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有关经济法基础的案例分析,求详细答案
1、6月抄1日的信是要约。因为内容具体明确袭。要约于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即6月3日生效。
2、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即6月9日承诺生效。
3、要约可以撤回。撤回生效的条件是: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故该要约不能撤回。
4、本题中要约可以撤销。因为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本题中,撤销要求的通知是于6月6日到达受要约人乙的,而乙发出承诺通知是在6月7日。
5、甲乙之间的合同没有生效,因为甲的要约被依法撤销了;甲和丙之间的合同也没有生效,因为此时丙是要约人,甲还没有承诺。本案的处理应当是:判定甲乙互不履行合同。该案件与丙没有关系。
⑵ 201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试题二答案
现在中华.会计.网校的论坛上都把考题和答案公布了,你可以对一下
⑶ 2019-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试试题 (附答案)
用的软件模拟考试,真实。去年考的初级会计职称,已通过,可以自个用工具练习。
地支:fk.369kuai。com/details/55EF9953
⑷ 经济法基础题目
⑸ 我还没考初级,直接看注会税法,不看经济法基础可行不,两者可以忽略后者吗,具体解答!
经济法基础是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经济法相关的法律知识(其内容注会经济法有部分版是没有的,权是需要自己记忆比如劳动法和法律制度,但是像票据法是相通的);另一部分就是税法,现在考试比例逐年提高(和注会税法是相通的,学好了注会税法当然考初级经济法里面的税法知识是没有问题的,但是还是有部分内容的侧重点不同,注会考的更细、更深;初级也就是概念性的东西,计算很简单的);
我个人建议,可以学注会税法和经济法,然后需要细细的看一遍初级经济法的教材;最后做2~3套题,熟悉一下考试的重点;经济法的部分还是需要单独拿出来记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