商法之后才独立于民商法的。而行政法的产生和发展则促进了经济法的发展,行政法的调整手段是经济法微观管理和宏观调控手段的重要来源。
从调整对象来看,传统民商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财产关系,行政法调整公权力机关与普通公民之间的关系,而经济法则是这两者的综合,既要保护市场主体的平等权利,又要维护市场秩序的和谐发展。在弥补了民商法无法强制保护弱者权利的同时,又限制了行政权力对于公民权利的侵犯。
从主体来看,传统民商法只包括平等的市场主体,行政法则是公权力机关与普通公民,经济法则是把公权力机关对市场主体的影响纳入到调整的范围内,直接在民商法和行政法之间建立了一种联系,在两者之间的权利(权力)义务(职责)之间进行了一次明确的再分配。
从调整手段来看,传统民商法采取的是一种消极的调整方法,最大限度地尊重当事人的意志,很少强制性的对主体的行为做出规定;行政法则正好相反,积极地调整社会生活,维护秩序,规范人们的行为。经济法介于两者之间,可是说经济法是用行政法的手段来调整民商法的关系。
③ 经济法与行政法有什么联系与区别
经济法与行法的联系:经济法所调剂的经济管理关系有许多也具有版1定的行政管理性质:权经济法对经济关系的调剂,必要时也采取行政手段。要实事求是地承认它们之间的联系,否则也无助于经济法理论的建立。同时也必须看到它们之间的本质区分。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区分:1、经济法所调剂的经济管理关系本质上是1种物资利益关系,不是单纯的行政管理关系。2、经济管理法律关系中主体的地位和它们之间的权利义务的联结状态也不同于行政法律关系,虽有上下层次之分,但彼此却都互为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3、经济法律关系中的经济行动和经济活动都是寻求1定的经济目的,即寻求1定的经济利益和经济效益,它从根本上说,应服从的是经济规律。行政活动寻求的是工作效益,它首先应服从的是主座意志。4、经济法主要运和经济手段,也应用行政手段,但它具有辅助的性质,而且1般应与经济手段等结合应用;行政法则是以行政手段为主的,它主要以命令与服从的方式实行。
④ 经济法与行政法有什么联系与区别
经济法与行法的联系:经济法所调剂的经济管理关系有许多也具有1定的行政管理性质:经济法对经济关系的调剂,必要时也采取行政手段。要实事求是地承认它们之间的联系,否则也无助于经济法理论的建立。同时也必须看到它们之间的本质区分。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区分:1、经济法所调剂的经济管理关系本质上是1种物资利益关系,不是单纯的行政管理关系。2、经济管理法律关系中主体的地位和它们之间的权利义务的联结状态也不同于行政法律关系,虽有上下层次之分,但彼此却都互为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3、经济法律关系中的经济行动和经济活动都是寻求1定的经济目的,即寻求1定的经济利益和经济效益,它从根本上说,应服从的是经济规律。行政活动寻求的是工作效益,它首先应服从的是主座意志。4、经济法主要运和经济手段,也应用行政手段,但它具有辅助的性质,而且1般应与经济手段等结合应用;行政法则是以行政手段为主的,它主要以命令与服从的方式实行。
⑤ 经济法与行政法的联系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
1、两者调整范围不同。经济法是以生产经营管理为中心的,纵向的与一定范围的横向的经济关系,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以交换为中心的财产关系。2、主体构成也不同,经济法主体体系有很多,包括法人,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内部组织,具有一定的层次性。民法主体自然人与法人两类,只讲平等性。3、思想也不同经济法采取民事、行政以及刑事手段综合调整,民法主要采取民事手段。其它我就不知道了。。。
⑥ 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区别
主要区别:
(1)调整对象不同。
(2)法律宗旨和理念不同。
(3)法律关系主体不同。
(4)调整方法不同。
(5)作用不同。
总之,经济法和行政法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它们同属于国内法体系,都有自己独立的基础和原因,有自己独立的功能和作用,不能混同,也不能替代。
⑦ 经济法与行政法的联系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
从某种程度上说经济法和商法也是民法的一种,其共同点都是调节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经济、婚姻等法律关系,只是经济法侧重于调整民事主体特别是法人之间的合同、债权债务等关系。而行政法则是调整行政主体(行政管理者)与客体(行政被管理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与民法最大的不同是,法律双方的地位是不平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