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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经济学

发布时间:2020-11-25 18:14:34

❶ 用经济学智慧解读为什么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

从心理经济学角度来看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
see2one 2016/5/1

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说明了当前时期的一种友谊基础,当处于一种心理不平等状态下,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了。
我们假定前提是,人必须最少进行两个人以上交往,也就是说友谊的最小集合是2,最大集合可以是n,n趋于无穷。而且在n的集合中,总是在寻找以2为最优的友谊集,也就是说,集合存在两两映射的最佳,这个最佳就是友谊。而这种两两映射是不稳定的,因为时刻在集合n中,会出现被认为最佳的映射组合,从而组成新的两两映射关系。
从经济学角度看,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也就是两两映射关系的脱离,其必然是在进行帕累托改进,从而找到一个最佳的一一映射关系。先不考虑道德问题 ,从经济学角度讲,看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是否实现帕累托改进。小船不但可以是友谊的小船,也可以是经济的小船,也可以是婚姻的小船,也可以是工作的小船。这里我们统称为友谊的小船。因为实现的前提是两两互益,而不是两两互害。
假设,小船X={友情,爱情,朋友,......},小船Y={婚姻,公司,合作,创业,……},而首先,题设小船上分两种情况。
一是“情人”A和B名存实亡,当B找到新欢C,向A提分手,显然此时是帕累托改进。 这种情况无可厚非。第二种情况,B不喜欢A了,表面上假装对A好,私下与C暧昧,A还傻不拉几的以为能天长地久,B终于下定决心与A分手,投入新欢的怀抱。此时B与C的福利提升,而A的状况比较复杂。若A从此不再相信小船,则显然不是帕累托改进。但从另一个角度讲,离开小船的人重获自由,又何尝不是一件好事。这是小船X的情况。虽然这种行为显然不被提倡发扬。但恋爱毕竟不是婚姻,商谈不是合约,在这个过程中人们完全有权利选择更好的另一半。所以,到底该如何评价这种行为,这其实是一个经济学的问题。
有人问经济学家,什么是经济学?得到的回答是,根本没有什么经济学,所谓的经济学只是对一种经济行为的解释,也就是事后解释的方法。我们知道这叫马后炮。
1、初级经济学不适应解决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的问题
在初级经济学里面,排他性是指“某个消费者在购买并得到一种商品的消费权之后,就可以把其他消费者排斥在获得该商品的利益之外”的性质。既有竞争性又有排他性的商品叫做“私人物品”,意为私人对这项服务具有完全独占的享用权。
但是,通常来说,劳动市场中的“私人物品”,是以服务为缔约单位的。这其中又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按时付费”,当我们说“月薪”、“年薪”、“小时薪”时,都是按时付费。比如,找一位法律顾问,通常是按照咨询次数结账,找一位私人医生,是按照门诊次数结账,找一位健身教练,是按照操课次数结账。另一种是“按绩效付费”,当我们说“提成”时,就是按绩效付费。两种模式的区别在于一个按成本付费、一个按收益付费,因此它们提供了不同的激励机制,但在不存在道德风险问题时,两者近似等价,我们称之为“按服务付费”。
按服务付费这个特性的关键之处在于能够保障每一单位的劳动能够顺畅地进入边际收益最高的地方。这个应该不难理解:交易的本质是私有产权的交换,通常来说,产权是指“一组权利”而非“一项权利”,当我说“我拥有一套房产的七十年产权”的时候,事实上我有了在这七十年中包括这套房产的处置权、获益权、享用权等等一系列权利,而且这些权利在很大程度上是可以分割的。比如,当我把房子租出去,实际上我出售了一段时间内这套房产的享用权和一部分处置权,但是保留了获益权和另一部分处置权(比如买卖)。
对于一组产权而言的“出租”,在某一个产权上就是“售卖”。因为作为劳动的供给者,上面所说的“按服务收费”,实际上就是一种将自己对自身劳动能力的“一组产权”进行细分之后,把一段时间内提供服务的能力出售给了需求方,也就是广义上说的把自己的劳动力租给了需求方。这样做的好处是保留了自己在劳动时间之外对其他任何人提供服务的自由,作为一名私人医生,我大可以在与A约定的每周一小时时间之外自由地讲我的劳务提供给任何人,而不必承担“不忠”的骂名。如果我们用一下最优化的思想,当我把产权切得越碎、时间分得越细,能够得到的回报就越高。仅从“某一位医生所能提供的医疗咨询服务”这个市场上,供给者是一位,需求者可以是多位,这样能够形成一个星形网络,每一个连接的缔结都应该提供最高的边际回报。但在一些比较复古的经济领域,“直接出售自己决定为谁工作的权利”还是存在,比如贵族豪门的私人管家,就不可能做到我先给张家做三小时管家再给李家做两小时,这时候形成的是一个单向的连接两点的线段。好了,有了“按服务付费”这个劳动力市场上的通行交易方式,也发现了这是能够导致物质繁荣的好的途径。
2、以忠诚为前提的友谊小船说翻就翻的问题,暂且叫做“心理经济学”问题。
“心理经济学”是我能提出认为最为合适的一个提法。我们可以发现,小船X上,恋爱或者友谊作为一种“交易”(如果你对交易这两个字感到愤怒,大可以将它叫做“社会交换”)行为。而小船Y上,合作的核心是忠诚,是人为约定的一对一社会关系。还包括了每个人这些服务的独占权,即双方约定了这些服务仅能向对方提供。所以,友谊的小船实际上不能满足按服务付费这个原则。
友谊的小船X中,友谊关系的另一个特点是一对一的易货经济,不能有货币的交换。也就是说并没有商业行为,而发生的大多是信息的交换共享以及合作机会的共享合作问题。
而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的原因是破坏了这种关系,在商业中或友谊中存在第三方选择,这就是典型的“小三”问题。也就是三角问题。
道德从它进化论的职能上说,首要的目的是为了维护不完全契约得以执行而存在的。不完全契约是指,缔约双方因为经验和想象力的限制不能考虑到合同有效期内会发生的所有问题时签下的契约。这个三角恋的本质就是这样:没有人明确规定了一方出轨了要怎么样,过失方要承担什么责任。这与婚姻不同,如果婚内出轨,法律哪怕不能把你净身,起码让你净身出户。但是,恋爱关系作为一种准婚姻,并不受到法律的保护。
所谓心理经济学,在产权明确的地方,不需要道德。不明确的地方,道德十分重要。那为什么不用法律,而是用道德?这是因为法律也存在其不完备性。换言之,怎样分配、是否按照社会认可的程序分配,有时候比分配的结果更重要。在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的故事里,小船X是一组口头承诺或者君子协定,大多数恋爱都是头脑一热之后的一组海誓山盟,既没有有法律效力的契约,也没有动用执法、司法资源伸张正义的必要,也就给缔约双方留下了大量的机会主义行为的空间。小船X上关系中的双方,究竟视自己提供的服务为可拆解,可交易的商品,还是不可拆解,不可交易的依附关系,从某种意义上说全凭自觉。如果没有道德约束,友谊关系这种秩序无以维系。当然,友谊Y的小船上,则因为有契约的法律约束力,则结果会不同。或者是翻船的频率不同。
消除社会博弈互动中的不确定性是人类能否通过合作生存下来的必要条件,如果大家时时刻刻需要担心机会主义行为,那么可能风险厌恶的人类无法达成任何合作,这就是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的根本原因所在。越是难以抵御随机风险,友谊的小船翻的越快。而且这种翻船的原因就是自身的不确定也参与了其中,从而改变了这种一一映射的关系。
但如果友谊的小船规范了人的这种一一映射的猥琐投机,秩序、社会和合作才得以存在。通过人脑神经元之间的复杂互联,一股冲天怒火和报复欲望在人脑的笛卡尔剧场中愈演愈烈。情绪的作用机制是通过打破神经活动的稳态来促使人或动物采取某种特定的行动来使自己保持在稳态中,最终演变成对违背游戏规则行为惩罚。表现为辱骂、控诉等等会给渣男造成极大困扰的境遇。而这种不良情绪,通过人的主体间性和同庆共感的能力,再加上费力建立的“历史云储存系统”,最终才会有,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
总结: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不是帕累托改进。为什么不是帕累托改进?是因为我们的道德冥冥之中维护着我们任何情况下做出的承诺。

❷ 用经济学智慧解读中国属于什么类型的科目

中国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中国化

首先,在研究层次上,处理好历时研究与共时研究的辩证统一关系。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创建史上,恩格斯最早提出广义政治经济学及其范式研究的问题,他强调:“政治经济学本质上是一门历史的科学。它所涉及的是历史性的即经常变化的材料;它首先研究生产和交换的每个个别发展阶段的特殊规律,而且只有在完成这种研究以后,它才能确立为数不多的、适用于生产一般和交换一般的、完全普遍的规律。同时,不言而喻,适用于一定的生产方式和交换形式的规律,对于具有这种生产方式和交换形式的一切历史时期也是适用的。”恩格斯的阐述实质上是从历时研究的角度限定了政治经济学的研究特点和运用方式。恩格斯还高度赞扬了马克思处理历时与共时的辩证统一关系的科学研究功绩:“要使这种对资产阶级经济学的批判做到全面,只知道资本主义的生产、交换和分配的形式是不够的。对于发生在这些形式之前的或者在比较不发达的国家内和这些形式同时并存的那些形式,同样必须加以研究和比较,至少是概括地加以研究和比较。到目前为止,总的说来,只有马克思进行过这种研究和比较,所以,到现在为止在资产阶级以前的理论经济学方面所确立的一切,我们也差不多完全应当归功于他的研究。”从恩格斯的理论概括和提炼看,马克思所使用的方法和研究方式,传递了对人类社会经济的客观运动过程进行总体研究的信息,而就特定历史研究对象而言,政治经济学也总是关于广义政治经济学和狭义政治经济学的一个特别的统一。

其次,在研究结构上,进行历时结构与共时结构的总体性构建。按照施密特的概括,“《资本论》不是……开始于资本主义关系的发展史,而是开始于资本主义社会的财富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这一直接给定的日常事实……只是在后来,马克思才论及实际的劳动过程本身,即一个暂时先于在范畴中表述的实际情况的过程。事实上,在《资本论》第1卷第24章,马克思才首次处理有关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出现的材料,在那里,在‘所谓原始积累’的标题下,而且‘生产者和生产资料分离的历史过程’,表现为‘这个过程一方面使社会的生活资料转化为资本,另一方面使直接生产者转化为雇佣工人’。”这一论述凸显了马克思关于“商品—资本”分析的总体性构建。从历时结构的构建角度看,马克思根据资本主义的历史发展顺序采用研究的方法,即强调:“研究必须充分地占有材料,分析它的各种发展形式,探寻这些形式的内在联系”;从共时结构的构建角度看,马克思根据资本的社会生理形成顺序采用叙述的方法,从而强调:“把经济范畴按它们在历史上起决定作用的先后次序来排列是不行的……问题不在于各种经济关系在不同社会形式的相继更替的序列中在历史上占有什么地位……而在于它们在现代资产阶级社会内部的结构。”马克思围绕资本主义生产进行总体研究,还在于坚信:就其所处的时代发展而言,“资产阶级社会是最发达的和最多样性的历史的生产组织。因此,那些表现它的各种关系的范畴以及对于它的结构的理解,同时也能使我们透视一切已经覆灭的社会形式的结构和生产关系。”

再次,在理论层次上,辩证区分政治经济学的内在的理论要素。政治经济学首先包含了对于唯物史观的总体规定,这就是作为实践哲学的意识形态。在政治经济学的解释域中,唯物史观本质上是一种开放结构,也就是在实践基础上与时俱进的历史科学。唯物史观方法论在政治经济学体系中的直接体现是分析方法,这既是唯物史观本身所形成的政治经济学的内在元素,又是历史分析与科学之间所建立的内在联系。根据唯物史观和劳动价值论的相互建构,马克思强调经济学就是意识形态和分析方法的统一。进一步,唯物史观的实践运用沿着劳动价值论科学体系的展开线路进行,包括基于劳动和价值的微观分析、宏观分析等等。从劳动价值论作为理论和方法的统一体看待,分析方法和实践运用的统一形成了劳动价值论基础上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的具体化形式。

最后,在理论结构上,科学叙述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根据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的说法,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应该明确为:生产方式、生产关系、交换关系。政治经济学对于生产方式的研究是从发展的角度进行的,政治经济学对于交换关系的研究是从运行的角度进行的;前者形成社会生产关系研究的发展基础,后者形成社会生产关系研究的运行基础。根据生产方式的研究,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纵向的历史交互作用形成为政治经济学的历时结构,即具有特定内容和形式的经济本质、经济运行和经济发展;而根据交换关系的研究,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横向的社会交互作用相应形成政治经济学的共时结构,即同样具有特定内容和形式的经济本质、经济运行和经济现象。在这种总体性研究基础上的科学叙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既是对历史经济的客观运动过程的详尽说明,又是由认识结果所形成和达到的对客观经济运动规律的科学运用。

引自

2010年03月23日 星期二_光明日报_第10版:理论周刊_光明网

❸ 用经济学智慧解读中国的论文2000字

经济矢量的合成和资源的有效配置
王见定 李颖伯

{摘要} 按照传统的经济学理论,经济变量是以标量的形式出现的。本文提出:经济变量实质上是一种矢量。但又不同于物理学中的矢量,有其自身的合成规律。资源的有效配置其实是经济矢量合成的一种形式。本文以一些实例对经济矢量合成的法则进行说明,并进一步阐述这一理论在经济活动中的指导意义。(内容简介:经济学新理论)

4吨混凝土和1吨盘钢构成一个5吨的混恁土构件;一个缸的发动机、一个底盘、一个车身构成一辆轿车;一个显像管、一个复杂的线路和一个壳体构成一个精美的电视机;一个美容师半个小时的劳务加上对各种美容美发器械及化妆品的使用,产生了一个时髦的发型;一位外科大夫4个小时的手术以及四个同事的合作、医疗器械和各种药物的使用完成了一个心脏手术....这些都是经济矢量合成的事例。
混凝土4吨和1吨盘钢是两种不同的经济变量,像这样既有大小又有一定流向的经济变量,我们定义为经济矢量。4吨混凝土和1吨盘钢构成了一个5吨的混凝土构件,可以看成两种经济矢量的合成。它们之间的比例是一定的,是由构件的用途决定的,而且这种比例将随着生产的发展而变化(当然在一段时间内是相对稳定的)。如果现在有5吨混凝土和1吨盘钢,也只能构成5吨的混凝土构件,多生产的1吨混凝土在这一组合中是无用的。这就是经济矢量的合成法则。这个法则对于不同的经济矢量之间是不同的。这种经经济矢量的合成可以在多个经济矢量中进行。例如一个发动机、二个车身、二个底盘也只能构成一辆轿车,其中的一个车身、一个底盘是多余的。以上例子已说明了经济矢量概念是客观的,也说明经济矢量是按一定法则合成而产生社会的综合效益。这种法则在一定时期具有相对稳定性,它取决于合成商品和劳务的质量要求,也取决于届时的生产水平。
通常,我们在经济学教科书中见到的资源的有效配置,实际上也可看成是一种经济矢量合成的实例,有效的含义就在于不进行多余的生产。当然一种商品和劳务是否是有效的,还取决于价格和周围的环境。例如:一辆奔驰轿车,就它的发动机、底盘、车身以及其他一切配套设施都是可以说是一种资源的有效配置,但其10万美元的价格,相对一般市民来说,就不能说是完全有效的。而对于中产阶级来说却可以看成是一种有效的配置。或者就环境而言,在经济发达国家的美国、西欧它可能是一种资源的有效配置(当然也不能超过一定的数量)。而在那些经济正处在发展中乃至落后的地区,它就不能算是一种资源的有效配置。
世界上,任何国家,不管它是发达的国家,还是发展中的国家,都面临着对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对资源的有效配置。资源不同程度的无效开发和无效配置,将造成有效资源的大量浪费、环境的严重污染乃至经济危机。
近20年来,社会主义国家都面临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就实质而言,就是对各种资源进行更有效的开发,对各种资源进行更有效的配置。目前我国进行的下岗再就业工程实质上就是全国范围内进行的各种资源的有效配置活动。所谓新的经济增长点,就是某些地区、某企业、某产品基本上达到了某些资源的有效配置。我们认为,当这种有效配置的覆盖面达到50%的时候,由于经济活动的惯性,全国经济将出现全面好转,展示强大的生命力。就一个地区而言,整个经济活动达到80%的有效将是非常理想的,100%的有效是不存在的,既使是在发达国家美国也至少有20%的无效生产,它需要通过调整,甚至破产来达到有效。
参考文献

{1}Samueclson and Nordhaus:“Economics”,12th,Ed,McGraw-Hillco.NewYorK,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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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高鸿业、吴易乙:《现代西方经济学》,经济科学出版社,1990.
{7}王见定:《国民经济行业排列的有序化与经济矢量》,第15届国际统计大会论文集,土耳其,1997.
{8}王见定:《社会统计学与数理统计学的统一》,中国经济出版社,2006.第160-162页。
.{9}王见定、李颖伯:《经济矢量的合成和资源的有效配置》,国际社会和经济发展大会论文集,1998.

❹ 智慧经济的释义

五度空间观是知识经济的理论基础。对称经济学是知识经济学。
五度空间理论的意义:知识转变为生产力。如果说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使人类根据质能关系式制造出原子弹,那么五度空间理论导致知识、信息向能量和质量的转化会裂变出生产力。
用五度空间的模式来定位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和科学规律对经济客体的规范作用;五度空间理论使哲学和自然科学及其他具体科学实现了统一,使哲学成为可以量化的精确科学,可以像具体科学那样现实地实现它的功能和意义,从而实现真正的哲学革命。
五度空间观是智慧经济的理论基础。对称经济学是智慧经济学。
智慧,就是创新性知识同客体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知识经济是知识在生产要素中占主导、知识产业成为社会经济龙头产业的经济形态,智慧经济是创新性知识在知识中占主导、创意产业在知识产业中占主导的经济形态。智慧经济,使知识主体化、个性化、功能化、价值化、增值化,使主体和客体、主观与客观、相对主体与相对客体的统一具体化、微观化。智慧经济,强化了主体的创造性、主客体关系的和谐性,强化了以主体为中心同客体、相对主体为中心同相对客体的对称与统一。
智慧经济,是已有的知识经济的升华,使知识经济成为完整的、真正意义上的经济形态。
智慧经济的新的增长方式是知识运营。
智慧经济的新的经营模式是对策。
智慧经济的新的发展模式是对称。
智慧经济的新的发展目标是和谐。
智慧经济,创新性知识占主导、创意产业成为龙头产业是经济增长方式,创新-创造-创业使资源得到优化配置与再生是经营模式与经济发展模式,把它们统一起来组成有序结构的完整形态是智慧经济形态。和谐经济,是智慧经济形态的功能。
以往的知识经济侧重人和自然的对称。以往的智慧侧重人和人的对称,智慧经济则是两者的统一,在突出创新和创意的地位和作用的同时,强化了知识经济中人与人关系的和谐与统一。所以智慧经济的经济形态比原有知识经济的经济形态更完整全面。智慧经济本质上仍然属于知识经济,但智慧经济概念的提出使知识经济的概念全面化、系统化、功能化、可操作化,使知识经济成为完整意义上的新的经济形态。

❺ 智慧经济的智慧经济的产生过程

智慧经济的产生是社会发展的自然历史过程,是传统经济—信息经济—知识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创意-创新-创造-创业主导知识的发展。智慧不能归结于知识,知识不能归结于科学,科学不能归结于线性科学。科学是真,知识是真善美的统一。智慧是主观和客观、主体和客体、相对主体和相对客体的对称、理性与非理性统一的知识,智慧经济是对知识的开发和运用。这种运用是艺术化的、对知识的再造过程。智慧经济是以知识创新为主导的经济,创新就是通过创造产生新事物。智慧经济中,知识创新是物质创新的前提,人造自然创新是人工自然创新的前提,人工自然创新是人化自然创新的前提。
创意-创新-创造-创业主导科学的发展。在智慧经济中“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中的科学技术首先是能带来文化创新、制度创新、体制创新、管理创新、模式创新的哲学社会科学与软技术,然后才是自然科学与硬技术。其中,哲学的创新将为其他方面的创新起导向作用。所以哲学是第一生产力的首要要素,抽象思维能力是第一生产力中的第一生产力。
创意-创新-创造-创业也主导经济学本身的发展。智慧经济以主体为中心同客体的统一、以相对主体为中心同相对客体统一,必须用对策来代替博弈作为经济主体的行为方式,用价值机制取代价格机制作为市场的核心机制——智慧经济时代要有同工业经济时代不同的经济学范式与之对称。价值关系是主客体对称关系的核心;作为对传统经济渗透与再造的知识经济,智慧经济使经济学功能化、价值化、功能价值化, 使经济学成为知识经济增长方式——知识运营的组成部分,使经济学真正成为“经世致用”的科学,为经济发展提供理论依据与方法指导。量子时代把握社会经济现象,必须靠智慧-哲学智慧-以哲学为主导的智慧,不是靠科学,更不是靠线性科学;作为智慧经济时代的经济学范式是以主客体对称关系为核心的对称经济学范式。对称经济学的范式,使宏观经济学与微观经济学、经济学与管理学得到统一,经济学的理论与实践得到统一,从而实现经济学科学范式的转换。对称经济学→对称管理学以创新经济学为先导、创业经济学为基础、再生经济学为核心、知识运营学为主导、智慧经济学为整体框架,其完美的结构是对称空间—五度空间的“全息元”。对称经济学从知识运营、知识经营、资本运营、传统产业、劳动力产权、数字经济、政府经济、法制经济、转型经济、投资经济、市场经济、知识管理等几个方面,深入探讨知识经济时代的经济增长方式、发展模式与企业管理模式,深入探讨知识经济与中国经济的关系,并把这种探讨和研究紧密同中国的国情和企业产业现状的分析有机结合起来,为经济增长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理论依据、方法指导与模式设计。

❻ 如何用经济学智慧解读中国房价问题

鉴于以往历次房地产调控措施导致房价愈调愈高的经历,现在有很多人对新国八条调控目前中国高房价的效果表示怀疑。有人认为,未来房价会因调控而上涨;也有人认为,未来房价不涨就不错了,不可能下跌。当然,也有人认为,未来房价必因调控而下跌的。2011年未来房价走势如何,牵挂着千百万准房奴的心:如现在买房,未来跌了,那后悔不及;如现在不买房,未来涨了,也后悔莫及。现在我们抛开未来房价的涨跌,先分析决定未来房价的原理。一、原理:房子是用钱才买得下来的。这个问题似乎很蠢,但却深入问题的核心。如A城市,2011年商品房的供应量有10万套,每套均价为100万元人民币,分布在A市的城区和效区,那么,这10万套房子要全部卖出去,必须要买房人用1000亿元人民币的钱,才能买完。如A市在2011年没有人用1000亿元人民币来买房子,开发商又不愿降价,那么,10万套房子,肯定有部分卖不出去。在开发商不降价的前提下,卖出去多少房子,完全取决于本市的买房的钱的多少。如有人用500亿来买房子,那么A市只能在2011年卖掉5万套。如有人用200亿来买房子,那么A市在2011年只能卖掉2万套。那么,在此种前提下,A市在2011年就有8万套房子卖不掉。因此,A市在房子供给一定数量的前提下,如价格不变,房子是否卖得出去,完全取决于买房的钱有多少。如用来买房的钱足够多,房子就卖得出去。如用来买房的钱急剧减少,房子的销量也肯定急剧下降。所以,我们要牢记这一原理:房子是用钱才能买得下来的。如果A市在今年没有足够的钱用来买房子,A市的房子又不降价,那么房子肯定卖不掉。

❼ 如何用经济学的智慧解读中国房价的问题

现在房价是合理的,因为从经济学角度来分析,一种商品能够变成货币,是最惊险的跳跃,楼市上的房子完成了这个跳跃,这说明它的价格是合理的。对于很多人来说,看到这样的说法,恐怕都会要大骂一通,觉得这种官员、这种专家真是该当挨板砖,而敢说这样的话,也是要有承受能力的。不过,这样的人仍然不少,前段时间,不少专家频频出语不凡,纷纷把脉中国的高房价,比如“未婚妻论”、“丈母娘论”、“父母论”等等,总之都把房地产业辉煌的功劳都归功于我辈平民百姓。还别说,初看这位官员所谓的“合理房价论”,还真的象那么回事,因为人家搞的是经济学,看问题、做分析,也只能是从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也分析得颇有道理。是啊,如果当前的房价不合理,那么怎么会有人去买房子,开发商还怎么活呀!看来,这房价还是有人承受得起的,也就说明是合理的。而问题的根源恰恰就在于这个“经济学角度”,就在于这个所谓的“商品”,揭开了当前中国高房价的大秘密,点出了中国高房价的症结所在。正是因为我们的政府把住房作为一个商品,从经济学的角度去分析、去研究、去决策,当然就走不出高房价的怪圈。因为无论是开发商,还是贪官,还是一些利益群体,甚至于政府,都能从这个经济学角度获取的经济利益,还哪有什么心思放在老百姓的住房上。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住房有两个基本属性:一是它附着的土地很特殊,不是一般商品能够代替的,它是一种特殊、有限的资源,也就不能从经济学角度来简单对待。二是住房是人们生存的基本必须品,是人的基本需求之一,这应该是政府提供的起码民生品。恰恰相反,政府对于住房应该是要从“社会学角度”来分析,而不是从“经济学角度”,应该把住房当作一种“民生的必须品”,而不是“商品”。所以,我们现在争论过去,争论过来,最关键的还在于转变理念问题,如果理念错了,方向也就错了,什么样的改革也就是一句空话,老百姓的“安居梦”也可能是一个幻想。而解决这样的理念问题,就是牢牢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只有如此,什么难题都能解决了。地价与房价关系的经济学分析地价与房价的关系对政府宏观调控房地产市场意义重大,本篇论文从经济学的角度对地价与房价的关系进行了分析。首先,论文从供给角度、需求角度和运行过程中供给和需求的转化三个方面分析了地价与房价的因果关系;其次,论文对地价与房价的数学关系进行了探讨;最后,论文对政府宏观调控房地产市场提出了相应的对策。2001年4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明确指出:“为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有条件的地方政府要对建设用地试行收购储备制度。”在土地收购储备的过程中,很多城市都开始严格限制协议用地范围,推行土地使用权招标和拍卖。与协议用地相比,招标和拍卖土地使用权的价格上升了。为此,建设部门及房地产开发商抱怨地价过高,影响了房产价格;很多居民也把房价过高、买不起房归咎于地价过高。而与此同时,土地部门却说地价高是由于房价的不断飙升引起的。为此,只有深入分析房价和地价的关系,才能弄清房价和地价的相互影响,才能判断地价是否过高。本篇论文以经济学的角度从因果关系和数学关系两个方面探讨了地价与房价的关系,并根据分析的结果,为政府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宏观调控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一地价与房价的因果关系对地价与房价因果关系的解释,实际上就是回答究竟是房价高导致了地价高,还是地价高导致了房价高。对这个问题的回答,要从需求和供给以及市场运行的不同角度来分析。1.从需求的角度来看,房价上涨导致了地价的提高地价和房价的本质都是一种产权价格,并且都是由供求关系来决定的,二者不同的是:在国内目前的情况下,土地市场所决定的地价更倾向于是一种需求价格。因为土地的自然供给没有弹性,其经济供给受自然供给的限制,也缺乏弹性;并且,土地的供给是由政府垄断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地价主要由需求一方决定,需求上升则地价上升,需求下降则地价下降。而增量市场中的房价除了取决于需求方面,还要受供给价格的影响。因为增量房地产的供给不同于单纯的土地(没有生产费用)供给,它是一个生产的过程,所以必须通过销售价格补偿生产过程中的各种支出并获得合理利润,才能维持再生产过程。因此增量市场中的房价作为一种供给价格不仅是买方愿意购买的价格,更应是卖方愿意出售的价格。进一步地分析,作为需求价格的地价实际上是由引致需求引起的,即由于对土地上产出物的需求导致了对土地的需求,这方面最著名的解释为“玉米法律悖论”。[1]1800年英国制定了限制进口谷物的玉米法律,导致了国内对玉米的需求上升,图1表明了玉米法律对玉米市场和土地市场的影响。①玉米市场:玉米法律将需求曲线由d1移到d2,国内玉米的价格由P1上升到P2,对玉米的生产量由C1上升到C2。②土地市场:由于国内玉米的生产量上升,导致了对土地需求的增加,使土地需求曲线由D1上升到D2,因为土地供给价格弹性很小(图中假设土地供给完全没有弹性),所以对土地需求的增加导致了土地价格由R1上升到R2。“玉米法律悖论”说明了地价高是因为玉米的价格高,玉米法律提高了玉米的价格,刺激了国内玉米的生产和对种玉米的土地的需求。由于土地资源是有限的,因此地主们就提高地价来满足对土地的需求。因此,地价高是玉米价格高的结果,而不是玉米价格高的原因。“玉米法律悖论”应用到城市房地产市场,我们就可以得出:房价高刺激了对土地的需求,由于土地的供给价格弹性小而导致了地价的升高,即从需求角度来看,地价高相对房价高是结果,而不是原因。不仅如此,地价的地区差异性同样源于各地房价的不同,即不同的城市由于对房地产的需求不同导致了它们各自的地价不同[2]。图2所示,城市1对增量房地产的需求远远大于城市2,导致其房价也大大高于城市2的房价。在各个地区中,由于市场的开放性和竞争性导致了各地的建安成本及开发商的利润相差很小,因此可以认为各地地价的差异主要由房价的差异来反映。总之,在任一城市中,对增量房地产的需求增加导致对土地的需求增加,由于土地的供给价格弹性较小,结果导致地价的上涨。因此,从需求角度来看,地价主要是一种需求价格。在同一时点,地价高相对房价高而言,只是结果,不是原因。2.从供给角度来看,地价上涨是导致房价上涨的一个因素在房地产增量市场中,房地产是一种生产产品,因此房价不仅仅是一种需求价格,更是一种供给价格。在现实生活中,这主要表现在当有下降压力存在时,房价的变化非常典型,即当市场疲软时,首先减少的是供给数量(开发商不再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而不是价格[3]。因为从房价的形成来看,先有地价,然后经过一个建设周期形成最终的房价。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由于土地的开发与经营是整个房地产经济活动的开端和基础,开发商总是先获得土地的使用权,然后才能进行房屋开发和经营,即先形成地价,然后产生房屋建设成本,最后形成增量房地产的成本价格(包括合理利润)。这个成本价格通过当时市场的供求关系,最后形成真正的增量房地产的交易价格,这个价格一般都高于其成本价格。由此,上涨的地价进一步推动了房价的上涨,但此时的地价与增量房地产的价格并不在一个时点上,而是经过了一个房地产的建设周期,即从供给的角度上看,地价是房价的成本之一,地价上涨是导致房价上涨的一个因素。3.在房地产市场运行过程中地价与房价的转化作为市场供求作用的信号,地价与房价分别反映了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关系。在整个房地产市场的运行过程中,地价与房价的转化体现在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相互作用中。见图3所示,象限Ⅰ和象限Ⅲ分别是房地产市场(指房地产增量市场)和土地市场,在两个市场中供给和需求的相互作用决定了房价和地价的大小。房价(房价Ⅰ)高涨代表了房地产市场的需求旺盛(见象限Ⅰ),当该价格高于房地产产品的成本价格时,便会形成对房地产产品的需求;当市场内的空置房屋不能满足其需求时,对房地产产品的需求会通过容积率的作用转化为对土地的需求(见象限Ⅱ);开发商会依据此时增量市场的价格决定待开发地块的需求价格(地价Ⅰ),当土地的需求价格高于土地的供给价格时,由土地市场的供给和需求决定了土地的交易价格(地价Ⅱ),新的地块被开发(见象限Ⅲ);这时的地价经过房地产项目的开发过程,转为新的房地产增量的价格(房价Ⅱ),土地增量转为房地产增量(见象限Ⅳ),当作为供给价格的房价Ⅱ小于或等于房屋当时的需求价格时,房地产市场的交易产生。图3中所示房价Ⅰ和房价Ⅱ相等,表明房地产增量市场与土地市场都达到了均衡状态,这只是一种理论上的论证;实际市场运行过程中,房价Ⅰ和房价Ⅱ总是不能达到相等,房地产市场总是在波动中运行。因此,从上述地价与房价的转化过程中可以看出,地价和房价分别是由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供给和需求来决定的。在地价和房价的转换过程中,出现了两个房价——房价Ⅰ和房价Ⅱ及两个地价——地价Ⅰ和地价Ⅱ,它们分别是房屋和土地的需求价格和供给价格。在实际的市场中,地价主要是一种需求价格(地价Ⅰ),它受房价Ⅰ的影响较大,当房价Ⅰ上升时,地价Ⅰ也会上涨,国土部门所说“地价是由房价决定的,房价高与地价无关”便是从这个角度出发考虑的。而房价不仅是一种需求价格,也是一种供给价格(房价Ⅱ),地价Ⅱ是它的一项成本,地价Ⅱ的上升必定会引起房价Ⅱ上涨,因此,开发商和社会人士认为“北京房价高,是由地价高所导致”。这两种观点都只是看到了地价和房价关系的一个方面,实际上地价和房价的升降是由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当时的供给和需求条件来决定的,而不是由房价来决定地价,或由地价决定房价,地价和房价的上涨最终是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对房屋土地需求的增加引起的。因此,笼统地说房价高决定了地价高,或地价高决定了房价高,都是片面的,对房价和地价的因果关系要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时点来分析。二地价与房价的数学关系在地价与房价因果关系的分析中,出现了两个房价和两个地价,分别代表了需求传导和供给传导的过程。不论从哪一个过程来看,房价的主要组成都是地价、建安造价和各种税费(包括管理费、销售费用、利息、税费及合理利润)[4]。设P代表房价(元/平方米建筑面积),PL代表地价(元/平方米土地面积),C代表建筑物的建安造价(元/平方米建筑面积),γ代表所有的税费(包括管理费、销售费用、利息、税费及合理利润)率(%),F代表容积率(%)。首先,将地价PL(元/平方米土地面积)转化为楼面地价PL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其公式为:(1)其次,根据增量房地产价格的含义得出增量房地产价格的表达式:(2)最后,将公式(1)代入公式(2),整理可得:(3)设(1+γ)=A,C×(1+γ)=B,A和B为任一不为零的常数,则可得:(4)从公式(3)和(4)中,可以看出:第一,地价与房价之间为线性正相关关系;第二,地价与房价之间影响的程度因建安成本、税费率和容积率的不同而不同;第三,由于受社会技术水平及可持续发展条件的限制,建安成本和容积率的调整量有限。因此,税费率应该是政府调控地价与房价关系的主要切入点。三政策建议土地市场是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龙头,通过土地市场的科学调控,政府可以协调整个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论文通过地价与房价关系的探讨,建立了土地市场与房地产市场的联系,从地价与房价的关系分析中,可以得到三点与土地市场调控有关的启示:1.地价是由市场决定的,它不应该作为政府直接调控的指标从地价与房价的转化中可以看出地价的决定过程:地价Ⅰ由当期房价(房价Ⅰ)决定,反映了当期土地出让市场的需求;地价Ⅱ由当期土地市场供求作用形成,决定了下一期房价的供给水平(房价Ⅱ)。这里,无论哪一个地价都不是由人为因素控制决定的。因此,地价是由房地产市场内部运行决定的,调控土地出让市场,地价不应该是直接调控的因素,它应该由市场机制去决定。因此,在土地出让的过程中,要尽量采用最能反映市场条件的拍卖方式。2.土地出让量是调控土地出让市场及整个房地产市场的直接指标反映供给水平的地价Ⅱ是由土地出让量决定的,土地出让量是当期土地的供给水平,它的大小是由地价Ⅰ决定的;并且,它通过地价Ⅱ决定了整个房地产市场新周期的运行。因此,土地出让量联系着整个房地产市场的供给和需求,是新周期房地产市场运行的源头。因此,土地出让量是调控土地出让市场乃至整个房地产市场的直接因素。3.土地出让量的大小要根据市场条件而定由地价与房价的转化过程可以看出,土地出让量的大小是由反映市场需求水平的地价Ⅰ决定的,而不是人为任意确定的。如果地价Ⅰ的水平大大高于前一期的地价Ⅱ水平,反映出市场对土地需求强烈,则要增加土地出让量,以平抑地价的上升。反之,如果地价Ⅰ的水平大大低于前一期的地价Ⅱ水平,则要减少土地出让量,防止地价的下降。总之,通过对地价与房价因果关系的分析,可以得出:地价的大小是由房地产市场本身确定的,政府对土地出让市场进行调控,主要的调控指标不应该是地价,而是土地出让量;并且,土地出让量的大小也要根据市场条件来调整,不能主观确定。通过对地价与房价数量关系的分析,可以得出:地价与房价呈线性正相关关系,影响它们的关系的主要因素是税费率、建安成本和容积率,调整税费率可以作为调整地价与房价关系的主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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