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有关经济法基础的案例分析,求详细答案
1、6月抄1日的信是要约。因为内容具体明确袭。要约于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即6月3日生效。
2、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即6月9日承诺生效。
3、要约可以撤回。撤回生效的条件是: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故该要约不能撤回。
4、本题中要约可以撤销。因为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本题中,撤销要求的通知是于6月6日到达受要约人乙的,而乙发出承诺通知是在6月7日。
5、甲乙之间的合同没有生效,因为甲的要约被依法撤销了;甲和丙之间的合同也没有生效,因为此时丙是要约人,甲还没有承诺。本案的处理应当是:判定甲乙互不履行合同。该案件与丙没有关系。
❷ 经济法基础第七版教材(张虹 何辛 张倩)编辑的课后习题答案
经济法学基础课后答案
❸ 初级会计 经济法基础例题
写字楼施工验收后,将总建筑面积的50%对外销售
就因为这个。
土地增值税,只就增值额收取。自用的不算
❹ 经济法基础题目
❺ 请问你的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的经济法基础课后答案还有吗能不能麻烦你发到[email protected],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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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2019-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试试题 (附答案)
用的软件模拟考试,真实。去年考的初级会计职称,已通过,可以自个用工具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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