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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题,根据公约第75条:如果合同被宣告无效,而在宣告无效后一段合理时间内,买方已以合理方式购买替代货物,或者卖方已以合理方式把货物专卖,则要求损害赔偿的一方可以取得合同价格和替代货物交易价格之间的差额以及按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可以取得的任何其他损害赔偿。
第七十四条,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应负的损害赔偿,应与另一方当事人因他违反合同而遭受的包括利润在内的损失额相等。这种损害赔偿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在订立合同时,依照他当时已知道或理应知道的事实和情况,对违反合同预料到或理应预料到的可能损失。
第七十六条,如果合同被宣告无效,而货物又有时价,要求损害赔偿的一方,如果没有根据第七十五条规定进行购买或转卖,则可以取得合同规定的价格和宣告合同无效时的时价之间的差额以及按照第七十四条规定可以取得的任何其他损害赔偿。但是,如果要求损害的一方在接收货物之后宣告合同无效,则应适用接收货物时的时价,而不适用宣告合同无效时的时价。
所以,第三题,甲直接损失的计算就是:根据第75条,合同价格和替代货物交易价格之间的差额每吨50美元,40吨就是2000美元的直接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