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考生报考江苏自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可以免考哪些课程
一、课程免考的对象
免考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二、报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的免考
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名称和要求相同(或高于自考)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或自考毕业生重考相同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能超过一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可以免考课程代号完全相同的课程。
三、报考高一学历层次专业的免考(即专升本)
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思想政治理论课。除专业考试计划中有明确规定的以外,我省的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不需重考本、专科段中课程代号完全相同的课程。
四、部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课程
某些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其他专业中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组成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高等数学”、“线性代数”等数学类课程;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英语类专业的“英语(一)”、“英语(二)”等课程;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其他专业的“物理(工)”、“普通物理”等课程;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计算机软件基础”等课程;汉语言文学专业的毕业生可免考其他专业的“大学语文”、“应用文写作”等课程。
五、有关证书可以免考的课程
(一)已经参加中国采购、物流、销售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并通过1门以上(含1门)课程的考生,已通过的证书课程可按规定的新、旧计划替代办法申请免考。
(二)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本校考试获得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可免考“英语(一)”课程。持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的考生,成绩达到425分,可以免考“英语(一)”。
(三)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合格证书者,或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中的《计算机初级应用基础》模块及其他任一模块者(共两个模块),可免考本、专科(段)中的“00018、00019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
(四)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合格证书者,或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中的《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者可免考非计算机专业的“00051、00052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
(五)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02316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
(六)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00342高级语言程序设计”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
(七)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PC技术(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04732微型计算机及接口技术”(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课程。
(八)经省级劳动行政部门考核获得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可免考农村自考实验区中相应专业的实践技能考核。
(九)持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或考试成绩报告单申请免考者,其证书上考试学校应与毕业学校一致。
(十) 已获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可免考财务与会计(专科段)(专业代号5020297)中的“27872会计基础”(6学分)、“27873经济法概论”(5学分)和“30148会计电算化(实践)”(6学分)等三门课程。
(十一)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本校考试获得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可免考“英语(二)”课程。持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的考生,成绩达到425分,可以免考“英语(二)”。(部分学校学位申请, “英语二”需70分以上(含70分),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要求。)
B. 2010年版的00043经济法概论2019年自考还能用吗经济法概论有没有10年以后的版本
2016版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C. 紧急求助:27873经济法概论真题!江苏省自考试卷,尤其是2010-7月份的!有的朋友帮下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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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2017年江苏自考27873经济法概论用的教材是高纲1645教材
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的8-9月份,10月中旬的一个双休日参加全国统考,
E. 自考企业管理中的27873经济法概论和其它专业的00043经济法概论一样吗
27873经济法概论 是江苏的自考,因为江苏是自主命题,所以资料少
00043经济法概论 是全国统考的
F. 江苏省自学考试 5020258 企业管理 都有哪些科程 哪个学校发证
5020258 企业管理(专科段)
主考学校:南京农业大学,当然发证也是这个学校
必考课:
3707 毛专平三 重要思想概论
3706 思想道德属修养与法律基础
任选4门课程,不少于23学分
27869 经济学基础
27870 管理学基础
27871 统计基础
27872 会计基础
27873 经济法概论
任选4门课程,不少于22学分
27875 企业经营管理
27877 市场营销
27092 财务管理学
27882 生产管理
27884 人力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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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
341 公文写作与处理
27707 经济应用数学
27015 创业教育
说明:
1.考生毕业,须考满12门课程,通过综合实践考核,达到合计不少于67学分。
2.已通过的“财政与金融”课程,可顶替新计划基础理论课模块中的任一课程,学分按所顶替课程的学分计算。
3.考生已通过“组织行为学”、“企业策划”、“农业产业化理论与实践”等课程中任意一门的可顶替新计划企业管理、农业经济管理和财务与会计专业的专业课模块或选考课模块中等于或低于本课程学分的课程;学分不满的,可两门替一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