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用经济学原理解释如何解决失业问题
这个问题就中国而言没有什么经济原理,要说原理,只有一个: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
如果是涨最低工资标准,短期加剧失业,长期增加就业。涨工资在短期会使部分劳动密集企业裁员和或倒闭,从而减少就业机会。从长期来看,我国产品竞争优势依然十分明显,大家不是对中国反倾销吗,与其提高汇率,不如直接涨工资,大家收入增加了,消费和服务需求就会增加,从而促进就业。
㈡ 用经济学原理解决手机成瘾问题
想用经济学原理解决手机成瘾的问题也很简单,只要开机使用就开始收费,正常的电话短信正常收费,其它的使用网络的都提高收费标准,没有什么使用是免费的,你看这样能不能戒掉手机成瘾的问题
㈢ 运用宏观经济学原理解决通货膨胀与失业问题
第一,有必要从货币政策的总量调控转为总量调控与结构性调控并重。我国通过采取调整存款准备金率、调整利率政策以及调控信贷规模等货币政策的总量调控来应对通货膨胀,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局限性也很大。货币政策的结构化,会更加适合我国现阶段的国情。
第二,从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转向从紧的货币政策,要分阶段推进,避免急转弯。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采用“松紧搭配”的方式可能更加有效。
第三,政府采取打击商品炒作行为的措施也可以起到一定的效果。抑制非正常的需求和有序地增加供给应当双管齐下,而且有序地增加供给相对更加重要。
【补充】:
一、我国通货膨胀现象
我国目前的通货膨胀(价格连续的上涨)是由于人民银行大量的信贷投放造成的。由于2008年以来的金融危机,为提振我国经济,我国实行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2009年全年投放信贷9.6万亿,并且有4万亿的财政刺激计划出台。这一系列措施导致我国经济体中存在大量的钱,即所谓的流动性过剩。钱多了物价就应声上涨,首先表现为资本市场在经历了2008年的低谷后反弹,其次表现为2009年房价急速上涨,最后表现在实体经济中的价格上涨。
二、引起通货膨胀的原因
用一个逻辑链条来表示的话,分配结构失衡造成了消费不足,消费不足使得生产出来的产品没人买,导致产能过剩,产能过剩又使得多余的钱花不出去,从而形成流动性过剩,最终使得货币贬值,物价上涨。
三,表面上看起来,通货膨胀是一种货币现象,是纸币发行量超过商品流通所需要的货币而引起的货币贬值。因此,要防止通货膨胀特别是恶性通胀的发生,似乎可以从紧缩货币入手,发挥货币政策的调控作用。比如,提高银行利息率和 证券的收益率,防止居民从银行和证券市场大量变现,导致大量现金流入市场;收缩货币供应,减少信贷额度,控制基建投资;鼓励进口,减少出口,增加国内市场对货币的需求,等等。
㈣ 用微观经济学原理分析实际问题的习题及解答
问题:为什么说:经济学是关于选择的科学,是研究节约的科学?
答案:西方经济学没有一个规范定义,一般认为,经济学是关于选择的科学,是研究节约的科学。美国经济学家J·斯蒂格利茨(J.Stiglitz)认为:“经济学研究我们社会中的个人、厂商、政府和其他组织如何进行选择,以及这些选择如何决定社会资源的使用方式”。N·曼昆(N.Mankiw)则更简单地概括为“经济学研究社会如何管理自己的稀缺资源。”对上述的经济学定义,至少应该有下列五点认识:第一,经济资源是稀缺的。任何社会都是如此,这是客观存在。稀缺性是指相对人们无穷的欲望,经济资源的数量、质量和种类是不足的。这一点决定了有效利用资源的重要性。第二,经济学是选择科学。由于人们的欲望是无穷的,而用于满足人们多种需要的资源是有限的,所以人和社会都要进行选择,即家庭、厂商、政府和涉外部门进行选择,以使资源有效利用。第三,厂商选择有限的有多种用途的资源,用以生产什么、生产多少,获得利润最大。第四,家庭选择有限收入用于购买什么商品、购买多少商品,以获得效用最大。第五,政府和涉外部门选择资源合理配置的最优方案,以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总之,西方经济学是研究市场经济的科学,包括微观经济学与宏观经济学。
㈤ 经济学原理中,环境保护问题的实质,以及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
外部性又称为溢出效应、外部影响或外差效应,指一个人或一群人的行动和决策使另一个人或一群人受损或受益的情况。
经济外部性是经济主体(包括厂商或个人)的经济活动对他人和社会造成的非市场化的影响。即社会成员(包括组织和个人)从事经济活动时其成本与后果不完全由该行为人承担。
分为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 。
正外部性是某个经济行为个体的活动使他人或社会受益,而受益者无须花费代价,负外部性是某个经济行为个体的活动使他人或社会受损,而造成负外部性的人却没有为此承担成本。
环境保护问题的实质就是负的外部性。
工厂在生产中所排放的污染物就是一种负外部性。它所造成的社会成本包括政府治理污染的花费,自然资源的减少,以及污染物对人类健康造成的危害。
解决外部性的基本思路
让外部性内部化,即通过制度安排经济主体经济活动所产生的社会收益或社会成本,转为私人收益或私人成本,是技术上的外部性转为金钱上的外部性,在某种程度上强制实现原来并不存在的货币转让。
典型办法
1.征税与补贴
任何一种经济活动都会对外部产生影响,比如说,汽车运输必然会产生废气污染环境,而植树造林发展林业就会形成改善环境的结果。这就是经济的外部性。如果说前者是“负外部性”的话,后者就应该被称作是“正外部性”。外部性扭曲了市场主体成本与收益的关系,会导致市场无效率甚至失灵,而负外部性如果不能够得到遏制,经济发展所赖以存在的环境将持续恶化,最终将使经济失去发展的条件。
所以,可以对负的外部性征收税费,对正的外部性给予补贴。征税可以抑制产生负的外部性的经济活动;补贴可以激励产生正的外部性的经济活动。这种用于消除负外部性的税收被称作庇古税。
庇古税在经济活动中得到广泛的应用。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采用的“谁受益,谁投资”的政策、环境保护领域采用的“谁污染,谁治理”的政策,都是庇古理论的具体应用。排污收费制度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环境保护的重要经济手段,其理论基础也是庇古税。
2.科斯定理
如果存在产权划分,交易成本较低且参与人数较少的时候,人们可以通过私下谈判来解决外部性问题。如上文所说的养狗问题,要么养狗者给予邻居补偿使其接受养狗,要么邻居给养狗者一定费用使其停止养狗。
㈥ 如何用经济学原理解决公共卫生问题
用经济学原理解决公共卫生问题,需要抓住公共卫生问题的经济学本质,从中探索,从而思考解决方
㈦ 用经济学原理,分析当前社会中的某一经济现象。
基于经济学原理的经营管理分析 1、在下列情形中,为什么厂商可能从纵向一体化中获益? (1)在铁路终点站设置一个谷物升降机。 (2)某产品制造商具有全国品牌声誉,它在地区市场上使用经销商安排的广告和促销活动。 (3)一家生物工程厂商开发出一项新产品,并将由另外一家已确认的制药公司来生产、测试和分销该产品。 答: (1)因为厂商纵向一体化谷物升降机可以通过增加谷物升降机的数量和机械装卸具有简单重复性的特性形成谷物装卸的规模经济和学习经济,同时可以节约购买使用谷物升降机使用权的交易费用和协调费用。 (2)如果制造商前向一体化使用自己的经销商安排广告和促销活动,可以提高市场营销的效率,降低使用独立经销商带来的交易成本和协调成本。 (3)如果生物工程厂商前向一体化建立自己的制药企业来生产、测试和分销该产品,不仅可以减少使用独立制药企业带来的交易成本和协调成本,最重要的是可以防止该新产品私有信息的外泄。 2、大学倾向于高度一体化:许多系都属于同一个组织。不存在大学为什么不通过契约将独立的各系联系在一起的技术原因,这有些类似于网络型组织奖各个独立的业务部门联系在一起的方式。你认为大学为什么并且怎样像这样组织在一起呢? 答: 虽然纵向一体化厂商的内部部门之间会出现协调的问题,但更严重的协调问题却往往发生在独立厂商之间的市场契约交易之中。这主要是因为,在纵向一体化厂商内部进行某项活动时,可以通过集权控制达到协调;而在市场上,独立厂商之间进行契约交易时,则不存在这种控制。协调尤其对于带有“设计属性”的问题尤为重要。设计属性是指需要通过精确的方式相互联系的属性,这样才可以获得价值最大化。大学课程的内容和顺序就存在设计属性,下游厂商—各个系通常懂得各种输入品(课程)和输出品(教课效果)是如何相互联系的。但是,各种输入品(课程)的供应商(老师)可能不能充分地相互协调。各种输入品(课程)之间不能达到正确的关系将会是耗费巨大的。所以,大学可以通过一体化所有重要的上游(老师)和下游(系)活动并依靠行政控制实现合适的协调,同时还可以共用一些公共资源(如:行政部门、财务部门等),以节约教育成本。 3、考虑下述各组情形。在每组中,哪一个情形更容易受到协调问题的影响? (1)由一家园艺公司负责维护某个家庭所拥有的草坪;由一家园艺公司负责维护一个足球场的草坪。 (2)设计一个装工具的工具箱;设计一个安装微型的硅芯片电线的晶片。 答: (1)因为维护一个足球场的草坪涉及的绩效标准,如地下生物量、盖度、草坪高度、色泽、病虫侵害度、草坪弹性、草坪光滑度、草坪旋转阻力、草坪平整度等都有一套完善而标准的规范,维护工作的绩效易于衡量;而维护某个家庭所拥有草坪相对来讲就没有什么统一的标准要求,个性化因素较多,因此维护家庭草坪的工作更容易受到协调问题的影响。 (2)由于设计属性的问题,设计晶片涉及的多种精确方式的相互关系,如光刻技术、半导体技术、加工工艺等,比设计工具箱严格得多,更容易受到协调问题的影响。 4、一家铅笔生产商设想后向一体化至菜油生产。菜油是生产形成橡皮的橡胶状材料(叫做硫化油膏)的关键成分。菜油是在国际市场上销售的,它的价格随着供需情况的变化而波动。支持纵向一体化的观点认为:“铅笔生产是对利用程度非常敏感的,也就是相对于不完全开工的工厂来说,完全开工的工厂可以生产出单位成本更低的铅笔。拥有我们自己的菜油供给来源可以使得我们不受短期供需失调的影响,也就使得我们具有比竞争对手更大的竞争优势。”解释该观点错误的原因。 答: 铅笔厂商这个观点忽视了纵向一体化的一个隐藏的机会成本:在使用自己的输入品(菜油)生产最终输出品(铅笔)时,它放弃了在开放市场上外部销售输入品(菜油)的机会。即对于纵向一体化的生产商,正确计算生产成本的方法是应用转移定价法,即当内部生产的活动或输入在外部存在高度竞争性市场时,纵向一体化厂商不同部门之间的内部价格应该等于外部市场价格。菜油是在国际市场上销售的,它的价格随着供需情况的变化而波动。如果以菜油的市场价格计算铅笔厂商的生产成本,纵向一体化可能并没有创造经济利益。 5、有些契约非常长,例如市政当局与公路建造商之间的契约,条款要清楚地描述每个细枝末节。另外一些契约,例如咨询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契约,却是比较短的,在责任分工上模糊不清。什么因素可以决定契约在长度和详细程度上的这些差别? 答: 决定契约完备性—即在契约长度和详细程度上差别的因素有:有限理性、详细指定或衡量绩效的困难、不对称信息。 市政当局与公路建造商之间在有限理性方面,既在处理信息、应付复杂情形和需求理性目标中,具有较强的能力。对于公路建造过程中的详细绩效制定和衡量也相对容易,不对称信息相对较少,所以市政当局与公路建造商之间的契约完备性较强,条款清楚地描述每个细枝末节。 而咨询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契约由于咨询业务本身的特性,使咨询公司和和客户在有限理性方面缺乏相应能力,也无法详细指定和衡量咨询的绩效,因为咨询报告的好坏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同时咨询结果和给客户带来的绩效之间不一定有直接和即时的关系。另外咨询公司和客户之间的不对称信息很多,客户出于保护自身商业秘密的考虑,不一定会向咨询公司提供咨询业务所需的详细资料,所以咨询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契约是不完备契约,比较短,而且在责任分工上模糊不清
㈧ 用经济学原理怎样解决谷贱伤农求答案
从现阶段从事农业节目的电视工作者身份构成看,大多数人自小生活在城市,没有任何农村生活的感性认识,即使有部分人出身农村,但是在求学过程中已对农村、农业、农民的认识日逐表面化、肤浅化。他们中的很多人原先并没有从事农业电视节目制作的经验,所以对农村的认识还处于非常粗浅的阶段,因此对农业生产规律、市场规律、价值规律等方面缺乏必要的认识。看到田间麦浪滚滚,园子硕果累累,就会想当然地认为今年农民大丰收,农民收入必然会大副度增加。孰不知,在经济学原理中还有“谷贱伤农”的说法,农产品的丰收并有一定就意味着农民效益能够得到大增长。在很多农业节目中,我们常常能看到这样的字眼:今年某地农民的收入将会大幅增长,农民们从**的大丰收中体会到无比的喜悦。其实他们也许并不知道,某种农产品过剩后,由于价格下滑,农民们收获的也许只是丰收的苦涩。
经济的人经济一词从小就有耳闻,可真正懂得经济一词内涵的却为数不多。经济不仅仅是经济学家考虑的问题,像北极的那种豹子,也会成本收益的计算,农民伯伯他们做出的有些决策不知不觉地也运用了经济学知识。所以经济是一切人——所谓的经济人抑或理性人的经济。比如说大人们做事都先问问自己做这件事经不经济:今年咱家是否再多养两头牛,因为看到别人家都放弃养猪了,市场上的猪肉价格又一直在上涨;今年咱家多种点西瓜和糯米稻,杂交水稻面积减少点,因为粮价持续下跌,谷贱伤农,多种些经济作物还能增加收入;再比如这家人家有两个小孩,这俩小孩还挺争气,学习成绩一直很好,考上大学一定没问题,在该不该盖新房的问题上他们会毫不犹豫的说不盖了。这些都是现在农村的一些现象,在经济学眼中是否能有些许研究意义呢?所以,在读了《经济学原理》之后,会有一种“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觉,会自觉地运用经济学知识来指导自己的行为。
二、机会成本——放弃不一定是错的由于人们面临着权衡取舍,所以做出决策就要比较可供选择的行动方案的成本和收益。但是,有些行为的成本并不是那么明显。比如说,当一个厂商决定利用自己所拥有的经济资源生产3000辆汽车时,这就意味着该厂商不可能再利用这些相同的经济资源来生产2000台电脑。于是,可以说,生产3000辆汽车的的机会成本就是所放弃生产的2000台电脑。因此,生产一单位的某种商品的机会成本是指生产者所放弃的使用相同的生产要素在其他生产用途中所能得到的最高收入。关键是其他生产中所能获得的最高收入。我们也是大二的学生了,再过一年就要面临着升学或是就业决策的选择。升学的利益是使知识丰富和以后有更好的工作机会。但成本是什么呢?肯定有人回答是:学费、书籍、住房、和伙食的钱的加总。首先,这并不是你继续升学的全部成本。即使你离开了学校选择工作,你也要需要睡觉的地方,要吃东西。只有在学校的住宿和伙食比其他地方贵时,贵的这一部分才是真正的一部份成本。其次,它忽略了上大学的最大的成本——你的时间。当你把再把三年的时间用于听课、读书、和写文章时,你就不能用这些时间去工作。所以,对于继续考研升造的同学而言,为升学而不得不放弃的工资是他们受教育的最大的机会成本。
三、激励——人们会对激励做出反应由于人们通过比较成本与利益做出决策,所以,当成本或利益变动时,人们的行为也会改变。这就是说,人们会对激励做出反应。正如上面说的:粮食价格下跌时,农民就会决定多种些西瓜等经济作物而减少水稻等粮食作物的种植,因为种植粮食的收入将减少。所以,无论是公共决策者还是个人决策者都不应该忘记激励。我个人认为激励可以分为两类:正激励和负激励。正激励就是我们所说的表扬,即微观经济单位在做出某种行为之后获得的积极的有效的经济利益。而负激励就是我们所说的惩罚,即微观经济单位在做出某种行为之后受到的消极的有害的经济处罚。刚读书时好好学习是为了争当“三好学生”,读到中学挑灯夜战是为了“中考”“高考”,在大学博览众书是为了找到一份称心的工作,到了工作岗位上还得为了职称拼死拼活……也许人的一生都在不停地奋斗,从一个顶点向另一个顶点攀登,不知疲惫。而这一切完全是符合经济学的这个重要原理:人们会对激励做出反应。曼昆在《经济学原理》的上下册都提到了这个原理,上册第六章《供给、需求与政府政策》中关于租金控制的一个案例,就是政府实行最高限价,长期中会导致住房的很多缺口,因为此时政府限制了潜在房东的激励,谁也不愿做不赚钱的生意,此时房子的质量环境都会大打折扣。所以有经济学家戏称租金控制是“除了轰炸之外,毁灭一个城市最好的办法”。下册的第二十六章《失业与自然失业率》中的失业保障谈到有些人因为能获得失业的保障而不愿就业,造成政府沉重的负担。曼昆都是从宏观角度阐述该原理的,也说明政府的任何一个政策都会带来很大的影响,政策制定是一件很艰难的事。现实生活中我们接触太多太多由于引进激励机制而提高效率的例子,为什么农村滥砍滥伐的森林和过度放牧等现象一直没有得到杜绝,反而有愈演愈烈的趋势,我想应该有一个因素是因为对封山育林的激励措施不完整科学吧。
四、三农问题——另类的经济学
三农问题这几年已为公共决策者的提上议事日程,所以在农村出现了一些新的现象。比如说现在为了落实中央的政策——村村通公路,各级政府纷纷拟订了各乡镇的方案,但一打听才知道所谓的村村通公路是指公路通到村委会,那这个资金的提供就有意思了。从国道分出来到村委会这一段由政府拨款,那受益的是沿线的那些村子,而还有好些村子不在这条村道两旁,就不能获得这条村道的正外部效应。殊不知,政府的财政收入主要是税收,而这些纳税人的却得不到这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好处,这能算是公平吗?这与我们倡导的和谐社会是一致的吗?再者说,要想富先修路,可这路是修给谁的,农民们还能认为这是公平的吗?社会主义新农村能真正建成吗?
第二个例子是关于农民收入的问题,我们学经济的都听过“谷贱伤农”这个在我国流传已久的说法,它的意思是:在丰收的年份,农民得收入却反而减少了。经济学也经常讲这个问题,因为谷物是缺乏价格弹性的物品,丰收的年份粮食产量大增,导致市场上的粮食供给上升,引起价格下降,结果使收入反而减少了。西方国家主要是通过减少农产品的种植面积来减少供给,从而保证农场主的收入。那我国这8亿多广大的农民群众的生活谁来管哪?政府能坐视不管吗?所谓的“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不就是这个道理吗?所以在公元2004年出台了中央一号红色文件:免去农业的税收,规定粮食的最低价格,进行粮食直补,根据承包的耕地面积进行补贴,等等使农民的收入有了提高。所谓的只有收而没有出,农民的口袋当然就能鼓起来了。但现实却没有发生这些,反而却发生了让农民诧舌的事情: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暴涨,粮种价格翻了两三番;化肥农药也是拼了命似的涨;抛秧板和地膜的价格也是飞到天上去了……为啥?政府的强制限价时违法供求规律和竞争规律的,每个人都是理性的,即使政府规定了农业生产资料的最高价,却不能避免这些现象:最高限价会导致农民排队抢购生产资料和黑市交易;也会有生产者粗制滥造,降低了产品质量,形成变相涨价。最终,农民获得的好处仍然不多。
结束语:经济学其实是一种人生哲学,不仅是教人致富,经邦治国,也教我们正确对待人生,用经济学知识分析人生旅途中遇到的问题。永不后悔是沉没成本,追求快乐和谐是最大化。《经济学原理》,曼昆写的,值得一看,细细品味……声明:我是来自农村的,所以就我家那儿的一些现象说了说,由于知识储备不足,未能分析准确,望予以谅解。
㈨ 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过程中怎样运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解决现实问题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实质是科学地揭示客观经济规律。在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对马克思政治经济学原理的借鉴引导了中国经济的发展劳动价值论是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基石其中商品的二因素剩余价值论都与中国经济发展有相符之处。我国改革开放的成就也说明了马克思政治经济学原理在我国的应用颇有成效。因此中国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马克思政治经济学。
不知道你是要长篇大论的,还是要简洁的。。。。
以下是长篇大论的:
1. 我国经济发展为何要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的原理为参考
研究中国近代史我们会疑惑为什么为什么中国没有发展资本主义的可能性而最终选择了马克思主义来拯救中国。历史的选择应是一种自发性选择它不是几个伟人、几起事件所能左右的从根本上说他都是遵循着经济原则寻求最优结果。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也反作用于经济基础。中国作为一个由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其经济发展避免不了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而产生关联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的制定也避免不了从这种无产阶级的政治经济学中吸取精华。了解历史我们可以发现资产阶级的确有发展甚至成功的机会但由于主客观原因他们最终没能把握住。而信仰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却能在相同的历史舞台上脱颖而出这就能说明中共所主张的马克思主义最大程度上适应和迎合了当时中国的需要。而在政治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近代社会相适应则在经济上对中国近代的经济发展同样产生的重要的影响。
2 关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首先阐述一下下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它是无产阶级的政治经济学运用了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批判继承古典政治经济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是解释人类社会各个发展阶段上支配物质资料生产、交换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产品的分配规律以解释和阐明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经济规律为研究任务。物质资料生产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的出发点因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所研究的社会生产关系及其发展规律是在人类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形成和存在的。
3. 关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与中国经济发展论题的论述
下面我将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的几个理论在中国经济建设中的应用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内容的应用来论述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经济发展的关系。 劳动价值论是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基石是被实践检验和历史证明了的科学理论
至今依然闪耀着灿烂的光辉指导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劳动和劳动价值论应成为指导我国现阶段改革的理论基础。我国现行基本经济制度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现在不少人对私有制经济发展心存疑虑认为私有制经济发展会动摇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并由此认为私有制经济就是剥削经济也存在私营主对工人劳动创造的剩余价值的无偿占有。这种看法是不正确的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在现阶段对待私有经济和混合经济中的私有成分首先要承认私有经济的合理性、合法性。发展私有经济有利于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充分利用过剩劳动和闲置资本有利于促进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和公有制经济既是合作伙伴又是竞争对手使公有制经济集中力量发展重要行业有利于加快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市场经济以竞争为主要特征就必须形成多元化的产权主体。因此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认识既要坚持马克思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精髓和真谛又要与时俱进结合实际进行发展和创新。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对社会生产关系及其发展变化规律的研究是从分析商品开始的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商品的二因素就是指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商品的有用性即能满足人民的某种需要的属性就是商品的使用价值。使用价值是商品必须具备的一个首要因素没有使用价值的物品不能成为商品。不拿来进行交换也不是商品也就是说有使用价值的劳动产品只有用来交换的时候才是商品。在中国社会出现的货币的本质和职能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揭示的货币的本质和职能完全一致货币是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品的商品体现着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社会关系这就是货币的本质它的五个职能价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贮藏手段、世界货币在我国社会中也得到了具体体现。 商品价值量的大小是由劳动时间的多少来决定的也就是说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商品的价值而不是个别劳动时间决定的这就对商品生产者产生了极其重要的意义。他关系到商品生产者在竞争中的成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当一个商品生产者生产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多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他在生产上所耗费的劳动有一部分得不到补偿就会亏损因而在市场竞争中就会处于不利的地位。商品呢生产者生产的个别劳动时间小于社会必要的劳动时间它生产改商品所耗费的劳动不仅可以得到全部补偿而且还可以获得更多的收入这表明该省品生产者的少量个别劳动得到了较多的社会承认从而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这就决定了不同商品生产者由于生产商品的劳动率不同他们之间必然存在收入差距收入多的资本家把一部分资本作为追加资本投入到下一轮生产中扩大生产资本规模改善技术就产生了良性循环致使收入不断增加而相反的资本家则进入恶性循环导致收入差距不断加大甚至产生一些的兼并与破产。所以不仅在全球上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与落后的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水平悬殊在中国内部贫富差距也不断加大居民整体消费水平有限这也是影响中国经济发展的众多因素之一。
关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所研究的剩余价值规律中国的资本家也是通过榨取劳动者的剩余价值致富的资本主义的资本分为两部分一为不变资本一为可变资本。不变资本是用来购买生产资料的那部分资本可变资本用来购买劳动力的那部分资本。资本主义的生产目的和动机是追求尽可能多的剩余价值为达到这一目的通过各种手段不断扩大和加强对雇佣劳动和剥削。资本主义的生产的实质就是生产的剩余价值中国的资本主义生产实质亦如此。在中国的私有中资本家也是通过购买劳动力对劳动力进行剥削和压迫来获得剩余价值不断进行资本积累进而进行扩大再生产不再一次对已购买的劳动力进行剥削。而在工资形式上中国与资本主义没有本质的区别其基本方式都分为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而马克思在对工资形式的分析上说明因为有的工资随着劳动时间变化而变化有的工资随着产品数量的多少为变化而且在同种劳动的不同工人之间由于劳动技术高低和熟练程度的不同工资水平就有高低之别。这些方面掩盖了剥削的性质因此工资就像劳动的价值或价格。因此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的剩余价值理论在中国同样有适用性并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没有剥削现象究其本质无论是外国资本家还是中国资本家组织生产活动都是对工人的剥削而这种剥削在未实现共产主义之前会一直在资本主义社会与社会主义社会并存。 以上写的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一些原理在中国经济中的体现从而揭示中国经济发展离不开马克思主义。所以下面我再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在中国改革开放中的应用以及产生的改革成就来论述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对中国经济发展产生的积极影响。
三、证明结论
在我国改革开放中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为指导取得了卓越成效 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演进与思想解放和经济理论发展是紧密相连的。创新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是我国改革的最早倡导者。中国政治经济学的转型,是在科学扬弃和超越苏联经济学和现代西方经济学的基础上转向现代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包括现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理论。中国在探索改革开放之路中我国始终终毫不动摇地坚持唯物史观的指引,遵循着马克思的理论的道路前进;在内容上,必须毫不动摇地以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知识体系中的基本范畴、科学原理为主体,面对新的历史条件拓展和创新;在处理中外多元经济思想的关系上,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指导地位。在我国领导人结合中国国情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进行借鉴与改良后的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下我国建立起全面物质生产体系经济建设取得显著成就。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1978年中国人均GDP为381元按照1980年一美元兑换人民币1.53元的汇率来计算约合149美元。2007年中国人均GDP升上到2640美元比改革开放前增长了17倍。人民生活水平也显著改善教育发展取得长足进步…… 改革开放的成就有很多很多在这些成就背后是中国人智慧的结晶而在这智慧的结晶的背后就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四、结论及解决对策 综上可以看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在我国经济发展领域有了很多的应用其中的一些理论与我国国情相适应对我国经济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中国在改革开放后虽然经济发展水平大幅度提高但是处于发展中国家的行列中国的经济发展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在未来的探索与实践道路中我国应该继续借鉴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的内容不断根据自己的国情与社会发展水平对其进行改造使其能更好地引导中国经济的发展。
㈩ 怎样用经济学原理来解决环境中出现的问题
人类经济发展史的实践无可辩驳地证明市场是更有效率的资源配置方式。萨缪尔森(P. A. Samuelson)对此作过通俗的解释:一个完全竞争的、一般均衡的市场体系会显示配置效率。在这一体系中,所有产品的价格都等于其边际成本,所有的要素价格都等于其边际产品价值,不存在外部性。在这些条件下,如果每个生产者最大化其利润,每个消费者最大化其效用,经济在总体上是有效率的,你无法使任何人的状况在不使他人状况变差的条件下变好。这意味着,在社会资源和技术既定时,即使是最有能力的计划者,使用最高级的计算机,制定最天才的重新配置计划,他也无法找出比竞争市场更好的解决方案。没有哪一种重新配置能使任何人的状况改善。不论经济中有一个、两个市场,还是有二百万个市场,这个结果都是正确的。 然而,这些结果通常都是以假设完全竞争的市场为基础的,事实上,市场不是完美无缺的,它会失灵。市场失灵,“是指那些为取得有效的市场解决办法所需的条件不存在,或者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相冲突”。 狭义的市场失灵,是指市场运行的结果,未能满足帕累托最优条件,造成效率损失的状况;广义的市场失灵除狭义的内容外,还包括市场在解决收入分配等社会问题时的无能为力。
市场失灵的一个原因,是由于存在纯公共产品,萨缪尔森(P. A. Samuelson)把纯公共产品的概念定义为:“每个人对这种产品的消费,都不会导致其他人对该产品消费的减少。” 纯公共产品具有非排他性:因为技术或者成本的原因,无法排斥其他人对该产品的占有;还具有消费的非竞争性:再增加一个人也不会导致任何他人对该产品的消费。考虑到产品的非排他性,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生产者不具有供应公共产品的动机。因为他一旦生产了这种产品,他就无法排除他人对该产品的消费。那么,是否可以考虑消费纯公共产品的人们形成一个私人合作制,达成协议共同承担该公共产品所需的成本。这种协定对于小群体也许是可行的,可是随着群体规模的扩大,个人成为免费搭车者的可能性也提高了,因而私人自愿协定无法再起作用。因此,对一个大群体而言,“纯公共产品是通过公共部门预算来提供的”。 环境污染治理即为公共产品的一个例子,所以,“供方只能是代表公共利益的政府”。
现实生活中纯粹的公共产品或纯粹的私人产品都很少见,更多的是兼有二者性质的混合产品,外部性问题正是由此产生。 所谓外部性,指的是某一生产者(或消费者)的行动直接影响到另一生产者(或消费者)的成本或效用。 按照传统福利经济学的观点,外部性是一种经济力量对于另一种经济力量的“非市场性”的附带影响,是经济力量相互作用的结果。 它包括正、负两方面影响,正面的影响亦称正外部性或外部经济性,负面的影响亦称负外部性或外部不经济性。前者的一个典型例子是某项新技术发明被他人公开的无偿使用,后者的典型例子是环境污染问题。
要使资源有效配置,就要矫正外部性。基本的方法就是要将外部性内部化,即把外部性产生的社会成本或收益转化为外部性制造者自己的私人成本或私人收益。具体地又可分为市场的方法和非市场的方法。按照科斯定理:只要产权界定清晰,在交易费用可忽略不计的情况下,资源会自动实现有效配置。这时,将产权界定给谁并不影响资源配置的有效性,只要界定明确,资源配置的结果都一样。 然而,现实的世界实际上总存在交易费用,有时交易费用还非常大,当牵涉的人很多时就是这样。因此,就必须由非市场的政府行为干预来消除外部性。
交易成本、排他成本和免费搭车策略使公共产品的私人式自愿供应面临许多问题,因此,“政府一种可能角色就是干预市场的配置职能,从而纠正市场失灵或采用政策弥补其效果。” 提供公共产品(包括环境污染治理及其制度安排)成为政府的基本职能。
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发挥到极至,形成与市场经济体制截然相反的计划经济体制。在这种体制下,行政计划机制在对资源的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政府经济职能不是对经济的运行起辅助作用,而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全方位的主导者和主宰者,小到企业生产什么、生产多少、卖给何人,大到国民经济重大比例关系和参数的确定、协调,都由政府一手操办。 “在这里,全体公民都成了国家(武装工人)的雇员。全体公民都成了一个全民的、国家的‘辛迪加’的职员和工人。”整个社会将成为一个管理处,成为一个劳动平等、报酬平等的工厂。”
以上的分析似乎一直在向我们昭示:市场是不完善的,政府干预可以校正市场。但我们忽视了一个重要问题:政府干预本身是有成本的,同样存在“政府失灵”现象。政府作为雇员机构都具有官僚主义的弱点,运作成本高,容易导致浪费与文牍主义, 同时,间接地增加“纳税人”的成本;民主政府的政策还往往有一种“中位取向”,作为受选民委托者,它往往体现大多数选民的利益,而不能很好地满足社会中那些最弱势群体、以及其他特殊群体的需要。例如妇女、儿童、残疾人、赤贫者的保护等等。 尤其值得重视的是,政客和官僚们的“寻租”行为,“人们试图寻求影响国家的方法以便使福利转移到他们手上”。
二、环境污染治理的市场化——BOT模式
市场和政府存在着各自的优越性,同时,也都可能出现“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因此,我们的任务无疑便是找到两者的平衡点,使其各自充分发挥作用。根据OECD市场经济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的环境管理经验,政府在环境保护中的主要作用是规制和监督,同时提供必要的环境公共物品。 但是,这并不必然意味着由政府来生产,政府“可以把生产该产品的合同承包给私人生产厂家”, 吸纳商业资本、社会公众和企事业单位等社会资金来参与,形成社会多元化投资局面。在国际上,从80年代开始,欧美开始倡导和鼓励私人部门积极参与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力图在私人部门和公共部门之间建立伙伴关系,这一作法后逐渐被东亚许多国家所重视和应用。美国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的较大部分由私人部门承担;马来西亚将全国划分为几个区域,把垃圾和污水处理业务全部委托给几大公司;日本过去曾把政府环境预算的80%以上投入到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中,现在也感到力不从心,弊端甚多,因而开始变革。 而我国,环保投入机制基本是延续计划经济体制的产物,投资主体仍然主要是国家和政府。
BOT模式似乎是我们苦苦寻觅的“平衡点”的天然物,“蓦然回首,她在灯火阑珊处”。BOT(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营运-移交)投资方式是由政府通过特许协议的方式将基础设施的建设、营运权让渡给项目发起人并对部分项目风险提供商业支持和政府承诺;项目发起人则设立项目公司,并由项目公司通过一系列协议(合同)联接众多的项目参与者对项目进行建设、营运,通过经营所得收回投资,偿还贷款,获取收益;特许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无偿移交给政府。BOT投资方式具有融资能力强,自有资本需要量小,投资收益有保障等众多优点,因而,“自土耳其1983年设立世界上第一个BOT项目到1993年,世界范围内有近150个基础设施项目采用BOT投资方式,总投资额超过600亿美元”。
BOT投资方式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众多当事方,规范当事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亦为数不少, 其法律特性在我国环境污染治理项目中具有很强的适应性和可行性。
1、BOT是政府与私人资本以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经营为标的的合作关系。 BOT所涉及的领域一般为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等基础设施项目,由于国家财力有限及垄断专营带来的效率低下、管理混乱等原因,这些本应有国家投资、垄断专营的领域,不得不引入私人资本。因此,从本质上讲,BOT是将本国和本地区的那些本应由公营机构承建和运营的公用设施项目,通过政府授权方式特许给某个私营机构来建设和经营,“是业主国政府的一项具体的独立的建设公共基础设施的政府职能由私人代为实现”。 我国BOT项目大都分布在火力发电厂、高速公路、隧道、铁路等基础行业,而又以地铁、港口、火力发电厂和交通运输投资额巨大的项目居多,其他类型的项目少。然而,1998~2000年间,中央政府增发国债3600亿元,国债投放的重点就是公路项目。各地电力市场也在“强电政策”的推动下很快趋于饱和。 与之相反,据国家环保部门最新统计,目前我国城镇日排放污水总量近1.4亿吨,但达到国家二级排放标准的污水处理总量只有约0.1亿吨, 全国城市垃圾的年产量达1.5亿吨,且每年以8%至10%的速度递增,全国历年垃圾存量已超过60亿吨, 仅凭政府财力显然难以完成治污使命。环保产业已成为朝阳产业。但我国环保产品与巨大的市场需求相比仍存在很大差距。BOT投资方式在环保产业,尤其是环境污染治理项目中将大有可为。
2、BOT以政府特许为核心和基础,政府以合同中的行政特权方式保留和行使公共职权。BOT模式是涉及到公共利益的系统法律关系群,这种关系群是由公法和私法合作调整的。在这庞大的法律关系群中,核心是政府特许,其表现载体即为特许权协议,其他所有合同均以特许协议为基础,为实施其内容服务。特许权协议在法律性质上为公法契约(行政合同), 协议目的具有公益性,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具有不对等性,政府在特许权协议中既是一方当事人,同时又以代表社会公共利益的管理机关身份出现,其地位具有双重性,具体表现为:第一,实行行政许可制度,以盈利为目的的私人资本进入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经营,必须首先得到政府特别授予的专营权;第二,政府有权监督私人履行特许协议的行为,有权为维护公共利益,变更、终止合同;第三,经营期结束,政府无偿取得基础设施的所有权。 环境污染治理是政府的职责,虽然政府可以通过BOT模式将其“承包”给私人,但显然政府不能据此放任自流,不能放弃其监管职责。我国环境污染防治方面的法律文件都相应的规定有各级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
3、BOT是一种特殊的私人直接投资方式。BOT投资方式具有私人直接投资的本质特征,这是毫无疑义的。私方当事人以盈利为目的,以私人名义参与公共工程,自行筹资,自享收益,自担风险。而且,目前我国所称的BOT往往仅指国际BOT(外资BOT),没有包括国内私人以BOT方式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可能性。 我国第一座以BOT方式建设的城市污水处理厂2001年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竣工,投资方为美国金州集团北京金源环保公司,美国金州集团与北京市政府磋商,拟投资建设北京北小河污水处理长二期工程。此外,法国苏伊士集团也准备投资建设北京卢沟桥和小红门两座污水处理厂。 鼓励内资参与BOT投资将是我国环境污染治理的发展方向。目前我国民间资金充裕,据有关资料统计,我国实际民间金融资本存量不少于10万亿元,仅浙江省就有3500亿元民间资金闲置; 同时还有一批资金和技术较为雄厚的民营企业,而且对投资环保产业有巨大的热情,因此,具备发展内资BOT的客观基础。实践中也确有其事。国内民营企业中宜环能环保技术公司与河北省安新县达成了意向性协议,采用BOT方式建设垃圾处理厂,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另一家民营环保企业桑德集团,更是雄心勃勃,推出“中华碧水计划”:与全国12个省市签约,宣布以BOT模式承建这些地方的污水处理厂。
BOT方式的设计,成功地把基础设施分成投资建设、经营回报和无偿移交三个阶段,并将前两个阶段成功地与政府直接职能分离,推向市场,辟为可以投入产出的领域。利用私人经营机制和市场经营机制获得高效率和高质量,避免了国家作为主体直接进入经营领域所带来的高成本、低效率弊端。同时政府作为标的物的最终所有权人自始至终所享有的监督权和其他一系列特权,保证了BOT方式不改变基础设施的公益性和公共性。环境污染治理作为公共产品,所要求的“政府提供”和“私人生产”在这里完全得到了满足,政府和市场找到了各自合适的定位。
三、BOT模式与我国环境法律制度的冲突和协调
BOT模式在环境污染治理项目中是新生事物,因此,其与我国现行环境法制的冲突将是不可避免的,两者之间的协调、融合也就显得格外重要。
1、BOT模式与排污收费制度
公共产品具有非排他性和消费的非竞争性,但是,非竞争性产品未必是非排他的,有时,可以采用很简单的排他手段,如收费就可以使排他成为可能。 BOT模式中的投资方之所以愿意投资于环境污染治理项目,就是因为能通过收取污染处理费的制度将环境污染治理这一公共产品具有排他性,以实现其盈利的目的。为了保证这一稳定的并且也是唯一的利润渠道,排污收费制度就显得颇为重要。
排污收费制度(征收排污费制度),是指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向环境排放污染物或者超过国家或地方标准排放污染物的排污者, 按照所排放的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征收一定的费用的一套管理制度。它是“污染者负担原则(PPP)”的具体体现。 排污费的使用,按《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 的规定,作为环境保护的专项资金,由环保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统筹安排,用于下列3个方面:①补助重点排污单位治理污染源。②用于区域性综合污染治理。③用于补助环境保护部门检测仪器设备的购置、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技术培训等。在环境污染治理项目的BOT模式下,排污费的使用就需要重新分配。项目公司直接向排污者收取污染处理费,或者由政府从排污费中列支,这两种都是可行的方案。
与“污染者负担原则(PPP)”相对应的为“使用者负担原则(UPP)”。1999年,国家计委、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发布了《关于加大污水处理费的力度,建立城市污水排放和集中处理良性运行机制的通知》,通知指出:“污水处理费是水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用户用水数量,各城市要在用水价格上加收污水处理费,以补偿城市排污和污水处理成本,建立污水集中处理良性运行机制。”在美国,自来水费中有55%是污水处理的费用;在丹麦,污水处理费为自来水费的1.6倍。 我国过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环境污染治理一直被当作公益事业,使用者无需交费,在BOT模式下,环境污染治理已不再是纯粹的公共产品,因此,向使用者收费也自然显得理所应当。浙江省杭州市物价局自2002年9月1日起,对杭州市自来水价格进行结构性调整,但所有水价均包括每吨0.4元的污水处理费。
2、BOT模式与“三同时”制度
“三同时”制度是指一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包括小型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自然开发项目,以及可能对环境造成损害的其他工程项目,其中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设施和其他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一项法律制度。“三同时”制度是我国首创的,是一项控制新污染源的法律制度,也是“预防为主”原则的具体体现。
1986年3月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规定:凡从事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执行“三同时”制度。1998年新颁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重申了这一规定。并且,从1989年起,我国“三同时”制度的执行率连续保持在98%以上的水平。 由此可见,“三同时”制度已经深深扎根于我国环境法制。然而,“三同时”制度出台于1970年代初, 经济、社会体制已出现重大转型的今天,对“三同时”制度的价值可能需要重新估量。环境污染治理开始出现市场化、集约化道路的新形势下, 还是严格要求“凡从事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执行‘三同时’制度”是否还有必要?我们认为,“三同时”制度应该淡化。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时候,应对该建设项目适合污染集中治理还是单独治理作出评价,适合集中治理的,就不必强制要求其执行“三同时”制度,当然,其若选择执行“三同时”制度,法律亦不禁止。
3、BOT模式与限期治理制度
限期治理制度,是指对长期超标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排污单位和在特殊保护区域内超标排放的已有设施,由人民政府决定,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其在一定期限内治理并达到规定要求的一整套措施。限期治理制度也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管理制度,是减轻或消除现有污染源的污染和污染严重的区域污染,实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的体现。限期治理制度同样诞生于1970年代初, 实现的是“谁污染谁治理”原则,而目前,更为科学的“污染者负担”原则 已取而代之,其在“限期治理污染”领域的表现即为“代履行”。代履行,是一种行政法上的间接强制执行措施,“是指行政主体雇人代替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的相对方履行义务而强制义务人缴纳劳务费用的行政强制方式。” 限期治理污染代履行,即为由他人代为履行限期治理任务,向履行方支付治理费用。 此处“他人(履行方)”的最合适人选莫过于以BOT模式投资的环境污染治理项目,一方面,此类BOT项目所成立的污染治理公司更具专业化和集约化,可以减少限期治理任务的成本,从而减少整个社会的成本;另一方面,限期治理污染代履行也为BOT模式中的投资者提供了一条利润渠道,因此可谓“双赢”。
4、BOT模式与环境法律责任
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其重要特征之一是具有国家强制性,表现为对违法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环境法律责任是综合性的法律责任,包括私法责任(民事责任)和公法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无论私法责任还是公法责任,其责任主体均为环境违法者,这是无疑义的,然而,在环境污染治理的BOT模式中,排污者和污染治理者,谁是环境违法主体,谁该承担环境法律责任,却变成一个困难的问题,目前学者亦是众说纷纭。 我们认为,在这一问题上,应区分私法责任与公法责任。私法责任,主要是因环境侵权而生,而在环境侵权领域,采无过错责任主义归责原则已成为世界各国法律上的通制。 因此,因污染造成的环境侵权,排污者和污染治理者应对受害者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受害者可以向两者中的任何一方提起诉讼,要求承担民事责任。当然,若属于另一方过错引起,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先行承担责任方可以行使追偿权。而在公法责任中,行为人主观过错为必要条件, 因此,只能令排污者或者污染治理者中的过错方承担责任。这种责任区分方式在实践中也是可行的,污染事故受害者在实践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无力追究真正的责任人,而公法责任的追究者——行政主体或者司法机关——是完全有能力做到也应该做到这一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