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漆多俊编的经济法学好还是杨紫煊 编的经济法好
漆多俊: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是2005年《当代中国法学名家》收录的著名法学家之一。湖南祁阳人。武汉大学、中南大学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经济法研究会会长、湖南省法学会副会长
漆多俊经济法学它系统论述了经济法的基本原理和各主要法律制度,展示了经济法的完整体系;按照市场、调节机制与法律同步演变的规律和逻辑思路,清晰地揭示国家经济调节机制和职能产生的必然性,揭示经济法作为国家调节社会经济之法产生的社会根源、本质和体系;在论述经济法一般规律基础上,分析了各主要国家经济法的特殊性,重点分析中国经济法产生、发展所遵循的普遍规律和中国特色;在论述经济法基本原理后,按照经济法的体系构成,分别论述了市场规制法、国家投资经营法、宏观调控法的原理和基本法律制度。《经济法学》在阐明经济法理论观点的同时,对国内外法学界的研究成果和各种主要观点作了客观介绍和评说,并特别注意总结我国体制改革和法治建设中的新情况和新经验,介绍了新的立法。
杨紫煊: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会员,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届特邀咨询员, 北京市人民政府第七届专家顾问团顾问,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顾问。
杨紫煊经济法学共分为经济法总论、市场监管法和宏观调控法三编,从三个方面分为28章全面、系统地论述了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内容
自出版以来,我国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又取得了不少新成就,经济法学又有了新的发展。为了及时反映经济法制建设新成果、新经验和经济法理论研究的新水平
B. 求漆多俊主编的《经济法学》的期末复习重点 最好给个文档下载
我有重点哦
C. 求经济法第二版漆多俊主编的期末复习重点,最好是南信大的
是吧。。。我也是南信大的,我也在寻找经济法的复习资料。。。请问您是谁呀。。。
D. 简要叙述漆多俊教授的“三三三”理论。
经济法产生的社会根源在于生产社会化引起市场及其调节机制、国家职能以及法律的演变。原来,特别是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 社会经济的调节机制基本上是“一元化”的市场调节。但市场调节也有缺陷。到19 世纪末由于市场缺陷严重显露, 发生了“市场失灵”, 引发一系列严重的经济社会问题。这表明需要新的调节机制来辅助配合市场机制来实现对社会经济的有效调节, 国家调节于是出现。这就是经济调节机制的“二元化”。国家调节首先是一种经济调节机制, 但同时也是一种国家职能。国家对于经济生活从原来不介入( 自由放任) 到介入进行国家调节, 需要有宪法和法律授权, 国家调节权力需要法律规制, 也需要保障, 因此, 就产生了规范国家经济调节的法律, 此即经济法。
由于国家调节是为了弥补市场缺陷才需要和产生的,所以国家调节方式和活动必然是针对市场所存在的缺陷,并有针对性的采取相应的措施,这又决定了经济法体系的基本构成。
市场存在的三缺陷是指市场障碍、市场唯利性、市场的被动性和滞后性。
市场障碍首当其冲,指因限制竞争和不正当竞争存在而引发的阻碍市场正常运行的状况。市场的唯利性位居第二,指投资经营着所关注的是经济利益,并往往注重眼前可实现的利益,而对于投资周期长、风险大的行业部门和产品,如公用和公共事业、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开发,以及其他同国计民生密切相关,或可能制约国民经济长远发展和总体效益的行业不愿投资。而市场之所以存在滞后性和被动性,这是由其事后调节的性质决定的。一方面,从投资、生产运营到市场价格的形成和信息反馈,需要经过一段时间,另一方面,企业和个人掌握的信息不足和滞后,不能及时调整其投资方案,也往往造成市场供求的失调、产品大量滞销过剩。
为了克服市场的以上三缺陷,国家分别采取了三种调节方式:针对市场不良竞争秩序引起的妨碍自由和公平竞争构成的市场障碍,国家以强制力进行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予以以排除。针对市场的唯利性引起的某些经济领域投资空白,采用国家直接投资的进入和退出方式,一方面国家在进行投资时尽量考虑市场因素尽可能引进市场机制作用;另一方面,国家应当根据情况变化适时调整国家投资规模、方向和重点。针对市场的滞后性和被动性引起的某些领域投资膨胀和生产过剩而另一些领域投资不足,进而引发的结构比例失调,经济波动,危机频繁,采用国家指导、促进或称为国家宏观调控。
国家的这些调节方式都需要法律的规范,三种调节方式对应三种法律,因此经济法体系相应的就由市场规制法、国家投资经营法和宏观调控法三部分构成。
市场规制法主要包括反垄断和限制竞争法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这类法律需要对其规制的对象的标准和种类、主管机关的职权、处罚方式、实施程序等问题做出规定。国家投资经营法主要包括国家投资法和国有企业法,其中包括国家投资和国有企业调整和改革的法律,此外还包括国家为调节市场直接参与其他市场经营活动的法律。
三种法律调节方式有几方面共性:他们所规范的都是国家经济调节活动;其目的和作用在于保障国家调节,以维护和促进社会经济的结构和运行协调、稳定和发展;他们所调整的是在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直接涉及社会经济领域,具有经济性内容。
这就是所谓的“市场三缺陷—国家调节三方式—经济法体系三构成”,亦即“三三理论”或者是“国家调节说”。
E. 哪个学校的经济法较好
经济法较好几所的学校一.关于经济法较好的几所学校关于经济法的几多较好的学校,我本来很早就想发表一下自己的意见的,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没有实现愿望。现在我就经济法这个部门法来谈一下我的拙见,从各种理由综合考虑,我认为一下几所大学的经济法在全国占有举足轻重的地方:北京大学法学院经济法、西南政法大学的经济法、武汉大学的经济法、厦门大学的经济法、清华大学的经济法。为什么这几所学校的经济法比较好呢?理由如下:1、以上几个学校有比较好的经济法老师,西政有李昌麒以及其所属的一帮人等,北大的杨紫烜以及其所属一帮人等,武汉大学、厦门大学的漆多俊以及其所属的一帮人等,清华有王保树以及所属的一帮人等,他们形成了一定的研究模式,对学生培养方面来说具有重要作用。2、从地域上说,北京、武汉、厦门地方都很不错,稍微差一点就是重庆。3、从学术氛围看,北京是全国最好的,其次是武汉,最后就是厦门和重庆。4、从群带关系上看,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的校友工作是全国做的最好的学校,这两所学校的校友形成了“互帮互助,共同发展”的群带关系,其影响力非常大。 下来就是武汉大学,武汉大学校友工作也是全国有名的,但是其影响力还在清华、北大之下,最后才是厦门大学和西政了,为什么要把这两所学校放在一起呢?因为厦门大学海外的校友非常多,校友的力量也非常大,在这个方面它具有非常大的影响力。西政凭借其底蕴,有着多年的历史传承,其校友遍布全国各地,尤其是珠三角地区、西南地区,其影响力也非常之大,厦大与西政两所学校与清华、北大、武大相比还是具有差距的,但是两所学校相比就是平分秋色,位于伯仲之间。5、从研究生培养方面来看,清华大学是实施精英教育最好的学校,每年的招生规模就能知道其培养学生的方式,其次是北京大学,北京大学以其独具遥遥领先的文科优势,法学院在培养学生方面也是非常独到的,与清华不分伯仲。再次就是武汉大学,武汉大学以其深厚的法学积淀来培养学生,这样可以让学生感受到其强大的力量,但是武汉大学法学院不断的扩招,招生的规模一定远远超过了法学院师资力量的承受能力,这个就有点入不敷出了。还次就是厦门大学,,厦大师资数量总体上比武大稍微好一些,但是厦门大学同样有武汉大学的弊病,同时厦大师资质量暂时没有武大的好,这个是其排在武大后面的一个重要原因,最后就是西政,西政虽然可谓是“中国法学的摇篮”,可是西政自恃枉大,不思进取,依仗其传承的优势在培养学生,招生规模非常大,其培养学生的方式更是以“批量生产”为其主要模式,因此其学生质量落后于全国一些好的法学院,但是其深厚的底蕴还是让人赞叹不以的。还有其他原因,在下就不再一一列举了……..综上,从综合考虑的角度来说 ,我认为在这几个学校中经济法最好的是北京大学,其次是西南政法和武汉大学,再次是清华大学,最后到厦门大学。二、对经济法考研提出的几点建议考研的第一步就是先要明确目标,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我们可以从不同角度来选择机子报考的学校:1、 为了以后有更大的发展,为了自己能学到更多的东西,我建议选择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因为两所学校的培养方式,让你有更多的机会,同时两所学校的师资力量绝对是一流的。尤其是清华法学的发展朝气蓬勃,大有赶超第一的趋势。2、 为了竞争力,为了以后有一个不错的发展机会,为了一个不错的学习环境,我建议选择武汉大学和厦门大学,从地位位置上看,北京是全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这个区位优势比武汉、厦门、重庆远远要好,但是在武汉、重庆、厦门三个城市里选择,三个学校不分上下,各有特色,但是从就业的区位上看,武汉和厦门还是稍微好一些,因此我觉得武汉大学和厦门大学是一个中等偏上的选择3、 为了竞争力,为了发展,为了对经济法的追求,我建议就选择西南政法大学。西政招收的人数比上述几所学校要多一些,因此竞争力相对平和一些,西政毕竟有其深厚的经济法底蕴,在那学习一定是一种享受,不管是末端的感受还是前卫的感同,都是一个很好的选择4、 如果我是考经济法研究生的考生,我从综合角度来说,我的选择是(先后排序):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武汉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厦门大学。以上仅为拙见,请大家批评指正
F. 漆多俊的研究学术活动
1、1981年编写《经济法学讲义》,共计20万字,打印稿。
2、1984年12月完成《国民经济的法律调整》书稿,1986年3月由河南人民出版社正式出版。全书共4编23章,42万8千字。这是我国最早的两部经济法学个人独著之一。是“国家调节说”(“三三理论”)的发端。
3、1993年4月个人独著《经济法基础理论》(第1版)由武汉大学出版社出版。《中国法学》、《法学评论》等期刊书评称该书为“经济法学理论奠基之作”。
4、1996年4月上述《经济法基础理论》修订版出版。
5、2000年1月《经济法基础理论》第3版出版。
6、2008年6月《经济法基础理论》第4版由法律出版社出版。
7、2001年12月《经济法基础理论》(第3版)被评为“全国优秀畅销书”。销量突破10万册。
8、2007年1月《经济法基础理论》(第3版)被评为“第一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为全国唯一获此奖的经济法学成果)。
9、1996年10月在武汉发起、主办全国经济法基础理论研讨会。
10、1998年创办和主编我国第一套经济法集刊《经济法论丛》,1999年由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第1卷。截至2008年9月先后共出版了15卷。
11、2007年漆多俊主编、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的《经济法论丛》,经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指导委员会评选确定为CSSCI来源集刊。这是我国迄今以“经济法”命名的期刊、集刊中第一和唯一的一部进入CSSCI的连续出版物。
12、1999年开始至2008年召开以武汉大学、中南大学为主的经济法博士论坛,每年一届,已经连续十届。
13、2005年创办漆多俊经济法网站。
14、2005年8月漆多俊主编由武汉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经济法学》被中国大学出版社协会评为中南地区大学出版社优秀教材一等奖。
15、2007年11月漆多俊主编的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14门核心课程教材《经济法学》,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
16、2003年列入全国引用率最高的法学家前50名(全国经济法学者共3名)。
17、2005年入选《当代中国法学名家》。
18、1996年10月受湖北省法学会委托,负责湖北省经济法专业委员会筹办和组建工作,并担任成立后的经济法研究会会长,至今。
19、2004年担任湖南省法学会副会长,至今。
20、2002年担任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至今。
G. 漆多俊的经济法三三理论的基本内容是什么啊,最好详细一些加点分析
A、市场三缺陷
市场运行障碍(不正当竞争、垄断)
市场的唯利性
市场调节回的被动性与滞后性
B、现代国答家调节社会经济采用三种基本方式:
国家以强制方式反垄断和限制竞争及反不正当竞争,以排除市场调节机制作用的障碍;
国家以参与方式直接投资经营;
国家以促导方式对社会经济实行宏观调控。
C、为了规范和保障这三种国家调节,需要制定和实施三个方面的法律:
(1)竞争法;
(2)国家投资经营法;
(3)国家宏观调控法。
H. 漆多俊三三理论的核心观点是什么
漆多俊是我们院的副院长,只是他上课的时候我没做笔记……
A、市专场三缺陷
市场运行障碍(属不正当竞争、垄断)
市场的唯利性
市场调节的被动性与滞后性
B、现代国家调节社会经济采用三种基本方式:
国家以强制方式反垄断和限制竞争及反不正当竞争,以排除市场调节机制作用的障碍;
国家以参与方式直接投资经营;
国家以促导方式对社会经济实行宏观调控。
C、为了规范和保障这三种国家调节,需要制定和实施三个方面的法律:
(1)竞争法;
(2)国家投资经营法;
(3)国家宏观调控法。