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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中的信用证支付方式

发布时间:2021-01-30 13:37:07

① 请问国际最常见的付款方式是T/T还是信用证

T/T IN ADVANCE对我们来说当然是最好的结果,但你也要考虑到外商的感受,如果我们从国外进口,新的供回应商我也不太愿意答T/T预付太多.
1) BY 50% T/T IN ADVANCE AND 50% amount before+(具体的时间可以是装船日或者其他对你有利的日期)BY+(支付方式)你可以50%先预付剩下的货款用D/P托收,这是很流行的做法.也相对安全.
2)信用证也不是太麻烦,最主要看这票单子的金额大不大,一般如果超过1万美金的就可以用L/C操作,信用证的银行费用比较高,一般要两三百美金吧.既然做了外贸还怕什么麻烦嘛:)对于不同的客户要用不同的PAYMENT去操作,加油哦!

② 信用证支付方式的基本原则

信用证具有“一个原来则,两个凭证”的特自点。“一个原则”就是单证严格相符的原则;“两个凭证”就是指银行只凭信用证。信用证与合同及货物分离。在以信用证为支付条件下,开证行以自己的信用作担保,负第一性的付款责任。信用证与合同有一定的逻辑关系.但信用证一经开出,就成为独立于买卖合同以外的另一中契约。开证银行和参与信用证业务的其他银行只按信用证的规定办事,不受买卖合同及货物的约束。在审查信用证时,银行只审查收益人所提交的单据是否与信用证条款相符,以决定其是否履行付款责任。收益人提交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单据,开证行就应承担付款责任。进口人也应接受单据并向开证行付款赎单。货物是否符合要求与银行无关。CIF术语成交属于象征性交货,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本案中,我方甲公司已于9月6日向银行提交单据,其中包括8月29日签发的已装船提单,经银行审核,单单相符、单证相符,银行接受了单据并付了货款,说明我方已完成了交货,我方理应按信用证的规定取回货款。因此,买方的拒绝收货和退款的要求不合理。买方应确认货物损少的情况和原因,然后凭保险单及其他证据向有关方面提出索赔,以弥补自己的损失。

③ 为什么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最普遍的支付方式

因为,信用证是银行信用,是开证行对受益人的有条件的付款承内诺,即受益人(卖容方)只要按照信用证的规定行事(包括提交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则开证行将保证对受益人付款——买卖双方通过这种由银行介入的方式,可以避免一定的风险——比如卖方交货后买方不付款,或者买方付款后卖方不交货这对儿矛盾。

正因为解决了这个国际贸易中的主要矛盾,所以,信用证在国际贸易中被广泛被采用作为买卖双方的结算方式或工具。

④ L/C(信用证)付款方式

只要充分理解了信用证的定义,就知道了信用证的步骤、需要什么手续和条件、怎么付款、怎么收款,以及有什么风险——

信用证是开证行应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向所有人开出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的书面文件。
那么,开证步骤、手续和条件就是开证申请人向开证行提出申请,并满足了开证行的开证条件——缴纳开证保证金或抵押物后,填写开证申请书,然后开证行根据开证申请书的内容,开出信用证;当信用证的受益人按信用证的规定行事,包括按时装运货物或提供相关服务,并通过议付行,或直接向开证行提交符合信用证规定单据,开证行在收到单据后进行审核,如果没有不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地方,开证行就会向议付行或受益人的交单行付款,受益人则凭向开证行或议付行提交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而收款。

T/T是付款人(买方)通过银行直接汇款的方式,这有前T/T和后T/T之分——前T/T为预付汇款,即买方在卖方没有交货之前先行付款,而后T/T则是买方在卖方交货之后再付款;可以是部分预付,余款后付,或与信用证结合的混合付款。

信用证与汇款(T/T)的区别在于:
(1)信用证是银行信誉,而汇款(T/T)是商业信誉;
(2)信用证是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即只有当受益人提交了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之后才能够获得付款,而T/T 可以由买方直接付款;
(3)当市场变化或开证申请人经营不善倒闭了,信用证的开证行仍然在受益人交单相符的情况下对受益人付款,而全部或部分后T/T,则因此无法保证得到货款;
(4)信用证的费用高,而T/T的费用低。

以上这些就是银行信誉对比商业信誉、信用证对比后T/T的不同之处,以及风险所在。

⑤ 国际贸易中得支付方式有哪几种,是怎么操作的

一、汇付(remittance)

国际贸易支付方式,主要有三种,即汇付、托收、信用证。汇付是款人按照约定的条件和时间通过银行或其他途径将货款汇付给收款人的支付方式。汇付方式有三种,即信汇、电汇、票汇。

二、托收(colletion)

托收方式是出口商开出汇票连同货运单据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进口地代收银行向进口商收款的方式。

(1)托收的种类。

付款交单(D/P),付款交单又可分即期付款交单(D/P sight)和远期付款交单(D/P after sight);承税交单(D/A)。

(2)托收的当事人和一般程序。

托收的当事人有:委托人、托收银行、代收银行、付款人。

托收的一般程序:填写托收书、交银行托收、代收银行向进口商收款、进口商付款、代收银行将货款转托收行、托收银行将货款转给出口商。

(3)托收的特点。

(4)托收的国际惯例。

(5)使用托收支付方式要注意的问题。

托收支付方式是建立在商业信用的基础上,一旦进口商拒付,出口商就要承担很大的风险,因此,使用托收方式要注意:进口商的经营作风、信用, 严格控制使用。

三、托收保付代理(factoring)方式

托收保付代理业务是代理债务的业务。出口商采用托收保付就是把公司的贸易“债权”出售给金融机构,此种业务称“转移出口融资风险”业务。承担此项业务的公司,国际上称托收保付代理公司。

四、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简称L/C)

(1)信用证的含义

信用证(L/C)是银行应进口商的要求开给出口商的一种保证付款的凭证。信用证支付方式属于银行信用。

(2)信用证的特点。

信用证以合同为基础,信用证是银行信用,一经开出不受合同约束,信用证严格按单证办事,要求“严格相符”原则。

(3)信用证当事人。

开证申请人、开证行、受益人、通知行、议付行、付款行。

(4)信用证支付程序。

进口商申请开证,开证行开立信用证,通知行转交信用证,出口商审查信用证,出口商发货,议付行垫付货款,开证行付款,进口商付款。

(5)信用证的主要内容。

信用证无统一格式,主要内容包括:开证申请人、开证行、通知行、受益人、议付行;信用证的种类,不可撤销、即期或远期、保兑、可转让不可转让等;信用证条款,汇票种类、汇票付款人;信用证的要求,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包装、价格等;货币要求,货币名称、金额;运输要求,装运期、有效期、装运港、目的港、运输方式、可否分批、可否转船等;支付单据要求,汇票、发票、提单、保险单等;保险条款;特殊要求等。

(6)信用证的种类。

不可撤消信用证、跟单信用证、保兑信用证、有无追索权信用证、即期信用证或远期信用证、可转让信用证、循环信用证、对开信用证、对背信用证、备用信用证等。

(7)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五、银行保证函

(1)进出口贸易银行保证函。

(2)货款银行保证函。

⑥ 国际经济法中信用证的主要内容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 ,是一种由银行依照客户的要求和指示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信用证是目前国际贸易中最主要、最常用的支付方式。
信用证的主要当事人及其权利与义务
(1)开证申请人(applicant)。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的人,在信用证中又称开证人(opener)。
义务:根据合同开证;向银行交付比例押金;及时付款赎单
权利:验、退赎单;验、退货(均以信用证为依据)
说明:开证申请书有两部分即对开证行的开证申请和对开证行的声明和保证(申明赎单付款前货物所有权归银行;开证行及其代理行只付单据表面是否合格之责;开证行对单据传递中的差错不负责;对“不可抗力”不负责;保证到期付款赎单;保证支付各项费用;开证行有权随时追加押金;有权决定货物代办保险和增加保险级别而费用由开证申请人负担。
(2)开证行(opening/issuing bank)。接受开证申请人的委托开立信用证的银行,它承担保证付款的责任。
义务:正确、及时开证;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
权利:收取手续费和押金;拒绝受益人或议付行的不符单据;付款后如开证申请人无力付款赎单时可处理单、货;货不足款可向开证申请人追索余额。
(3)通知行(advising/notifying bank)。指受开证行的委托,将信用证转交出口人的银行,它只证明信用证的真实性,不承担其他义务。
还要证明信用证的真实性;
转递行只负责照转。
(4)受益人(beneficiary)。指信用证上所指定的有权使用该证的人,即出口人或实际供货人。
义务:收到信用证后应及时与合同核对,不符者尽早要求开证行修改或拒绝接受或要求开证申请人指示开证行修改信用证;如接受则发货并通知收货人,备齐单据在规定时间向议付行交单议付;对单据的正确性负责,不符时应执行开证行改单指示并仍在信用证规定期限交单。权利:被拒绝修改或修改后仍不符有权在通知对方后单方面撤消合同并拒绝信用证;交单后若开证行倒闭或无理拒付可直接要求开证申请人付款;收款前若开证申请人破产可停止货物装运并自行处理;若开证行倒闭时信用证还未使用可要求开证申请人另开。
(5)议付银行(negotiating bank)。指愿意买入受益人交来跟单汇票的银行。
根据信用证开证行的付款保证和受益人的请求,按信用证规定对受益人交付的跟单汇票垫款或贴现,并向信用证规定的付款行索偿的银行(又称购票行、押汇行和贴现行;一般就是通知行;有限定议付和自由议付)。
义务:严格审单;垫付或贴现跟单汇票;背批信用证;
权利:可议付也可不议付;议付后可处理(货运)单据;议付后开证行倒闭或借口拒付可向受益人追回垫款
(6)付款银行(paying/drawee bank)。信用证上指定付款的银行,在多数情况下,付款行就是开证行。
对符合信用证的单据向受益人付款的银行(可以是开证行也可受其委托的另家银行)。
有权付款或不付款;一经付款无权向受益人或汇票善意持有人追索
(7) 保兑行(Confirming Bank)受开证行委托对信用证以自己名义保证的银行
加批“保证兑付”;不可撤消的确定承诺;独立对信用证负责,凭单付款;付款后只能向开证行索偿;若开证行拒付或倒闭,则无权向受益人和议付行追索。
(8) 承兑行(Accepting Bank) 对受益人提交的汇票进行承兑的银行,亦是付款行。
(9) 偿付行(Reimbursement Bank)受开证行在信用证上的委托,代开证行向议付行或付款行清偿垫款的银行(又称清算行)。
只付款不审单;只管偿付不管退款;不偿付时开证行偿付。

⑦ 国际贸易主要付款方式有哪些

电汇(T/T)。T/T分为前T/T和后T/T,都是商业信用,过程简单,没有其他费用!T/T就像国内的银行汇款一样,手机上输入账号和金额,点击转账就完成了!只不过国内手机转账是即时到账,国际贸易中基本上全球三天到帐!

⑧ 国际贸易中的“信用证”支付,具体是怎么操作的呢

1.
首先你与客人达成交易,签定合同

2.
依据合同,客人找银行开证,这个银行称为开证行

3.
国内银行通知你们信用证到了,这个银行是通知行,接到信用证后,你们审证等,然后依据合同与信用证安排生产

4.
依据信用证规定装箱,装船,并准备相应的单证,单证与信用证要求一致,单与单一致

5.
交单,将做好的单证等交给银行(可以是通知行,也可以是其他银行),银行确定单证一致,给你们付款

6.
银行将单证予开证行等,要求付款

7.
开证行扣除客人帐户上开证金额,并扣除一定的开证费

⑨ 信用证支付方式的一般流程

信用证支付方式的一般流程:

1、进出口双方当事人应在买卖合同中,明确规定采用信用证方式付款。

2、进口人向其所在地银行提出开证申请,填具开证申请书,并交纳一定的开证押金或提供其它保证,请银行(开证银行)向出口人开出信用证。

3、开证银行按申请书的内容开立以出口人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并通过其在出口人所在地的代理行或往来行(统称通知行)把信用证通知出口人。

4、通知行核对印鉴或者密押无误后,将信用证交与出口方。

5、出口方审核信用证与合同相符后,按照合同要求将货物付运出去,并取得各项货运单据,开出汇票,在信用证有效期内,送请开证行授权的银行(议付行)议付。

6、议付行按信用证条款审核无误后,按照汇票金额扣除利息,把货款垫付给出口方。

7、议付行将汇票和货运单据寄给开证行(或其指定的付款行)索偿,往往是在扣除已交保证金的基础上少补多退。

8、开证行(或其指定的付款行)核对单据无误后,付款给议付行。

9、开证行通知进口方付款赎单。

10、进口方付款并取得货运单据后,凭此向承运人提货。

(9)国际经济法中的信用证支付方式扩展阅读

由于货款的支付以取得符合信用证规定的货运单单证为条件,避免了预付货款的风险,因此信用证支付方式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进、出口双方在付款和交货问题上的矛盾。

信用证支付方式的特点包括:

1、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

2、信用证是一种自足文件;

3、信用证是一种单据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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