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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经济学中的环保

发布时间:2021-01-27 14:41:30

经济学中,环境保护思想的发展史,比如和这个思想有关的经济学家及其观点 谢谢啦

环境资源法学的特征环境法学,从狭义上讲是研究环境法这一新兴法律部门及其相关问题的学科,从广义上讲是研究调整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与环境有关的人与人的关系及其相关问题的学科。环境法学的基本特征如下:(一)环境法学的研究对象具有独特性环境法学的主要研究对象,从法律法规方面讲是环境法这一新兴法律部门,从法律关系方面讲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与环境有关的人与人的关系。马克思、恩格斯在《费尔巴哈》一文中谈到三种关系,即人与人的社会关系、物与物的自然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他们认为:人的发展或人的生命的生产表现为双重关系,“生命的生产──无论是自己生命的生产(通过劳动)或他人生命的生产(通过生育)──立即表现为双重关系:一方面是自然关系,另一方面是社会关系。社会关系的含义是指许多个人的合作,至于这种合作是在什么条件下、用什么方式和为了什么目的进行的,则是无关紧要的”;自然关系即物与物的关系,“凡是有某种(社会)关系存在的地方,这种(社会)关系都是为我(指为人)而存在的;动物不对什么东西发生‘(社会)关系’,而且根本没有‘(社会)关系’;对于动物说来,它对它物的(自然)关系不是作为(社会)关系存在的””[1]。同时还指出:人类活动的“一个方面是人对自然的关系”,“另一个方面是人对人的作用”[2],即“历史的每一个阶段都遇到……人和自然以及人与人之间在历史上形成的关系”[3]。这三种关系在法学理论或法律上都有反映。据考察,在古罗马人看来,法律规定的地役权是土地与土地之间的关系,具有永久性;人役权是人与物之间的关系,具有暂时性的特点;[4]债权是人与人的关系。“罗马人从直观出发,认为地役权是物与物之间的关系,是需役地与供役地之间的关系”,[5]故需役地是地役权不可或缺的条件。自古以来的通例是,地役权的设立必须以有一需役地为前提,否则便不能成立;需要设立地役权者,自然享有需役地。从法律关系上看,全部人类法律可以抽象地分为三大类型:一是以调整人与人的关系为主的法律;二是以调整自然体与自然体的关系为主的法律;三是以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为主的法律。第一类法律包括传统的各种部门法律,如民法、商法、刑法、经济法等,又称“人为法”,基本上都是以调整人与人的关系为主;这里说的是“为主”,不是说“唯一”,在以调整人与人的关系为主的部门法律中,有时也涉及或也调整一些人与自然的关系,但其根本目的是为了调整人与人的关系。对第二类法律是否存在或包括哪些法律目前存在着不同的观点,有的法学家认为在人类活动的初期,那时人与动物没有区别、都是自然体,那时人与动物或人与自然体活动的共同规则就是属于调整自然体之间的法即“自在法”,又称初级自然法;有的新自然法学家认为,将来人类通过自身的进步和人类意识的升华,发展成为大自然中与其他自然体和谐共处的一员或人与自然溶于一体,那时人与自然活动的共同规则即是调整自然体之间关系的法律即自然法,又称高级自然法。第三类法律包括现代各种新兴的环境资源法律,如环境保护法、自然资源法、土地法等,基本上以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为主,同时也调整与环境有关的人与人的关系,实际上是同时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的“人在同构法”(即自在法与人为法的综合);这里说的也是“为主”而不是说“唯一”,“为主”是指环境法的根本目的和出发点是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为了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必须同时调整有关的人与人的关系。对上述3种法律关系,主要存在两种法学理论。第一种法学理论是专门研究人与人的社会关系的传统法学理论,它们只承认、只研究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将法律规定的所有关系一概称之为“社会关系”,即使奴隶社会或现代资本主义社会法律中规定的人与动物、人与土地的关系等“人与自然的关系”,也被视为或拟人化为“人与人的社会关系”。这种理论是见人不见物、将法律规定的一切关系都视为人与人的关系,不仅看不见也不承认环境法学的特点。第二种法学理论是既承认、研究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又承认、研究人与自然的关系,认为这两种关系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可以同时存在于法律之中。这种理论既吸收了传统法学理论的合理内核,也吸收了当代自然科学和人与自然关系思想的科学成分。当代环境法学就是这样的法学理论。主要研究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与环境资源有关的人与人的关系这一独特性质,是区分环境法学与刑法学、民法学、行政法学、诉讼法学等传统学科的主要特征。(二)环境法学是一门新兴学科环境法学是随着环境问题的日趋严重、环境保护活动的日益加强、以及环境法的产生和发展而出现的一门新兴学科。在古代或很早以前就有有关防治环境污染、保护自然资源的法律法规,但那时并没有形成现代意义的环境法和环境法学。以往有关解释防治环境污染和保护自然资源的法律的学说,大都以“极端的人类中心论者”的意志、以调整人与人的关系作为出发点,将这些法律法规仅仅作为保护人、人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环境的手段和工具,甚至仅仅是保护统治阶级利益和秩序的手段和工具,排斥“人与自然和谐论者”的意志,否认将这些法律法规用于保护自然、环境和资源的动机和功用,没有认识到这些法律在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方面的作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特别是进入本世纪五十年代以来,许多工业发达国家都面临着严重的环境资源危机,这些问题引起了有关学科和许多专家学者的注意。1954年,美国一批学者最早提出了“环境科学”这一名词并成立了“环境科学学会”;不久,国际科学联合会理事会于1968年设立了环境问题科学委员会。同时,环境问题的严重和环境管理的强化,也对环境立法提出了迫切的要求。为了适应环境立法的理论需要,在新兴的环境科学的带动下,包括新自然法学派在内的法学家们开始研究对环境问题实行法律调控的理论,一些工业发达国家在六十年代兴起了关于环境权理论的学术讨论。这种对环境权理论、人与自然环境关系的理论的讨论和研究,一方面促使许多国家开始形成以综合性的环境保护基本法为中心的环境法体系;另一方面也造就了一大批研究、讲授和从事环境法实务的专业环境法工作者队伍,他们成立环境法研究机构、创环境法杂志、在大学开设环境法课程,纷纷出版、发表有关环境法的论文、教材和学术著作,从而加速了环境法学的形成。随着环境问题的深化、环境伦理的普及、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思想的形成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开始出现一门用法律调整人与自然环境关系的新的理论和学说,这就是当代的环境法学。起步晚、发展快、新问题、新理论、不少问题正处于研究阶段,这些是作为新兴学科的环境法的重要特点。在我国,由于十年动乱等历史原因,直到八十年代初才开始把环境法作为一个独立的分支学科进行研究。但是,十多年来,我国的环境法学发展相当迅速,并且一直是我国法学界最活跃的一个领域。目前,这门在古老的法律学中最年轻的一个分支学科,已经初步形成自己的独特的基本规范和理论体系,并日益显示和发挥出它对中国环境法制建设的理论指导作用。(三)环境法学是一门交叉学科新的学科不断产生,学科门类越来越多、越细,这是科学技术和文化思想无限性和多样化的必然结果。交叉、边沿、综合性学科的不断出现,各门学科之间的交叉、渗透、合并越来越多,这是客观物质世界相互联系性和统一性的必然结果。环境法学是环境科学与法学相互渗透、结合而形成的一门交叉科学,是综合各种污染防治法、自然保护法、资源法、能源法、区域发展法、土地法的产物。它既是环境科学的一个分支,又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具有明显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交叉渗透的特点。环境科学是以“人类与环境”系统为对象,而研究其发生和发展、调节和控制、以及改造和利用的科学,或者说是研究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的规律的科学。环境科学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技术和方法,既从宏观上研究人与环境的相互关系及其发展变化规律,又从微观上研究环境中的物质特别是污染物的迁移、转化过程及其运动规律。它包括环境地学、环境生物学、环境化学、环境医学、环境工程学和生态学等环境自然科学,以及环境经济学、环境管理学、环境法学、环境社会学、环境伦理学等环境社会学科。法学是一门古老的学科,是研究法这一特定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它包括理论法学(如中国的法学基础理论、外国的法律哲学或法理学)、国际法学(如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宪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军事法学、环境法学等学科。可见,环境法既被纳入环境科学,也被纳入法学,既与自然科学有关,也与人文社会科学有关。三、环境资源法学研究的内容和方法法学是一门古老的学科,也是一门包含很大发展空间和余地的科学。在这个领域的改革和创新始终都在坚定而持续地进行。怎样才能将法学、环境科学、生态科学的知识、思想和智慧,用于分析和解决人类环境核心问题即人与自然关系问题,这就是我们学习环境资源法学的最根本的理由。我们学习环境资源法学不仅旨在理解我们生活于其间的由人与人组成的社会环境,而且旨在用新思维理解那些不懈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改革者们始终关注的人与自然之间的世界。(一)环境法学研究的内容环境法学的研究内容即研究对象,概括地说是环境法这一新兴法律部门及其相关问题、人与自然的法律关系及与环境有关的人与人的法律关系,具体地说主要包括如下几个领域:⒈环境法学的基本理论。主要研究环境法的理论基础问题,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理论以及关于人与环境关系的思想,与环境法有关的自然法学理论和其他有关法学理论,环境法与环境道德、环境政策、环境管理的关系,环境法与相关法的关系,环境法和环境法学的发展史(涉及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发展规律和解决方法,环境保护的发展过程和特点,环境法、环境法学的产生和发展),环境法的体系和构成、性质和特点、地位和作用,自然资源权属理论和环境权理论,环境法律关系,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实行环境法治的基本途径和方法等理论问题。⒉中国环境法。主要研究中国的环境立法和环境执法,中国环境法的特征、体系、原则和制度,中国各种环境法规的条文解释和行政执法、司法实践,港、澳、台的环境法等。⒊外国环境法和比较环境法。主要研究美国、英国、德国、日本、印度、新加坡等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法,各国环境法与中国环境法的比较等。⒋国际环境法。主要研究各种国际环境公约、条约和协定,国际环境组织与国际环境会议,国际环境合作与环境外交,国际环境法的渊源、原则和制度,国际环境法的产生和发展,欧盟、东盟等区域性环境法。⒌其他。除上述几个方面外,环境法学还研究与其密切相关的环境政策(包括环境政策科学的基础理论、中国环境政策、比较环境政策、国际环境政策等)、环境管理(包括环境管理的基础理论、中国环境管理、各国环境管理比较研究等)、环境科学(包括环境科学的基本原理、环境伦理学、环境社会学等)、环境与发展理论(包括可持续发展理论和战略)等。也可以从另外一个角度,将环境法学的主要研究内容分为:环境理论法学和环境应用法学,环境实体法和环境程序法,以防治环境污染为主的环境保护法,以自然保护为主的生态法(或自然保护法),资源法(包括土地、水、气候、森林、草原、矿产、海洋、生物、旅游等资源),能源法,国土开发整治法(包括城市规划建设法、乡村规划建设法、区域流域发展法、灾害防治法)等。目前我国有的高等学校已设立环境法学专业。例如,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开设的环境法学专业,曾先后招收中国环境法、环境政策和环境法、环境管理和环境法、外国环境法、比较环境法、国际环境法等研究方向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自1998年开始按照学科、专业目录的名称招收“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研究生,但习惯上仍简称为环境法学专业。(二)环境法学的研究方法从研究方法上看,环境资源法学与传统法学和其他部门法学既有共同的地方也有不同的特点。环境法学最基本的研究方法是理论联系实际,即从环境问题、环境保护事业和环境法制建设的实际出发,以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环境的思想、关于法的理论和现代环境科学理论为指导,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研究、分析环境法规和环境法律现象,促进环境保护事业和环境法制建设的发展。

经济发展比环境保护重要的辩论材料

经济发展的标志是经济总量的增长,经济结构的优化,社会正反馈的增多以及社会认知能力的提升。环境保护的目的是为了人类的和谐发展提供环境保障,而我们辩论的前提就是在肯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同等重要的前提下,在价值层面上判断谁更重要,人的认识总是有限的,我们的目的是判定哪个更有利于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于是我方认为经济发展比环境保护更重要。 Ti(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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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保护环境”的涵义是什么?我们认为有二。1、把已经被破坏的修复回来;2、保护没有被破坏的不再被破坏。我们说环境保护的产生是随着经济发展而来的,没有经济发展,何谈环境保护?发展是人类不变的主题,发展是硬道理,而环境保护是现阶段彰显出来的一个问题,看到问题解决问题,但发展不能等。环境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产生,并最终会随着经济的发展而消亡。 (.F6MMF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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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经济”的涵义是什么?包括质的发展和量的发展。在人类经济进入快速发展阶段的初期,由于能力所限,不可避免的会造成对环境的一定程度的破坏。粗放型经济会破坏环境,但集约型经济一般不会。而今天我们已经有能力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兼顾环保了。过去没有大烟囱我们不能发电,现在我们可以建水电站,核电站。这正是经济的质的发展所带来的。同时,经济的发展为环保带来足够的资金技术支持。从04年起,德国为了解决温室效应,投入了一百亿,而发展中国家有没有经济实力做出这样的贡献呢?人要吃饭,要吃饭就要发展经济;人也要环保,要吃饭与环保兼顾也只能靠发展经济。可以说,发展经济治的是环保的本。而为了环保而环保,只是原始的、不成熟的环保方式。 OD g|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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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现在最急需解决的是什么?是生存问题。贫穷和饥饿正在折磨着我们,地球上有8.54亿的人现在正处于极度贫困的状态当中,26亿人现在处于贫困状态当中,我们只有生存发展得好了,我们来做环境保护,让人类生存环境更好才是有意义的。事有轻重缓急,我国当前还不富裕,很多地区还没有到达小康水平,甚至还没有解决温饱问题。衣食足而知荣辱,仓亶实而知礼节,不发展经济而让大家衣食足,如何会知道环境保护?所以,当前的首要问题是发展经济。环境问题是很重要,但是在没有解决人民温饱问题的情况下谈这个,是本末倒置。经济不发展,环境保护就只有一个口号,不能付诸行动。 :i+C7Y:hf=
!fEP@zM{X <br/>综上所述,我方认为,经济发展比环境保护更重要。谢谢! FkAIx>Ki <br/>v;KN6maE <br/>Ae0db< <br/>`~]Nd#:&qb <br/>]=dctQm~ <br/>HIxa&p xYz <br/>经济发展的标志是经济总量的增长,经济结构的优化,社会正反馈的增多以及社会认知能力的提升。环境保护的目的是为了人类的和谐发展提供环境保障,而我们辩论的前提就是在肯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同等重要的前提下,在价值层面上判断谁更重要,我方认为经济发展比环境保护更重要。 QI&GhtT <br/>=w+5tmK9 <br/>第一,从人类自身的需求上看,如果人类把环境保护放在优先的地位,那为什么人类从发展到现在都要改变环境以适应自己的需求,为什么人类会破坏环境来换取人类文明的进步,当我们的环保意识从“不涸泽而渔、不焚林而猎”发展到今天的人和自然和谐共处,无不证明了环境保护要为人类自身的发展需求而服务。的确,我们已经面临了许多气候变暖、水污染等环境的问题,但关乎人类生死存亡的却是经济发展,全世界还有十亿人正生存在贫民窟中,就在我们辩论场上,每一分钟就已经有十五个人在面临生存的威胁,脱离人的需求去谈环保优先,是对人生存权的蔑视,更是对环境保护要以人为本这一根本事实的蔑视。 )blJ4`)R% <br/>1 @8)QZ%|M <br/>第二,从人类与自然的关系上看,这个地球上如果没有人类,环境保护就会变得毫无意义,而经济发展作为人类发展的原动力,使我们摆脱了茹毛饮血、钻木取火的懵懂,使我们人与自然的关系更为和谐,更为紧密,使人类逐步意识到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并为环境保护制定了一系列的措施和法律制度。 Di2)q <br/>8&[[:E'k <br/>第三,从人类发展的终极目标看,/我们想要彻底地解决环境问题,必须要标本兼治,要治本,必须优先发展经济,从根本上优化经济结构,堵住产生环境问题的源头,要治标,同样要优先发展经济,为解决眼前的环境问题提供技术、资金等支持,只有这样,才能为人类生存和发展提供环境保障。所以我们说,决定人类生存与进步的经济发展,比影响生存与质量的环境保护更为重要。 8@] Gqo3 <br/>Hz#})4~A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经济发展比环境保护更重要。谢谢! )B CkC3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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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需要经济学家的帮忙,急啊、关于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探析

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浅析

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造成环境问题的主要因素不是技术和管理问题,而是由于制度设计的不合理,导致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不能实现共赢。通过对现存的部分环境制度进行改革和创新,给经济主体提供充分的激励,使环境保护与经济主体的利益追求相关联,就可以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
关键词: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制度

1 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相互关系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传统观点认为,经济发展必然要导致污染,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是相克的、矛盾的,要发展经济就必须承受环境污染的代价。许多国家,尤其是部分发达国家的发展历程似乎也印证了这一点,几乎都采取了先发展经济,后治理环境的作法。但这并不能作为后起国家借鉴的样板。当时各发达国家是在资源相对充足的情况下实现经济快速发展的,经济发展及人口扩张对环境的压力相对较小,环境威胁是潜在的。但目前,世界经济经过上百年的发展历程,环境资源供给相对减少,环境资源的稀缺性日益突出。因此,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已走不通了,不保护环境资源,经济根本无法实现发展。
现代观点认为,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可以实现协调发展。可以将环境保护纳入经济发展体系之内,将其作为一种产业来经营,使经济主体能够从治理污染、保护环境中受益,与其利润最大化的目标相一致,这样可以使保护环境成为人们一种自觉自利的活动,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从相克到相生的转变,最终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
2 环境问题的复杂性
环境问题宽泛而复杂,涉及到技术层面、制度层面、管理层面。技术层面:防污治污技术的研发与利用、环境质量标准的设定、生态保护区的设立等等;制度层面:设计制度,合理构建各相关主体的利益关系;管理层面:如何按照既定制度有效组织安排生产。技术、制度与管理哪个更重要?经过多年的环境保护实践,证明制度是更为重要的因素,好的制度才会催生出好的技术,才会调动企业预防和治理环境污染的积极性。目前我国治理污染的政策制度比较单一,以收取排污费为主要形式。但由于收费制度本身存在的弊端,企业保护环境缺乏激励及监管不力,所以这一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低效率。
3 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的制度根源
3.1不合理的GDP核算制度
作为评价国民经济生产活动最终成果的GDP,是广义国民收入指标之一,虽然考虑了产品的中间消耗,即GDP等于总产出减去中间消耗,也即最终产品价值量之和,但它是建立在资源无限多、生态环境永远好的假设之下。在这样一种假设下,GDP数值越大,那么经济发展越好,人民生活水平就越高,而未考虑经济增长对资源、环境的负面影响,其结果就是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资源枯竭。现行的GDP核算指标已无法恰当地衡量经济发展水平,反而会扭曲社会的资源配置方向。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追求“政绩”,片面地强调GDP的高速增长,而忽略了对环境和生态的保护。因此,从客观上说,现存的GDP核算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对环境资源的破坏性使用,造成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相克。
3.2现存环境保护制度缺乏有效的约束与激励机制
经济主体的行为是受制度约束的。一个有效率的制度应同时具备约束机制与激励机制,约束机制可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而激励机制则有助于经济主体行为自觉的与制度取向相一致,降低制度实施的成本。某些地方的环境保护制度规定,环境部门收取的排污费中有一部分可用于环保部门的行政经费。这种制度设计对于环保部门治理污染来说无疑是一种负激励。试想,一个地区污染程度越轻,环保部门征收的排污费就越少,那么从环保部门从自身利益角度出发就不如不治理所获得的收益高,因此就会对环境污染姑息迁就,甚至坐视不管。因此,这种制度设计本身就是低效率的。
目前我国环境保护制度的一种导向就是环境保护是国家和政府的事,而消费者和企业则是制度的被动遵守者,缺乏自觉遵守制度的激励,并且一旦制度出现了漏洞或监管不力,还会纷纷钻政策的空子,谋取私利。现实中,一些排污企业与监管部门玩“捉迷藏”游戏,一方面说明企业缺乏环境保护意识,但同时也说明部分现行环境保护制度确实需要完善与创新了,否则只会导致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行为继续屡禁不止。
3.3与环境保护目标相背离的产业政策加剧了环境恶化
环境问题与经济中各产业有着极高的关联度,因此不仅环境制度本身会对环境产生影响,产业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也会间接地对环境系统产生影响。有些旨在促进经济产业发展的产业政策在客观上却给环境带来了灾难性的影响。如有些地区将资源性产业作为当地的支柱产业大力扶持,而相应的环境保护工作却未能得到足够的重视,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大大影响了本地区的可持续发展。
4 结论
从以上分析可知,错综复杂的环境问题的解决在依赖技术进步的同时,更需要进行制度上的创新。政府在环境保护过程中应发挥的作用就是制订有效的制度,并确保制度得到执行。当前,应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改变现有的GDP核算体系,变现存的GDP为“绿色GDP”,将生产消费行为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引进到GDP的核算中,如果造成环境污染,则予以扣除,从而纠正现存GDP考核方法对经济主体行为的误导。
(2)进行环境保护制度本身的创新,将政府职能与市场机制结合起来,制定合理的、有效率的约束与激励机制,将环境保护与经济主体的利益紧密联系起来,使环境保护成为人们的一种自觉行为,达到生产、消费与环境保护的和谐统一。
(3)实现环境保护制度与产业政策的配套协调。环境保护本身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方方面面制度的配合,才能实现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因此在制定相关产业政策时,要把环境影响考虑进去,对保护环境不利的产业政策应予以废止或暂缓执行。

❹ 经济的飞速发展对于环境保护 利大于弊 (实例,理由)高悬赏

飞速发展是科技的进步不择手段。
但人是生物,生物有自然性的一面,人需要优质内的水,充足的阳光以及健康的食容物,良好的环境。科技发展是为人类服务的,是为改善人类的生存条件、工作条件而进步的。如果科技发展的同时,带给我们的不利(水气声的污染、健康的破坏)因素大大超过了它的有利因素(譬如飞机汽车使得旅行非常便捷,塑料袋使得我们购物非常便捷),那么这个科技的发展应该以环保做基础的。因为飞机和汽车造成了严重的空气污染,电厂造成了酸雨现象,塑料化工造成了白色污染等。

❺ 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归根到底是人与自然的关系。

解决环境问题,其本质就是一个如何处理好人与自然、人与人、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问题。

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人与自然从远古天然和谐,到近代工业革命时期的征服与对抗,到当代的自觉调整。

努力建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现代文明,是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这一矛盾运动和对立统一规律的客观反映。

有些同志认为环保与经济发展是对立的,认为要保护环境必然要牺牲经济的发展。

这些年的实践证明,正确处理环境与发展的关系,二者是可以相互促进的,可以达到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美国的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状况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可资借鉴的范例。

(5)发展经济学中的环保扩展阅读:

环境保护一般是指人类为解决现实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

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称。

其方法和手段有工程技术的、行政管理的,也有经济的、宣传教育的等。

十八届五中全会会议提出:加大环境治理力度,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

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

包括防止由大型水利工程、铁路、公路干线、大型港口码头、机场和大型工业项目等工程建设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破坏。

农垦和围湖造田活动、海上油田、海岸带和沼泽地的开发、森林和矿产资源的开发对环境的破坏和影响。

新工业区、新城镇的设置和建设等对环境的破坏、污染和影响。

❻ 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哪个更重要

但是抄从长期看,环境保护与经济袭发展并不一定是矛盾的。环境的改善可能有助于经济的发展,而经济的发展则能为环境保护提供资金和技术。 当前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人口之间的矛盾被认为是普遍存在的,但人们又注意到世界经济发展中一些奇特的现象:从宏观上看,在某些国家和地区,既实现了经济的高速增长,又保持了低通货膨胀率和低失业率;既能在相对长的时间内实现经济的持续繁荣,又能避免经济危机的发生,而这一切都是传统的经济学理论所难以解释的。从微观上看,不少经济增长来源于新的“思想”或新的“配方”的发现,以及事物由低价值组合向高价值组合的转型。这表明是思想技术在推动某种新的经济增长,而这种新的经济增长依赖的主要不是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而是智力、资讯、管理等软资源。因此在这些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非常小。

❼ 如何看待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

经济来发展和环境保护两者不是源对立的,是相辅相成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的。个别经济的发展是建立在开采环境资源之上的,但是要符合适度原则,并且谁开采谁治理,即使修复环境。更多的经济是依照当地环境特点,顺势而为的,能够做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两全。

❽ 论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论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是相互依存,相辅相成。从科学发展观看,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互依存、相辅相成,是客观经济规律和生态平衡的辩证统一。科学发展观坚持的就是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中国有句古话,叫做“鱼和熊掌不得兼得”。

如果以污染环境为代价来发展经济,无异于杀鸡取卵,竭泽而渔。经济发展依赖环境为基础。环境问题产生于经济发展中,也必然在经济发展中得到解决。

(8)发展经济学中的环保扩展阅读:

经济发展经济发展相对于经济增长而言,是发展经济学核心概念。经济发展指包括质量与数量在内的经济高质量发展,而不仅是数量的增长。

随着生产社会化、知识功能化与社会经济化,经济结构已经复杂化,经济增长与经济发展、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在内涵和外延两方面逐步趋同,GDP增长已经不能真实反映经济增长,即使经济增长也离不开经济发展,当今时代经济增长只有抽象的意义;

用GDP来计算经济增长、衡量经济发展已经落后于时代的要求。经济发展是价值的发展不是金钱的增长,是效益的发展不是效率的增长,是全面的发展不是片面的增长,是辨证的发展不是线性的增长。

“经济发展”概念把发展经济学和增长经济学区别开来,把经济增长与经济发展、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统一起来,把经济学定位为发展经济学,使发展经济学成为一门科学。

❾ 保护环境和发展经济哪个重要

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依存关系。
发展经济难免带来环境问题,保护和改善环境,需要付出一定的财力和物力,
这是相互制约的一面。另一方面,保护环境本质上就是保护资源,保护生产力,
促进能源和资源的节约,这都有助于经济的增长和效益的提高;反过来,经济
的发展又为环境保护提供物质条件和技术基础,这是相辅相成的一面。所以借用云掌财经的一句话:发展与环境的关系,处理得好,可以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处理不当.则
会相互影响,彼此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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