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经济法作业
一、单项选择题
1、国家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的监督检查制度。除法律对产专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属另有规定的外,抽查的样品应当( )。
C.在市场上或者企业成品仓库内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
2、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是( )。
D.强制性标准
3、国家标准由( )编制计划,组织草拟,统一审批、编号、发布。
D.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
4、法律对产品最基本的要求,也是衡量产品质量的最起码的限度的是( )。
A.产品安全
5、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解决由产品缺陷造成人身侵害纠纷的主要方式是( )。
A.赔偿缺陷产品的价款
6、目前,我国在确定产品损害赔偿数额上采用的原则是( )。
B.双倍赔偿
7、销售者的进货验收责任的范围限于( )。
A.产品的安全性
『贰』 经济法的作业
第一题:1、王某在B公司的任职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经理不得紫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坏公司利益的活动.本题王某是A公司的董事,又是B公司的常务副总经理,而A公司与B公司所经营的业务属于同类营业,且其行为损害了A公司的利益.所以,王某在B公司的任职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2、①,A公司要求王某将其B公司所得收入归A公司所有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经理从事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的,其所的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②,A公司董事会撤销王某董事职务,增补张某为A公司董事的决议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选举和更换董事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公司董事会无权选举和更换董事.
第二题:1、注册资本附和规定,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为3万元;货币出资附和规定,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货币资本不得低于注册资本30%
2、符合规定,据规定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3、符合规定。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4、不符合规定。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按出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
『叁』 经济法作业求答案
经济法律责任是指因经济法律关系主体违反经济法律规定而依法应当由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及其责任人承当的法律后果。
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官方身份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以确立和完成一个项目而签订契约进行合作生产经营的企业;是一种可以有股权,也可以无股权的合约式的经济组织。
商标权人的权利
一、商标权人拥有使用其商标的专有权利。商标的使用包括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在产品或者产品的包装上直接使用,还包括服务的提供者在服务场所的使用。不仅如此,在广告中宣传自己的商标也是一种使用方式。
二、商标权人有许可证或禁止他人使用其商标的权利
三、商标权人有权处分其商标权。商标权人对于自己的商标权的处分可以是多方面的,比如转让、放弃等。
企业破产法的主体适用范围
适用于企业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取得法人资格的各种类型的企业。
1.A2.C3.D4.D5.C6.D7.B8.C9.D10.B11.A12.A
『肆』 经济法作业 请帮助
1.B
2.ABD
3.B
4.BCD
5.A
6.C
7.B
8.1.C
2.B
3.无效民事行为的种类:
1.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独立实施内的民事行为
2.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容立实施的民事行为
3. 受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
(1).有具体的欺诈行为,即将欺诈故意表示于外部。具体变现为捏造虚假事实,隐匿真实事实,歪曲真实事实。
(2)因欺诈而事实的单方民事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因乘人之危事实的单方民事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恶意串通损害其他人利益的民事行为,为无效民事行为。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1. 因重大误解而为的民事行为。
2. 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3. 受欺诈、胁迫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或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4.ABCD
5.B
『伍』 经济法作业。。作业啊
(1)赵某以甲企业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在本题中,乙公司属于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因此,买卖合同有效。
(2)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方式。
(3)①钱某的质押行为无效。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在本题中,普通合伙人乙的质押行为未经其他合伙人的同意,因此,质押行为无效。
②孙某的质押行为有效。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在本题中,由于合伙协议未对合伙人以财产份额出质事项进行约定,因此,有限合伙人丙的质押行为有效。
(4)
①普通合伙人赵某、钱某、王某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②退伙的有限合伙人李某以其退伙时从甲企业分回的12万元财产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5)赵某、钱某、王某决定甲企业以现有企业组织形式继续经营不合法。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在本题中,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孙某在甲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后,有限合伙人李某当然退伙,甲企业中仅剩下普通合伙人,甲企业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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