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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农经济法

发布时间:2020-11-25 17:37:44

① 小农经济和宗法观念的关系是什么

以宗法、伦常为中心,以保证统治的稳定为目的。它突出表现为丧失自我以达到同社会的和谐统一,以求得社会的平衡与稳定,中国传统中的"我"或"人"是封建政治伦理规范中的人,也是政治伦常所允许存在的人。

② 现在法国的小农经济对其发展有影响吗

法国的小农经济和中国不一样。
法国的小农地块虽然不能和美国比,但也不是太小,而且他们不仅粮食产量极高,而且几乎家家都有大量的经济作物,比如葡萄和薰衣草。
这样的小农经济是很多产业,比如葡萄酒和香水生存下去的基础
正因这样的小弄经济,法国才成为世界第三大农产品出口国,养活了欧洲和法语非洲,美国地理权威房龙认为其是欧洲唯一能经得起长期围困而不断粮的国家
但这样的经济也有坏处,这使得法国城市规模偏小,无法开展密集型产业,这也约束了法国人的思想,不愿移民他乡,所以以前法国殖民地上的移民都是意大利人,西班牙人和爱尔兰人,世界上说法语的地区才如此至少

③ 为什么明朝的一条鞭法和清朝的地丁银制度,赋税制度,使小农经济和市场的联系紧密

邢冰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 一条鞭法

1、 背景:明初的赋役制度是赋和役分别征收,赋以土地为征收对象,役以人头为征收对象, 在征收内容上有实物和劳役两种。由于土地兼并严重,农民逃徙,政府财政收入减少,万历九年(1581年)张居正在清丈全国土地的基础上推行一条鞭法。

2、 内容:把田赋、徭役、杂税等“合并为一条”征收;把过去按户、丁征收的役银(户丁银),平均摊收,差役由政府雇人充当;无论田赋或力役一律折成银两缴纳。

3、 意义:使赋与役合二为一,简化了赋役征收手续,标志着征收种类由繁杂向单一转变;将力役由户丁向土地转变的趋势(注意:力役只是摊丁入亩,并没有取消人头税);赋与役都征收银两,是由实物税的向货币税转变的重大改革;徭役征银的办法使农民对封建国家人身依附关系有所松弛,促进了商品经济飞发展。

二、 摊丁入亩

1、 背景:清初的赋役制度因袭明代的一条鞭法,地有地税银,丁有丁税银。由于土地集中于富人,继续按丁征收丁税,无地少地的农民无力负担,普遍出现“或逃或欠”的情况。

2、 内容: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清政府规定以康熙五十年(1711年)的人丁数作为征收丁税的固定数,以后“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废除了新生人口的人头税;雍正元年(1723年)开始普遍推行“摊丁入亩”,把固定下来的丁税平均摊入田赋中,征收统一的地丁银,不再以人为对象征收丁税。

3、 意义;结束了地、户、丁等赋役混乱的现象,完成了人头税并入财产税的过程,彻底废除了自西汉以来的人头税;由于征税的对象是土地,政府放松了对户籍的控制,增加了大量可以自由流动的劳动力,对活跃商品经济起来推动作用;无地少地的农民摆脱了丁役负担,不再被强制束缚在土地上,进一步松弛了农民对封建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对当时的社会经济,特别是对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规律

中国古代赋税按照征收依据可分为:以人丁为主的赋税,如西汉的编户制,隋唐的租庸调制;以土地和财产为主的赋税,如春秋后期鲁国的“初税亩”,唐朝中后期的两税法,明代中期的一条鞭法,清朝的地丁银制度。按征收内容可分为实物、劳役、货币等几种,其中征收货币的有:北宋王安石实施的募役法,明朝的一条鞭法和清朝的地丁银制度。

按照时间先后顺序,中国的赋税制度的演变有以下规律;以“庸”的出现为标志,农民必须服的徭役、兵役发展为可以纳物(银)代役;以两税法为标志,收税标准以人丁为主逐步向以土地为主转变,人头税在赋税中的比例逐步减少(至清代完全废除);以一条鞭法为标志,赋税种类由繁杂变为单一,征税内容由实物为主逐渐向以货币为主转变。

④ 宗法制和小农经济

中国传统文化的根本特征是伦理政治型,以宗法、伦常为中心,以保证统治的稳定为目的。它突出表现为丧失自我以达到同社会的和谐统一,以求得社会的平衡与稳定,中国传统中的"我"或"人"是封建政治伦理规范中的人,也是政治伦常所允许存在的人。Vi

以族谱、祠堂、族长三者为核心,以族田为手段,形成宋明以来的宗族制度的族权,至清发展到极盛。谱系文化注重族权同政权的结合,族权起着维护封建统治的作用,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得以长期延续的重要原因。中国大一统的封建家长制宗法政权成了世界上最专制的政治体制。这种政治传统使中国不是人民的国家,而只是一家一姓一人的国家。封建皇帝视天下为自己家庭里的私产,他们"敲剥天下之骨髓,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奉我一人之淫乐,视为当然,曰'此我产业之花息也也'。"vii

但是,这种家庭式的专制政权经常扭曲了民族的性格,使人民数千年来不知民主为何物,甚至没有一点人身自由的要求,只知道为维护家长制的封建统治尽忠尽孝。古代四大发明的技术和科学思想传到西方,可以大量增殖西方资本家手中的财富和竞争力,而科学技术在中国却一点也不能增殖封建贵族官僚手中的权势。

古代小农经济的基础

小农经济形式是一种以家庭为基本生产单位的经济形式,以单个家庭为基础来组织生产,始终是其不变的特点。这种以家庭为生产单位的生产方式,与中国古代地主制经济相结合,形成古代小农经济。这种小农经济由于处于自然经济阶段,它必然是分散的、孤立的和彼此互不关心的,有很强的自给性与生产技术经验上的保守封闭性。而正是这种封闭、落后的小农经济形式,一直以来成为我们社会的基本经济要素。

家族为生产组织的基本单位

首先,为了有效地长期照顾生长缓慢的农作物和胜任需要庞大劳力的耕作与生产,必须以家庭为单位,因为个人的力量是微不足道的,任何人都难以单独务农为生。在这种经济形态下,家庭的重要性超过个人,家庭成为维持个人生存的主要工具。

在小农经济形态下,一家生计主要来自农耕,而农耕又是壮年男子的事,于是重男轻女的观念也就自然地形成了。

此外,由于家长握有较大的经济权力,其地位极为尊严因为他通常是主要劳动力,不仅是仅有的少量生产资料的支配者,而且是全部生产经营管理的指挥者,以及生产经验与劳动技能的传授者,这必然使家长在家庭中握有绝对权威。

这种经济组织和制度的负面效应

社区结构上血缘与地缘的合一,有着本能的反商品性。几千年来,中国农民都是这样附着在小片土地上周而复始地精耕细作,直到现代,手工生产的小农业仍然是中国的一个基本社会存在。目前,我国广大农村的经济状况仍然比较落后。在许多地方,经济发展呈现出明显的落后性特征,即经济结构的超稳定性、经济关系的超封闭性、经济发展的超缓慢性和经济行为的被支配性。虽然实行生产责任制多年,但是还没有完全打破自然经济的模式,农业还是以手工劳动为主。尽管这种小农业一度采取了集体生产方式,但手工操作和基本上自产自销的状态并未改变。农业生产的落后直接制约了工业现代化的进程,导致我国经济发展总体水平的落后。可以说,我国至今仍未全然摆脱小农经济的固有轨道,而这正是宗族政治文化仍时有反复的重要原因。

http://www.capital-markets.cn/zt/wmlt080127-8-4.html

⑤ 有关法国大革命的小农经济

请参照以下详细资料,希望对你有用
法国大革命发生于18世纪末叶,俄国的十月革命继二月革命之后,同时发生于1917年,中国的长期革命,迄今则已逾一个世纪,这200年来的事迹,及于远东与泰西,当中地理环境各不相同,社会背景也千头万绪,其成果当然极不一致。可是从长时间远视界来看,以上三种运动,皆发生于具有大陆性格的国家,也都被强迫放弃过去以农业为国民经济本位的体制,而采取以数目字管理的趋向。

这三个国家在改革的过程中遭遇重重困难,由于过去农业体制积习过深,政治上中央集权牵涉过广,所以不容易脱胎换骨。新社会需以商业习惯为前提,其活动以低层结构的功能为准据。法国的旧体制(ancien regime)、沙皇统治下的俄国和传统中国,不能立刻顺应环境,也实由于其现存体系中无法产生各项经济因素完成自由交换之公式和法则,以适应此需要。

这三个国家所遭的境遇,不能完全归咎于过去组织过于简陋。他们都曾回光反照,表现出官僚组织(bureaucracy)的特长。法国的路易十四(1643-1715在位)自称“朕即国家”,可见其享国时之叱咤如意。沙俄之凯撒琳二世(1762-1796在位)和亚历山大一世(1801-1825在位),同为“开明专制”期间的明主,其文治武功也和盛清时的康熙(1662-1722)、雍正(1723-1735)、乾隆(1736-1795)三朝异曲同工。然其号召力量之雄伟,有赖于18世纪及以前的环境与背景。一到资本主义与重商主义,不仅这些国家的组织与结构不能与之抗衡,连其本身之存在都发生问题。甚至过去的行动与设施,反成为今朝的阻扼与障碍。

阶级斗争都曾在以上三种运动中被提出。列宁提倡“所有权力交付苏维埃”,显然在仿效法国大革命时“山岳党”(Montagnards)利用“无裤党”(sans-culottes)(详下)的战略。中国在文革期间组织所谓“造反总司令部”,亦非独出心裁,因为“造反委员会”(insurrection comite)也曾在18世纪末年的巴黎出现。可是法、俄、中所遭遇的艰难困苦,实由于社会上与经济上的不平等,而阶级利益的冲突,是一切问题的重心?反过来说,是否由于法国、俄国和中国的经验,今后全世界的决策只有朝资本主义的道路上走,因为它才是“真金不怕火”?

问题尚不只此。资本主义之为一类组织和一种运动,固然发生于法国大革命之前,但是资本主义这一名词却因法国大革命及其过程而产生(详第一章),所以至今也有近两百年的历史。以后的发展,尤以最近在中国大陆和苏联的发展,这名词与社会主义对立的一个观念,是否仍能原封不动,至此也成疑问。本书引用归纳法,主张先将法国、苏联与中国进入数目字管理的程序,或企图进入这境界的经验提出。我们从技术的观点出发,如果能将上述三种运动作切实的解剖,再参照以前各章的资料,应能在下章作结论时,对以上各问题提出一个较客观却更具体的答复。

法国的大革命

法国大革命是一个极容易产生争执是非的题目。史学家勒费弗(Georges Lefebvre)曾于1932年写出:“旧体制已将法国农业史搁在资本主义的道路上,大革命突然将此工作完成。”这种说法不能获得其他作家的同意,而勒费弗又在另一书里提及:“资本主义的进展,并没有在这十年之内加速。相反的,环境只使它减低。”其实勒氏的两种说法虽有矛盾,但仍可同时立脚。因为前者所言系指资本主义为一种制度,所涉及的为组织;后者则系实际存积资本的数量和动员人力与物力之程度。一种是长期间的看法,一种是近距离的论断。可是这当中的差别极容易引起误会。

从人身经验写历史,纠缠更多。一个众所周知的例子,是巴黎大学第一位任法国大革命专题教授的奥拉德(AlphonseAulard)和他的门徒马迪兹(Albert Mathiez)在本世纪初年的辩论。法国大革命的后期,过激派以丹东(Danton)、马拉(Marat)及罗伯斯比尔(Robespierre)为领导人物,马拉被女刺客刺杀之后,只剩着丹东及罗伯斯比尔。在奥拉德看来,丹东是英雄好汉,罗伯斯比尔则既虚荣又是书呆子,于是以他个人之好恶,决定革命之途径。马迪兹则强调罗伯斯比尔和他的同志真是真心诚意地为小民谋福利,丹东倒是贪污好货,随时可以出卖革命。他们所著的专书不说,又任教职、编辑专刊各数十年。此外撰写大革命的各种专题著作,也近数千百部,动辄十余册,而琐碎的期刊文字,更是汗牛充栋。本书脱稿之日,恰逢路易十六召开“三级会议”(Estates-General)及巴士底(Bastille)监狱暴动200周年,法国人士正筹备在纪念之中提供新感想,预料此时写大革命的文字,必琳琅满目。我们读他们著作的千百分之一已是精力不继,又如何能抽集其精髓,作短文评论?

可是历史是一个非常广泛的境域,我们涉猪其间,各人的目标不同。在我们看来,法国大革命是人类历史上一个共通的题目,影响到其他国家的发展。如果我们放弃这段题材不顾,则本书以前各章的事迹无从交代,以后的发展也不便阐扬。在这种国际性的注意力之下,我们所企知的法国大革命,有其示范作用。上章说到美国、日本和德国过去缺乏中央体制,所以新体制之创造,阻拦较少,已给我们预先安排一种假说之中的借镜,所以我们的观察集中于18世纪末期,法国突然改组时,技术上所遇到的困难,而不着重人身方面之情节。兹举一例于次:

路易十六在1791年6月企图出奔,是大革命史中带传奇性的一段插曲。本来计划周密,初步突破难关。只是一离开巴黎,一行人放松戒备,国王两次被识破,车行亦不能保持预定的速率,以致途中预备接应的人员不得不撤离岗位,马匹也已遣散。国王抵达华伦内(Varennes)时已黑夜,在此的迟滞是被截获的一大主因。华伦内已去边境不远,也有奥军准备接应。事之不成,诚然令替国王、王后同情的人扼腕不已,即历史家内心也不免忖测:若是天假其缘,使路易平安抵达边境,以后局势将起何种变化?可是这种空想不仅无益,反而可能产生错觉。以后的事实证明,当日法国的问题,已不是加强或甚至改革国家之高层机构所能解决,在这情形之下,国王之力量已是微乎其微。

法国大革命有其幕后之基本原因,其成分既复杂又磅礴,当时无人能掌握局面。倘非如此,决不会有如此众多的革命人士与所谓反革命派先后被送上断头台。而且这些酝酿的因素出现既突然,在每一阶段逗留的时间又不算不久,因此也不鼓励各人立即争取主动。勒费弗在叙述1789年10月,巴黎妇人强迫路易自凡尔赛宫迁居巴黎时,写出:“没有人能够梦想到,革命至此,方才伊始。”可见得时人总以为当日的细雨微风已如未来的巨浪与狂飙。

路易十六曾被历史家指摘为意态游离。最初他有机会出走而不愿脱逃,因为逃避责任非王老气概。巴黎不稳定时,他调兵入防,也有压制议员的情势,可是他被乱民威胁时,又不肯动武。他多次谋算王后,临时又改变主意,只有最后丧身于断头台,才算死得光明磊落。仔细分析后,我们认为,其缺乏决断,主要的原因还是由于局势不能明朗化。而他对各方的责任观念,互相冲突,亦不可谓之不真。当革命初开始时,各人无法预知其牵涉之广,即有少数人作大刀阔斧的看法,日后证明其眼光仍过于狭窄。大革命由政策的改进而至君主立宪,又前进一步而成立民国,再进一步修改整个人类的文化,上至伦理宗教,下运历法及度量衡,最后改变而军事独裁,又受国际干涉,其余波振荡几十年。在这情形之下,我们更只能体会第一次世界大战时绰号“老虎总理”之克里蒙梭(Clemenceau)所说,“革命是一个整体,一个大方块”。因为其中非人身因素(impersonal factors)比人身因素重要,这也等于说集体的责任(corporate responsibil-ity)比单独各人的责任重要。也因为非人身因素,大革命才能与法国无直接关系的国家(如中国)之历史衔接。

责备路易国王之不智不勇,等于责备罗伯斯比尔之不义不仁,更等于责备拿破仑之不忠不信。罗伯斯比尔穿浅蓝色外衣,着贵族型马裤,头发敷粉。他的亲信同党圣约斯特(Saint-Just)戴耳环,丹东和外国交涉时渗入个人利害,至少是不诚恳的。可是拿破仑也曾被指责与一个声名狼藉的女性结婚,靠裙带关系升官。至于说到以革命起家发财,则有波拿巴一家姊妹弟兄统统裂土称王,或带贵族头衔。而拿破仑在国外的掠夺也不曾公开交代。总之,道德是真理最后之环节,人世间最高品质,一经提出,即无回转余地,故事只好因之结束。以上之评论与指摘,都没有接近我们企图审察的主题。大革命企图重订人类道德的标准,其记录不应当先被道德问题分割。我们再引用勒费弗的言辞:他说:“道德主义者必赞扬英勇,谴责残酷,可是他不能解释事故。”

以下是我们对大革命的看法,注重技术的立场,并在议论中追述革命过程中最基本的事实:大革命之发生,一般认为开始于1789年。其实前一年巴黎的议会(parlement)否定国王抽税及修改司法程序的通令,逼着国王召开三级会议,已在序幕之前,发出了一个贵族及特权阶级不受节制的先声。此中关系非常重要,因为大革命之发生,并不是某一阶级与另一阶级发生致命冲突,而是各阶层间、各地区间、各种利害错综重复。以后革命者倒能看清阶级斗争实为解决问题的一种工具。以后这样的作法,也见于俄国与中国。

法国之议会与英国之议会(Parliament)不同,它按地区设立,不是立法机关,而像高级法庭,也保持类似中国唐朝“门下省主封驳”的作风。所有法令一定要经过议会“登记”,才能生效,于是各行政机关不能置之不顾。而且承封建制度遗绪,司法独立,非特别强有力之君主无法左右。1788年巴黎的议会与路易十六的行政机构对立,即酿成政治上的僵局。

此时国家的财政也陷入低潮,原来,18世纪法国的军事政治力量虚有其表,国家靠借债度日,军队也靠德国与瑞士之雇佣军充实行伍。以前几次的国际战争不是惨败,即是胜负未分;参加美国的独立战争,也算战胜国,却又兜上一笔蚀本生意。同时,财政的困难也不能由内部解决,因为宫廷的开销不及预算6%,而公债摊付的利息即超过预算之半。

当日法国的人口,据估计约在2300万至2500万之间,巴黎即超过60万,以法国资源之富,如果经济组织有条理,其国计民生较之邻国,如英国、荷兰,不应相形见绌。而且法国的国民经济已有起步的基础。重商政策自17世纪以来,经过名臣黎希流(Richelieu)、柯贝特(Colbert)锐意提倡,法国的造船、海外贸易、纺织、玻璃工业和奢侈品的制造,都有长足的进展,股份公司的组织也和其他先进国家大致同时,巴黎的证券交易所经手投机生意,则一直做到大革命的高潮,1793年的“恐怖时期”被停封为止。可是在法制上,这些新经济因素未能结合成一个自行调节的结构(在我们的眼光内亦即是资本主义尚未成熟),而只能奉承于官僚组织的呼吸之间。后者可以将各种经营特权公开贩卖。现在看来,“贪污”二字已不能形容这情形。主要原因是工商业不能与农业归并为一元,其财富基层脆弱,利益只泽润于一部分人口,与德国落后的情形(详第六章)相比,过犹不及。

1789年所召集之三级会议,说明法国实有三种体制。其原则有似中国汉初吴楚之乱以前的封建与郡县并行,复杂则远过之。第一级(First Estate)为僧侣,天主教方丈及一般僧尼,为数不逾10万。他们有其本身的行政系统、宗教法庭,又向信民普遍收取什一捐,尚有寺院所有的地产,很多主教方丈实际上是各村庄的领主。僧侣既视察全部信民的养生送死,也管辖到他们的婚姻与遗传,兼及教育与慈善事业。第一级不向国王付税,但是传统上经过磋商自愿地向国库捐助,有时担付国债利息之一部分,唯无成例数目。

第二级为贵族。总数也不过40万人。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原来的武士阶级,有些追溯到中世纪前的德国血统,有些则是后来加封。另一种是各级法庭的法官、地方经理的首长,大体出资捐官购买。18世纪末年法国的贵族极为混淆,有些极富,有些极贫。一般爵位由长子继袭,可是也有新贵族头衔,只及于受者本身。海陆军军官由贵族领先,有时身份即包括特权。过去的观念凡贵族即为庄园的领主,这种情形已不存在。因为法国土地可以自由买卖,有时候整个庄园落入平民买主手中。可是封建体制没有全部取消,有些贵族仍为领主,仍开设庄园法庭。据估计大革命前夕,法国约1/5的士地仍在贵族手中。他们除了向农民收集封建常例之外,尚且坚持其水利权、矿产权与种树权和狩猎权等。

贵族无集体组织的机构,向他们抽直接税极为困难。一方面这也由于法国地方政府的组织。历史的发展使法国领土的中央区域早期就属国王,中央政府派驻的行政官一般不受限制。可是边疆的各单位,在归隶时与国王定有契约,内中也各有世袭性质的地方首长和代议性质的地方机构从中主持,税收还待磋商。而且庄园制度的继续存在,更是调查统计难以精密的原因。欧洲封建的成规,从不说明何种产业为何人所有,而只有多数人在同一的土地上此来彼往的享有特权,种地也只好按成规,如此更妨碍农业的增进。此外还有整个一市一镇享有不同的特权。

第三级为平民,据称占全国人口94%,其中大多数为农民。法国穑夫制早已废除,除了东北角少数地区之外,穑夫已不存在。一般农民可以自由购置产业。自耕农与佃农的比例各地千差万别。一般的困难为耕地分割过小,农业技术无法增进。过去几十年来人口大量增加,大多数农民感到生活压迫。每值天灾流行,即有食物匮乏之虞,也影响到市民生活。又据研究,大革命前夕与18世纪初期比较,地租增加98%,物价增加65%,工资只增加22%。所以一般小民的生活只有每况愈下。1788年收成欠佳,入冬严寒,河水冰冻,食粮既短缺又无法输送。翌年,城市里市民失业多至半数,为助长革命声势的主因。夏间巴黎的骚动引起各种谣传,惊扰进入乡村,而遍及全国。

城市里的资产阶级是革命之领导人。他们争取本身权利,事诚有之,痛恨贵族享有特权,亦是当然。但是单纯的阶级利益之冲突,并不是使他们忘身舍命发动政潮的主要动机。因为他们事业成功,也可以与贵族通婚,也可以买爵捐官。只是他们在旧体制之下,感到精神上的苦闷。启蒙运动以来,种种天赋人权、国民公约的观念透入人心。思想和知识与社会环境及生活习惯发生距离,是现代社会里驱使中产阶级参加革命最有力之条件,法兰西此时已具备此背景。以后银行家和富商出资捐助市民暴动,律师以辩才参与组织,赛亚司(Sieyes)以教团成员参加革命,米哈波(Mirabeau)以贵族降为平民代表,丹东与罗伯斯比尔和大多数革命家一样以律师出身。马拉由医生改作新闻记者。以上都不易以他们本身阶级利害,解释他们的心境与行动。同时资产阶级(bollfg60isi)是一个极为广泛而不着边际的称呼,上自至富的巨商,近乎特权阶级,下至小本经营的工匠,都可称为资产阶级或市民阶级,大革命固然使资产阶级抬头,也使不少资产阶级成员被清算。

现在让我们再追叙路易十六召开三级会议时的情形:这种会议自1614年以来,未曾开过。因为过去他的祖先路易十四和路易十五,一共在位131年,他们注重人身政治,缺乏一个健全的组织系统。此时国王召集三级议会的目的,无非筹划税收方案,解决财政问题。可是下层阶级已被重重剥削,既担任封建常例,也付直接税(taille)之全部,更提供劳役(corvee),又要负担盐税(gabelle)之绝大部分,早已喘息不定,无法向他们增税。而新负担也不便直接的配予其他二级。过去公私财政事宜的叠床架屋,久未改组,何处可增税、何处应加租,也无从获悉,所以税收与租金的收集多来承包制。只有职业上的收集人熟悉地方和个别间的情形,才能执行任务,而且从中牟利。如果其情形仍能用数目字管理,则早已用不着劳驾他们了。同时这时候还有很多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问题,例如以后风潮加紧,贵族出奔国外,下层阶级里有很多人因之失业。提高粮食的价格,应当对农民有利,可是中西部种葡萄酿酒的农夫叫苦连天。改进农业生产,首重圈地,才能将可耕地一起投入耕种,但是首先反对即是农民;他们失去了在公地采樵和牧放牲口的权利,立即无以为生。诸如此类的问题,无从规划,找出对策。

所以从各种非人身的因素看来,法国已经无法和平磋商,公平改组。只有将一切投入一个大熔炉之内,听候历史之安排,只是这情形当时没有人看穿。

当三级会议在1789年召集的时候,各级与地方的单位,依前例条列他们向国王请愿的要求,称为。ahi6y,我们不妨径呼之为“陈情表”。当中第二级的要求,有一段要国王固定贵族的地位。各人的勋级要仔细勘明,让他们如僧侣一般自成一财团与系统,今后朝廷不得再以卖官鬻爵的办法混淆名位,国王的近臣务必由贵族中遴选,他们的子弟则由王室负责教育。今日我们看来不免惊讶,此类要求可谓不识时务。大革命志在清算贵族,以后步伐一经展开,尚有不少贵族未经审问,即送上断头台。那么当初何以如此跋扈嚣张,在应当要求谅解的时候不虚心求愿,反而大吹大擂,要求增强他们的特权?

这种举动也可以引用非人身关系的情形解释:

提出陈情表,也是合法程序。三级会议原来是国王与臣民的一段对话。国王固然要各级代表协同决策抽税,后者趁此机会将下情上达。既有权力则有义务,既有义务则有权力,以上都符合于封建体制。只是会议既分三级,召集会议即已伏下了一个阶级斗争之阴影。

各级代表由各地方单位选出,其程序不同,一般都经过初选与复选三四次。所以各代表只能算是被各地方单位授权参加,而不是以个人的见解,参加国事的磋商。经过如此的安排,各地方单位的选举人也觉得他们已成为一种民意上的机构,除非他们阶层里和地方上的陈情表获得答复,他们责无旁贷。于是以巴黎为首,此地既为国都,又有沙龙为时尚人士讨论政治之处,产生了不少期刊和小册子煽动革命情绪。此后,巴黎的407个“选举人”,在选出三级大会的代表之后,经常集会,巴黎公社及国民军(National Guard)由此选举人的会议而产生。这些机构与组织,和巴黎政客经常聚会的俱乐部,成为策动革命的基本力量,以后他们既维持秩序,也策动暴民。其他各地区的情形也大同小异,1789年巴黎的骚动一开始,旧体制派往各处的省长(intendants)逃避一空,政府的组织已经瓦解,各市镇大致仿效巴黎的办法,除了传达国民大会(National Assembly,详下)的法案外,已不接受国王所辖行政系统指挥。

所以旧体制力量脆弱,是局势脱离掌握之一大主因。这种情形,也使法国大革命和俄国十月革命接近,而不能与德国的统一运动相比。1789年7月14日,巴黎群众首先冲入伤病军人大厦,取得滑膛枪32000支,随后进攻巴士底监狱,其目的在于取得兵器与火药,解除这要塞对巴黎市民的威胁,并非所谓解放囚人。消息传到各处,很多市镇与乡村群起响应,农民进攻贵族的堡垒。

为简便起见,大革命可以分作两个阶段叙述:前期自1789年5月三级会议开幕到1792年8月,历时3年多,其目的在制定君主立宪。1792年8月,路易失去所有职权,革命由温和走向极端,终至恐怖时期(reign of terror,简称恐怖Terror),后因“热月反动”(Thermidorian Reaction)才得结束,时为1794年7月,后期也历时近两年。此后迄拿破仑于1799年11月兵变夺取政权为止,其间5年多,只算是收束整顿的时期。

三级会议召开时,第三级代表约600人,第一二两级各约300人。起先国王和议会坚持按照1614年的成例,三级分开讨论表决,如果某一议案获得两级的同意即算通过。显然的,这样无法对国家体制作任何更革,即想改变方针与政策也必困难重重。所以第三级的代表主张所有代表一堂磋商,集体表决,在这主张之下,三级会议变成了“国民大会”(National Assembly,这组织后来自称“宪法制定会议”[Constituent Assembly],由宪法制定会议参加产生的代议政治机构称为“立法会议”[Legisla- tive Assembly),于1791年集会。以上都与革命后期的“国民会议”[National Convention]不同)。因为国王封锁议会的场所,这些代表聚集于凡尔赛宫室内网球场,也鼓动一部分代表下级僧侣和前进派的贵族参与,又怕国王以武力压制,与会的人签名誓约之上,内称除非达到目的,决不分散。其中提到国民大会之召开,其目的在“草拟宪法,给国家以新生,并且厘定君主制之正确原则”。

这样展开革命的程序。路易十六看到局势已无法掌握,就指令第一级和第二级的代表一体参与。他的让步并非出于开明主见,而是于内外的威胁,而巴黎既感到粮食恐慌,又不知道国王意向所在。他集中军队于巴黎内外以防止暴民蠢动,保护国民大会的安全。但是所谓暴民既经组织,实际已是革命的群众力量,和国民大会里一部分代表之护身符。

三级会议于5月5日集会讨论,6月20日有网球场誓辞,6月25日巴黎公社组织就绪,7月14日巴士底监狱被攻陷,7月17日路易十六前往巴黎巡视,希望抚慰众情,10月5日仍有巴黎街头妇女6000多人冒雨手执标枪,又挽两门炮,跋涉12英里,到凡尔赛宫向国民大会和国王请愿,提出“要面包”的要求。由于她们后面还有国民军两万人的支持,国王与王后被迫由凡尔赛迁往巴黎的特拉里兹官(Tuileries)。两周之后,国民大会在巴黎开会,从此彼此都在巴黎群众阴影之下,巴黎公社所指挥之群众或暴民,对以后国事的进展有了左右全局的力量。

时至今日,这些事迹还找不到确切的解释。即如巴黎的暴动与妇女的示威,显然有人策划主持。他们是谁?当初目的何在?虽说历史家各有猜测,最可能从中获利的乃是奥尔良公爵(cde Orleans),当今国王的远房叔父,他自己想做立宪君主,也可能是赛亚司和米哈波预闻其事,甚至有人怀疑,在美国独立战争时成名,今被公推为国民军司令的拉法叶(LaFayette)。还有几个办报纸的主笔,也被指责唆使主动,却没有人提出可靠的证据。总之从人身方面的观察,很难写出此中确定的历史。

并且1789年收成良好,粮食问题也一度解决,紧张的空气业已和缓。那么何以以后翻天覆地的情事尚待展开,而且内战与断头台上之不断流血,仍在3年以后产生?

国民大会决议接收寺院的地产,废除什一捐,将各种封建义务解除,人身的义务亦无条件废止,土地的义务则以代价赎取。又通过了“人权及公民权利宣言”,其第一款即宣扬“凡人自出生及至今统享有自由及平等的权力,仅在共同的功利之条件下产生社会上的差别”。此外又列举这些权利为“自由、财产权及抵抗压迫的权利”。公民一体在法律之前平等。新法律尚待公布,新宪法则将公民分为“现役公民”及“非现役公民”二种,前者有最低限度的赋税,享有选举权。1791年召开的立法会议,即依这样的程序产生,其组织为一院制,所以没有贵族平民的区别,僧侣更不在话下。国王对立法会议通过的法案保持有限度的否决权(立法会议两年一届,国王对同一法案可以在两届否决,所以否决有效期间共为4年)。应付当前的财政问题,则决议发行一种纸币,称为“交付券”(assignats),以没收寺院之地产作担保。

⑥ 小农经济和宗法制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中国传统文化的根本特征是伦理政治型,以宗法、伦常为中心,以保证统治的稳定为目的。它突出表现为丧失自我以达到同社会的和谐统一,以求得社会的平衡与稳定,中国传统中的"我"或"人"是封建政治伦理规范中的人,也是政治伦常所允许存在的人。

以族谱、祠堂、族长三者为核心,以族田为手段,形成宋明以来的宗族制度的族权,至清发展到极盛。谱系文化注重族权同政权的结合,族权起着维护封建统治的作用,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得以长期延续的重要原因。中国大一统的封建家长制宗法政权成了世界上最专制的政治体制。这种政治传统使中国不是人民的国家,而只是一家一姓一人的国家。封建皇帝视天下为自己家庭里的私产,他们"敲剥天下之骨髓,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奉我一人之淫乐,视为当然,曰'此我产业之花息也也'。

但是,这种家庭式的专制政权经常扭曲了民族的性格,使人民数千年来不知民主为何物,甚至没有一点人身自由的要求,只知道为维护家长制的封建统治尽忠尽孝。古代四大发明的技术和科学思想传到西方,可以大量增殖西方资本家手中的财富和竞争力,而科学技术在中国却一点也不能增殖封建贵族官僚手中的权势。

古代小农经济的基础

小农经济形式是一种以家庭为基本生产单位的经济形式,以单个家庭为基础来组织生产,始终是其不变的特点。这种以家庭为生产单位的生产方式,与中国古代地主制经济相结合,形成古代小农经济。这种小农经济由于处于自然经济阶段,它必然是分散的、孤立的和彼此互不关心的,有很强的自给性与生产技术经验上的保守封闭性。而正是这种封闭、落后的小农经济形式,一直以来成为我们社会的基本经济要素。

家族为生产组织的基本单位

首先,为了有效地长期照顾生长缓慢的农作物和胜任需要庞大劳力的耕作与生产,必须以家庭为单位,因为个人的力量是微不足道的,任何人都难以单独务农为生。在这种经济形态下,家庭的重要性超过个人,家庭成为维持个人生存的主要工具。

在小农经济形态下,一家生计主要来自农耕,而农耕又是壮年男子的事,于是重男轻女的观念也就自然地形成了。

此外,由于家长握有较大的经济权力,其地位极为尊严因为他通常是主要劳动力,不仅是仅有的少量生产资料的支配者,而且是全部生产经营管理的指挥者,以及生产经验与劳动技能的传授者,这必然使家长在家庭中握有绝对权威。

这种经济组织和制度的负面效应

社区结构上血缘与地缘的合一,有着本能的反商品性。几千年来,中国农民都是这样附着在小片土地上周而复始地精耕细作,直到现代,手工生产的小农业仍然是中国的一个基本社会存在。目前,我国广大农村的经济状况仍然比较落后。在许多地方,经济发展呈现出明显的落后性特征,即经济结构的超稳定性、经济关系的超封闭性、经济发展的超缓慢性和经济行为的被支配性。虽然实行生产责任制多年,但是还没有完全打破自然经济的模式,农业还是以手工劳动为主。尽管这种小农业一度采取了集体生产方式,但手工操作和基本上自产自销的状态并未改变。农业生产的落后直接制约了工业现代化的进程,导致我国经济发展总体水平的落后。可以说,我国至今仍未全然摆脱小农经济的固有轨道,而这正是宗族政治文化仍时有反复的重要原因。

⑦ 中国和法国小农经济有何异同

一、中国的小农

革命前,中国的小农具有三种不同的面貌。首先,是在一定程度上直接为自家消费而生产的单位,他在生产上所作的抉择,部分地取决于家庭的需要。在这方面,他与生产、消费、工作和居住截然分开的现代都市居民显然不同。其次,他也象一个追求利润的单位,因为在某种程度上他又为市场而生产,必须根据价格,供求和成本与收益来作出生产上的抉择。在这方面,小农家庭的“农场”也具备一些类似资本主义的特点。最后,我们可以把小农看作一个阶级社会和政权体系下的成员;其剩余产品被用来供应非农业部门的消费需要。

而法国的小农经济主要是为资本主义服务的,不象是中国自给自足的封建经济~~其生产资料的原始积累为其资本主义的发展提供的广阔的市场与资金~

⑧ 古希腊小农经济与中国古代小农经济有什么不同,这些不同在法律和政治制度上是如何体现的

怎么说呢,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应该说两国不同小农经济决定了它们不同的政治法律
白中国古代建立起中央集权制度,而古希腊确立起民主政治
△、海洋文明
特征:开放,包容,平等,民主。

政治制度:体现民主、开放。

原因:自然地理环境影响;航海交通和商业贸易发展;小国寡民,城邦长期自治;先哲的民主思想。

△、大河文明(农耕文明)

特征:稳定持重,但不思变革;注重防卫手段,但缺乏出击精神;推崇道德,但轻视效率;安贫乐道,但不具冒险精神。

政治制度:体现皇权专制、等级森严的中央集权制度。

原因:精耕细作的农耕经济,使中华民族不对外扩张也能生存和发展;传统文化(儒家思想)的影响;中央集权的形成;封闭的大陆环境。

影响:①形成了稳定统一的政治,繁荣的经济、文化。②使中华文明源远流长,从没有中断。③造成闭塞,缺少交流。

⑨ 古希腊小农经济在法律与政治上是如何表现的

小国寡民 因为希腊的地理环境导致希腊被分割在不同的区域 不能形成像中国这样大一统的王朝
所以就形成了许许多多的城邦 说白了就是以城市为中心的一个小国家
我们熟悉的什么 雅典、斯巴达等等 就是这些城邦的代表
因为小、人数少 所以在政治上基本可以做到民主
政治上的表现就是说 成年男子都可以参政议政
法律上嘛 体现了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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