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2020初级会计考试 经济法基础重点归纳复习【必过版】
1、保险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票据纠纷: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的:事故发生地或到达地、最先降落地、被 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5、不动产纠纷: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6、港口作业纠纷:港口所在 地法院管辖。
7、继承遗产纠纷: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8、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害时,超过20年的不予保护。
9、诉讼时效:普通。时限:2年。
10、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最长(实际发生日:20年时效中止:诉讼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事由消除后继续进行。)
11、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的任何时候,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义务的要求或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事由消除后重新计算。
12、两审终审:当事人不服第一审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② 经济法学了19年的,2020年考试只刷题不听课可以吗
经济法教材一般情况下变动比较少,
所以如果你已经学了经济法那么课本,
就可以稍微粗略过一遍就行了,
经济法主要是做题,
有空的时候只刷题不听课是可以的。
③ 2020年注会经济法考点
2020年注会经济法第一批考试考点汇总:
1、单选题
CPA经济法学习经验
④ 2020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和2019年相比有什么变化
第一章:基本无变化。主要是删除了仲裁“三要素”的说法,只表述为仲裁的三个特征;对民事责任进行了重新表述。
第二章:基本无变化。主要是新增了“会计档案的概念”的具体表述;对会计工作政府监督的概念进行了重新表述;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进行了重新说明,并且明确了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
第三章:新增:票据信息登记与电子化、票据交易。调整:对国内信用证及预付卡内容进行了补充。
第四章:本章主要变化集中在增值税,增值税涉及税率的部分按照最新的政策( 16%、10% )进行了调整。调整:“税收管理体制”改为“征收机关”“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 改为“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删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纳税人会计核算。
第五章:整体变化较大,新增:1.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税收优惠; 2.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 3.增加经营所得。
删除:1.扣缴义务人;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调整:1.将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标准由"2.5%"调整为“8%”;2.对工资薪金所得的特殊规定进行大范围调整; 3.对个人所得税税率、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进行重新表述; 4.对烟叶税纳税期限进行修改。
第六章:整体变化不大。重新编写了印花税法律制度;新增船舶吨税。
第七章:本章变化不大。删除"(二)税务登记主管机关"下面列示的具体内容、删除“(一) 复议管辖的一般规定”下面列示的具体四小点的内容。
第八章:本章基本没有变化。
⑤ 高中经济.文化.哲学易错易混的知识点(怎么混淆的)
《政治生活》易错知识点集锦
一、公民的政治生活的易错知识点
1、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公民当家作主。
(注意:公民与人民不能等同。凡人民一定是公民,但公民不一定是人民。)
2、在我国,公民的权力和义务是相统一的。
(注意:权利与权力不是一回事)
3、我国是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
(注意:人民民主与人民民主专政不一样的)
4、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作为我国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其主体是全体公民。
(注意:并不是所有公民都有。宪法有规定,要年满18周岁,而且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5、选举权就是选举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权利。
(注意:是选举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即选举人大代表的权利。)
6、享受权利才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体现。
(注意:人民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都是当家作主的体现。)
7、受教育程度越高的公民,享有公民的权利就越多。
(注意: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公民受教育程度的高低不影响公民享有的权利的多少。)
8、公民享有的权利都是一样的。
(注意:错。如,全国人大代表享有的人身特别保护权和言论特别保障权,并非人人都有。)
9、等额选举当选者已事先“内定”。
(注意:不是,如果候选人的选票达不到法定的票数也是不能当选的。)
10、“选举与我无关”“选谁都可以”
(注意:错,这是公民意识不强、主人翁意识不强的表现。)
11、决策是少数精英的事,让公民参与决策过程,只会干扰决策的形成。
(注意:不是少数精英的事,公民参与决策,反映公民的意愿,集中公民的智慧,有助于形成科学的决策。)
12、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监督权,实行民主监督,是弱者对强者进行监督,不起任何作用。
(注意:错,公民实行民主监督,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见课本第29页)
13、公民应先履行义务,后享受权利。
(注意:权利和义务作为法律关系是同时产生而又相对应存在的。)
14、村民委员会是村民民主管理村务的国家机关。
(注意: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不是国家机关。)
二、为人民服务的政府的易错知识点
1、中国共产党能代替国家行使政府职能。
(注意:错,政党、社会团体、政协、爱国组织都无权行使或者代替政府行使职能。)
2、政府有管理经济的职能,所以政府可以直接干预经济活动。
(注意:政府不可以直接干预经济,而是以宏观调控为主,变直接干预为间接引导。)
3、合理行政就是合法行政。
(注意:都是依法行政的具体要求,有联系,又有区别,两者不能混为一谈。)
4、政府要依法行政,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必须加强立法工作。政府属于立法机关。
(注意:我国的立法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5、在政府民主决策过程中,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少数人的意见不予考虑。
(注意: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尊重少数原则都是我们在民主决策中应坚持的原则。)
6、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的关键是发挥人民民主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注意: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的关键是建立健全制约和监督机制。这个机制,一靠民主,二靠法制,二者缺一不可)
三、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易错知识点
1、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所以人民能直接行使国家权力。
(注意:人民代表是国家权力的直接行使者,不能说我国人民直接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
2、国务院可以制定行政法规,国务院也是立法机关。
(注意:国务院作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制定有关行政法规,但不是立法机关。)
3、各级人大都能制定法律,都是立法机关。
(注意:地方人大只有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力,地方性法规不能等同于法律,不是立法机关。)
4、中国共产党要依法行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注意:中国共产党是依法执政,政府才是依法行政。)
5、在抗击非典的斗争中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了核心和先锋模范作用,体现了党的思想领导。(注意:在抗击非典的斗争中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了核心和先锋模范作用,体现了党的组织领导。)
6、各民主党派和中国共产党有共同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
(注意:各民主党派和中国共产党有共同的利益和政治基础。中国共产党代表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的利益;各民主党派代表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利益。)
7、各民主党派和中国共产党是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
(注意:各民主党派和中国共产党相互监督。)
8、“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中国共产党成为对民主党派进行政治、思想、组织领导的决定性因素。
(注意: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进行政治上的领导。)
9、人大代表代替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注意: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直接行使国家权力。)
10、人民代表大会享有最高立法权、最高决定权、最高任免权、最高监督权。
(注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享有最高立法权、最高决定权、最高任免权、最高监督权。)
11、人大和其它国家机关是相互监督的关系。
(注意:人大和其它国家机关是监督与被监督、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12、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是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
(注意:全国人大是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
13、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
(注意: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权力机关。
(注意: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权力机关。)
15、人大是行政机关的执行机关。
(注意:行政机关是人大的执行机关。)
16、我国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
(注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政权组织形式。实行民主集中制是我国国家机构组织和活动的原则之一。)
17、各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有制定法律的权力。
(注意:各级地方人大有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力,全国人大才具有有制定法律的权力。)
18、邓小平理论回答了中国社会主义的全部问题。
(注意:邓小平理论回答了中国社会主义的一系列问题。)
19、中共中央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
(注意:全国人大是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
20、人民政协是国家大政方针政策的决策机关。
(注意:中共中央是国家大政方针政策的决策机关)(即党的政治领导)。
21、政协具有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和政治协商的国家职能。
(注意:政协具有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和政治协商的职能,但政协不是国家机关,不能行使国家职能。)
22、邓小平理论的核心内容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注意:邓小平理论的核心内容是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邓小平理论的精髓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也是贯穿这一理论的主线。“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是邓小平理论的主题。)
23、中共中央是我国的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都是中央的执行机关。
(注意:错,我国的权力机关是人大,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都在中共中央的统一领导下(政治领导)协调一致开展工作。)
24、中共中央提出方针政策是通过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变为国家意志的。
(注意: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的政治领导是通过法律来实现的,党的政治领导通过人大变为国家意志。)
25、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是行使国家职能的国家机关
(注意:全国人大、国务院是国家机关;政协不是国家机关,而是政治协商机构。)
26、我国的多党合作就是多党联合执政。
(注意:不对。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
27、我国的国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的政体是人民民主专政。
(注意: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8、我国民族问题就是宗教问题。
(注意:往往交织在一起,但民族问题不一定就是宗教问题)
29、宗教不得干预政治,政治也不能干预宗教。
(注意:宗教不得干预政治正确,但政治也不能干预宗教是错误的)
30、在我国,宗教活动受到法律的保护。
(注意:正常的宗教活动才受到法律的保护)
31、我国已经消灭了民族压迫,所以不存在民族问题了。
(注意:消灭了民族剥削和民族压迫,就消除了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的根源。但当前影响我国民族团结的问题仍然存在。)
32、中华民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开始形成的。
(注意:错)
33、少数民族和汉族的分布,界限十分清楚。
(注意:我国民族分布呈现大杂居、小聚居、交错杂居的特点。)
34、我国支持和鼓励人民信仰宗教。
(注意:我国是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但不支持和鼓励人民信仰宗教。)
35、我国实行自主自办的方针,与外国宗教不存在交往。
(注意:我国宗教在独立自主自办的前提下,发展与国外宗教的交流和交往。)
36、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是为了使宗教信仰最终放弃有神论和宗教信仰,逐步消灭宗教。
(注意: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是为了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把宗教活动纳入政策、法律、法规范围。)
37、我国的宗教性质上已发生了根本转变。
(注意: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宗教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但宗教的性质仍然是唯心主义。)
38、宗教已经完全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
(注意: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39、在我国,宗教的积极作用是主要的。
(注意:宗教主要起着消极作用,只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和一定范围内起一定积极作用。)
40、民族区域自治是由我国民族关系的历史特点和现实情况决定的。这些现实情况是指我国自秦汉以来就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注意:民族区域自治是由我国民族关系的历史特点和现实情况决定的。历史特点是指我国自秦汉以来就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41、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根本政治制度。
(注意: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我国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42、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有权制定民族区域自治法,行使自治权。
(注意: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有权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自治性法规。)
43、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是在中央政权的统一领导下的特别行政区。
(注意: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是中央领导下的地方行政区域,不是特别行政区。)
44、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享有高度的自治权。
(注意: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享有充分的自治权。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
45、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有立法权。
(注意: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有权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自治性法规,没有立法权。)
46、民族自治地方是具有独立主权的实体。
(注意:民族自治地方是我国的地方行政区域,不具有独立主权。)
47、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正确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
(民族区域自治是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我国正确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是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共同繁荣。)
48、依法执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注意: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49、人民当家作主是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注意: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50、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有机统一。
(注意: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四、当代国际社会
1、各国的外交政策都是由本国的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决定的
(注意:各国的外交政策都是各国的国家性质、国家利益决定的。)
2、联合国大会是唯一有权采取行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机构。
(注意:联合国安理会是唯一有权采取行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机构。)
3、国际组织是国际社会最基本的成员。
(注意:主权国家是国际社会最基本的成员,也是国际关系的主要参加者。)
4、国家力量相同是国家间合作的基础
(注意:共同国家利益是国家间合作的基础。)
5、一国的经济越发达,对维护世界和平的贡献就越大。
(注意:错,不能这样认为,这是不科学的观点。)
6、世界的多极化趋势意味着当今世界已经实现了多极化。
(注意:不正确。)
7、弱国无外交,经济实力的强弱决定一国的外交政策。
(注意:弱国也可以发展对外交往,推行本国的外交政策,发展同世界各国的友好关系。)
8、我国政府一贯信守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因此,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同世界各国发展友好合作关系。
(注意:我国同各国发展友好合作关系是有原则的,是以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为基础的,在涉及民族利益和国家主权的问题上,绝不屈服于任何外来压力,绝不拿原则做交易的。)
9、只有维护本国利益,才能促进世界的和平与发展。
(注意:若只顾本国利益,而不顾他国利益和世界人民的根本利益,就不能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甚至会阻碍或破坏世界的和平与发展。)
10、对解决国与国之间的分歧和争端,我国政府的主张是建立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础的国际新秩序。
(注意:对解决国与国之间的分歧和争端,我国政府的主张是应按照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准则,通过协商和平解决,反对诉诸武力。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解决和平与发展的有效途径是建立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础的国际新秩序。)
11、国家利益是国家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注意:国家力量是主权国家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⑥ 2020年东奥初级实务和经济法四本还有网课便宜出
其实还不如直接去买,也花不了多少钱,别人也是花钱买来的,再说回,人家都忙着复习功课,哪答有时间来这里,也看不到你的问题。另外,他们都有考试辅导书,就是报班看到的课程的讲义,你买了他们的书,就相当于报班了,自己看书做题就可以了,初级比较简单,只要记住了书上的东西就能轻松过关。
⑦ 学习经济法过程中有哪些难点,怎么克服这些困难
一、考情分析,学习方法应以听课为主
通过分析历年来的考试情况,不难看出,试题越来越灵活,试卷中客观题部分占75分,主观题部分占25分,其中最难的部分就是40分的多选题了,所以,单靠押住综合题是很难过关的。我们的学习方法应侧重于客观题部分(包括单选、判断、简答、综合),通过听课,60分的内容能够得到解决,另外40分的内容则应听课加记忆,在理解的基础上记忆,切勿死记硬背。总之,经济法应以听课为主。
二、教材调整,重点变化大
自2007年起,会计职称考试教材进行了大幅度调整,由原来的12章调整为9章,所以各章的考试分值也相对平衡,基本上转变为章章重点。
三、经济法的学习法
通过听老题的课和各个考试过关者介绍的个人学习方法,我总结了以下学习方法,供大家参考。
1.认真听课
大家都是成年人,参加考试都不容易,有家、有事业,大家的时间都很宝贵,学习时间都是靠挤出来的,而且一般报职称一报就是3门或2门,因此,我们是不可能把大块的时间划出用于学习经济法,大部分时间都用于学习实务和财务管理,所以,我们大家应该有较高的学习效率,有较好的学习效果。
在学习课件中,老师所讲的重点几乎涵盖了90%以上的考试内容,所以,只要我们认真听课,用心听课,过关应该是不成问题的。
2.课后复习,注重总结归纳
听课后,应认真归纳总结,可以自己制作一些表格,加深记忆,真正将知识变成自己的,这样掌握得更牢固,记得更深刻。课后复习时,只复习不会的内容,会的就省略了,尽量不要重复复习,节约时间,提高学习效率。
3.做题要精,以典带面
听课复习后,不要忙于做题,当下听完,谁都会做。可以过两天再做前几天学习过章节的习题,这样很容易发现不会的问题。题不在多,而在于精,历年考题是习题中再精典的习题了,也是必做且应认真分析总结的习题。做题后,要注意总结考点,明确解题思路,以典带面。做错的题,应记下来,之后反复做,错题会逐渐变少,当然自己掌握的知识逐渐增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